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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 2021-03-04 04:29:47

A. 商水县纪检委电话是多少

0394-5441079

B. 商水县新法院在什么地方

商水县法院位于县城行政路东段,现有在职干警197人(干部181人,工人16人),回离退休28人。内设庭室答19个 (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大队、法医室、监察室、政研室、质检室、老干部科),下设9个派出基层审判法庭(城关法庭、练集法庭、魏集法庭、固墙法庭、姚集法庭、巴村法庭、谭庄法庭、张明法庭、张庄法庭)。

C.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

周口市位于河南省东南部、黄淮平原腹地,东邻安徽阜阳,西接漯河、许昌,南与驻马店相连,北与开封、商丘接壤。辖淮阳、鹿邑、扶沟、沈丘、太康、郸城、西华、商水8个县和项城市、川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面积1196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60724.56公顷,总人口1091万人。周口市有6400多年的灿烂文明史,享有“华夏先驱,九州圣迹”之誉,是羲皇故都、老子故里,是中华农业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也是中华龙文化、根祖文化、道家文化的重要发祥地。

张楸A 党组书记、局长

杨安生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窦中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洪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大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组长

孙绍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思龙 助理调研员

侯奇助 理调研员

成富才 助理调研员

张楸A简介:河南省周口市人,1961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1月~1986年12月,在周口市广播事业局工作;1986年12月~1988年8月,周口团地委办事员;1988年8月~1990年4月,任周口团地委学校部副部长;1990年4月~1993年1月,任周口团地委学校部部长;1993年1月~1996年5月,任周口市团地委副书记;1996年5月~2001年4月,任周口莲花味精厂副处级干部;2001年4月~2004年3月,任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3月至今,任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监察科、规划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财务科、耕地保护科、用地审批管理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与地质管理科、信访工作科、人事科教科、离退休干部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等15个科室。设川汇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地产估价事务所、市土地勘测规划设计室、市地产中心(周口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土地整理中心、市土地执法监察队7个二级机构。全局及局属单位共有干部职工252人。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12月31日,周口市土地总面积为1196104.32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972616.2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97119.78公顷,未利用地面积26368.32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1.32%、16.48%和2.20%。农用地中,耕地面积860724.56公顷,园地面积5328.97公顷,林地面积44660.22公顷,交通用地(农村道路)面积25935.0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沟渠)面积3465.47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田坎)面积1502.00公顷。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85065.4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除外)面积10293.7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面积1760.63公顷。未利用地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坑塘,沟渠除外)面积26214.73公顷,草地(其他草地)面积115.71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田坎除外)面积37.88公顷。

周口属于平原地带,耕地坡度都小于2度,平地面积860724.56公顷。周口市可调整地类总面积为8082.49公顷,其中可调整果园154.02公顷,可调整其他园地10.46公顷,可调整有林地5784.73公顷,可调整其他林地2131.49公顷,可调整坑塘水面1.79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周口市签订的责任目标为耕地保有量指标不低于85.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低于72.02公顷,周口市严格执行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制度,坚决杜绝只占不补、占优补劣现象。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申报的补充耕地项目,周口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技术人员逐宗现场踏看和认真筛选,并严格核对审查相关材料和图件。按照规定程序,全市批准立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2个,可新增耕地727.1514公顷;建设占用耕地用地报件35批次,共计占用耕地518.354公顷,全部实现了先补后占、占补平衡。2010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达到1292万余亩。

【土地综合整治】周口市上报33个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项目,至2010年底,第一批5个项目已经周口市政府批准,上报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已经开工建设或正在做开工准备工作;5个已经市级审查,正在做最后修改。通过整治和开发,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

【土地出让】2010年,出让土地171宗,总面积561.45公顷,合同总价款16.1亿元;收回闲置土地1宗(周口悦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宗地),面积9.65公顷;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67.93公顷;全市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先后完成了漯阜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东郊变电站,沙北污水处理厂,东新区二路、三路、四路、十五路等20多个重点项目的用地报批工作,全市共报批50个批次和2个单独选址,报批总面积达961.55公顷,批准征收面积743.20公顷;办理用地预审15件,面积79.19公顷;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对在整治中发现的未按合同约定开工、竣工的房地项目,将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为商服用地的项目依法进行处理;开展年度城市住房供地计划编制工作,全年城市住房供地计划总量为19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用地占73%;全市普通商品住房供地151.9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38.3公顷。

【节约集约用地】为有效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周口市政府构建三级组织和相关部门领导保障体系,首批确定川汇区为试点单位,制定创建方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同时,鼓励招商引资项目入驻产业集聚区,鼓励建设和使用三层以上的多层标准厂房,支持外资企业投资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鼓励产业集聚区转变发展方式、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县域集聚区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省级开发区相应标准,严禁向不符合产业集聚区规划的产业项目、“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供地。

【粘土砖瓦窑整治】2010年拆除死灰复燃粘土窑厂49座(包括吊丝窑),捣毁砖坯168万块;没收销毁制砖设备35台;累计复垦窑厂占地26100多亩,至2010年底,全市新型墙材企业170家,年生产能力70亿标砖,年节约耕地2000亩以上。

【地籍管理】完成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和统一试点更新、年度变更调查等任务;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7%,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达到85.53%。

【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全国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电视电话动员会后,周口市国土资源系统按照“五步查找法”(自己找、大家提、群众评、组织点、领导审),强力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参加廉政风险点排查2335人,排查出廉政风险点7234条。其中,A级廉政风险点422条,B级廉政风险点754条,C级廉政风险点6058条。制定防范措施8109条。经过自查,在土地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现有突出问题,但是也存在着补充耕地投资标准低、补充耕地所需资金拨付慢、补充耕地储备工作开展缓慢、无地可补影响建设用地的正常报批等现象。主要原因是,各县(市、区)普遍存在财政困难,对耕地保护工作实际投入不足,尤其是对耕地开垦费拨付缓慢,导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不能及时实施,不能形成足够的、及时的补充耕地储备,个别县(市)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建设项目用地正常报批。各县(市、区)按照边查边改要求,均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推行窗口办公】周口市国土资源局经市编办批准正式成立行政审批科,全面推行窗口办公。实行窗口接待、首问负责、封闭运行、接办分离、限时办结、行政服务的一条龙审批服务模式,按时办结率达95%以上。2010年5月,此窗口被河南省纪委命名为“河南省优质服务窗口”、被河南团省委命名为“河南省青年文明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10年,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经省政府正式批复,192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市政府批复。

【基础测绘】周口市D级GPS三维空间大地控制网项目顺利通过河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

【科普工作】《周口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技术研究》科研项目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河南省三项整治农村土地流转与耕地保护研究》和《周口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应用研究》通过省厅专家论证。

【信息化建设】完成国土资源业务网系统建设项目,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网络互联互通。

【乡所建设】“人民满意国土资源所”创建扎实推进,沈丘县、项城市被表彰为河南省基层国土资源所先进县(市),淮阳县鲁台镇等109个国土资源所分别被省厅表彰为优秀国土资源所、先进国土资源所和标准国土资源所。对基层所11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轮训。

【执法监察】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际监测周口市土地444宗。其中,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的26.57%,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41%。通过整改,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由11.41%降为9.80%,如扣除漯阜铁路项目违法用地,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4.2%。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曝光10起严重违法占地案件,国土资源违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土地违法案件、涉及耕地面积同比分别下降27%、45%。

【涉土信访】全面实施周口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出台新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在现有征地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普遍提高20%以上。组织有关县(市、区)拆迁安置部门到洛阳、济源等地学习留地安置先进经验,并结合市内实际研究留地安置办法,启动建设了张寨、康店两个占地260亩的安置小区。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避免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健全信访评估制度,强化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分类指导、因案施策,把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有效化解了涉土矛盾纠纷。2010年,全市(含各县市区局)国土资源系统共接待群众来访174起395人次,受理群众来信71件,电话93次,其中周口市国土资源局直接接待45起61人次,与上年度同期相比下降近11%。因违法违规用地、破坏耕地等导致赴京上访24起,赴省上访12起,较上年同期下降21%,结案率99%,群众满意率86%。

(李北斗)

D. 商水县的行政区划

商水县辖1个产业集聚区、9个镇、11个乡,1个国营农场: 产业集聚区、黄寨镇、练集回镇、魏集镇、固墙镇答、白寺镇、巴村镇、谭庄镇、邓城镇、胡吉镇、城关乡、平店乡、袁老乡、化河乡、姚集乡、舒庄乡、大武乡、张明乡、郝岗乡、张庄乡、汤庄乡;商水县农场。县人民政府驻新城办事处。

E. 商水县人民医院住院管理混乱在哪投诉

卫生局投诉他们吧,也可以去市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他们不作为

F. 2016年商水县中小学教师职称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根据省、市职改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申报推荐工作
(一)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职称公开和公示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2015年起,省、市职改部门将在各单位进行“五公开”的基础上,在省、市职称网及市教育局网上公示各地中小学高、中级申报职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评审结果,切实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科学制定推荐办法
科学、合理的推荐办法是保证推荐工作公平、公正的基础,是提高职称评审工作质量的重要前提。各县(市、区)应以《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号)和《周口市201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赋分实施细则》( )为基本依据,广泛征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意见,并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出相对稳定的推荐办法。对在往年评审中非因弄虚作假或违反职称工作规定等原因而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单位不得限制申报,应允许其参与正常的申报推荐工作。
(三)规范推荐工作程序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一要实行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二要对所有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上报。三要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对其思想、学习、道德、业务工作等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确保无违规违纪行为。四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和量化赋分的办法,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提出推荐人员并予以公示。五要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程序中采取具体措施,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四)拓展优秀教师职称晋升绿色通道
为鼓励更多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对任现职以来获得以下业绩之一的人员,经省人社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
1.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2.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限前六名)。
3.中原名师。
4.省级名师、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同时获得省基础教研室规范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的人员。
(五)加大对基层和农村一线教师的政策倾斜力度
为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安心基层一线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对基层和农村学校实行以下政策倾斜:
1.对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实行同样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2.对在农村教学第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考核认定和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通过考核认定取得的资格与评委会评审具有同等效力,退休后其专设职数自动注销。
3.以农村教师身份申报的人员,评价标准在城市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要求。以农村教师身份申报人员须近3年以来在农村学校任教,取得的任职资格仅限在农村学校聘任,如交流到城市教育教学单位,须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和城市的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4.对于专职从事教育管理的校(园)长和编制在学校的县(市、区)教研室、乡镇中心校教研人员,经人社部门批准,可以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按不超过当年当地审核后教师申报总数的3%单独核定教育管理和教研员高、中级职数,并由县(市、区)集中进行推荐,职务聘任时纳入其编制所在单位的结构比例管理。今后,所有专职从事教育管理的校(园)长和教研人员不得以教师身份申报。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
1.审查时应提交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的同时接收申报人《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2.申报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后学历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
3.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证明材料。
4.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情况报告1份。
5.《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一式2份,基本证件部分资格审查部门应按要求逐级审核并签字,1份留评会会承办机构,1份留呈报单位。
6.未经县(市、区)职改办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市职改办一律不予接受。
(二)报送评委会承办部门的材料
1.经市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未经市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材料评委会承办部门不予接收。
2.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并经单位核实盖章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以及同内容的电子文本。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表》中各项内容应规范填写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一式2份,按要求逐级审核并签字,1份留评委会承办机构,1份留呈报单位。
5.学历证书。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8.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证明材料。
9.《年度考核表》。提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任职年限超过6年的为近6年)。公办学校由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
10.能力和经历材料。能力和经历材料按《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要求提供。
11.业绩成果。业绩材料应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评审类型。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经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文献数据库网站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12.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情况报告1份。
1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由申报人本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报评委会承办机构,1份留呈报单位。
14.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资格条件、能力和经历材料、工作业绩材料三个部分分装,每部分一袋,封面贴材料目录,便于材料审阅。
15.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单位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时间。
16、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造成评审延误者责任自负。
17、评审材料一律以县(市、区)或市直学校为单位报送,严禁申报者本人到人事(职改)部门和评委会所在地审查、报送材料。拒不执行此规定者,一律不予接收材料,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当事人全市通报批评。
18、评审材料要求及评审条件规定报送的证件、材料、表格份数必须完备。因此影响评审的,由呈报单位和呈报者个人负责。
19.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单位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时间。
20、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工作,既关系着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教师队伍的稳定。申报人所在单位作为推荐把关的第一关口,单位负责人是推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全面衡量、优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申报条件充分、表现优秀的同志推荐上来。自今年起,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单位负有责任的,给与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该单位2年职称评聘工作,由有关部门给予单位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在符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后,3年内不得晋升高以及专业技术职务。
(三)落实逐级负责制度
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业务主管部门、职称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或当地职称工作负责。材料接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单位人事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职称管理部门要对申报人的申报评审材料逐级进行审核并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中签署审核人姓名。
三、加强评审过程管理
(一)严格材料审核
评委会工作人员对申报人所提交的业绩材料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进行认真核对,凡不符合要求的不接收、不补充,指标不递补。对检索不到又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应从《评审表》和《评审简表》中划去,切实做到《评审表》、《评审简表》及其电子版与业绩材料相一致。
(二)营造良好环境
评审工作要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评审期间评委会专家未经允许不得私下与申报人员接触,所有人员不得违规泄露评审工作情况。评审工作中要坚持相信专家、依靠专家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和评委会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评审工作,努力为评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评委管理
进一步调整完善中小学评委会专家库,每年调整交流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扩大评委遴选范围,切实把那些坚持原则、业务能力强、在业内享有较高声望的优秀教师充实到评委会专家库。完善评委回避制度,自2015年起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评委会专家全部实行异地交流。
(四)强化工作责任
讲课答辩中评委打分表应签署评委姓名,评分汇总表应签署计分人员、监督人员和主考官姓名。专家审阅材料实行主辅审制,一人主审二人辅审,主辅审人员应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组评议登记表》中签署姓名。对小组评议中未通过的人员应实事求是签署小组不予推荐的理由,除签署主辅审人员姓名外,学科组组长应签署意见。大评会投票汇总表应经计票人员、监督人员和主任评委签署姓名。评审过程中有关材料应妥善保管备查,评审结束前任何人不得调整补充或更换。对于公示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五)做好评审过程记录
评委会承办机构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组织,认真完善有关手续,如实、准确记录评审各环节情况,在评审结束后应及时向职称管理部门上报讲课答辩情况、评审表决情况和评审会议纪要。评审会议纪要内容应包括开会时间、评委会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评审未通过原因、评审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情况等。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将未通过人员的专家评价意见及时反馈申报单位和申报人。
(六)讲课答辩工作
1、按照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我市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人员应进行讲课答辩。
2、讲课答辩工作的原则。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立足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和岗位特点,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通过讲课答辩更加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3、讲课答辩工作管理。省职改部门负责全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具体讲课答辩工作由市职改办组织实施。一级教师讲课答辩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区域回避、尺度一致、加权统一、分片实施的方式。
4、讲课答辩办法。申报高级教师的人员采取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人讲课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其中讲课时间10分钟左右、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申报“教育管理”专业的人员讲课科目为其优质课学科,讲课时间5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左右。申报“少先对活动”专业的人员讲课科目为“少先队活动”学科。
申报一级教师的人员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每人讲课时间为10分钟;申报“教育管理”专业人员和教研员只答辩不讲课。
讲课答辩分学科、城市学校、农村学校进行。
5、讲课答辩内容。讲课答辩人员按照工作岗位分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育四个学段。申报高级教师人员的讲课内容根据所教学段、课程版本和学科,当场用计算机抽题软件抽题。申报一级教师人员的讲课内容根据所教学段、课程版本和学科,在本人携带的课本(自定1册)中,由相关工作人员按课本随机抽题。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师所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学科专业及相关知识,由评委随机提问。
6、 讲课答辩按下列程序进行:
(1)抽签:应试人员集中后分学科、城市学校、农村学校随机抽签确定讲课答辩顺序,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备课:应试人员根据讲课题目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讲课答辩:应试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和内容进行讲课答辩。
(4)公布成绩:讲课答辩结束并进行成绩汇总后,承办机构应及时公布讲课答辩成绩。
7、考场设置。根据讲课答辩工作需要设置候考室、备课室、讲课答辩室、服务室等专用场所,候考室、备课室、讲课答辩室应相互隔离,避免相互影响。
8、评委。讲课答辩评委由评委会承办机构从省、市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实行异地交流,每考场评委不少于3人,其中设主考评委1人。
9、工作人员。讲课答辩组织单位应为讲课答辩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并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候考室、备课室、讲课答辩室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串岗,未经允许不得相互接触。
10、评分及成绩应用。每个应试人员讲课答辩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评分。讲课答辩总分100分。所在考场各评委平均分为应试人员原始成绩。
如同类应试人员只设置一个考场的,原始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如同类应试人员设置多个考场的,可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应试人员的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每考场讲课答辩结束后,《讲课答辩评分表》和《讲课答辩评分汇总表》应由主考评委和监督人员签名后密封保存。
讲课答辩最终成绩85分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15%的人员为优秀等次;对于讲课答辩最终成绩60分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参加评审时可不再进行讲课答辩。
讲课答辩最终成绩按学科分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分别排序,根据最终成绩暂按同类人员总人数的10%左右进行末位淘汰,淘汰人数实行四舍五入。
如参加讲课答辩的同类人员较少,淘汰人数不足1人的,要根据各学科淘汰线进行综合平衡,最终成绩低于各学科平均淘汰线的人员予以淘汰。
讲课答辩最终成绩60分以下人员直接淘汰。
11、回避。参与讲课答辩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试者有法律规定的直系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12、监督。讲课答辩工作应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候考室、备课室、讲课答辩室应设置监督员。监督人员应严格遵守讲课答辩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与应试者单独接触,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向评委和工作人员施加影响。
考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讲课答辩结束后有关音频、视频资料应封存备查。
13、违纪处理。应试者违反讲课答辩工作纪律的取消讲课答辩资格,有严重违纪行为者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和《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讲课答辩评委及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有关问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3号)中,对《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条款进行以下补充:
(一)优质课
对于个别基础教研室没有开展少先队活动优质课、体音美优质课、幼教优质课评选的地区,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基础教研室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有关业务管理部门举办的相关优质课录入职称评审业绩库后予以认可,但一种优质课只能明确由一个部门主办,多个部门重复举办的不得录入业绩库。
(二)表彰
1.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下一级的综合表彰可参照上一级的单项表彰、师德表彰可参照同级别的单项表彰予以认可。
2.教师节期间以政府名义开展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表彰的地方,再以人社、教育部门名义开展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表彰按同级别的单项表彰对待。
3.在一级教师评审中,如《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中所列单项表彰在个别地方没有开展的,对当地所开展的名称不同但属同一性质的表彰和个别数量较少、业内公认的有关表彰经评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予以认可。
4.乡镇教研员评价标准中有关表彰的要求在城市教研人员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级别。
(三)有关人员申报问题
1.为了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顺利衔接,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人员直接按照新的职称体系、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申报评审,原取得小学教师职称的人员,不需转评即可直接按照新的职称体系进行申报,在不同学段教学岗位的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合并计算,但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须与现岗位一致。
2.由于小学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小学教师除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性较强的专业要求任职资格证书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外,其他专业不作严格要求,但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须与申报专业一致。
3.由于综合实践活动具有跨学科领域的特殊性,专职从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的教师可以选择与自己工作相近的学科进行申报,《评审表》、《评审简表》中“现从事专业”一项填写为“综合实践活动”,其所取得的“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予以认可,但“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的内容必须与所申报学科相关。
五、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
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在职称申报推荐、材料接收审核、专家评审等各个环节实行管理责任制,建立职称工作诚信档案,对在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人员要按照《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逐级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本文中与省、市直各部门有关文件不符之处,以省、市职改部门文件为准。
附件:周口市2015年度中小学中、高教师评审材料报送和评审时间安排

周口市教育局

G. 商水县国土资源局

商水县位于豫东平原,沙河南岸,在东经114°15′~114°53′,北纬33°18′~33°45′之间。西邻郾城,南连上蔡县,东接项城市,北靠周口市川汇区,西北、东北与西华、淮阳两县隔沙河相望。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全县总面积1270.75平方公里,总人口113.2万人,全县辖20个乡镇、1个国营农场和3个街道办事处,共有571个行政村、14个居委会,是一个人口多、村镇密集的平原农业大县。

潘民生 党组书记、局长

高向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小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富贵 党组成员、副局长

智秋真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女)

张志强 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潘民生简介:郾城孟庙镇人,1958年11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79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商水县税务局税务所所长,商水县物价局副局长,商水县谭庄镇党委副书记,商水县固墙镇镇长,商水县姚集乡党委书记,商水县张庄乡党委书记,商水县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委员,商水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2007年4月至今,任商水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商水县国土资源局内设8股1室(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监察股、规划耕保股、审批利用股、地籍测绘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信访股),共53人;辖22个国土资源所。现有行政编制12人(工人1名),事业编制154人。其中,土地执法监察大队5人、地产中心(储备中心)14人、土地整理中心10人、土地勘测规划设计室10人、乡(镇)国土资源所116人。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08人(其中离退休6人)。副科级以上干部10人、股级干部41人、干部144人、职工158人、党员132人。

【土地资源】2010年底,县域土地总面积127074.9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97823.99公顷,园地面积59.57公顷,林地面积1663.8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7160.1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912.8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6260.76公顷,其他土地面积193.83公顷。

【土地审批利用】2010年,供应建设用地12宗,面积170亩,其中划拨方式供地2宗,面积21亩,以“招拍挂”方式供地10宗,面积159亩,收取土地出让金2784万元。清查收回闲置、低效利用土地6宗,面积27.567亩,并全部挂牌出让。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年12月12日,《商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通过河南省人民政府审核批复(豫政文〔2009〕288号)。该规划明确商水县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697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929公顷;全县耕地保有量保持在94642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80370公顷以上。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975公顷以内。

【耕地保护】建立并完善和落实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与乡(镇)、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建立健全并完善了规划实施和动态监测制度。多种形式宣传土地法规、政策,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意识。2010年申报入库省级占补平衡项目6个,项目建设总规模279.6755公顷。其中,实施并经省级核查验收的项目4个,总规模192.2767公顷,补充耕地92.3167公顷,年内报批建设占用耕地68.8258公顷,实现占补有余。五是大力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完成了国家投资黄寨一期、二期土地整理项目的可研、规划、预算。黄寨一期建设规模835.65公顷,投资1333.84万元,新增耕地25.17公顷,年内实施完成总工程量的90%。黄寨二期建设规模1272.98公顷,投资1240.3万元,新增耕地38.98公顷,年内完成前期工作。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报批建设用地4个批次,总面积967.17亩,上报国务院单独选址项目两个,即商水县城市垃圾处理厂工程160亩,兰州—郑州—长沙输油管道商水段工程9.6亩。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本年度工业集聚区一期规划的12栋2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竣工,《商水县纺织和服饰重点产业集群发展规划》通过河南省人民政府验收,成为河南省重点扶持发展的纺织和服饰产业基地。

【第二次土地调查】商水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于2008年10月全面展开,按照《商水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局抽调30名业务骨干直接参与调查工作。2009年完成农村土地调查面积1270.7平方公里,城镇地籍更新调查面积38平方公里(含县城和9个建制镇),投入农村调查总资金283.65万元,城镇调查总资金410.05万元,完成了农村权属调查、现状调查、农村调查数据库建成上报,基本农田上图完成上报,城镇外业调查及内业上图工作。

【矿产资源】商水县矿产资源贫乏,已发现的矿产资源主要是建筑用砂、地热水、粘土。建筑用砂分布于境内汾河及沙河河道,地热水、粘土在境内分布广泛。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共查处无证采砂26起,收缴抽砂泵12台、电线460米,销毁采砂设备5台,妥善处理矿产资源信访案件13起,查处非法开采地热水5家。

【粘土砖瓦窑厂整治】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巩固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成果的意见》(豫政办〔2009〕35号)制定了《2009年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工作计划》,巩固和深化了全县粘土砖瓦窑厂整治成果。2010年共拆除新建、改建粘土砖瓦窑厂47座(包括吊丝窑),销毁制砖设备20台、粘土砖坯700万块,收缴罚没款28万元。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复垦粘土砖瓦窑占用土地40亩,同时规范了6家烧结类新型墙材企业的生产秩序,荣获周口市粘土砖瓦窑厂整治工作先进单位。

【卫片执法检查】2009年,在国家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商水县对违法违规建筑坚决拆除,彻底整治,及时复耕。并建立查处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制度,健全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了违法违规用地发生。通过大力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使全县违法用地比例降至10%以下。

【执法监察】结合卫片执法检查,2009年度全县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180次,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63起,依法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80宗,面积25.2公顷,结案352宗,收缴土地罚没款115万元,有力打击了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

【信访工作】2010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6起,受理各类信访案件42起,其中处理行政诉讼案件18起,上级转办信访案件36起。

(段翔耕)

H. 求文档: 商水县黄寨镇给孩子入户口好难啊!!!

你可以直接到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或者当地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反映,会很快给你答复的。希望你办理顺利。

I. 商水教师工资过年了怎么还不发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内法;如果公司容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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