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监察
⑴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991年5月20日颁布的《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劳锅字[1991]8号)及1997年2月14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的<修正后的《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章节〉的通知”同时废止。
按现行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
第十章 热水锅炉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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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tsg g0001-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区别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与《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主要变化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与《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主要变化:
修订后的《锅规》在表达方式方面,与以往规程相比有很大改变,采用标准的格式对条文进行编号并增加了标题,在结构框架方面,按照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含调试)、改造、修理、使用、检验各环节制定相应阶段的要求,对特殊的热水锅炉及系统、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铸铁锅炉和D级锅炉首先要满足专项条件,其他锅炉和专项条件没有提出特别要求的要满足其他章节要求,在内容方面,本规程主要有以下变化:
1、增加了锅炉设备级别
2、增加了特殊情况处理渠道
3、增加了在型电站锅炉用材料
4、简化了材料验收程序和内容
5、加强了立式锅炉技术要求
6、大量减少产品焊接试板
7、增加了无损检测方法,总体减少了无损检测比例
8、增加了锅炉大修理的定义及内涵
9、删除了锅炉房章节
10、新增电站锅炉设计、安装(含调试、验收)和使用管理要求
11、增加和完善了对油、气体和煤粉锅炉燃烧器安全技术要求
12、增加了锅炉水处理要求
13、明确规定了锅炉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的内容、范围及结论
14、修订并大量增加了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的技术要求
15、增加了铸铁锅炉的适用范围,完善了型式试验内容,降低了锅片最小壁厚
16、调整了D级锅炉相关技术要求
1、增加了锅炉设备级别
从危害性及失效模式出发,突出本质安全思想,对锅炉进行分级。锅炉最危险的失效模式是爆炸,锅炉爆炸有承压部件爆炸和炉膛爆炸。锅炉爆炸释放的能量与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紧密相关,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越大,爆炸造成损失和危害越大,锅炉设备共分为A、B、C、D四个级别。
2、增加了特殊情况处理渠道
为促进锅炉科学技术进步,对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情况,制定了安全的解决途径,鼓励创新,但创新是有风险的,新规程明确规定,对此类问题应当由专家组成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既可突出专家的作用,又可回避风险。
3、增加了在型电站锅炉用材料
近些年由于电站锅炉的迅猛发展,原规程所列材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的需求。本次修订结合我国锅炉设计、制造、运行和检验等方面的实际经验积累,经锅炉制造单位、电力单位、检验机构和科研单位等方面充分协商,在参考国外材料标准及应用的基础上,大量增加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并规定了这些材料的适用范围。
4、简化了材料验收程序和内容
随着我国锅炉用材料,特别是常规用材料制造水平的提高,从材料的制造源头提高了锅炉用材料的质量。因此,本规程修订时增加了对B级及以下锅炉的碳素钢材料,满足一定的要求后,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同时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增加了材料使用单位人员在材料制造单位源地验收后,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这样在质量得到保证前提下可以大大地减少制造成本。
5、加强了立式锅炉技术要求
考虑到近些年立式锅炉爆炸事故,本次修订针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特别是立式锅炉下脚圈与锅壳的连接部位,做出采用氩弧焊打底的规定,以保证此薄弱部位的焊接质量。同时为检修方便,下部必须开设3个及以上的手孔。
6、大量减少产品焊接试板
考虑到目前我国焊接水平特别是常规用材料的焊接质量已大幅提高,并根据多年来实际焊接试板检验发现问题的概率极小的情况,本次修订大量减少碳素钢材的产品焊接试板。
7、增加了无损检测方法,总体减少了无损检测比例
本次修订增加了超声检测的使用范围,同时新增了超声衍射法(TOFD)无损检测方法。对无损检测比例按锅炉设备级别作了较大调整,总体上减少了工业锅炉产品无损检测比例。
8、增加了锅炉大修理的定义及内涵
由于原规程对锅炉重大修理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对其理解的差异,因此本次修订按照锅炉设备的类别对重大修理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便于实际操作。
9、删除了锅炉房章节
按照部门管理分工的要求,把锅炉房建筑、消防方面的标准直接引入,不再单独设立锅炉房一章对锅炉主提出详细要求。
10、新增电站锅炉设计、安装(含调试、验收)和使用管理要求
考虑到近几年对电站锅炉监管的实际需要,本次修订在广泛征得电站锅炉制造单位、电力行业意见的基础上,新增了对大型电站锅炉设计、安装(含调试、验收)、辅助设备、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11、增加和完善了对油、气体和煤粉锅炉燃烧器安全技术要求
考虑到近些年油、气体和煤粉锅炉的使用增多,出现燃烧器方面的安全问题也随之增多,针对此类问题,在参照国内外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次修订做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12、增加了锅炉水处理要求
考虑到锅炉水处理工作对锅炉安全和节能至关重要,本次修订从锅炉设计、安装、运行到使用,全面系统地增加了水处理相关技术要求。
13、明确规定了锅炉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的内容、范围及结论
本次修订对锅炉制造、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的监督检验以及定期内外部检验的内容及范围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增加了首次内部检验的规定;增加了不能按期停炉检验的处理规定;调整了水(耐)压试验周期的规定;增加了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缺陷处理的原则规定;增加了内部检验、外部检验、水(耐)压试验结论的规定。
14、修订并大量增加了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的技术要求
增加和修改关于有机热载体、型式试验要求及其使用条件的规定;增加了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最高允许液膜温度规定及计算;增加了有机热载体系统设计型式的规定;增加了对有机热载体循环泵结构型式和冷却方式,以及对其供电保障条件的要求;增加了在系统运行条件下向系统内补充有机热载体的有关技术要求。
15、增加了铸铁锅炉的适用范围,完善了型式试验内容,降低了锅片最小壁厚
本次修订根据铸铁锅炉实际使用情况同时参照国外规范,把铸铁锅炉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额定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蒸汽锅炉;锅片的最小壁厚进行了重大调整,由原来的10mm改为5mm;型式试验由原来只做单个锅片的爆破试验,增加了新设计的铸锅炉整体进行验证性水压试验要求。
16、调整了D级锅炉相关技术要求
修改了D级锅炉用材料要求,D级汽水两用锅炉和热水锅炉可以采用铝、铜合金以及不锈钢材料,管子可以采用焊接管;明确了蒸汽锅炉的设计图样上标明的水容积应当是锅炉设计正常水位的水容积;在汽水两用锅炉基础上进一步放宽T形接头的使用;修改了D级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的使用登记、安装告知、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要求。
⑶ 锅炉安全监察规程
现阶段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检总局正在起草《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还未发布。
⑷ 新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这就是最新的: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
⑸ 热水锅炉的监察规程
第条
为了保证热水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护人身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热水锅炉(以下简称锅炉):
(1)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0.1MW。
(2)额定出水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下同)。
对于上述范围以外的固定式承压锅炉,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可参照本规程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订安全监察规定。
汽水两用锅炉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并应符合本规程。 本规程不适用于电加热的锅炉。
第3条
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符合本规程。
各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各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本规程和执行。
第4条
本规程的规定是锅炉安全技术方面的基本在求。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如果低于本规程或与本规程相抵触,应以本规程为准。
第5条
有关单位由于采用新技术(如新结构、新工艺等),其要求与本规程不符时,应当进行必要的科学试验,并经省级主管部门和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后,地指定单位和一定时间内试用,同时报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6条
锅炉的设计必须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钢制锅炉受压力元件的强度应按GB222《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或JB3622〈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进行计算和校核。
第7条
锅炉受奢元件的制造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并符合锅炉专业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锅炉安全附件的质量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安全阀、温度计、压力表、排污阀(或放水阀)、排气阀不全和锅炉不准出厂。
第8条
锅炉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
(1)锅炉图样(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
(2)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
(3)安全阀数量和流道直径(喉径)的计算书(对额定出口热水温度高于或等于100°C的锅炉);
(4)水流和图及水动力计算书(自然循环的锅壳式锅炉除外);
(5)锅炉质量安装说明书;
(6)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7)受压元件设计更改通知书。
第9条
新制造的锅炉必须有金属铭牌,并应装在明显的位置。金属铭牌上至少应载明下列项目: (1)锅炉型号;
(2)制造厂锅炉产品编号;
(3)额定热功率(MW);
(4)额定出水压力(MPa);
(5)额定出吕/进口水温(°C);
(6)制造厂名;
(7)锅炉制造许可证级别和编号;
(8)制造年月
对散装出厂的锅炉,还应地锅筒、集箱等主要受压部件的封头上打上钢印,注明该部件的产品编号。
第10条
锅炉的安装应符合TJ231(六)《机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六册破碎粉磨设备、卷扬机、固定式柴油机、工业锅炉安装》及GBJ24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⑹ 锅炉的监察规程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了解锅炉核心标准GB/T16507《水管锅炉》、GB/T16508《锅壳锅炉》的主要技术内容。
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已于2012年10月2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并将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锅炉核心标准GB/T16507《水管锅炉》、GB/T16508《锅壳锅炉》也已进入审查、发布阶段。该规程是我国锅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础。
产品标准 JB/T7985-1995《常压热水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GB/T10180-2003《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JB2816-80《工业锅炉产品技术条件》 JB/T10094-2002《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JB/T1612-1994《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4427-89《锅炉环保测试执行》 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劳锅字[1997]74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000版)《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 质检局第22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 美国规范:ASME第I卷《动力锅炉建设规程》 第VIII卷第一册《压力容器》 第VIII卷第二册《压力容器--另一规则》 法国规范:BV认证《蒸汽锅炉技术规程》 TRB《压力容器技术规范》 AD《压力容器规范》 设计标准 GB50041-1992《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28-19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工程标准 GB50235-19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3-19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相关标准图集 02R110《燃气(油)锅炉房工程设计施工图集》 02R111《小型立、卧式油罐图集》 02R112《拱顶油罐图集》
⑺ 现在最新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是哪一版有2017版吗
没有最新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只是2017年有个《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号修改单。
在网上都能下到 ,找不到给地址,我发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