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法庭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在职工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职工可以先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更正错误,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但是,如果经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后,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的,则根据《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职工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应该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再向法院起诉。
当然,如果双方间属于拖欠工资纠纷问题,且已经由单位出具工资结算欠条的,则职工可以持单位所出具的工资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支使拖欠的工资,并不是在向法院起诉前必须先经劳动争议仲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第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B. 劳动监察大队让我们去法院,是不是推卸责任
可能不属于劳动关系,需要诉讼解决。
劳动仲裁步骤: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版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权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C. 劳动监察大队没执法权,要我上法院,我该怎么办
上法院一般情况下也是非常简单的,你也不要害怕,或者是紧张,只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专就可以了。
首先劳动属监察大队叫你上法院的话,你可以叫这个劳动监察大队开一个不受礼说明。然后你就拿着这个不受理说明并且自己写一份起诉状。起诉状最好是一式三份。还有就是证据的复印件。以及你个人的身份信息。还有就是有钱的银行卡一张。准备好这些东西就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去法院起诉的过程当天一般就能够立案,但是开庭时间可能会晚一点,这个法院的业务能力或者业务效率是不一样的。做好耐心等待就行了。
D. 去劳动局监察大队一直没有人,去法院起诉我一点钱没
你们如果人数超过10人,有共同请求,可以派个代表,一起请求仲裁;一般流程: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因为是属于一种劳动关系,所以走的是仲裁路线,劳动纠纷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但是你们不用过于担心费用的问题,仲裁局受理劳动纠纷案件一般不会超过50元,如果农民工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并且上面也说过,可以作为共同案件处理;付出了劳动,那么一定可以得到报酬,劳动法还是站在劳动者的立场的;你们目前需要做主要的是: 1、搜集好工作的证据,例如施工一些证明,打卡记录,和老板沟通记录等,以便后期站在优势角度; 2、对于老板可能没有和你们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索赔双倍工资;(4乘以你的工资金额) 3、没有未员工购买社保,可以要求企业补交社保;(劳动监察大队没有反应,那么建议搜集证据提起劳动仲裁)
E. 劳动监察转法院案件怎么整理才可以转法院处理
劳动监察案件或者是劳动争议案件,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如果对版仲裁不满意的权话,或者是对仲裁达不成一致的话,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你就等着劳动监察的处理结果,如果不满意的话你就直接去法院起诉,不需要其他额外的程序。
F. 劳动监察投诉处理后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
您好,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劳动纠纷的案件,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即就算劳动监察大队接受投诉后一般不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当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除了某些特殊情况外,下列两类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法条链接:
现行法律规定下,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都需要经过劳动仲裁才能进入诉讼程序。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形下,无需经过劳动仲裁,可直接提起诉讼,主要由以下几种:
(一)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三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二)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倍赔偿金的。
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合同法》第85条之规定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是,需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需要出具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证明。
(三)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
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2)社会保险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
(3)劳动者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者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
(1)移送管辖的;
(2)正在送达或送达延误的;
(3)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
(4)正在等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的;
(5)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
(6)其他正当事由。
G. 已经到劳动监察投诉了,同时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如果来是劳动争议是不可源以的。
由于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所以,在已经到劳动监察投诉的情况下,可以同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H. 劳动保障监察民工资,怎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版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权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会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只会调查房产车辆和银行账户,如果查不到财产,法官会通知申请人要求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不提供的,法官会发中止强制执行的裁定书,之后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才会恢复强制执行。
申请人在执行阶段,应当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官调查的范围很有限,申请人调查发现的财产线索,告知执行法官,执行案件才能尽早结案。
I. 劳动监察大队对用人单位下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才能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合理吗有什么规定
三个月之说,没有法律规定。这只是法院对一个风险(或者说麻烦)的规避版问题。
正常程序,行政执权法程序,在下达完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书之后,行政职能行使完毕。待15内不论被处理主体是否缴纳罚款或执行处罚处理决定书,或者不论其是否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机关均可结案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而且,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法院对其的强制执行。但是,法院在具体的实务中,为了避免在强制执行后,因行政执法机关败诉引发的一系列驳回等问题,所以,法院一般是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等三个月以后,也就是被处理或处罚的主体彻底丧失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力以后,没有了任何的后遗症了,才接受强制执行的案卷。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J. 怎么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怎么投诉电话
可以要求该仲裁委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去法院起诉该用人单位。
依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不予受理的,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可以持该通知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仲裁部门拒不出书面不予受通知书,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第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四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