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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 2020-11-22 17:42:29

Ⅰ 党员监督怎么解释

当前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存在的问题
管理监督被动,意识淡薄。有些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强,一提到监督就认为是“跟自己过不去”,是有意挑毛病,采取不正当手段来逃避监督。另一方面,组织监督“弱化”,“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少数分支局依然存在。上级组织因工作关系不可能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而监督不到位;本级组织监督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监督,但因碍于情面,不愿主动监督或怕对自己工作不利回避监督;群众监督要么是不知情而无法监督,要么怕打击报复而不敢监督,要么是事不关已不愿监督。
管理监督狭隘,渠道不宽畅。当前许多单位主要把廉政问题当成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而忽略了其他方面,其实党员监督管理的内容应是全方位的,包括政治上的坚定、作风的勤廉、执纪的一以贯之等,监督范围除“八小时内”的“工作圈”外,还有“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事实表明,不少党员干部往往不是在工作时间出问题,而是在“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中犯错误。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党员“八小时外”的监督较少。人事组织部门对党员干部考察不够全面,对党员干部的信息了解渠道不够广泛和通畅,加上考察党员干部时听到好话多,批评意见少,导致全面准确地掌握干部表现情况难,从而未能做到及时监督。
管理监督滞后,制度不到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存在问题,不及时向上反映,甚至严密“封锁”,只报喜不报忧,惩治性的事后监督比较重视,而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比较薄弱,使监督工作忙于“救火”。现在有不少案子都是在干部“东窗事发”后被牵涉出来的,在案发前主动监督发现案源的却不多,这说明当前管理监督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有的单位党员干部监督制度很健全,但执行不到位,使制度成为了摆设,得不到贯彻落实。
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点
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主要应防止四种情况:一是拥权自重,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搞成不听党的统一指挥、不受上级组织约束和群众监督的“领地”;二是以权谋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私利;三是滥用权力,瞎指挥,导致决策和执行失误,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损失;四是工作不负责任,不思进取,无所作为。对检验检疫系统内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重点对象是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主要包括:掌管人事、财务、后勤物资和执法执纪部门的党员干部;年轻党员干部和接近退休年龄的党员干部;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
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措施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党组织力量,有条件的分支机构可设置专职副书记,统一领导党建工作,没有条件的分支机构的兼职基层党务人员也应将工作精力上予以倾斜。局党组应在工作精力和时间上给予局党建工作更大的支持和指导,在各项工作安排上要充分考虑党建工作,在发挥党内监督中发挥好带头作用。在各项重大决策时要充分征求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必要时应把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引为一票否决项。
牢固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务工作者要始终把对党组织和党员日常监督作为自己的一个神圣使命,全体党员都要清醒地认识对他人的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是一个党员必备的基本素质。党员干部都要以积极的心态对待监督和被监督,要始终认识到日常监督是一个“保健”行为,而不是一个“治病”的过程,更不是相互之间的“斗争”。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日常监督作用。党组织要及时开展与党员的谈心谈话活动,把谈心谈话中(包括其他渠道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必要时可进行戒免谈话,帮助党员及时解决问题、纠正错误。要鼓励党员对党组织及其他党员进行日常工作监督,特别是要保护勇于负责、敢于监督的党员的积极性,充分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在组织内部营造直面谏言、虚心接受的日常监督氛围。
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是实现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在做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同时,注意把党组织的部分决策过程向群众进行宣传,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要确保群众监督管用,对群众监督反映的确实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要认真改进和提高,对不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也要向群众详细说明解释,消除他们心中的疑问。只有让广大群众感到他们的监督有效、管用,才能真正调动职工群众对党内日常监督的积极性。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内监督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织、相互激荡,社会环境日趋复杂。在这种情况下,要使领导干部经受住方方面面的诱惑和考验,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思想道德的纯洁,就必须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保证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秉公用、廉洁从政,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和实施纲要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呢?笔者认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既要坚持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又要在新的形势下勇于创新,寻求探索新的思路和办法。
一、加强防范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接受监督的态度。当前,有极少数领导干部自我监督意识不强,口头上重视监督,行动上却不了了之;有的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群众监督是“找茬”,错误地把监督理解为和自己过不去,在思想上消极对待;有的在实际工作中不支持监督,总以为自己不错,常常有意无意回避各方面的监督。为此,就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工作。首先加大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工委)议事规则和程序,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重点工程的招投标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预防和监督功能,借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同时,上级党组织要经常派员通过参加下级民主生活会的形式,检查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情况,为开展好党内监督工作创造良好氛围。滨江开发区启动建设以来,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够从党工委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做自觉接受监督和主动参与监督的表率,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的非常好。实践证明,党的生活监督,最有效的就是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力度。其次,必须强化监督意识的教育。监督意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监督主体,要担负起监督的职责;二是作为被监督体,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因此,一方面被监督者要心悦诚服接受监督,要把组织、群众和各方的监督作为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而不能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和束缚。另一方面,监督者更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监督者要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增强党性锻炼,只有这样才能无私无畏,真正起到监督效果。
二、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有效性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突出监督重点,对症下药,方可取得成效。一是严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要建立健全党委(工委)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联系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经常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和提供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为考核选拔领导干部提供决策依据。组织人事部门对拟定提拔的领导干部在提交党委(工委)讨论前,应主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以防止素质不好的人走上领导岗位。二是合理分解直接掌握人、财、物支配权的领导干部的权力。把决策、执行、监督三权适当分离出来,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领导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和权力制约。同时还要科学合理地划分和确定领导干部的权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领导干部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下属干部群众专题报告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自觉和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接受群众的公开评议。对为官不廉者进行批评教育,对有严重以权谋私行为的领导干部及时撤换,并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始终处于经常化的监督之中。
三、抓住关键环节,增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针对性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抓住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将领导干部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中。一是有效监控重大事项决策权。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得由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二是有效监控人事管理权。凡单位内部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领导干部暗箱操作。三是有效监控财务支配权。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时不断加大财务监控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四是有效监控建筑工程项目经营权。要实行建筑工程项目直接经营与监督审核权分管制度,严格规定单位“一把手”不得直接经手掌管本单位建筑工程项目,应按照严格的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有关建筑工程的具体事宜应由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承办,“一把手”监督审核。同时,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一把手”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深入地掌握一把手在政治纪律、选人用人、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严格规范一把手的从政行为。
四、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协调性
一是强化组织监督,纠正重选拔任用、轻任后监督的思想。要定期听取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二是要加强监督协作,形成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合力。不仅要理顺组织、纪委、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和管理机构的关系,进一步加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在监督领导干部问题上,按照工作职能作好分工,同时,还应注意加强彼此之间的协作,在监督层面上密切配合,并重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以建立全方位,多途径的监督网络,制约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三是强化群众监督,多渠道开展群众对领导干部从政用权行为的监督。抓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增强透明度,为群众了解情况、参与监督提供条件。可根据各自实际,采取发表征求意见、找基层群众谈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和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坚持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活动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督管理就落实到哪里。
五、健全监管制度,增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规范性
加强制度建设,是监督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的重要保证。当前,除了坚持完善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加强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三项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干部提醒谈话、戒勉谈话等干部监督管理制度,还应着力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一是制定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督的内容、办法和处罚措施,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用权行为和工作程序。二是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的制度。进一步明确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标准,采取待岗、降职、免职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三是完善民主评议制度。结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班子考察、岗位责任考核,组织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并扩大评议范围,将评议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之中,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群众意见比较大、存在问题多的领导干部,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帮助教育或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Ⅱ 党员干部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测试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主要内容自我测试题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 ,严格要求、违规必究 的原则。
2.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 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的责任。
3.因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 一 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 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 领导职务, 两 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 两 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 影响期长 的规定执行。
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了 12 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其中,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事项有 5 种;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事项有 7 种。
5.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 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 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和 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的民主评议。
6.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 提拔使用 、 平级交流 、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选择题(请将所选项目对应的字母填在 _____ 上)
1.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责任的是: A、B、C、D、 E、F 。
A.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B.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C.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D.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E.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F.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G.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用的
2.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A、B、C、D、E 。
A.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B.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C.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D.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E.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3.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A、B、D、E、F 。
A.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B.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C.不公示考察结果的
D.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
E.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
F.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4.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责任的是:A、B、C、D 。
A.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
B.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C.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D.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5.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责任的是:A、B、C、D 。
A.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
B.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C.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
D.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E.在参加民主推荐时推荐的人选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
6.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 C、D、E、F、G 等。
A.警告 B.记过 C.引咎辞职 D.责令辞职 E.降职 F.调离岗位 G.免职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 A、B、D 情形的,按照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A.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B.越级提拔干部的
C.破格提拔干部的
D.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 A、B、C、D 情形的,按照规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A.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B.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
C.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D.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E.本单位领导干部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近亲属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三、判断题(请在题目后的括号内划"√”或"×”)
1.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 )
2.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 )
3.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不能同时使用。( × )
4.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暂停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 )
5.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 )
6.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 )
7.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 )
8.对须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相关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未经答复,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 √ )
四、简答题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责任追究对象有哪些?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您本人需要重点注意哪些责任追究情形?
答:(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责任追究对象划分为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等 5个大类。
(2)(略)。
2.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发现干部"带病提拔”,如何调查和追究选人用人责任?
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设立了"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机制。规定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的方式有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5种措施。纪律处分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作出。
3.按照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如何运用民主评议结果?
答:用好民主评议结果是"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每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结束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向各地区、各单位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地区、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按照规定,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4.如果离任检查的民主评议结果较差,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答:按照《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的规定,离任检查民主评议中,干部群众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对其任职地区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经组织考核认定,要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提拔使用的资格。

Ⅲ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员应该履行哪些监督义务

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

1、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2、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3、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4、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党员监督制度扩展阅读:

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第三十七条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有关国家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

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该干部所在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中止其相关党员权利;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虽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应当移送纪委依纪处理。

第三十八条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

第三十九条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Ⅳ 党员群众监督制度

1、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
2、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设立意见箱、群众热线电话、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多种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确保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
3、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动员、学习及民主评议阶段,都要吸收一定比例的群众参加评议。
4、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向群众通报。
5、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时,必须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不予验收。

Ⅳ 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有哪些

党风廉政建设七项制度是: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度
4、领导廉政谈话制度
5、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6、诫勉谈话制度
7、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Ⅵ 党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什么监督

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也曾经指出:“要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脱离群众,绝不贪图安逸,绝不以权谋私”。能不能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是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环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什么形象,关系着党的建设事业兴衰成败。
一、强化观念,善于运用制度监督党员干部
加强制度监督是加大标本兼治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治本措施。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关键在于完善相应的监督制度,实现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当前,一要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教育制度。为树立干部职工勤政廉政观念,提高党性修养、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强化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着重加强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廉洁从政教育。一是精心筹备廉政党课活动。二是定期组织观看《廉政中国》专题教育片。通过正面教育,弘扬正气,鼓舞斗志,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思想。三是积极参加廉政文化作品展。通过参观,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生动而深刻的廉政教育,激发了同志们服务群众,廉洁为民的工作责任感,促使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做到廉洁自律。四是充分利用廉政之窗专栏。适时更新专栏廉政动态、文件规定、警钟长鸣、廉政史鉴板块的内容,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提供了廉政文化学习载体,达到了廉政教育的目的。二要建立对权力的制约制度。就党员干部而言,手中都掌管着一定的权力,对每个部门、单位的工作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于是党员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严格防止滥用职权,保证党员干部的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如实行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民主化;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落实财务定期审计监督,切实履行党员干部的经济活动。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党员干部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自身的廉洁从政负起责任来。三要建立汇报制度。坚持这一制度,有利于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干部的联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党员干部向党组织汇报主要有二点:一是主动自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主动自觉地按时向党组织进行汇报,以便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自觉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忠诚老实。向党组织要讲真心话,有一说一,有二谈二,对成绩优点不夸张,对问题缺点不掩盖,不以任何理由进行虚假汇报。四要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着重抓好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要把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措施、要求,及时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中,通过组织生活检查党风、党纪情况,切实有效地监督党员干部的言行。
二、积极引导,发挥党员干部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
在工作中,每个党员干部都具有“双重性”,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既有接受监督的义务,又有参与监督的权利,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因此,提高党员干部监督的有效性,关键是要调动每个党员干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必须正确处理好义务和权利的关系。正确引导党员干部处理好义务和权利的关系,要注意抓好两个环节:一是要教育党员干部了解权利的基本内容,增强参与监督的意识。党员的权利,是党员按照党章的规定,在党内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每个党员干部都应严肃慎重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负责地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勇于维护真理,坚持原则。二是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高参与监督的能力。同志间开展思想交锋或讨论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以理服人,要讲究方法。发挥党员干部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行使民主权利创造条件。从目前情况看,应建立管人、管物、管钱的人相互监督机制,对职责、权力和义务履行情况作出奖惩规定。同时,要教育党员干部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自觉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决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监督的特殊人物。
三、拓宽领域,实施全方位过程的监督
在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中,严格落实省纪委“五不准”,变“五不准”为“五自觉”、“五严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文化修养,并以活动月为契机,加大督查力度,在党员干部活动中,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不仅监督八小时内的“工作圈”,而且要注重监督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从个别党员干部案件看,极大多数往往是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中出现的问题。因此,只有不断拓宽监督视野,开辟监督的路子,突出抓好事前、事中监督,做到防范在先,实现关口前移,才能堵塞各种漏洞。八小时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主要涉及的是“外出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管理。第一,对“外出圈”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应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去向和动态,建立双向联系制度,做到每位外出党员干部与一位在家领导干部保持双向联系,建立党员干部活动制度,确定每月向所在单位以书面形式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使党员干部个人经常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第二,对“生活圈”党员干部监督管理,采取分类指导、分块管理、分步实施的方式,建立党员干部社区联系制度,来监督党员干部社区活动情况,从而构成一个从工作圈的管理延伸到生活圈,从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之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人人都在组织之中、时时都在管理之中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网络。第三,对“社交圈”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可采用聘请政治上可靠、作风上过硬、与本人较熟悉人员担任监察员,随时掌握社交情况,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同时,也可采取双向联系方式,使其相互监督、相互管理,达到共勉,使党员干部始终置于党组织的严密监督之下。第四,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为切实搞好党务公开工作,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开设了党务公开专栏,在公开内容上,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决策决议、党组织概况、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生活会、党员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等,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确保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重体现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总之,只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才能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密切党员同群众的关系,为国家建设共创佳绩。

Ⅶ 在制度越来越完善,监督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作为一名党员应如何为建立一个清正

在制度越来越网上讲的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这个眼明大爷也应该接咧,也该清清咧整点啊。做黄来完成一个大点咀子蹦迪的要求来。别太自己。

Ⅷ 如何做好组织制度管理和监督党员工

建章立制关键是要抓好执行,做好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互相监督、群众监督 :
自我约束,党员干部要充分运用好法律、纪律、社会道德、党员条件、干部标准这五把尺子来丈量自己的行为,自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廉洁从政。自我约束提倡“慎独”精神,越是在无人监督时,越要小心谨慎,从严要求自己,不做任何有损党的利益的事情。时刻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党员的条件,做到一切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
互相监督,党员干部要严格实行党员监督制度,认真做好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专门机关的监督,即局纪检组长和纪检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群众监督,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履职尽责。监督,不是让干部不干事,而是让他干好事、多干事、干成事。监督不但能保证廉政,更可以推动勤政、促进优政和善政。不断强化群众监督意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切实保障举报人不受打击报复,建立允许并鼓励广大人民参与行政决策的机制等,对党员干部腐败犯罪进行检举揭发,为实施社会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只有通过动员全民互相监督,才能更好地弘扬社会新风,革除陈规陋习,真正将文明新风落实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Ⅸ 怎样做好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抓好党员管理教育的主要方法:

(一)进一步抓好思想建设

1、抓好党员的政治理论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先进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在各个时期的重要决定和决议,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2、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组织要担负起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责任,教育党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

3、加强党纪教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党纪法规尊严,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

引导教育党员发扬实事求是、顽强拼搏、勇于奉献的优良作风,维护和塑造党的光辉形象。勇于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敢于同败坏党风的言行作斗争。

只有这样,党的形象才能更加光辉,党的战斗力才能更加坚强,党的群众基础才能更加雄厚,党才能永葆生机与活力。

(三)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

1、建立经常性教育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是党员发挥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因此,党支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组织发展工作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

2、将党员教育管理融入党建活动之中,以开展深入扎实的党建系列活动来不断丰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内容。三是要把加强领导作为党员管理工作的关键,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责任。

(四)进一步抓好党员发展工作

1、严把入口关。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自愿申请的原则,严格坚持发展党员的有关程序,严格考察,保证党员的质量,保证党组织的神圣与威严。

2、疏通出口关。要坚持把民主评议党员与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起来,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帮教责任制,指定专人进行帮教,限期改正,扎实做好其思想工作。

(五)进一步抓好能力提高

要从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高度出发,促使广大党员自觉成为学习型党员。要根据时代要求和党的中心任务,针对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明确学习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围绕提高党员自身素质,增强保持先进性的能力,重点进行理想信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执政能力和履行岗位能力的教育。

要抓好党员的业务学习。认真组织党员学习科学文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现代经营和管理知识,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加强防范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接受监督的态度。

当前,有极少数领导干部自我监督意识不强,口头上重视监督,行动上却不了了之;有的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群众监督是“找茬”,错误地把监督理解为和自己过不去,在思想上消极对待;

有的在实际工作中不支持监督,总以为自己不错,常常有意无意回避各方面的监督。为此,就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工作。

(二)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有效性。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突出监督重点,对症下药,方可取得成效。

1、严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要建立健全党委(工委)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联系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经常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和提供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为考核选拔领导干部提供决策依据。

组织人事部门对拟定提拔的领导干部在提交党委(工委)讨论前,应主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以防止素质不好的人走上领导岗位。

2、合理分解直接掌握人、财、物支配权的领导干部的权力。把决策、执行、监督三权适当分离出来,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领导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和权力制约。

同时还要科学合理地划分和确定领导干部的权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3、领导干部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下属干部群众专题报告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自觉和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接受群众的公开评议。

对为官不廉者进行批评教育,对有严重以权谋私行为的领导干部及时撤换,并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始终处于经常化的监督之中。

(三)坚持“八小时”内外监督相结合,全面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以及生活作风情况。江泽民同志就说过:“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

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内的表现要监督,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也要注意。”当前许多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大多发生在“8小时以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

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进行监督,是当前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新课题。如果忽视了八小时以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就会给腐败问题的产生有可趁之机。当然,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制度。

因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往往会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如不注意往往就会造成侵害领导干部的隐私权。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关键还在于依靠领导干部的自觉性。“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那些不够自觉的领导干部,就可以起到敲警钟的作用,使他们警醒。

(9)党员监督制度扩展阅读

党的具体工作:

1、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

2、对党员进行教育、监督和鉴定;

3、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进行督促、检查;

4、整顿纪律;

5、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表彰优秀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清除党内腐败分子等。

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按照党章规定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进行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

2、坚持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

3、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制度规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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