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严格监督
A.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重点规范哪些执法行为
(一)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检验和衡量执法成效的基本标准。当前,我国正处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高发期,要有效遏制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保持高压威慑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集中整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突出打击整治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坚持出重拳、下重手,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创新打击治理机制,增强法律执行效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线索,要加强衔接协作,及时移送起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执法,不给违法行为留下生存空间,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不断提升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行为的能力。
(二)完善执法程序
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对一些敏感复杂案事件的处置,如果执法程序规范严密、公开透明,就能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执法瑕疵而授人以柄。要规范执法流程,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从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重点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对执法具体环节和有关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不断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要加强执法管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强化对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要严密执法审核,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围绕决定的主体是否合法、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正当、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部门及时纠正,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滥用自由裁量权,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平公正,也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执法问题。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问题的产生,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要科学合理制定裁量标准,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内,根据过罚相当原则,结合经济发展、行政案件发案等情况,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为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依据。要准确把握适用裁量标准,按照依法、公正、合理原则,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执法相对人的悔过态度等情形,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过罚相当。要积极推行案例指导制度,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案件种类和执法环节,加强分类指导,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处罚公平、裁量公正、执法规范。
(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科技信息化的发展深刻影响了社会变革,也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必须积极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要推进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培训网上进行,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要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执法资源,着力形成执法合力。要健全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切实提高执法活动的透明度,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执法腐败无处藏身。要推进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大力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努力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使群众打开电脑就能查询有关事项、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公共服务。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推行执法责任制,对于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实行权力清单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按照依法、科学、有效、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切实解决“没有指标不干活,有了指标乱干活”的问题,引导执法人员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落实错案追究制度,确保执法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执法问题,都能够被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追究。要进一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B.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什么什么什么什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监督的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厅(室)统筹版协调、主管权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监督的执规责任制。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第三条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厅(室)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监督的执规责任制,统分结合、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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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坚定不移的政治立场: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回顾我们党的历史,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什么时候党中央有权威,党就有力量;什么时候党中央权威弱化,党的领导就会削弱,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就难以顺利前进。
只有党中央有权威,才能把全党的智慧和力量牢固凝聚起来,进而把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起来,形成万众一心、无坚不摧的力量。
C. 请你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几条合理化建议
做好监督,以法律抄为准绳,程序为原则,做好人民的监督作用。
法律监督体系,是指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力量法律监督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建立起严格的法律实施的监督体系,是从组织制度上给予法律实施以最有力的保证。
D. 简述如何坚持严格规范执法
一、深刻认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大意义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二、准确把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内涵
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完善执法程序。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贯彻落实到执法实践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创新执法理念。
完善执法制度。
改进执法方式。
提升执法素养。
E. 坚持严字当头,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要做到哪五要
1、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
一要有严的态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必须不折不扣、坚定不移,决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
二要有严的要求。从严格执纪上讲,不在于对违纪行为处理有多重,而在于所有违纪问题都能依纪依规及时处置。
2、要全面从严。
“全面”二字不是简单的修饰词,而本身就是严的重要内涵。贯彻好全面从严的要求,关键是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全方位,就是把严的标准落实到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3、要一严到底。
“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恒心,克服精神懈怠和急躁情绪,保持一刻不停歇的节奏,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决不能跌入抓一抓、松一松,出了问题再抓一抓、又松一松的循环。
4、严管要与厚爱结合起来。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是我们党对待和处理犯错误同志秉持的科学态度和方法,也是成熟的执政党走向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
5、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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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严字当头
1、从严监督检查。
加大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肃问责,以铁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突出抓早抓小,通过约谈提醒、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
2、从严落实责任。
督促部门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实施问责追究,推动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倒逼责任落实。
F. 如何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激励与约束有着不同的功能,两者又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但首先是激励,没有激励就没有人的积极性,而没有积极性,一切经济发展就无从谈起。同时,每个人要对他的经济后果负责任。也就是说,他的行动要受到约束。在实际工作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偏重激励或者约束之间适当地做出选择。只有把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才能在调动积极性的同时,与所有者利益一致,实现激励兼容。 在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时,建议采取以下四个步骤: 2,第二是监督要严,对于员工的完成过程要有严格的检查监督,尤其是在中国企业,很多员工都是不检查监督的就不做。 3,第三是训练提高育成,俗话说训练产生绩效,通过不断的训练来提高员工的能力,提高员工完成任务的能力。 4,最后才是激励,激励产生绩效一定是在能力具备的情况下。能力不具备时,再激励也没有作用。因此,只有当要求细了,监督严了,通过训练提高了能力之后,这时的激励才会有效果。
G. 坚持什么与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干部
从严管理干部要把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紧密结合。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从严治党,首先要体现在干部管理上,对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只有加强干部管理,从严管好干部,把从严管理干部这个关键抓住了、抓好了,才能在基层、在群众中有说服力,才能带动从严治党方针的全面贯彻落实。从严管好干部,要在标准从严上体现先进性。取法于上,仅得其中。通过从严管理培养造就好干部,就必须把标准定得高一点、要求提得严一些,让干部跳起来摘桃子,在对标尺、照镜子、抓整改的过程中,不断取得新的更大进步。当前,这个标准已经明确,就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把这“二十字”转化为从严管理干部的具体实践,努力使每一名干部都牢牢地把这“二十字”刻在脑海里、嵌在心头上,落实到为人修身、干事创业、为官用权的行动中。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在坚持好干部“二十字”标准的同时,深入进行“三严三实”专项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从严管好干部,要在制度从严上强化约束性。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从严管理干部同样要把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紧密结合起来,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既要提高建章立制水平,不断密织和加固制度的笼子,防“暗门”、堵“天窗”,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又要切实抓好制度执行,强化刚性约束,坚持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确保管好、管实、管出效果。当前,要针对干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继续加强对“裸官”、吃空饷、档案造假、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将治理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好干部的成长成才构筑起一道坚固的制度屏障。从严管好干部,要在处置从严上保持纯洁性。蓄满好干部的“一池春水”,必须坚持对干部队伍实行动态管理,从严处置不合格干部,努力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要注重在从严管理的实践中检验和识别干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对不适应“为官不易”新常态、满足于“为官不为”的“太平官”,对离“二十字”标准相去甚远、与“三严三实”要求背道而驰的问题干部,以及罔视法纪、顶风作案的贪腐分子,要坚持猛药治疴、重典治乱,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从严处置;性质恶劣、问题严重的,要勇于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坚决清理出党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对干部从严管理,就要做到有职者必须忠于职守、有权者必须秉公用权、有责者必须严格问责。要通过严格管理,促进和监督干部正确履职、秉公用权、认真负责,否则就容易出现庸官、太平官乃至贪官。从严管理干部,不仅事关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的利益,也是对干部真正的关心爱护。严是爱,宽是害。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对干部的管理必须严起来,对不称职的干部要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的干部要及时查处,对不负责任的干部要及时追究。这样才能形成一个职权责相一致,人人向党和人民负责,人人忠于职守、守土有责的局面。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H. 如何坚持挺纪在前,严抓监督监察,着力促廉增效
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既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纪检机关突出主业主责,强化职能定位,落实“三转”要求的核心和关键。执纪审理工作,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位特殊、作用特别,发挥着关乎能否正确执行纪律、严厉惩处违纪行为的保障作用。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执纪审理工作就需准确把握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严格运用党纪尺子衡量、用纪言纪语描述,进一步突出执纪特色和党内审查特点,体现出纪律检查的政治性。
改变惯性思维,树起纪律规矩的权威性
党章规定纪委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其职责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用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员干部的行为,依纪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检查的政治性。这一职责定位决定了纪律审查本质是党内审查,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不是司法检控,纪检工作也不是“警察抓小偷”,对于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应挺在法律前面,使其在“破纪”之初就付出代价。
对此,执纪审理人员必须改变惯性思维,找准职责定位,突出执纪特点,聚焦审理主业,由重点审查违法犯罪问题向重点审查违纪问题转变,并由此形成一种倒逼机制,引导转变以往贪大求全的办案模式和纪律审查方式,紧紧围绕纪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回归本职,回归党章要求,不再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不能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算总账”。要站在政治的高度认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向,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切实肩负起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职责,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局。
完善审理程序,突出纪律规矩的强制性
将党章意识贯穿于执纪审理的全过程,始终坚持案件审理各项工作冲着纪律去,突出纪律处分的特点。
明确把突出执纪作为案件审理程序设计、改进和规范的重要目标。完善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在案件受理、形式审核、初审、审理谈话、室务会集体研究等重要节点上,把突出执纪明确为重点工作。
优化涉刑案件审理程序,对于司法机关已作出刑事处罚的案件,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党纪条规直接作出纪律处分。对于自办的既违法又违纪的问题,不纠缠于查深查透、“吃干榨尽”,不苛求对全部违法行为的精确界定,不片面追求案值大小和处理档次的轻重,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审明后,涉嫌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争取快审快结、快进快出。
完善自办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制度,创新提前介入审理模式和内容,对重大或者案情复杂、疑难、分歧意见较大以及领导交办的案件可以提前介入审理,在确定调查方向、证据认定、法规使用、程序履行等方面为调查部门提供业务支持和服务,引导、督促调查部门执纪围着纪律转、冲着纪律去。改进与被审查人谈话制度,坚持纪律审查突出党纪的特点,重点核对被审查人的违纪事实,听取其本人的意见,使其明纪认错、服纪悔过。建立执纪审理台账,对审理过程实施动态流程管理,严格时限管控,确保抓早抓小、违纪必究。
突出重点审核,彰显纪律规矩的严厉性
明确把违纪问题作为审理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坚持把纪律审查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对照党章党纪党规去衡量、处置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凸显纪律处分的严厉性。更加注重准确定性违反“六大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体现执纪审理的政治性。
加强对立案依据的审查。对调查部门移送审理的案件,其作为立案依据的违纪主要问题事实不清的,协调调查部门补充调查;对立案后新发现的被调查人涉嫌犯罪问题,事实不清的,不再建议调查部门补充调查,而作为线索直接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在证据收集、鉴别方面,借鉴司法程序中的证据规则,加强对证据收集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及证据证明力强弱的审核,认真排除非法证据。在证据使用上,对于司法机关依法获取的书证、物证、鉴定意见等能够证实违纪事实的客观方面证据,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对司法机关依法获取的言词证据,如被调查人的交代与其他证言一致,且不涉及本人其他违纪的,经审查核实后,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坚持监督执纪方式多样化,更多地综合运用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理违纪党员干部,更好地体现“挺纪在前”。
改进文书体例,体现纪律规矩的约束性
摒弃审理文书特别是审理报告与司法审查报告趋同的传统做法,用纪律的语言去描述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在审理报告、相关请示、处分决定等文书制作过程中都要体现出“挺纪在前”要求。
严格区分“纪”与“法”,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违纪、后违法的原则,规范违纪行为排序,突出审理特色。对于共同违纪案件,违纪人员均为党员的,在违纪人员基本情况和定性处理部分,按照先党员领导干部,后一般党员干部的顺序进行表述,充分体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严于一般党员的精神;对于共同违纪案件中,既有党员干部又有党外人员的,按照先党员干部,后党外人员的顺序进行表述,充分体现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严于非党人员的精神。对于被审查人既有违纪行为又涉嫌违法的,将其违纪问题置于违法问题之前表述;对既有违反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又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将其违反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置于其他违纪行为之前表述。在叙述违纪事实时,不仅围绕违纪事实构成进行表述,而且聚焦党纪党规,更加突出表述违犯党纪的情形和后果。在定性及处理意见部分,对行为人违犯党纪的情形和后果进行概括提炼,增加对违犯党纪党规行为的否定性评价,突出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
注重综合效果,维护纪律规矩的严肃性
建立健全处分决定的宣布和执行方面的制度机制,强化违纪行为的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效果。积极创新违纪干部处分决定宣布方式,在宣布严重违犯党纪党员干部处分决定时,邀请宣传部门同步录音录像,有针对性地对受处分人进行教育,让其忏悔违纪错误、剖析思想根源、汲取沉痛教训。对一些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把宣布范围扩大到发案单位全体人员,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违规违纪的害处,认识到不仅贪污贿赂的“烂树”要拔除,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顾组织原则、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的“病树”、“歪树”也要治疗、扶正,做到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
认真落实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制度,定期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与组织、人事、相关单位的沟通协商,明确在执行纪律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分工,杜绝推诿扯皮。完善处分决定执行专人跟踪督办制度,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工作流程管理,把住受处分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处分决定送达回执、执行情况报告等重点环节,切实做好纪律执行工作。强化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效果。认真梳理所审理的各类案件,适时编写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深刻总结值得汲取的教训,提供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鲜活教材,力求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