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不服
我举报党支部书记违纪违法,被举报人提供虚假证据,
『贰』 监察局对我的开除公职处分不服,申诉期已经过了近两个月仍然不答复该怎么办
监察局对开除公职处分不服,申诉期已经过了近两个月仍然不答复,可以在收到该决定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对其主管部门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对监察机关行政处分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复审决定的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第十四条
提起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诉应当由受到行政处分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提起;受处分人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提起;
(二)有明确的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机关;
(三)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受理申诉的监察机关管辖;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诉人向监察机关提出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书,并附原行政处分决定书、复审决定书复制件。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
(二)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的机关名称;
(三)申诉的请求和理由;
(四)提出申诉的日期。
第十六条 申诉人不得借申诉歪曲事实,提供伪证或者诬陷他人,扰乱工作秩序、社会秩序,违者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次日起十五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申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予受理,并告知申诉人;
(二)不属于本监察机关管辖的申诉案件,移送有权处理的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单位,并告知申诉人;
(三)申诉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之一的,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
(四)申诉书未载明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内容之一的,应当把申诉书发还申诉人,限期补正。
『叁』 行政监察法中对处分决定和监察决定不服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因此,只有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不服,向上一级监察机关提出复核申请,才能够进入复核程序。《行政监察法》没有赋予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主管行政机关不服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有向上一级监察机关提出复核申请的权利。《行政监察法》规定复核程序是对被处分人员的一种救济渠道,是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合法权利进行保护的法律规定。所以,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主管行政机关对监察机关作出的复查决定不服的,不能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因而也不能因此进入复核程序。
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主管行政机关对监察机关作出的复查决定存在不同看法,不同意复查决定的情况。为保证客观、公正地办理被处分人员的复核申请,上一级监察机关在进行复核时,应当听取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主管行政机关的意见。
『肆』 干部被纪检委处理后不服如何提起行政复议
纪委是党的纪律监察部门,不是行政机构序列,它的处分是纪律处分,不是行政处罚,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伍』 如果监察对象不服监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应该怎么办
监察对象不服监察机关的处理决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审。
《监察法》规定内:
第四十九条:监察对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复核机关经审查,认定处理决定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陆』 监察机关不服不起诉决定为什么不找原检察院,而直接找上一级检察院复议
这个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监察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的,并不是说为什么要找上一级,为什么不找下一级的部门,而是法律规定这样,所以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柒』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具体规定如下:
第四十九条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
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复核机关经审查,认定处理决定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7)监察委不服扩展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监察对象包括如下: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捌』 人被拘留后不服怎样去向监察委写申请调查
如果是对行政拘留不服的话,依照法律程序提出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对刑事拘留不服的,可以到检察院提出辩解。
『玖』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的处理不服
可以依据《监察法》申请复审。
《监察法》规定:
第四十九条: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内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容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复核机关经审查,认定处理决定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拾』 对<<监察决定>>不服时申请复议程序
不可以行政诉讼抄。
《行政监察法》第41条:上一级监察机关的复核决定和国务院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或者复审决定为最终决定。
《行政诉讼法》第12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