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监察院
❶ 《庆余年》中为何朱格觉得只有皇室人员掌控内库才算为了庆国
第一个就是皇室内库就是君主的钱袋子,这个一定是要皇家的人掌管才成。这个思路好像是没有问题的。朱格认为皇家内库的掌管人是皇室的人,钥匙在君主手里,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庆国无虞。若是范闲掌管着内库,又掌管着监察院,要是范闲想反的话,那么,庆国将进入万劫不复之地啊!朱格认为现在的监察院已经将庆国的大半精英都归于麾下,要是范闲掌管二者,那就是庆国之害虫。
朱格,是监察院里面的老人了,但是由于自己不知道庆帝的想法,也不知道陈萍萍的想法,才导致自己死得挺冤枉的。庆帝自己说他们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庆国,从来不想想朕想让他们做什么!你觉得朱格死得冤吗?
❷ 各个朝代的监察机构
监察机构是各国政府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回和整肃,对防止和惩答治贪污腐败有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历史上监察制度的建立,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朝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设立了专门负责监察的管员,称之为“御史大夫”,官位相当于副丞相,对朝廷和地方的官吏负有监督和纠错的职责,但这时还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
到了汉代,朝廷正式设置了专门的监察机构,称为“御史台”,最高长官称“御史中丞”。
到了武周时期,武则天将“御史台”改为“肃政台”,权力范围更大,不但有监督百官的职能,还负有整肃朝政的使命。
到了明代,朝廷有把此机构更名为“都察院”,地位又有提高,权力更大。“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官位正二品。
到了清代,“都察院”的地位进一步得到了提高,机构已比较完善,分工更加明确,增设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与朝廷的六部相对应。首席监察官称“左都御史”,官位一品。
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央政府下设五院,其中监察院为最高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审计权和弹劾权。 现在,不仅政府设有监察局,而且在检察院还设置了反贪局。
❸ 庆余年中监察院八大处在一开始分别是什么司职
一处专门负责监察京中百官。在各要害部门安插着许多探子,是监察院最要害的部门,前任头目就是暗中倒向长公主,刚死数月的朱格。二处负责各处情报的归拢分析以及进策,以供陛下及军方做出计划。
三处是范闲感觉最亲切的部门,因为他的老师费介在没有退休之前,一直是三处的头目,三处专门负责研制药物与各类偏门武器,范闲如今身上带着迷药毒药,基本上都是三处的研制成果。
四处就是言若海的部门,专门负责除了京都之外各郡各路官员的监察,以及相关情报的侦缉工作,权力范围远至国境之外,还包括了北齐东夷城的部分,如果单以权限来论,是除了一处之外权力最大的部门。
监察院五处是一直驻在京外,由皇帝陛下亲旨成立,专门负责保护陈萍萍安全的黑骑,在必要时也可以进行骑兵的千里突袭,当年深入北魏擒获敌国密谍大头目肖恩,便是五处最光彩的一次战绩,可以说,这个部门是监察院中武力最强大的一属。
六处是最不出名,也最恐怖的一个部门,就连范闲入京这么久,也没有怎么与对方打过交道,因为六处是专门负责处理暗杀的事宜,当然,从方面来说,六处也要保护陛下指定的人选。
七处则是专门负责刑讯囚敌之事,这是比刑部十三衙门更专业的存在,范闲当初在监察院大牢里曾经看见的那位不起眼的牢头,就是七外前任头目。
八处啊八处,范闲看见那位中年官员就想笑,这是监察院里自己打交道最多的一个部门了吧?澹泊书局可没少给八处上贡,虽然有关系可用,但是七叶掌柜还是很小意地按月给八处上贡,这个部门,在范闲的感觉中就有些像前世的那个老爷衙门,只是比那个老爷衙门的权力更大,更独立些。
❹ 监察院和检察院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上来抄讲,监察院与检袭察院都是国家机关,而纪委则不是,纪委只是党的内部机构,管纪律的.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国家的公诉机关.
负责刑事案情的审查起诉与提起公诉,有时还有部分案情的侦查,比如贪污受贿犯罪.
而监察机关是国家的行政监督机关,专门监督行政官员与行政机关的,比如违纪处分.
❺ 《庆余年》中监查院是个什么机构
《庆余年》中的监查院,其实叫监察院,它是一个特务机构。
这个特务机构是有原型的,例如明朝的两厂一卫,它对皇帝直接负责同时监视百官,监视天下的一切。还有一个就是反间谍作用,刺探民间外国的间谍分子,保护封建国家的安全。
从以上种种可以看出,其实《庆余年》中的监察院,其实就是一个专听于皇帝的特务机构,它是一个皇帝的专制统治的国家机器。
❻ 监察院的历史沿革
根据台湾“宪法”规定,该院是台湾当局的最高“监察”机关。
1948年5月在大陆选出“监察委员”180人,任期6年,于1954年5月期满。国民党去台后,蒋介石利用“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名义,决定“在第二届委员未能依法选聘与召集之前”,“第一届委员继续行使其职权”。
从大陆随蒋去台的“监察委员”共104人,后陆续死亡或去职者泰半。1969年“补选”2人,1972年“增选”15人(内含华侨5人),后于1980年、1986年进行两次“增额监委”改选。1986年选出“增额监委”32人(其中“侨选监委”10人)。截止1988年1月,共有监察委员67人。
依据第二届“国大”第一次会议(1992年4月)决定,“监察委员”由选举产生改为由“总统”提名,经“国大”同意任命,任期6年。1993年“总统”任命第二届“监察委员”29人;1999年“总统”任命第三届“监察委员”28人。 “监察院”迁台后曾弹劾的两名最高官员是前代总统李宗仁与前行政院长俞鸿钧。曾透过调查坚持反对行政部门意见,影响较大的案件是1955年的“孙立人案”。当时的“院长”都是于右任。
以下所称“行政院”、“监察院”、“总统府”、“国防部”、“总统”、“副总统”、“内政部”、“司法院”、“交通部”等,均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台湾当局所使用的名称,而非1949年以前中华民国之称谓。 2004年底,陈水扁“总统”提名之“监察院”正副“院长”人选与“监察委员”遭到国亲联盟于“立法院”程序委员会冻结,无法排入议事程序,导致监察院“正副院长”与“监察委员”至今都处于缺位状态。2008年中国国民党重新上台,“监察院”又重新得以运转,当前院长为王建煊。关于“立法院”不将此案排入议事程序是否“违宪”,正提付大法官解释中。
“立法院”国民党与亲民党搁置总统提出“监委”名单的理由主要有三:第一是认为“总统”为提名适当人选组成的审荐委员会组成似欠公正。第二是认为正式提名名单包括审荐委员会委员张建邦,萧新煌等,且居“正副院长”提名人。而其他提名名单似具有较强的党派偏向,与“国会”朝野结构不尽呼应。第三是针对台湾股市上市公司--大陆工程公司董事长,也是台湾高速铁路(台湾高铁)公司董事长殷琪(女)亦担任审荐“委员”表示不满,认为殷琪女士于2000年“总统”大选涉入较深,担任陈水扁“总统”候选人的“国政顾问团”成员,党派色彩强烈。国亲联盟之意见是否足以正当化搁置该案,现亦由“司法院”的大法官会议进行审查中。
被搁置的被提名人名单如下:
提名张建邦任“监察院长”,萧新煌任“副院长”,另,提名李伸一、赵荣耀、吕溪木、黄武次、谢庆辉、黄煌雄、邱清华、洪昭男、叶金凤、张富美、林志嘉、吴丰山、高秀真、杨平世、林筠、黄惠英、黄尔璇、刘玉山、蔡明华、刘永斌、吕新民、尤美女、颜锦福、陈宏昌、洪贵参、周慧瑛、郭吉仁等人。
审荐委员会名单如下:
召集人“副总统”吕秀莲,“委员”前“监察院长”钱复,前“交通部长”与淡江大学校长张建邦,“总统府国策顾问”萧新煌,“总统府”秘书长苏贞昌,台湾高铁董事长殷琪等人。
2006年初由于若干当年受提名者已经出任苏贞昌重新组成的内阁成员,担任“行政院”部会首长,依照“宪法”不得兼任“监察委员”,因此该项人事同意案又更形复杂化。
“监察院”地址在台北市中山南路与忠孝东路交叉口,比邻“行政院”,“立法院”。办公建筑是日治时期的台北州厅,于1915年增建完成,于1998年7月30日被内政部指定为“国定”古迹。
❼ 庆余年 监察院机构的设置
去一年检察院资格的设置这个根据当时的历史朝代的企业要求设置的内容和机关也是不一样的
❽ 纪委、检察院、国家监察部分别有什么区别
纪委是党内检察机关、监察院是政府部门行政检察机关、检察院是履行法律义务的检察部门回。违犯党答纪,由纪委处理;国家干部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犯有过错但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由监察院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
❾ 锦衣卫、西厂、东厂和都察院监察御史(监察机构)的关系是什么
明代来的监察体系中的都察院为自全国最高监察机关,可以监督所有大小官吏。六科给事中主要负责对六部官吏的监察,同时又与都察院互相监督。在地方设立的按察司负责对所在地区的所有官吏实施监督。按察司直接受制于都察院,有相对的独立性,且有相对较大的权力。而厂、卫组织则属于皇帝个人控制的特务组织,其重要职责就是对百官实施暗中监督。为官吏编织了一副“犹行荆棘中,寸步不可移”的严密法网,其目的在于“当世事之善可为法,恶可为戒”。
❿ 监察院的历任院长
蔡元培
(1928年10月8日至1929年8月29日,未就职)
赵戴文
(1929年8月29日至1930年11月18日,未就职)
于右任
(1930年11月18日至1931年6月14日)
于右任
(1931年6月14日至1931年12月28日)
于右任
(1931年12月28日至1935年12月7日)
于右任
(1935年12月7日至1943年9月13日)
于右任
(1943年9月13日至1947年4月17日)
于右任
(1947年4月17日至1948年6月4日)
于右任
(1948年6月9日至1964年11月10日)
李嗣璁(代理院长)
(1964年11月10日至1965年8月17日)
李嗣璁
(1965年8月17日至1972年5月15日)
张维翰(代理院长)
(1972年5月15日至1973年3月19日)
余俊贤
(1973年3月19至1981年3月24日)
余俊贤
(1981年3月24日至1987年3月12日)
黄尊秋
(1987年3月12日至1982/02/01
黄尊秋
1987年3月12日至1993年2月1日)
陈履安
(1993年2月1日至1995年9月23日)
郑水枝(代理院长)
(1995年9月23日至1996年9月1日)
王作荣
(1996年9月1日至1999年2月1日)
钱复
(1999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
王建煊
(2008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