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公用事业管理科职能
城管是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城管的主要专职责为属: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1)城管局公用事业管理科职能扩展阅读:
城管与城管警察的区别
城管部门是和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接触最多的部门,尤其是依法履行的行政处罚工作,具有个体损益性质。城管执法工作的高危性、突发性,已被实践证明。
因此,公安部门设立专门机构,为城管部门提供常态化公务协助是应当的,也是必须的,法理基础也是充分的。
城管警察还是警察,不是城管,依法行使的依然是警察权,不是城管权。
② 城管综合执法局由哪些部门组成
城管综合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主管部门,其职能主要是依法对城市管理法律关系主体执行和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城管综合执法局组成部门
城管综合执法局一般由内设机构(机关处室)、政治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组成。以北京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为例,包括办公室、法制处、执法规划处、执法协调处、执法监督考核处、专业执法指导处、宣传处、装备财务处等18个部门: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机构
城管综合执法局的两方面职能
城管综合执法局,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是在城市管理领域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即行政执法链条末端的执法监察,一般不含前端的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权)的产物,一般包括两方面职能:
①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巡查监察职能;
②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即处罚惩戒职能。
城管综合执法局的职能范畴
城管综合执法局以城市综合管理领域为切入点,是将过去城市各政府机构所拥有的各自范畴内的城市执法监察职能,即行政处罚惩戒与综合监督检查职能集中到一个机构,即综合执法局行使,这些职能一般覆盖以下范畴:
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各方面开展巡查检查及实施行政处罚的职能。
综合执法不是简单多部门的联合执法(物理联合),而是将多部门交叉的执法监察权综合到一个机构(化学整合),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局。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深入,综合执法监察的范围还在不停的扩大,强化综合监管,以减少多头执法、职能交叉、推诿扯皮、执法扰民等行政执法监察领域的突出问题,同时形成综合规划决策、到专业运行服务管理、到综合执法监察“两头收敛、激活中间”的橄榄型城市综合管理现代城市治理结构。
城管综合执法局机构的来源及其制度演变
城管综合执法局是城管执法监察制度演变的产物,是强化城市综合管理、依法管理的产物。《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一文以城管执法监察制度为例,介绍了从城建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到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的发展脉络,指出执法监察的二重性,即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探索经历了从城建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再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发展。主要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发展:第一阶段,城建管理监察制度的诞生(1978—1995);第二阶段,城管监察综合执法制度的探索(1996—2012);第三阶段,城管综合执法监察的探索与发展(2012至2019) 。
参考资料:
宋刚, 王毅, 王旭. 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J]. 城市发展研究, 2018, 25(12):119-127.
本刊编辑部. 综合执法改革与大数据环境下的橄榄型城市治理结构[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动态, 2019, (9):3-5.
本刊编辑部. 以执法监察一体化推进城市法治共治精治[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动态, 2019, (5):3-4.
城管简史:城市综合管理、城管监察与综合执法发展演进[EB/OL]. 城市管理与复杂性, 2018.
北京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官网:网页链接
③ 公共事业局是什么单位
公共事业局指公用事业管理局,是一个城市的管理机构。公用事业管理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市政市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城市节约用水科)、工程技术科、园林风景管理科等多个科室。
主要负责城市供水、市政公用设施、公交车、出租车、户外广告、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公厕、路灯、燃气、广场、下水管道、城市养犬、市政工程、城市综合事务等管理,以及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
(3)城管局公用事业管理科职能扩展阅读
所谓公共事业产品的提供即公共事业产品的交换和消费,是公共事业产品通过交换进入社会消费的过程。
公共产品的提供方式主要有公共提供、市场提供和混和提供三种基本方式。
公共事业产品的生产和提供的组合可以有以下方式:
第一、公共生产、公共提供。即由政府组织公共事业产品生产,并无偿地向社会提供。
第二、公共生产、混合提供。即由政府组织公共产品生产,并通过收费方式向市场提供。如中国的国有事业单位以及行政机关为公众提供的某些产品和服务。
第三、公共生产、市场提供。即由公共企业生产,按盈利原则定价,并向使用人收费的提供方式。通常,具有政府垄断性质的私人产品,或者接近于私人产品性质的准公共产品,如煤气、水、电、电讯、公共交通等常常采用这种方式生产和提供。
第四、非公共生产、公共提供。即由非政府组织乃至私人部门生产,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政府获得产品的所有权,并无偿地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事业产品。如公共工程的建设等。
第五、非公共生产、混合提供。即在政府相关的法规、行业政策和规划的指导和监督下,由非政府组织或私人部门投资和组织生产,并由其自行向社会提供。一般来说,涉及教育、医疗、文化等事业产品生产的非政府组织的事业产品就是以这种方式提供的。
④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内、法规及规章,治理和容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⑤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是什么
市城市管理来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自职责是:
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⑥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能是什么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主管部门,其职能主要是依法对城市管理法律关系主体执行和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虽然综合执法局与综合执法监察局几乎是同样的机构,综合执法局更强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强调行政处罚惩戒的综合。相对于叫“综合执法局”的机构,“综合执法监察局”更注重把握执法监察二重性,通过执法监察一体化建设,强调巡查监察、综合监管职能的发挥,即通过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各方依法履责,更大限度的减少行政处罚,即将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作为推动依法治、社会共治,推动城市治理各相关方充分参与的城市精细化管理。
综合执法局的两方面职能
综合执法局,以城市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集中行使城市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即行政执法链条末端的执法监察,一般不含前端的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权),一般包括两方面职能:
①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巡查监察职能;
②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即处罚惩戒职能。
综合执法局的职能范畴
综合执法局以城市综合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对城市管理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执法监察权进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是将过去城市各政府机构所拥有的各自范畴内的城市执法监察职能,即行政处罚惩戒与综合监督检查职能集中到一个机构,即综合执法局行使,这些职能一般覆盖以下范畴:
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各方面开展巡查检查及实施行政处罚的职能。
综合执法不是简单多部门的联合执法(物理联合),而是将多部门交叉的执法监察权综合到一个机构(化学整合),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局。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深入,综合执法监察的范围还在不停的扩大,强化综合监管,以减少多头执法、职能交叉、推诿扯皮、执法扰民等行政执法监察领域的突出问题,同时形成综合规划决策、到专业运行服务管理、到综合执法监察“两头收敛、激活中间”的橄榄型城市综合管理现代城市治理结构。
综合执法局机构的来源及其制度演变
城管综合执法局是城管执法监察制度演变的产物,是强化城市综合管理、依法管理的产物。《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一文以城管执法监察制度为例,介绍了从城建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到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的发展脉络,指出执法监察的二重性,即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探索经历了从城建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再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发展。主要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发展:第一阶段,城建管理监察制度的诞生(1978—1995);第二阶段,城管监察综合执法制度的探索(1996—2012);第三阶段,城管综合执法监察的探索与发展(2012至2019) 。
城建监察的诞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城市建设事业迅猛发展,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建设管理问题凸显,地方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市容环境监察入手,相继组建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监察队伍,包括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房地产、风景名胜区等专业监察大队,通过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传统单位及社会主体依法履行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责任,这也是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早期发展阶段。
城管监察综合执法
199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也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城建管理监察演变为更加综合的城市管理监察。1997年5月,按照国务院法制局对北京市政府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批复,北京市宣武区作为全国第一个试点,成立了宣武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启动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1998年到2000年,北京市所有区县均完成了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组建。2003年1月,在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基础上,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
城管综合执法监察
2012年9月,北京市的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城管物联网平台投入运行,保障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作为城市管理执法监察一体化探索,成为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监察发展的新方向。2013年,北京市各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更名时,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基础上增加了“监察”,正式更名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强化城管执法的监察职能,明确了城管执法监察队伍的综合执法、综合协调、综合监管三大职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连续就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并相继出台一系列关于城市管理与执法的重要文件,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被放置于更广阔的政府服务转型与社会共治视野下审视,城管执法被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配套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就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五位一体”智慧化升级。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的关于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文件。2017年1月,《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发布,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规范。
2018年,中央作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部署,结合将前端决策监管与后端执法监察适度分离的要求,综合执法改革必将推动综合执法监察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逐步形成“从综合规划决策、到专业运行服务管理、到综合执法监察“两头收敛、激活中间”的橄榄型城市综合管理现代城市治理结构。
参考资料:
宋刚, 王毅, 王旭. 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J]. 城市发展研究, 2018, 25(12):119-127.
本刊编辑部. 综合执法改革与大数据环境下的橄榄型城市治理结构[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动态, 2019, (9):3-5.
本刊编辑部. 以执法监察一体化推进城市法治共治精治[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动态, 2019, (5):3-4.
城管简史:城市综合管理、城管监察与综合执法发展演进[EB/OL]. 城市管理与复杂性, 2018.
⑦ 建设局公用事业科是管什么
科室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政策、法规,拟订本市范围内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市政公用行业道路绿化占用挖掘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参与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生产企业。 四、负责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上报和正常的资质年检工作;负责审批四级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 五、负责建设局所属市政工程和公共事业性项目的计划编制及可行性方案论证。 六、负责监督和管理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建设程序。 七、负责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程序中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事业设施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属工程管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政策、法规,拟订本市附属工程管理有关政策和法规。 二、参与建设工程方案会审,对区间道路、绿地、排污、排水、照明、自来水、煤气、环卫和停车场地等建设工程附属设施施工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按照会审通过的施工图组织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附属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四、负责附属工程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工程管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工程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拟订本市范围内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管理的有关行业政策、法规。 二、监督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行为。 三、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工程竣工验收。 四、参与对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处理。 五、负责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六、负责市政公用(含园林绿化)项目库的管理。 七、编制市政公用(含园林绿化)项目年度建设计划。 八、负责工程管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燃气管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政策法规,拟订本市燃气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行业政策、法规。 二、负责管理全市的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 三、负责新开办的燃气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的资质审批和正常的资质年检工作。 四、负责管理燃气质量、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五、定期对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事故,并查清事故原因,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 六、负责燃气管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联络员职责: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局党委的各项决定,提高市政公用管理科工作人员和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水准和效率,经研究,决定实施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联络员作为领导助手、参谋和桥梁的作用。 一、联络员为市政公用管理科的工作人员,每人联系一家单位并相对固定、适时调整。 二、联络员工作职责: 1、熟悉本科室的重要工作和相关政策、业务,树立谦虚谨慎、为群众服务、为领导分忧的观念,主动、积极、创新奉献,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2、熟悉、了解所联络单位的主要工作性质、分工、阶段重点工作及分管、联系部门,与所联络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3、根据所联络单位的工作情况,对季度例会和其他重要决定中明确的工作由联络员负责跟进落实、提醒和督办,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4、与基层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注意开展调查研究,并将了解到的重要信息随时向主管领导作客观反映。 5、以工作效率为重,处理好科室与单位、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克服各种困难,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6、强化纪律观念,不从联络员工作中谋取任何特权和一己私利。 7、加强业务学习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和服务水平,尤其要努力学习和掌握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 8、联络员到联络单位联络工作每周不少于一次,科里每半个月开一次联络员碰头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向分管领导汇报联络工作情况。 市政科内部分工及联络员制度: 一、科室内部分工: 科长杨东风负责科全面工作; 副科长朱国祥负责燃气全面工作、工程管理工作; 李观霞负责项目库管理、园林资质申报预审、造价监督核算、工程管理、科室内勤B岗; 陈丹负责科室内勤A岗(包括附属工程验收资料审查)、行政许可审批窗口B岗; 赵建恒负责附属工程验收A岗、社区整治监管; 朱樟生负责燃气管理、附属工程验收B岗。 二、联络员制度 杨东风负责联络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朱国祥负责联络市市政园林管理局; 赵建恒负责市污水处理厂; 朱樟生负责联络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李观霞负责联络市自来水厂; 陈丹负责联络市路灯管理所。
⑧ 城管局负责什么工作
1:建筑物等的改建、扩建、翻建。(注释里的都城管是管不了的)
注:如等到审批,回但未按照规答定执行的,那么属土地审批部门。
2:对利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等活动或固定设施占用道路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及报废车辆的暂扣。
注:客货运属于交通和公安管辖范畴。
3:占用道路无照经营或未在指定地点、未按准许时间经营并影响市容。
注:无照经营属于工商局的管辖范畴(在集贸市场内则属于工商局市场科管理范畴)
4:城管的职权基本上就这三条(不排除地方性赋予的权力,毕竟城管就是纯地方性的),但是现实中却无处不在。像什么违法占地(土地部门)、园林绿化(园林局)、无照经营(工商局注册科),市场管理(工商局市场科)、环境保护管理(环保局)等等。
城管的执法范围实际上是没有多少的,只是这个纯地方性的机构被地方赋予了太多了权力,城管的职责就是各执法机关缝隙间的游走,可以说是各职能部门缝隙间的产物。
城管事实上就是这样,只能隶属于地方,完全的地方性行为,且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
⑨ 城市管理执法局,是由哪些部门组成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
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后来,城管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的行政编制,成为行政机构“城管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也就是说,它是一个专门的单位,并不是合成单位。。
城管执法,事实上是将过去中国城市各政府机构所拥有的各自范畴内的城市执法职能集中行使,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
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各方面需要出动执法的事宜。
(9)城管局公用事业管理科职能扩展阅读
城管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执法范围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