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组织换届监督
1. 村级组织换届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有哪些
群众对村居两委换抄届选举有袭三盼:一盼和谐稳定,安居乐业;二盼能选出真正的带头人,带领全村奔小康;三盼村居两委带领班子共同建设一个美好的生活家园。一些村居两委干部不和,矛盾突出,互相拆台,导致 “乱”字未改;一些村居发展落后,停滞不前;还有少数村居至今选不出“当家人”,需要市里下派书记。以上情况,显示出村居两委换届工作中存在着的诸多潜在的不安定因素
2. 如何处置扰乱村社区换届选举秩序的行为
一、拉票贿选行为的界定及处置方式
拉票贿选行为是指在换届选举期间,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间接指使他人,用财物或其他利益诱惑村(社区)党员、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候选人,影响党员、选民或其他候选人意愿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拉票贿选。
(一)本人及其亲属或授意、委托、指使他人,向党员、选民或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说情打招呼、赠送现金、各种消费卡(券)和其他实物、费用等进行拉票的行为。
(二)本人及其亲属或授意、委托、指使他人,无正当理由对党员、选民提供吃请、旅游或安排其他消费娱乐活动,要求或暗示党员、选民为本人投票或帮助其当选的行为。
(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党员、选民做出各种承诺的行为。
(四)以慰问、帮扶或赞助名义变相赠送财物,影响党员、选民意愿的行为。
(五)突击性分发集体资产、为党员群众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电话费、水电费等费用进行拉票的行为。
(六)向其他候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的行为。
(七)其他拉票贿选的行为。
处置方式:存在以上行为的,由村(社区)选举委员会经请示上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候选人资格。具有违法事实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破坏换届选举秩序行为的界定及处置方式
破坏换届选举秩序行为是指在换届选举期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破坏依法进行的换届选举正常秩序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破坏换届选举秩序。
(一)以恐吓信或其他方法威胁候选人、候选人家属、选民人身安全的行为。
(二)公然侮辱、诽谤候选人的行为。
(三)捏造事实、散布谣言、匿名诬告他人的行为。
(四)串联、煽动非法集会或群体性上访的行为。
(五)通过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平台,造谣、诽谤、传播有害信息,干扰换届选举的行为。
(六)拉拢、怂恿、胁迫他人故意不参加选举的行为。
(七)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换届选举正常工作或限制选民和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
(八)非党员参与或干扰党内选举的行为。
(九)不按正常委托程序投票,或未经委托代为投票,或多拿委托票代为投票,或抢夺他人选票投票,或诱导、胁迫他人违背自主意愿填写选票,或篡改选举结果,或撕毁公示结果的行为。
(十)其他破坏换届选举秩序的行为。
处置方式:以上行为具有违法事实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六条、四十二条、五十条规定,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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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换届选举的有相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广大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全力配合乡镇(街道)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干扰换届选举的各种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夯实党在农村、社区的执政基础。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要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采取设立宣传栏、编印宣传手册、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在换届选举重点村(社区)宣传《通知》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以达到警示、威慑的目的。
(三)加大工作力度。各县区政法、公安部门要对基层派出所和公安民警配合执法作出明确要求。基层派出所和公安民警要在第一时间对出现的干扰换届选举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依法快速处置。市、县(区)两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随时跟进督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3. 乡镇纪委是否有对村级换届有监督责任
现在已经明确,纪委具有监督责任,乡镇纪委肯定对下属各村的换届选取有监督责任的。望采纳,谢谢您。
4. 村级组织换届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群众对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有三盼:一盼和谐稳定,安居乐业;二盼能选版出真正的带头人,带领全权村奔小康;三盼村居两委带领班子共同建设一个美好的生活家园。一些村居两委干部不和,矛盾突出,互相拆台,导致 “乱”字未改;一些村居发展落后,停滞不前;还有少数村居至今选不出“当家人”,需要市里下派书记。以上情况,显示出村居两委换届工作中存在着的诸多潜在的不安定因素
5. 如何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前期准备工作
为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候选人条件、工作进展,动员有志于新农村建设的德才兼备人才积极竞选,广泛发动村民热心参与投票,主动参与监督。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强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宣传氛围,全力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
把握舆论导向的正确性。一是突出三个结合。即把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与典型宣传相结合,一般性宣传与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作为向导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保证村级换届选举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进行。二是注重舆情监测及时性。安排专人负责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舆情监测工作,主动把控舆情,因势利导,从正面引导舆论导向。
坚持宣传形式的多样性。一是开展流动宣传。主要通过宣传车广播的方式,深入到各乡(镇)集镇所在地,利用赶集天,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向过往群众进行大力宣传村级换届的重大意义、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政策、选民的权利义务、换届选举的程序办法,确保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二是张贴公告、挂横幅、写标语等。通过、横幅、标语、板报、展板、广播、传单等方式,在镇、村(社区)主要交通要道、街道集镇、村(社区)等公共场所显眼处,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始终。三是开设专栏进行专题报道,发挥宣传阵地的辐射性。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加强报道的深度,及时宣传报道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突出宣传主题的阶段性。根据不同阶段选择不同内容进行重点宣传。一是选举前,主要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二是选举中期,重点宣传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自荐报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确定方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等;三是选举后,重点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教育当选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引导村民,特别是村民代表和党员积极支持、配合村委会开展工作,形成和谐选举的良好局面。
6. 村委会换届选举镇政府工作组是否可以现场监督投票人
这种情况监督的话是可以的,但没有别的权利。
7. 村和社区组织换届“九严禁”“十不准”纪律有哪些具体内容
九严禁
1、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居)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3、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4、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5、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6、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或向候选人(自荐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等行为;
7、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8、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
9、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不准
1.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或实物等进行拉票;
2.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
3.不准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
4.不准为选举人缴纳各种保险、数字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进行拉票;
5.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
6.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7.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义务,或给予当选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
8.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9.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10.不准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贿选。
8. 村居两委换届指导监督组有什么纪律要求
一、做好前期摸底调查工作。为了充分了解现任村两委的工作情况以及各个行政村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换届选举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依据,需要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中对各个行政村进行摸底调查。首先要成立调研组,其次要深入各个行政村,再是要通过多种方式展开摸底调查工作,比如:问卷调查法、随机访谈法、召开座谈会等等,确保掌握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能够全面地反映群众最真实的心声和诉求以及村干部的心理状态,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平稳进行和顺利开展打好坚实基础。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消除换届选举期间的不稳定因素,营造安全稳定的换届环境,需要在换届前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首先组织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参与配合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纠纷的信息,提前化解。其次,对社区思想较为激进、有生事倾向以及老上访户等重点人员进行面对面教育,安抚好其情绪,做好其思想工作。最后,要成立信访接待组,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信访受理工作,为村两委换届选举扫清障碍。
三、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工作。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和意义,了解其自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换届选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需要对群众开展集中广泛的宣传,可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悬挂横幅、利用广播等多种形式,帮助群众了解换届纪律和政策,正确行使其民主权利,真正地把群众威望高、能力强、能带动群众致富的人推选到两委班子中。
四、做好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工作。为了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需要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将党风党纪教育贯穿于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中去。引导村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为全村百姓群众树立学习榜样和标杆。同时,司法、纪检部门对于妨碍正常换届选举的行为要加打击力度,对于在换届中存在的党员违纪要立案查处,涉及违法的,需交由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五、抓好业务培训工作。为了让每个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人员懂法、知法、依法,详细掌握换届的相应程序、法规和有关制度,需要层层抓好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将驻村指导选举的镇街干部和村选举委员会成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通过召开相应讲座、印发相关学习资料、引导干部自主学习等方式开展业务学习培训,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
9. 第七届村委换届中的监委会是什么组织
监察监督选举委员会的工作,保证选民的权利和选举程序的公平和公正
10. 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什么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村、社区党复支部工作纳制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三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二条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10)村社区组织换届监督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七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