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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监督员

发布时间: 2020-11-22 17:17:51

①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1、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控烟工作考核,科室控烟小组负责本科室的控烟工作考核,实行院科二级考核。
2、院部与科室签定创建"无烟科室"协议。
4、院控烟领导小组每月一次对医院各部门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和向院控烟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
5、控烟领导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奖惩意见,报党办落实奖惩。
6、医院设立最佳控烟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同其他单项奖。
7、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控烟制度情况的,每发现一次,在每月考核中扣罚10元,以此类推。在半年中扣罚超过一次的,取消评选最佳控烟奖的资格。
控烟(奖惩)制度
为了创造良好得无烟环境,培养员工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公司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公司的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机房、会议室等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员工严禁在工作区内吸烟。工作区以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抽查中如发现员工违反上述规定扣10元/次。
3、任何员工不得在公司内的公共活动场所吸烟。公司内禁止乱丢烟蒂。抽查中如发现员工违反上述规定扣20元/次。
4、员工休息区设立吸烟室,凡吸烟者均到吸烟室吸烟,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抽查中如发现员工违反上述规定扣10元/次。
5、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公司内网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
6、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鼓励何帮助吸烟者放弃香烟,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 人人遵守禁烟制度,争创无烟工作环境。

② 控烟的考评奖惩标准是什么

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院员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效益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科室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效益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其所在部门的当月效益工资。
六、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科室当月效益工资30元,每月累计。
七、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财务科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科室,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八、定期对医院内小卖部、餐厅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九、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十、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医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
十一、对戒烟成功的医院员工给予表彰。
十二、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三、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四、本制度由医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一、考核
控烟办公室在院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控烟工作和具体实施,控烟监督员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
二、处罚
1、科室无控烟负责人。 (处罚20元)
2、科内无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未完全禁烟,发现有烟蒂(处罚30元)
3、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20元),有监督员但被控烟领导小组检查发现未监督(处罚10元)
4、科室职工不明确自己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处罚10元)
5、科室负责人未掌握全科职工吸烟情况(处罚20元)
6、科内人员无故不参加控烟知识培训(处罚10元)
7、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记录(处罚10元)
8、医务人员未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未提供简短的劝导和指导(处罚10元)
9、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所在科室10元/次罚款,从当月奖金中扣除。
10、全体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奖金(起始额度为5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11、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有吸烟者违反医院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三、奖励
1、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医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
2、科室控烟工作负责人、监督员、巡查员大力宣传控烟工作,在控烟知识考核中,科室员工掌握一定的控烟知识,科室奖励100元。
3、对每次都参加控烟知识培训的职工,年终考核加5分。
4、对劝阻他人吸烟成效显著的职工,奖励50元。
5、对于戒烟4个月以上的职工,医院给予100元奖励。
6、对戒烟成功的医院员工给予500元奖励,年终考核加10分,加以表彰。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控烟考评奖惩记录表
科室: 2011年 月
项目
内容 巡查内容 巡查情况 奖惩意见
本科室职工、患者及家属是否在服务窗口、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所有非吸烟区吸烟 是


医务人员是否有穿工作服吸烟(无论何时何地)情况 是

医务人员是否接受来访者的敬烟 是

医务人员是否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 是

医务人员是否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 是

医务人员是否能指导患者戒烟和使用戒烟药物、控烟用品 是

控烟不力的职工个人是否参加了各类先进的评比 是

控烟不好的科室是否参加了先进科室的评比 是

科室区域内是否实现了无摆放烟具、无吸烟者、无烟头 是

其他情况记录:


署 巡查人:

处理情况:
说明:没有发现问题的在检查情况栏内打“√”,有问题的要准确记录,并及时反馈相关负责人或领导小组。

③ 2011年控烟的资料

控烟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活动中心控烟管理的各项工作,开展控烟工作;
2、对活动中心控烟工作进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卫生院的控烟工作;
3、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控烟知识的培训;
4、做好外来人员的控烟干预活动。在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病房等处一律不设烟具,对来卫生院检查工作、开会的所有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及来访人员一律不得用烟招待;
5、落实卫生院无烟环境,室内禁止放置烟灰缸、吸烟用品等;
6、控烟监督员负责在管辖的区域内无烟头、无吸烟者,有劝诫吸烟者的义务,本单位职工若有不听劝阻者,控烟监督员报控烟领导小组进行处罚。

④ 怎么培训控烟监督员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过呢我这里倒是有烟草控制方面的培训资料,想要的话请到我的网易博客里边,查找《烟草控制基础手册》下载或者《介绍一本书》,然后点击博文中的链接进行下载,如果下载不成功请给我留言,或者呢,你自己到网上搜搜看吧,然后购买就是了,由于我还没有全面的看过该资料,我不太清楚里边是不是有你特别需要的内容,但我相信你看看也没坏处。

该培训资料是我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才从世界卫生组织网站上找到的,详细情况如下:

推进21实世纪烟草控制的工具——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基础手册
building blocks for tobacco Control a handbook

主译 刘光远

译者 衣志勇 杜怀东 丁 宁 王晓晔 刘英志

审校 吴义祥 刘光远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4年出版

前 言
我们进入了一个烟草控制的新时代。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标志着人类在遏制烟草消费带来的死亡和健康寿命年损失方面取得了重大飞跃。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可以战略性地减少烟草使用,从而促进全球有效应对烟草这一造成夭折和疾病的最重要危险因素。
会员国正在进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签署和批准工作。一旦该框架公约生效,将为各国提供一个应对烟草流行的有力手段。但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仅仅是解决这一重要公共卫生问题的手段之一。
尽管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提供了控制烟草流行的行动框架,反击烟草使用的实际工作必须在国家一级进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成功将取决于国家实施和执行公约相关条款的能力。因此,加强每个国家控烟能力建设对于框架公约能否取得成功至关重要。
本书旨在满足各国政府和卫生部加强能力建设以便有效遏制烟草流行的实际需求,同时也提供了实用指南。本书描述了世界卫生组织各个地区的情况,并尽力选择了会员国的实际事例和经验。本书的结构和语言力求简捷明了,以便使更多读者从中受益。
尽管本手册的主要读者是国家官员,省级和地方官员以及私立部门的规划人员也可以从中受益。
通过提供这样的资源,世界卫生组织旨在帮助会员国加强国家自身烟草控制能力建设,从而有力地支持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国家能力建设和框架公约两者之间的并驾齐驱和相辅相成将为我们带来最大的希望,从而有效控制烟草这一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具杀伤力同时又是完全可以预防的致病因素。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作为一个公共卫生工具的成功将取决于各国将来贯彻实施该框架公约的努力和政治意愿。我们共同的成功就是创造人人受益的全球公共卫生共赢局面。
李钟郁博士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

我再帮你找找看我家电脑上是不是还有其他更合适的资料,如果有的话明天再给你留言

另外建议你到世界卫生组织网站、中国控制吸烟协会、控烟之声、彭博控烟项目、无烟北京、无烟上海、香港控烟办公室、台湾董氏基金会、无烟爱尔兰(英文版)等网页上搜搜看,说不定会有更多更好的发现呢

⑤ 什么叫控烟条例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2010年02月23日 10:10:11 星期二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网站

(2009 年8月26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 一 条 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 二 条 杭州市市区和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 三 条 本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单位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 四 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管理工作。工商、烟草专卖、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交通、旅游、体育、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管理工作。
第 五 条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场所;
(二)托儿所、幼儿园;
(三)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学生宿舍及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室内活动区域;
(四)影剧院、音乐厅、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院)、美术馆、陈列馆、展览馆、科技馆等科教、文化、艺术场所的室内区域;
(五)体育场馆及非经营性运动健身场所的观众区、比赛区或运动区;
(六)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会议室;
(八)公共汽(电)车、出租车、轨道交通、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内部;
(九)公共电梯内部和地下人行通道;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公园、广场举行集会等重大活动时禁止吸烟。
第 六 条 下列公共场所室内区域可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要求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专用吸烟室,吸烟区 或者专用吸烟室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
(一)经营性洗浴中心(含浴室)、足浴、按摩保健、美容美发场所的服务区域;
(二)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服务区域;
(三)商店(场)、超市、商品交易市场的营业区域;
(四)录像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营业区域;
(五)体育场馆及非经营性运动健身场所除观众区、比赛区或运动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六)公共汽(电)车、出租车、轨道交通、船舶、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域或售票区域;
(七)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办公室;
(八)单位的办事大厅、营业厅、礼堂、食堂等场所,但第五条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除外;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控制吸烟场所。
经营性住宿场所应当设置无烟楼层或者无烟客房。
拥有五十个以上餐位的经营性餐饮场所和对社会开放的棋牌房应当设置无烟包厢。
第 七 条 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公共场所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专用吸烟室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具备独立的通向户外的通风设施;
(二)与非吸烟区、非吸烟室有效隔离;
(三)远离人群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
(四)设置明显的标识;
(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置统一的控制吸烟宣传标识。
第 八 条 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任何人不得吸烟或者携带燃烧的卷烟、雪茄烟或者 烟斗。
第 九 条 禁止吸烟场所和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禁止吸烟或者控制吸烟的管理制度;
(二)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三)不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
(四)不在本单位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五)对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的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区域;对不听劝阻者,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第 十 条 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专用吸烟室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加强禁止吸烟的宣传,采取 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烟区或者专用吸烟室。鼓励创建无烟单位。
第 十 一条 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的任何人可以行使以下权利:
(一)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
(二)要求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吸烟或者劝其离开该场所、区域;
(三)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第 十 二条 禁止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网络、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
第 十 三条 全社会都应当支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公务员、医务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应当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卫生、工商、烟草专卖、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交通、旅游、体育、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积极开展有关吸烟有害健康、控制吸烟的社会宣传。
第 十 四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条例规定以外的本单位工作、休息等场所为禁止吸烟区域,明确责任人,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 十 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应当在本单位内部设立控烟监督员,对在本单位禁止吸烟 的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予以制止。
第 十 六条 每年5月31日的“世界无烟日”,烟草制品经营者停止销售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一天。
鼓励吸烟者在“世界无烟日”停止吸烟一天。
第 十 七条 禁止未成年人吸烟。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和烟丝。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经营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的标志。
第 十 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第 十 九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由卫生行政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或者第九条第(三)、(四)项规定的,处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四)、(五)项或者第九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处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三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五)项规定的,处以警告,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 二 十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经营者,由卫生行政部门 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未成年人,由其所在的学校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向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通报,予以教育。
第 二 十一 条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本条 例规定的行政处罚。
第 二 十二 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予以处罚。
第 二 十三 条 对拒绝、阻碍有关执法人员或者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 二 十四 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切实履行控制吸烟监督管理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 二 十五 条 本条例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⑥ 小学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工作总结怎么写

总结无非就是写你的不足之处,大概就是这样

⑦ 公共场所对禁止吸烟有哪些规定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制度;

(二)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四)不得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区内设置烟灰缸等器具或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或物品;

(五)配备专(兼)职禁烟劝导员和巡查员,对在禁烟区的吸烟者进行劝阻。

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可以根据需要在本单位非禁止吸烟场所划定吸烟区或设置吸烟室,吸烟区或吸烟室应当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指引标识以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

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加强禁止吸烟宣传,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烟区或者吸烟室。

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吸烟或者携带点燃的卷烟、雪茄烟、烟斗。

在禁烟区发现吸烟的,可以这样做:

(一)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

(二)向该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投诉,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劝导吸烟者停止吸烟;

(三)对不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向区爱卫办举报和投诉。

本区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各相关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开展有关吸烟有害健康、控制吸烟的社会宣传,鼓励创建无烟单位。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网络、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和烟丝。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经营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的标志。

拓展资料: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重点立法项目,2014年10月底形成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该条例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场所;

(二)商场、超市、书店;

(三)各类学校(含托儿所、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学生宿舍及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室内活动区域;

(四)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音乐厅等场所的室内区域;

(五)体育场馆及非经营性运动健身场所的观众区、比赛区或运动区;

(六)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楼);

(七)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足浴店(按摩中心);

(八)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九)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图书室、车间、餐厅等;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⑧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的意见条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履行控烟职责
烟草烟雾中有4000多种化学物质,包含许多有毒有害物质,其中有40多种物质具有致癌性且烟草中的尼古丁具有极强的成瘾性,一旦吸烟成瘾,很难摆脱。目前,我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高达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有1.8亿,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疾病。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控烟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做好控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控烟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卫生工作规划,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工作目标,将责任落实到人,把创建无烟校园与建设文明校园、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常抓不懈。
二、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学校控烟工作
学校控烟工作既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内容,教育、卫生等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协调,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学校控烟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推进方案。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为学校控烟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共同推进创建无烟学校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和当地控烟工作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认真开展各项控烟工作。
三、加强宣传,健全制度,努力创建无烟学校
1.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同伴教育、知识竞赛、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要充分利用每年的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学生的控烟知识、态度和行为,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习惯。要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学生向家长宣传控烟知识,劝阻家人不吸烟和避免被动吸烟。
2.发挥教师控烟的表率作用。教师在学校的禁烟活动中应以身作则、带头戒烟,通过自身的戒烟,教育、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学校应积极倡导和帮助吸烟的教职员工戒烟,摒弃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3.建立健全控烟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应全面禁烟,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应全面禁烟。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内主要区域应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校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并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四、加强督导检查,努力实现无烟学校工作目标
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控烟工作作为考评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各级各类学校应定期开展对本校各部门、各班级控烟工作的检查。积极鼓励和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无烟学校标准》(见附件),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活动。
附件:1.无烟学校参考标准(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专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2.无烟学校参考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无烟学校参考标准
(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专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一、建立学校控烟制度
1.建立由学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控烟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
2.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制定校内控烟管理规章制度。制度中应包括下列核心内容:
(1)学生禁止吸烟;
(2)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3)设立兼职控烟宣传员、监督员等,明确相关控烟人员的职责;
(4)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
二、创建学校无烟环境
1.校园内(包括建筑物内,操场等室外区域)无人吸烟,校园内无烟蒂、无吸烟者。
2.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室、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3.校园内不设置吸烟点,不摆放烟具。
4.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5.校园内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三、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1.利用健康教育课或其他课程向学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
2.充分运用主题班会、同伴教育、知识竞赛、板报、橱窗、广播等形式,向师生员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3.利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4.掌握师生员工吸烟动态,并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四、加强控烟监督检查
1.有明确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学校控烟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
2.师生员工有责任对在校园内吸烟者进行劝阻。
3.定期组织对学校各部门、各班级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附件2:
无烟学校参考标准
(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
一、建立学校控烟制度
1.建立由学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控烟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
2.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制定校内控烟管理规章制度。制度中应包括下列核心内容:
(1) 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指定吸烟区以外区域吸烟。
(2)学校应设有兼职控烟监督员或巡视员,并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控烟监督员、巡视员应接受过相关的控烟知识培训。
(3)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
(4)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
(5)教师应劝阻学生吸烟。
(6)有鼓励或帮助教职员工戒烟的办法。
二、除指定室外吸烟区外全面禁烟,营造良好无烟环境
1.校园内除指定的室外吸烟区外,其他区域无人吸烟,非吸烟区无烟蒂、无吸烟者。
2.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馆、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3.非吸烟区不得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
4.吸烟区设置合理(室外、通风、偏僻)
5.吸烟区悬挂、张贴烟草危害的宣传品。
6. 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活动
1.利用宣传栏、展版、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2.利用课堂、讲座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控烟教育,将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内容作为控烟核心知识点。
3.将控烟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
4.利用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四、加强控烟监督检查
1.控烟监督员能认真履行劝阻吸烟人在非吸烟区吸烟的职责。
2.全体师生员工均有对在校园内违反控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的义务。
3.定期组织对学校各部门、各院系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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