打城管事件
❶ 城管殴打瓜农致死案最终结果如何政府如何处理
对涉事城管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2013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遭被害人邓正加及其妻子黄细细的阻拦和谩骂,当被害人邓正加用秤杆戳向廖卫昌时,四上诉人遂夺抢秤杆,并对被害人殴打,四上诉人的伤害行为诱发了被害人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卫昌、袁城系主犯;骆威平、夏际玉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案发后,四上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对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可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1)打城管事件扩展阅读
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临武县瓜农邓正加的意外之死把临武县推进了风暴眼。
邓正加是临武县南强乡莲塘村人,56岁(2013年),卖的瓜也是自己家种的,平时为人很老实,还曾经被临武县农业局评为种植劳模。
有网友称,湖南临武县莲塘村瓜农两口子在县城文昌路桥头卖西瓜,丈夫被临武城管暴力执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发当天下午,临武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稿称,临武发生一起群众意外死亡事件,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邓“突然倒地死亡”。
网上的说法则与官方消息在细节上大相径庭。邓正加侄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县摆摊卖西瓜,期间两次与执法城管发生争执,双方发生推搡,邓正加当场死亡。其家人正在寻找能证明城管围殴邓正加夫妇,包括用秤砣打邓头部的目击证人。邓的侄女称,已找到5-6名目击者。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
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❷ 沈阳刺死城管案件回顾:只因摆摊争执,两名城管被刺死!结果如何
2009年5月16日,辽宁省铁岭县人夏俊峰,在沈阳一马路上摆摊时,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他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刺死两名城管队员后又重伤一人。
究竟为何夏俊峰要将城管置于死地,中间究竟发生了何事?请跟随小编走进沈阳刺死城管一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夏俊峰于技校毕业,毕业后到了一家沈阳电机厂上班,工厂下岗后与妻子张晶在沈阳五爱市场摆摊。二人育有一个儿子,还有两位60多岁的父母,此前一家五口便是靠着老人的退休金和工资生活。
张晶石辽宁铁岭的进城农民工,于1999年与夏俊峰两人相识相恋,2000年二人结婚并生下一子。婚后的夏俊峰帮人看店,打零工,妻子张晶也做宾馆服务员,幼儿园面点工。
微薄的收入难以支撑家里的开支。二人表示,有时忙活一个月,赚的钱还不够交通费和中午吃饭。
❸ 当兵老人暴打城管后续
没有老兵暴打城管,只有城管暴打老兵
❹ 摊贩打城管被抓起来怎么办
2009年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判死刑,2006年北京崔英杰刺死城管判死刑缓二~~~2008年湖专北城管孙代榜打死小贩判6年;2008年重庆城属管打死小贩,周鹏判无期;2008年吁台城管打死小贩,赔钱,没被追究~~~~~上述事件证明1小贩名字很威武是没用的,打死城管照样死刑2别拿城管不当干部,法律保护3城管可能都是退役运动员出身,每逢重大体育赛事,比如08奥运会,就会大爆发
❺ 打城管算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
如果城管是在执行公务期间被打,那么可以案子妨碍公务罪来处理,属于刑事回罪。
这个罪名是无论答城管队员被打伤势情况是否严重,都可以确立的。就是说,达不到轻伤条件也可以成立。如果达到轻伤,那么加上故意伤害罪。
是否会通缉,要看公安是否给予刑事立案。
❻ 沈阳刺死城管案件回顾:只因摆摊争执,两名城管被刺死! 后来怎样了
2009年5月16日,辽宁省铁岭县人夏俊峰,在沈阳一马路上摆摊时,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他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刺死两名城管队员后又重伤一人。
究竟为何夏俊峰要将城管置于死地,中间究竟发生了何事?请跟随小编走进沈阳刺死城管一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❼ 城管打死瓜农后续警察打百姓怎么处理
处理结果为: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处理分为三个阶段:
一、城管获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宣布判处涉“瓜农死亡事件”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
二、二次审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时30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湖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上诉人廖卫昌、骆威平、夏际玉均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而上诉人袁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被害人倒地时他并不在现场。
三、终审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7)打城管事件扩展阅读:
事发经过: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
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湖南瓜农死亡案
人民网-北青报:“城管打死瓜农”事件,还原真相才能消弭对立
人民网-评瓜农被城管打死事件:最重要的是城管无权打人
❽ 打城管有什么后果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构成妨害公务罪
第二百七十七版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权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 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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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安顺城管打死人事件结果是什么
1.被误伤的群众近80人, 被在医院隔离治疗, 据说一人一间房 ,不让记者家属探望。回
2.布告抓人 ,贴出答通告 ,说欢迎民众举报当天参与事件的人 ,特别是亲戚家人。
3.省里面的领导来坐镇 ,处理结果 ,都对外封闭。
以上也是安顺市里大家的说法,真实与否,大家自己看着来吧。
❿ 重庆一城管追打店主被砍伤,事件始末是什么
女店主叫杨漓,26岁跟老公在重庆南岸区涂山镇租了间90平的店卖水果,她的水果店又分了两部分给别人分别是猪肉和蔬菜。9月7日上午9点多,杨漓的店铺外面来了十几个城管,喊了一声老板杨漓答应以后城管并未回应,正好有顾客买西瓜,杨漓便去给顾客挑西瓜。顾客走后杨漓打算出去收拾水果的。当时城管先是跟蔬菜店老板起了争执。随后一名城管将她放葡萄的板子搬进店里,当时杨漓说板子摇摇晃晃葡萄摔坏了城管赔,城管回答:“赔啥子赔,凭啥子要赔你?” 随即双方发生争执。
我觉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的是给我们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应该支持。城管维护环境秩序是义务,但这并不是你发泄,欺负老百姓的权利。同样的话为什么不能好好交流呢?为什么一直有城管暴力执法和商贩和冲突的事件,这些人还是不吸取教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