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监察局
⑴ 龙陵县地震局怎么样
简介:根据《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龙发〔2010〕24号)精神,设立龙陵县地震局,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正科级。
注册资本:21万人民币
⑵ 请问:2013年保山市、龙陵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四、报考相关事项
(一)报名回时间:2013年7月18日。
(二)报名地点:龙陵答县人才服务中心。
(三)考试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8:30至10:30。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29日下午2:30至5:30到龙陵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笔试查分办法:考试成绩公布后,于2013年8月2日上午8:30至11:00为查分时间,将聘请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察局的人员参与监督,按教育系统中考、高考的有关查分方式进行。对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⑶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号码
局长室6123270办公室6121021
⑷ 2013年龙陵县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告有没有出来了
保山市龙陵县2013年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资源,选调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各单位岗位需求申报情况,按照《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龙办发〔2013〕13号)规定,经县委、政府批准,现将2013年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范围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卫生系统)中,选调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技术身份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符合该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基层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二)县外符合报考岗位设置条件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原单位、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报名。
(三)卫生系统符合选聘条件者报名时,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同一基层卫生院同一岗位(或专业)限1人参加报名。
(四)教育系统
1、应聘初中教师岗位者,本人所教学生在2011或2012学年末,考试成绩须在全县(城区中学除外)同学科排名中至少1次名列前3名。
2、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者,本人所教学科在2011或2012学年末,考试成绩须在乡(镇)同学科排名中名列前5名(其中,龙山镇除龙山、白塔、赧场外,勐糯镇和木城乡中心学校因班级少,要求名列前3名)。
3、小学音乐、信息技术(幼儿园)专业不进行县统测,故不作成绩名次要求。
(五)符合单位其它选调岗位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他资质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存原件),交5分近期免冠照片1张。如提供以上资料有虚假行为的,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一)教育系统
1、符合条件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本人所在中心学校校长(完中为所在学校校长)签名签署意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证明须由县教研室提供)。
2、应聘者具备报名条件,本人所学专业与所教专业不一致的,有对应的应聘专业岗位并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时可选所学专业,也可选所教专业。
3、应聘者具备报名条件,有对应的应聘专业岗位。高中教师可参加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应聘;初中教师可参加小学岗位应聘。
(二)卫生及其他岗位
根据自身学历、专业及单位招聘条件,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由原单位根据工作和人员结构的实际,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和从事本岗位工作年限证明,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选调单位审验同意后,方可报名。
四、报考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8日。
(二)报名地点:龙陵县人才服务中心。
(三)考试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8:30至10:30。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29日下午2:30至5:30到龙陵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笔试查分办法:考试成绩公布后,于2013年8月2日上午8:30至11:00为查分时间,将聘请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察局的人员参与监督,按教育系统中考、高考的有关查分方式进行。对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
(一)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阅卷。总分60分。
教育系统:初中历史岗位考试内容为初中历史知识;初中政治岗位考试内容为初中政治知识;小学数学岗位考试内容为小学数学知识;小学语文岗位考试内容为小学语文知识;信息技术(幼儿园)、音乐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
卫生系统:医疗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外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六版,吴在德、吴肇汉主编)和《内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六版,叶任高、陆再英主编)合卷,考试分值各占30分;护理岗位(含县民政局敬老院医务室岗位、幼儿园校医岗位)考试内容为《护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编写,2009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
其他单位的岗位,考试内容为《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用教材》(2013版,云南大学出版社,卫晓东主编)。
(二)面试:总分40分。
1、教育系统面试内容。应聘初中及以下岗位的教师,每个岗位取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讲课的方法进行。应聘初中历史、政治,内容为七至九年级课程;应聘小学语文、数学专业的教师,内容为一至六年级课程。小学音乐和幼儿园信息技术,采用现场个人技能和专长展示。面试评委分初中、小学(包含幼儿园)二个组,每组由7名评委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面试时间为40至45分钟。面试前40分钟临时抽题,准备35分钟。
2、卫生及其他岗位。根据各单位选调计划,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1:3的比例进行面试(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由7名评委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
六、考试选调办法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及各单位岗位设置,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选调,办理调配手续。如成绩相同,优先选调高学历者;学历相同,优先选调高职称者;如同等条件下将进行再一次面试。
七、纪律
(一)在人社部门发出报名、考试、面试及其它事项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了维护考试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在报名、考试、面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各个环节,均可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考试选调。
(三)在考试选调各个环节的公示期内,人社及纪检监察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为保护报考人的权益,举报人必须是实名制举报,对匿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四)整个考试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6128855 联系电话:6128501
附件:龙陵县201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选调岗位表.zip
⑸ 请大家帮个忙!谢谢!我想要一份样本,就是关于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如何用书面形式写的谢谢!
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秋佳节和"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确保全市人民和广大游客平安祥和的欢度两节,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安排:2006年9月20日至9月30日为检查时间;检查由各县区局组织,市局配合,彭安权负责联系腾冲县、昌宁县,曹新林负责联系龙陵县、施甸县,李继宏负责联系隆阳区,陈志华副局长负责全面协调指挥。
二.检查重点:各宾馆、饭店、医院、学校、街道、乡镇、旅游景点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各液化气充装站和液化气销售点的气瓶安全。
三.检查内容:1.各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情况;2.登记注册情况;3.持证上岗率;4.维护保养情况;5.事故隐患情况;6.有无违章操作;7.气瓶超期使用情况和产权转移情况;8."土锅炉"使用情况等。存在问题的,要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
四.检查总结:各县区检查工作结束后,写出检查总结,于2006年10月1日前报市局,市局将组织检查组适时对有关县区进行抽查。
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处函
云质监特函〔2006〕190号
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等文件的通知
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中心: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6〕4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6〕70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一方平安,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请各州、市质监局和省特检中心在9月20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报省局特设处,10月10日前将"十一"黄金周期间执行国家总局上述两个文件,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情况报省局特设处(电子文档),以便汇总上报国家总局。
附件:1.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3.省局特设处"十一"期间电话值班表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
质检办特函〔2006〕477号
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十一"黄金周将至,为保护人民群众假日旅游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节日的祥和气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积极采取针对性的安全监察措施,保障各类特种设备,尤其是与假日旅游直接相关的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促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自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风景名胜区、游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单位,切实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维护制度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使
用单位在"十一"黄金周前安排专业人员,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维护,排除不安全隐患;督促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在"十一"黄金周前安排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习。
二、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根据旅游黄金周的特点,对旅游场所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宾馆饭店、商场、机场、车站等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各地应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对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以及近一段时间事故多发的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对大型游乐设施要按照《关于对"摩天环车"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质检特函〔2006〕35号)的要求,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对客运索道要重点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和应急救援装备;对电梯要重点检查日常使用维保情况;对锅炉压力容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6〕705号)的要求,查找监管盲区、死角,坚决取缔 "土锅炉"、"土压力容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使用单位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节日值班,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十一"黄金周期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安排专人
值班,确保与总局及当地政府的及时联系,做到信息畅通,及
时报告和处理有关问题。总局特种设备局在节日期间将安排专人值班,请各地在9月28日前,将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值班人员名单报总局特种设备局。
"十一"黄金周前夕,总局将对部分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行督查和调研,请各地做好准备工作并予以积极配合。
二○○六年九月八日
⑹ 云南纪委省监察厅网站通报扶贫领域多起违规违纪问题都有哪些人
近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对扶贫领域多起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10月27日—11月5日),分别是:
大理
1、
剑川县甸南镇印盒村委会主任杨四雄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指标骗取危房改造款、套征地补偿款问题。经查,2013年,印盒村委会主任杨四雄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指标
骗取危房改造补助1.3万元;伙同他人虚套征地补偿款5.16万元,个人从中分得1.52万元。2017年6月,剑川县纪委给予杨四雄开除党籍处分。
2、
弥渡县德苴乡团山村骗取私分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团山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鲁子勇、原副书记鲁刚、村委会原副主任鲁建匠、杨勇、原妇女主任石翠莲、原大学生村官
石自等6人,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扶贫项目资金共计31.65万元,并将其中的8.01万元予以私分。鲁子勇、鲁建匠、杨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问题由司
法机关依法处理,鲁刚、石翠莲、石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巍山县庙街镇润泽村截留私分扶贫工程款等问题。润泽村党
总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字万荣、原副书记朱启龙、村委会原副主任翁涟漪,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截留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工程结余款等共计12.95万元,
并将其中的10.65万元私分。字万荣、朱启龙、翁涟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祥云县云南
驿镇前所社区套取私分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前所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李荣秋、原副书记韩兆荣、村委会原主任周勇、出纳虞永平、会计虞建海和社区第二党支部原书
记李光军等6人,利用职务之便,套取私分饮扶贫工程项目资金14.1万元。李荣秋等6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
理。
5、永平县龙街镇贵口村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等问题。贵口村党总支部原书记阿宏张、村委会主任杨利明、副主任阿群师及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村
党总支部第一书记张海金,把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的余某某等12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阿宏张、杨利明、阿群师、张海金受到党
内警告处分;村监委主任李绍文监督不力,并将其亲属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受到留党查看二年处分;龙街镇纪委原书记罗德茶监督执纪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
分。
6、宾川县力角镇米汤村落实扶贫政策优亲厚友等问题。米汤村党总支部书记李国洪擅自给麻栗窝村民小组增加2个低保名额,麻栗窝村民小组
党支部原书记袁洪银将新增低保名额安排给其长子及村民谢某某,村委会主任屈志忠给其亲属安排养猪项目扶持资金等共计5908元,李国洪、屈志忠受到党内严
重警告处分,袁洪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力角镇国土规划建设中心驻米汤村工作队员石家良,漠视群众利益且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监
委主任王家元监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力角镇挂钩联系米汤村扶贫工作的副镇长刘旺清工作督导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纪委书记张荐华监督执纪不力,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河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松挪用扶贫资金、失职失责问题。李
松于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间,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排财务人员从扶贫项目管理费中列支规定开支范围外的职工差旅费、驻村
工作队生活补助费,报销总金额为人民币77519元。2014年至2016年,金平县民宗局扶贫指标资金使用率为18.17%。2017年3月31日,县
民宗局在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等8个扶贫项目建设中,作为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对扶贫项目工程推进缓慢,项目监督落实不到位,导致扶贫
项目资金结余3228.54万元。李松作为县民宗局主要领导,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7月,金平县纪委报经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党内严重警告处
分。
曲靖
1、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阿汪村原党总支书记管维贪污低保户资金问题。管维在2016年底收取阿汪村委会2017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擅自安排各村民小组长违规收取18个自然村221名农村低保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33150元,
并占为己有。2017年6月,黄泥河镇党委决定给予管维开除党籍处分。
2、陆良县板桥镇长湖村委会副主任朱培全违规收取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
工程建房户管理费的问题。2015年11月,朱培全在负责本村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申报工作时,以每户300元的标准违规收取25户危
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房户管理费共计7500元,由本人保管。朱培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退还农户。
3、麒麟区东山镇克依
黑村小组组长毛稳林违规发放扶贫专项资金的问题。2016年10月,毛稳林在对安居房建房户发放建房补助资金过程中,擅自将安居房建设补助标准从1万元提
高到5万元,且将一户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建房户也纳入补助范围,共违规发放扶贫专项资金35万元。毛稳林受到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违规发放的建房补助资
金退缴财政。
4、会泽县乐业镇阿布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怀兴优亲厚友的问题。任职期间,陈怀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弟陈某列为易
地扶贫搬迁建房户并领取补助资金2万元;伙同他人采取虚报村小组干部职数的手段先后套取村小组干部补贴共计2.89万元。陈怀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虚
报冒领的干部补贴以及其弟弟陈某违规领取的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予以了追缴。
5、宣威市羊场镇英角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丁现稳优
亲厚友的问题。任职期间,丁现稳违规将其母亲及弟弟长期列为农村低保对象;在危房改造项目中,违规将其母亲、弟弟及姐夫列为补助对象,并领取补助金;在脱
贫攻坚工作中,对英角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和低保金发放不精准,其他村组干部优亲厚友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丁现稳受到调整职务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曲靖市师宗县龙庆乡泥槽村“三委”班子在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泥槽村“三委”班子在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过程中,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
宣传不到位、执行过程监管不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导致部分建档立卡搬迁户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出现理解偏差,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私下转让、出售给
非建档立卡户。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建阳,副主任李存柱,党总支副书记田金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钱光祥四人受到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7、曲靖市罗平县钟山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唐克林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唐克林在任钟山乡鲁邑村委会联系点组长期间,未履行好组长职责,导致鲁邑村委会乃格沙村通过抓阄方式来确定贫困户的错误问题发生。唐克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
曲靖市麒麟区三宝街道丫巴山村党支部书记熬成渝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7年6月24日,三宝街道召开“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并安排部署各村
(社区)、村(居)民小组必须于当晚召开“贫情分析会”。敖成渝以其子未纳入2017年入党积极分子为由,拒不组织召开会议,导致丫巴山村小组的“贫情分
析会”未按时召开,造成了恶劣影响。敖成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楚雄
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弥兴镇小苴村原党总支书记徐达义
截留私分、侵占公共资金、优亲厚友等问题。徐达义在2010年4月至2017年5月担任小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他人私分村委会抗旱增蓄补
助结余资金15000元,个人分得5200元;在“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中违规侵占村委会公共资金40200元。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在小苴行政村扶
贫整村推进项目产业扶持能繁母猪项目中,违规发放能繁母猪给亲属。在2016年小苴村扶贫攻坚贫困户评议评定过程中违反程序规定,错评贫困户3户,漏评贫
困户21户。此外,徐达义还存在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20200元问题。2017年7月,弥兴镇党委决定给予徐达义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嫌
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山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阿用乡里往村委会副主任熊文富失职失责问题。熊文富在2016年3
月里往村农村低保调整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按工作要求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损害了党员群众的参与权;不将调整后的农村低保名单进行公示,损害了
群众的知情权。2017年7月,阿用乡纪委决定给予熊文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丽江
1、古城区大东乡建新村委会初那恒村民小组
烟科员和义礼侵占烤烟贷款贴息违规收取费用问题。和义礼在担任古城区大东乡建新村委会初那恒村民小组烟科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初那恒村民小组烤
烟种植户烤烟贷款贴息13944.60元,违规收取费用18720.00元,和义礼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古城区金山街道东元社区德启
二居民小组组长奚世发违规冒领五保资金问题。金山街道东元社区德启二居民小组组长奚世发在申请五保待遇时,向东元社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隐瞒其有
一养子的事实,骗取五保供养待遇,违规领取2014年7月至2017年2月五保供养资金,奚世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玉龙县太安乡太安村党总支副书记杨春华违规多次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杨春华在担任玉龙县太安乡太安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两次将本人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享受补助资金20000.00元,杨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永胜县涛源镇金江村委会计生宣传员刘琼美隐瞒其女已出嫁事实重复领取移民补贴问题。刘琼美在鲁地拉水电站移民搬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隐瞒其女刘会梅已经出嫁的事实,导致刘会梅在两个村组重复领取移民补贴,共计47328.00元。刘琼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华坪县新庄乡八德村原党总支书记王秀成侵占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款问题。王秀成在担任华坪县新庄乡八德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
有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款中应支付给农民的投工投劳报酬32617.63元。王秀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宁蒗县大兴镇安乐社区三棵树村民小组原党支部书记崔福才侵占公益林补助金问题。崔福才在担任宁蒗县大兴镇安乐社区三棵树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三棵树村民小组山林补助款77730.32元,崔福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宁蒗县跑马坪乡羊场村委会原羊场二组组长沙务机侵占草原生态补助金问题。沙务机在担任跑马坪乡羊场村委会羊场二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羊场二组村民草原生态补助金38967.50元。沙务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临沧
临
沧市永德县大雪山乡党委、纪委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4月至10月,大雪山乡曼来村委会原主任罗太荣利用职务便利,直接经手管理曼来村30户危房户银行
卡30张,涉及危房户建房资金412万元。期间,罗太荣多次到境外赌场赌博,通过现金和刷卡方式挥霍危房户建房资金177.11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处
理。大雪山乡党委对拨付建房补助把关不严、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村“两委”干部疏于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乡党委书记周玉
芳与代理乡长郑建鸿共同安排副乡长鲁正奇及乡党政办工作人员,制作虚假文件及会议纪要,隐瞒乡党委失职失责错误事实。乡纪委未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纪
律检查,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2017年7月,永德县委决定给予大雪山乡党委通报问责;给予周玉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为副主任科
员;给予郑建鸿留党察看一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给予鲁正奇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给予乡纪委通报问责;给予乡纪委书记李锟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
处分。
普洱
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古城镇纪委书记陈明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4月,古城镇上报易地扶贫搬迁符合
插花安置搬迁户93户33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85户311人,同步搬迁户8户27人。经核查后发现数据上报并录入系统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存在对象不精准
问题,错误纳入的建档立卡户共计15户55人,其中古城村错误纳入建档立卡户2户8人。陈明作为古城村挂钩领导,对扶贫工作研究不深,审核把关不严,导致
古城村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对象确定不精准,错误纳入建档立卡户2户8人,给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较大影响。2017年5月,镇沅县委决定给予陈明诫勉问责。
保山
1、
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华兴小学校长张家强虚报寄宿生人数套取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2013年9月至2016年4月,张家强在担任由旺镇华兴小学校长期间,通
过虚报寄宿生人数,违规套取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214500元。2016年7月,张家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2、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田坝社区党总支书记兰世留、副主任赵正武挪用医保资金的问题。2016年10月至12月,时任田坝社区党总支书记兰世留,在土地权属
争议未解决的前提下,指使田坝社区副主任赵正武挪用田坝社区代收的新农合医疗保险资金向兰世全(系田坝党总支书记兰世留胞兄)支付土地征收款
172612.05元。2017年5月,兰世留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正武受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项全部退缴。
3、保山市龙陵县象达镇邦工
村党总支原书记杨家常、村委会原主任郑定发、原副主任郑周全私分、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3年,杨家常、郑定发、郑周全三人在实施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克扣并私分邦工村11户农户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750元,每人分得10916.67元。同时,三人在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
的情况下,分别以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名义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其中,杨家常骗取22000元,郑定发骗取32000元,郑周全骗取
34000元。2016年9月,杨家常、郑定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郑周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责令退赔或予以收缴。
4、保山
市腾冲市新华乡交通运输管理站负责人兼危改办工作人员双金楼违规收取、私存项目建设保证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新华乡进行危房改造项目申报期
间,双金楼违规向485户危改户收取铁件安装保证金共727500元,并存入双金楼本人的私人账户中,滋生利息1818.7元,期间私自消费保证金
35300元,后归还。2017年8月,双金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滋生利息予以没收。
5、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右文社区小街子村民小组违
规套取私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问题。2015年底至2016年3月,田园镇右文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学智,在担任田园镇右文社区小街子村民小组
小组长期间,在组织召开群众会讨论研究2016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名额分配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形成以本组7户16人名义套取农村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资金并由村民小组统筹使用的决议;2017年1月12日至27日,田园镇右文社区小街子村民小组小组长刘金华按原决议先后向6户低保户收取农村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9119.00元,用于支付误工补助820.00元,以每户406.00元标准平均分配给45户农户共18270.00元,其余资金
29.00元结存于刘金华手中。2017年10月,刘学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私分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19119.00元予以收缴。
怒江
1、贡山县科学技术协会原主席俞秋华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问题。俞秋华担任贡山县农业和
科学技术局局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不履行主体责任,违规拨付扶贫项目资金123.5万元;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
受人民币2万元;将公款15万元借与他人,私设小金库,不按用款计划核拨国际农发基金扶贫项目资金173.5万元。俞秋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降
为科员)处分。
4、泸水市称杆乡政府原副
乡长周才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周才金担任称杆乡政府副乡长期间,在分管称杆乡社保中心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社保中心主任疏于监管,致使
其挪用所收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71.02万元,使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周才金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5、泸水市六
库镇新寨村委会丙腮下坝组原组长向林违反群众纪律问题。向林担任六库镇新寨村丙腮下坝组组长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克扣低保金7200元,将代收的农村电视
广播接收器资金2080元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小组集体资金(六丙公路集体土地补偿资金)2万元。向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福
贡县石月亮乡亚朵村原党总支书记李忠前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李忠前担任石月亮乡亚朵村党总支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未按规定发放多
年生牧草地种植和牛圈、羊圈建设补助款12.408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扶贫项目款8300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消费。李忠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
处分。
7、福贡县上帕镇腊乌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志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范志华担任上帕镇腊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
职务之便将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以外的2户农户纳入项目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发现5户农户未按规定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项目;虚报1户农户套取
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避让搬迁项目资金2.7778万元,并挪作他用。范志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8、兰坪县兔峨乡花坪村党支部书记禇玉昌
漠视群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禇玉昌担任兔峨乡花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实施花坪村整村推进项目中,未按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违规变更项目扶
持对象,导致扶持对象发布不满微博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禇玉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兰坪县营盘镇拉古山村原党支部书记白生权侵害群众利益
问题。白生权担任营盘镇拉古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工作便利,未经村集体商议,擅自决定改变资金用途,将拉古山村委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款3.329
万元和草原生态补贴资金1.41万元用于村级管理事务支出。白生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
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戒,在脱贫攻坚进程中充分履职、正确履职,以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狠抓任务落实。要扎实推进扶贫领域
党风廉政建设,有力支持和推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脱贫攻坚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加强相互沟通协调,整合各类工作资源,增强整体工作合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把握好工作定位,牢牢抓住发现和处置问题这个关键环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解决好
“能不能”“敢不敢”“会不会”的问题,从自身抓起、从自身严起,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稳、准、
狠、快”地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⑺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赵庆娥是不是党员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赵晴娥应该是党员吧。
⑻ 请问您知道龙陵现在的公安局局长叫什么吗
龙陵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学美
⑼ 龙陵县档案局怎么样
简介:为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档案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全县档案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注册资本:37万人民币
⑽ 李恩阔的通报
2011年9月,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要求和省委领导的指示,省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李恩阔在省委换届考察期间利用互联网恶意诽谤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2011年10月17日,省委高校纪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给予李恩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通报如下:
李恩阔,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湖南省邵阳市人,1997年参加工作,200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起历任《红河日报》副主编,《云南教育》报刊社副社长等职。2009年5月任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4月主持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工作。
经查,李恩阔在红河州工作期间,曾对红河州委某主要领导产生不满。2011年8月,李恩阔道听途说了解到红河州委某主要领导可能会列入省委换届考察对象。为发泄私愤,损毁领导形象,使其在换届时无法成为省级领导推荐人选,李恩阔凭自己想象、故意捏造事实,于8月28日上午在办公室电脑上编写了标题为《红河州委某领导妙评高尔夫》的电子文档,交给其友肖某,要求肖某在省委换届考察开始时发在互联网上并找人跟帖。肖某按照李恩阔的安排,于9月3日至5日期间,分别通过某桑拿中心和肖某办公室的电脑在互联网上发出了《红河州委某领导妙评高尔夫》的网贴。李恩阔多次查看并跟帖,诽谤某领导。另查明,李恩阔利用担任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的职务便利,在今年秋季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招生中,组成涉及省、州、县三级的多重关系网和利益链,通过为学生办理入学、录取、择校、选校等手续,层层盘剥,大肆收受贿赂,现已查证核实李恩阔受贿就达41.5万元,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今年是我省集中换届之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纪律的保障,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风清气正;贺国强同志在会上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作了明确部署。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并组织检查组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党中央和省委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但李恩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此置若罔闻,恣意妄为,为发泄个人私愤,在省委领导班子换届考察期间,利用互联网恶意诽谤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完全背离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道德,不但损害了他人声誉,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而且干扰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和社会影响。这起案件的发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李恩阔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抵制和反对诽谤、诬告陷害等歪风邪气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觉维护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和顺利交接,为实现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纪观念,带头维护和执行换届纪律。李恩阔为泄个人私愤,置道德、法纪于不顾,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处心积虑地利用网络散布不实言论、恶意诽谤领导干部,企图达到损毁他人名誉、影响其提拔使用的目的,但最终“机关”算尽、害人害己。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和党性锻炼,不断锤炼品德意志,始终做到胸怀坦荡、光明磊落,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谋发展上,用在推动工作抓落实上。要自觉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坚持依纪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在发表言论、表达意见或检举控告时,必须负责任、实事求是地反映真实情况,绝不能虚构、捏造、歪曲事实,故意诽谤和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规定,决不能随意扩散、四处传播、夸大其辞。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换届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全面完成我省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党的团结,自觉维护党中央和省委的权威;要严格遵守党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省委“十个严禁”的换届纪律规定,讲党性、重品行、守纪律、作表率,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以实际行动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规范舆论监督,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互联网逐步成为广大群众表达诉求、建言献策、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和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渠道。但是,也有少数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恶意诽谤和诬告陷害,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李恩阔案就是一起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恶意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危害的典型案件。各地各部门要主动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对各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着力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同时,切实加强网络舆情引导,提高舆论监督效力,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对通过互联网发泄私愤、恶意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在换届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加强和改进网络举报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络舆论监督,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纪办案,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组织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连续查处了楚雄州总工会原助理调研员李旭良、省财政厅原副调研员陈锐平、龙陵县原县委书记王多邦、红河州公安局原纪委副书记文武、永善县原政协副主席龙中泰等人诬告诽谤他人的案件,坚决整治乱议论、乱猜测、乱编造、乱告状等行为,狠刹了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等歪风。换届的纪律和风气如何,直接关系到换届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组织部门继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换届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要加大对换届中出现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顶风违纪行为,要从快从严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让别有用心、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顶风违纪、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恣意妄为、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要进一步严明纪律、端正风气,大力宣传《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干扰换届工作秩序、破坏换届工作环境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要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通过换届凝聚人心、增进团结、振奋精神、推动工作,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为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