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进行监督
❶ 药品监督管理的药品监督管理
药品监督管理是指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管理的过程。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首次明确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 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食品的审批。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 、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食品 、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三)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国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五)起草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六)起草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国 家标准,拟订和修订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七)注册药品,拟订、修订和颁布国家药品标准;拟订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食品的审批工作; 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淘汰药品的审核和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工作 。
(八)拟订和修订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九)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定期发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 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十)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十一)拟订和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二)指导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工作。
(十三)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有关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包括什么部门
(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推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
(二)政策法规司。研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管理工作。承担普法宣传工作。
(三)药品注册管理司(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司)。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标准、技术指导原则,拟订并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四)药品监督管理司。组织拟订并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组织指导生产现场检查、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工作。组织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五)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分类规则、命名规则和编码规则,拟订并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制度。拟订并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技术指导原则。承担组织检查研制现场、查处违法行为工作。
(六)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司。组织拟订并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组织指导生产现场检查、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工作。组织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
(七)化妆品监督管理司。组织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承担拟订化妆品检查制度、检查研制现场、依职责组织指导生产现场检查、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工作。组织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进行监督扩展阅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
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❸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设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2.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3.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4.取消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工作由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承担。
5.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将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将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将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6.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整合的职责。
1.将原卫生部组织制定药品法典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将原卫生部确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制定检验规范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4.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医疗器械强制性认证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
5.整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推进管办分离,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四)加强的职责。
1.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2.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完善药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规范,优化药品注册和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对地方的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3.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4.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药品批准文号的识别
关于统一换发并规范药品批准文号格式的通知
国药监注〔2002〕33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
药品批准文号是药品生产合法性的标志。《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已上市药品的批准文号的格式不尽相同,这种情况,不利于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为加强药品批准文号管理,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注〔2001〕582号)要求,现又规范了新的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并将在近期对全国药品生产企业已合法生产的药品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试字+1位字母+8位数字。
化学药品使用字母“H”,中药使用字母“Z”,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的保健药品使用字母“B”,生物制品使用字母“S”,体外化学诊断试剂使用字母“T”,药用辅料使用字母“F”,进口分包装药品使用字母“J”。数字第1、2位为原批准文号的来源代码,其中“10”代表原卫生部批准的药品,“19”、“20”代表2002年1月1日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其它使用各省行政区划代码(见附件一)前两位的,为原各省级卫生
行政部门批准的药品。第3、4位为换发批准文号之年公元年号的后两位数字,但来源于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仍使用原文号年号的后两位数字。数字第5至8位为顺序号。
有关批准文号的换发说明见附件二。
二、每种药品的每一规格发给一个批准文号。除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委托生产和异地加工外,同一药品不同生产企业发给不同的药品批准文号。
三、自2002年1月1日以后批准生产的新药、仿制药品和通过地方标准整顿或再评价升为国家标准的药品,一律采用新的药品批准文号格式。
四、自2002年1月1日以后批准发给的化学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其注册证号格式亦作部分改变,其中字母“X”改为“H”,其它部分不变。原已发给的旧格式注册证号在换发《进口药品注册证》时用新格式取代。
五、药品批准文号及化学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换发后,印有原格式批准文号及注册证号的包装标签在2003年6月30日后禁止流通使用。
附件:1.药品批准文号采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2.统一换发并规范药品批准文号格式说明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药品批准文号采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代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
代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
110000
北京市
420000
湖北省
120000
天津市
430000
湖南省
130000
河北省
440000
广东省
140000
山西省
45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
150000
内蒙古自治区
460000
海南省
210000
辽宁省
500000
重庆市
220000
吉林省
510000
四川省
230000
黑龙江省
520000
贵州省
310000
上海市
530000
云南省
320000
江苏省
540000
西藏自治区
330000
浙江省
610000
陕西省
340000
安徽省
620000
甘肃省
350000
福建省
630000
青海省
360000
江西省
64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370000
山东省
65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10000
河南省
附件二:
统一换发并规范药品批准文号格式说明
一、凡原卫生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统一换发为国药准(试)字相应类别,数字前两位为“10”,3、4位为原批准文号年份的后两位数字,后4位顺序号重新编排。如:“卫药准字(1997)X-01(1)号”换发为“国药准字H10970001”。
二、2001年12月31日以前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凡不同于新的批准文号格式的,也按新格式进行统一换发。原年份为“1998”、“1999”的,换发后第1、2位为“19”;原年份为“2000”、“2001”的,换发后第1、2位为“20”。第3、4位仍为原批准文号年份后两位。详见下表:
原文号
新文号
顺序号
国药准(试)字X00000000系列
国药准(试)字H00000000
不变
国药准(试)字(1998)X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H19980000
重新编排
国药准(试)字(1999)X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H19991000
自1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XF00000000系列
国药准字H00000000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8)X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H19980000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9)X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H19990000
自4000起编排
国药准(试)字(1998)Z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Z19980000
不变
国药准(试)字(1999)Z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Z19991000
自1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ZF00000000系列
国药准字Z00000000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8)Z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Z19980000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9)Z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Z19990000
自4000起编排
国药准(试)字(1998)厂家S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S19980000
重新编排
国药准(试)字(1999)厂家S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S19991000
自1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SF00000000系列
国药准字S00000000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8)S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S19980000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9)S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S19990000
自4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年号)D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T00000000
重新编排
国药准字(年号)J (S)-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J00000000
重新编排
药用新辅料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F00000000
重新编排
三、原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换发时,应根据其原批准文号中的省份简称,在新格式药品批准文号中使用相应省份代码,新批准文号数字第3、4位为换发年份的后两位,顺序号重新编排。
例如,原化学药品“京卫药准字(1996)第000001号”换发为“国药准字H11020001”,字母和数字含义依次是:“H”为化学药品,“11”为北京市的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02”为换发之年2002年的后两位数字,“0001”为新的顺序号。
通过地方标准整顿或再评价升为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现为地方药品批准文号,或已经换发为国药准字XF00000000等类型,但不同于新批准文号格式的,也应按上述要求,加入省份代码,进行统一换发。中药药品批准文号换发后,不再使用“ZZ××××-”前缀。
参考资料:http://www.yacou.net/phb/4yp/gyzz.htm
❺ 《药事管理学》考试重点,哪位高手可以帮帮忙
1. 狭义的药事管理是( D)
A. 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
B. 国家对药事的监督管理
C. 国家对药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D. 国家对药品及药事的监督管理
1.新药是指( B )
A.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
B.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C.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第一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
D.没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2.购买甲类非处方药由( D )
A.零售药房执业药师决定
B.执业药师处方
C.药房销售人员介绍
D.消费者自行判断
3.执业药师执业范围是( C )
A.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检验
B.药品研制、药品生产、药品经营
C.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
D.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流通
4.广义的医药分业是指( A)
A.药学职业从医学职业中分离出来或成为独立的职业
B.医院药房从医院分离出来成为社会药房
C.药学从医学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科学体系
D.医药分家
5.遴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必须符合的原则是( C )
A.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举
B.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保证供应
C.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保证供应
D.安全有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6.《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目录”( D)
A.由国家统一制定,各省可部分调整
B.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经国家核准
C.各省参照国家制定的参考目录,增减品种不超过总数15%
D.由国家统一制定,各省不得调整
7.特殊管理的药品是指( C )
A.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抗肿瘤药品
B.麻醉药品、戒毒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
C.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
D.麻醉药品、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
8.执业药师资格注册机构为( D)
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国家人事部
C.国家卫生部
D.省级药品监督部门
1.我国目前药品监督管理组织体系的框架为(B )
A.全国集中统一,实行垂直管理
B.全国集中统一,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
C.全国集中统一,省市统筹管理
D.全国集中统一,中央、省、市三级管理
2.中国药学会是全国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组成的社会团体,具有(C )
A.学术性、公益性、专业性
B.公益性、全国性、专业性
C.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
D.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进行监督管理的环节为(D )
A.研究、生产、经营、价格
B.研究、生产、广告、价格
C.生产、经营、使用、广告
D.研究、生产、经营、使用
4.“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设在(B )
A.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B.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D.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1.《药品管理法》的适用范围是在中国境内从事( C)的单位或个人
A.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广告
B.药品研制、经营、使用、检验、监督
C.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
D.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
2.《实施条例》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不超过5年的监测期,是为了( B )
A.保护新药研制者的知识产权要求
B.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
C.保护药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要求
D.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 B )
A.临床需要而市场供应不足的品种
B.临床需要而市场没有供应的品种
C.临床需要而市场没有供应或供应不足的品种
D.临床、科研需要而市场没有供应或供应不足的品种
4.从事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多长时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A)
A.10年内 B.8年内 C.5年内 D.终身
5.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是(D )
A.国务院药品监督部门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C.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D.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6.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SFDA批准,并发给( B )
A.新药证书
B.药品批准文号
C.进口药品注册证
D.医药产品注册证
7.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有的条件之一( A)
A.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B.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
C.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执业药师
D.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主管药师
8.医疗机构新增配制剂型应当依法办理( B )
A.品种申报审批
B.《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登记
C.申请发给制剂批准文号
D.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手续
9.对国内供应不足的药品,有权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机关是(D )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卫生部
C.国家海关总署
D.国务院
10.药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是( C )
A.没有规定
B.3年
C.5年
D.6年
11.药品的内包装应能( B )
A、保证药品的质量,确保使用安全
B、保证药品在生产、运输、贮藏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并便于医疗使用
C、保证药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
D、保证药品在运输、贮藏中的质量
E、保证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12.药品的不良反应是( C )
A、药品使用后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B、药品使用后出现的意外的有害反应
C、质量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D、在正常的用量下药品出现的意外有害反应
E、在正常的用量下药品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13.我国遴选非处方药的指导思想是( E )
A、安全有效、慎重从严
B、结合国情、中西并重
C、安全有效、中西并重
D、慎重从严、结合国情
E、安全有效、慎重从严、结合国情
14.国家对药品不良反应实行的是( E )
A、逐级报告制度
B、定期报告制度
C、严重的、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须随时报告
D、严重的、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E、逐级、定期报告制度、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须随时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15.我国药品注册的法定管理机构是( C )
A、国家技术监督管理局
B、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C、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D、国家计划委员会
E、商务部
16.化学药品的名称一般不包括( D )
A.通用名
B.商品名
C.汉语拼音名
D.中文名
E.英文名
17.新药的技术转让要求,接受新药技术转让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D)
A.《药品生产许可证》 B.《营业执照》
C.《新药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
D.《药品GMP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
18.负责对药物临床研究、药品生产审批的是( A)
A.SFDA B.FDA
C.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卫生部
19.GLP规定该规范适用于(B )
A.为申请药品临床试验而进行的非临床研究
B.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非临床研究
C.为申请新药证书而进行的非临床研究
D.为申请药品上市而进行的非临床研究
20.药品注册境内申请人应当是中国境内的( A )
A.合法登记的法人机构
B.持有新药证书的新药研究课题负责人
C.持有生产批准文号的机构
D.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
21.对获得生产或销售含有新型化学药品许可的生产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的未披露数据,SFDA给予( D)
A.从申请之日起,5年保护
B.从申请之日起,6年保护
C.从批准之日起,5年保护
D.从批准之日起,6年保护
22.临床研究用药物,应当( B)
A.在符合GLP要求的实验室制备
B.在符合GMP条件的车间制备
C.在符合GCP规定的环境中制备
D.在符合GDP条件的操作室制备
23.创新药(NCEs)批准生产后其药品标准试行期为(B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4.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B )
A.使用后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B.在正常用法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C.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有害反应
D.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意外的有害反应
25.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的人员组成包括(B )
A.医学、流行病学及有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B.医学、药学及有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C.药学、药物流行病学及有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D.药学、法医学及有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1.麻醉药品是指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品,滥用或不合理使用易产生(D )
A. 身体依赖性 B. 精神依赖性
C. 药物依赖性 D. 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
2.麻醉药品的生产企业,须经哪个部门审批(B )
A. 国家卫生部 B.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 省卫生厅 D. 省级药监部门
3.罂粟壳的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须经哪个部门审批( D)
A. 国家卫生部 B.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 省卫生厅 D. 省级药监部门
4.下列关于麻醉药品管理,论述错误的是(A )
A. 麻醉药品可以进行委托生产
B. 麻醉药品经营单位不得自行调剂麻醉药品
C. 罂粟壳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师处方使用,严禁单味零售
D. 麻醉药品只限用于医疗、教学和科研需要
5.对于一般患者的麻醉药品,每张处方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D )
A. 2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5天
B. 2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
C. 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5天
D. 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
6.下列关于精神药品的论述,错误的是( B)
A. 精神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不得委托生产
B. 精神药品制剂可以在药店零售
C. 托运或邮寄精神药品时,应当注明“精神药品”,并加盖“精神药品专用章”
D. 精神药品经营单位不得自行调剂精神药品
A.药学服务
B.合理利用药品资源
C.解释、预测与控制
D.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现象
E.理论联系实际
3.药事管理研究是探讨与药事有关的( )
4.科学研究的功能是( )
5.药学无形商品可统称为( )
6.20世纪70年代以来药事管理研究的热点、重点之一是( )
7.药品信息评价和咨询服务、药品治疗方案设计和评价、临床药学服务等都属于( )
DCABA
A.价格
B.安全性
C.中药饮片
D.中成药
E.酒制剂
1.处方药划分为甲类和乙类是根据其( )
2.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方式列出药品目录的是( )
3.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的依据是( )
4.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是( )
BCAE
A.抽查性检验
B.评价性检验
C.仲裁性检验
D.国家检定
E.进出口检验
1.检验结果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报》的是( )
2.药品检验所定期或不定期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的检验是( )
3.审批新药的检验是( )
4.药品生产企业某一产品须经药品检验所检验才能出厂的检验是( )
AABD
A.药师职业道德
B.药师法
C.执业药师
D.行为规范
E.执业医师
5.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是( )
6.主要靠舆论、信念、教育和传统习惯来引导和规范药师行为的是( )
7.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是( )BAC
A.国家药典委员会
B.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D.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E.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1.对药品注册申请进行技术审评的机构是( )
2.负责对生产上市的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化学药品技术审评的机构是( )
3.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调整的技术业务组织工作机构是( )
4.负责非处方药目录制定、调整的技术业务组织工作机构是( )
5.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机构是( )CCDDE
A.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B.省级药品检验所
C.市(地)级药品检验所 D.县级药品检验所
E.口岸药品检验所
6.负责药品检定用标准物质研制、标化和分发工作的是( )
7.提供本辖区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的是( )
8.负责药品检定和研究用试验动物标准化工作的是( )
9.行使进口药品检验职能并负责对进口药品检验实验室组织认证的是( )
10.负责本辖区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检验和技术仲裁的是( )ABAEB
A 安全监管司的职责
B 市场监督司的职责
C 两者均是
D 两者均不是
1. 制定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
2. 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
3. 拟定、修改和颁布药品的法定标准
4. 审批药品广告
5. 审核临床药理基地BADBA
A、处方药
B、非处方药
C、甲类非处方药
D、乙类非处方药
E、药品
1. 只能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社会药店、医疗机构药房零售的非处方药是
2. 除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药房外,还可以在经过批准的普通零售商业企业零售的非处方药是
3. 必须凭医师处方调配、零售、购买和使用或必须由医师或医疗技术人员使用或在其监控下使用的药品是CDA
A.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B.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D.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E.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5.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6.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7.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销售金额在5-20万元的( )BABD
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的派出机构
E.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
5.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向何部门申请筹建()
6.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应向何部门申请GMP认证()
7.《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由何部门发给()
8.《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CBBD
A.假药
B.按假药论处
C.劣药
D.按劣药论处
E .处方药
19.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20.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2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等的()
22.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药品()DBAD
A.Ⅰ期临床试验 B.Ⅱ期临床试验
C.Ⅲ期临床试验 D.Ⅳ期临床试验
E.药品临床试验机构
1.新药上市后监测是( )
2.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是( )
3.申请新药证书是在完成哪期临床试验之后( )
4.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是( )DBCB
A.1年 B.3年 C.5年 D.10年 E.20年
5.临床研究被批准后应当在几年内实施( )
6.《进口药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 )
7.新药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 )
8.进口药品分包装期限一般不超过( )BCCC
A.化学药品一类新药 B.化学药品二类新药
C.化学药品三类新药 D.化学药品四类新药
E.化学药品五类新药
9.已在国外上市尚未在国内上市的原料药( )
10.已在国外上市尚未在国内上市的复方制剂( )
11.国内外均未上市的新复方制剂( )
12.国内外均未上市的已知药物中光学异构体及制剂( )CCAA
A.GLP B.GCP C.GMP D. GSP E.GAP
13.药物临床前研究中的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行( )
14.药物临床研究必须执行( )
15.《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缩写是( )ABA
A、美沙酮 B、安钠咖 C、阿托品
D、磷[32P]酸钠注射液 E、白蛋白
11.毒性药品是( )
12.精神药品是( )
13.麻醉药品是( )
14.放射性药品是( )CBAD
A. 1日 B. 3日 C. 4日 D. 5日 E. 7日
15.一般患者麻醉药品针剂每张处方剂量不超过( )
16.一般患者第一类精神药品口服剂每张处方剂量不超过( )
17.第二类精神药品每张处方剂量不超过( )ABE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E. 5年
18.麻醉药品处方保存( )
19.精神药品处方保存( )
20.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 )
21.戒毒用美沙酮处方保存( )CBBB
[22-25]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E. 10年
22.《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有效期( )
23.《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留存( )
24.《麻醉药品申购单》留存( )
25.利用工作方便,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骗取麻醉药品的直接责任人不得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时间( )CBBE
[11-15]
A.羚羊角 B.肉苁蓉 C.天麻 D.丹参 E.杜仲
11.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是( )
12.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野生药材物种是( )
13.列入国家二级保护的野生药材是( )
14.禁止采猎的野生药材物种是( )
15.资源严重减少的野生药材是( )AEEAB
A.《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C.《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D.《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办法》
E.《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16.“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出自于( )
17.“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出自于( )
18.“生产中药饮片,应当选用与药品质量相适应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出自于( )
19.“对野生或半野生药用动植物的采集应坚持最大持续产量原则”出自于( )
20.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出自于( )AABDA
A.中药一级保护
B.中药二级保护
C.专利保护
D.设立监测期
E.未披露材料保护
21.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品种可以申请( )
22.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品种可以申请( )
23.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品种可以申请( )
24.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可以申请( )
25.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 )ABABA
X型题(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2个或2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少选或多选均不得分。
1.药事管理学科是( )
A.药学科学的分支学科;
B.社会科学的分支学科
C.很大程度上具有社会科学性质
D.应用性强的边缘学科;
E.多门课程组成的学科体系 ACDE
2.药事管理学科研究向纵深发展, 反映在以下方面( )
A.重视和研究合理利用药品资源
B.从研究有形商品药品,发展到研究无形产品药学服务
C.理论联系实际 研究成果付诸实践
D.促进了药事管理标准化、法制化、科学化发展
E.职业药师队伍逐渐扩大 ABCD
3.药事管理学科课程体系概括为以下几类( )
A.经济学类
B.法学和伦理学
C.方法学和信息科学类
D.管理学类
E.社会和行为科学类 ABCDE
4.药事管理研究的特征是( )
A.结合性
B.规范性
C.理论导向性
D.开放性
E.实用性 ABDE
1.有关药品监督管理下列那些描述是不正确的( )
A.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主体是国家卫生部
B.药品监督管理的内容是相对方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标准的情况
C.药品监督管理的目的是防止和纠正相对方的违法行为
D.药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E.药品监督管理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AD
2.药学的社会任务有( )ABCDE
A.研制新药B.生产供应药品
C.保证合理用药 D.培养药师、药学科学家和企 业家 E.组织药学力量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的是( )BCDE
A.学历证明
B.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C.经执业单位同意
D.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E.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药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ABC
A.药师与病人的关系
B.药师与其他药师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
C.药师与社会的关系
D.药师与家庭的关系
E.药师与法律的关系
1.下列哪些情形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ABDE
A.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容器
B.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
C.药品的外包装材料、容器
D.生产药品的原料
E.生产药品的辅料
2.《药品管理法》规定,在销售前或进口时,必须经过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才能销售或者进口的药品是()ADE
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
B.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抗生素
C.上市不满五年的新药
D.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
E.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
3.对生产、销售假药的()ABDE
A.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B.并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C.并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D.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
E.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ABCE
A.进行监督检查
B. 对药品质量抽查检验
C.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D.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拘留
E.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SFDA对下列新药可以实行加快审批的( )ABD
A.罕见病的新药
B.NCEs新药
C.糖尿病新药
D.新的中药材及其制剂
E.新工艺可产生巨额利润的已知药物
6.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范围是( )BCD
A.可疑药品不良反应
B.超剂量服用药品产生的不良反应
C.说明书中已载明的不良反应
D.新的药品不良反应
7.药品注册申请包括( )ABCD
A.新药申请 B.进口药品申请
C.补充申请 D.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
E.处方药申请
26.目前联合国管理麻醉药品的机构包括( )ABE
A. 麻醉品委员会 B. 国际麻醉品管制局
C. 麻醉品司 D. 管制药物滥用基金
E. 国际药物管制规划署
26.药物依赖性包括下列哪些现象( )ABE
A. 精神依赖性 B. 身体依赖性
C. 成瘾性 D. 习惯性
E. 耐受性
27.下列属于麻醉药品的是( )ABCE
A. 阿片 B. 可卡因 C. 咖啡因
D. 麻黄素 E. 哌替啶
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的第六章 药品生产的审批与监测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完成药物临床试验后,应当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十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后,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技术审评,同时通知申请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情况及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并组织对试制样品进行抽样、检验。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将现场核查情况及相关意见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十五条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可以一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进行药品注册审评的同时,立即开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
第二十六条药品检验机构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取的3个生产批号的样品后,应当立即组织安排检验。
检验工作结束后,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在2日内完成检验报告,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十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按照本程序第四章的规定开展技术审评,并于技术审评工作完成后3日内完成行政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发给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应当出具《药品注册批件》,申请人具备药品相应生产条件的,可以同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决定不予批准生产的,应当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与特别批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防治药品有关的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群体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应将特别批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防治药品作为重点监测品种,按有关规定对所收集的病例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已批准生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药品的上市后再评价工作。
❼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哪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设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2.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3.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4.取消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工作由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承担。
5.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将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将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将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6.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整合的职责。
1.将原卫生部组织制定药品法典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将原卫生部确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制定检验规范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4.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医疗器械强制性认证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
5.整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推进管办分离,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四)加强的职责。
1.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2.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完善药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规范,优化药品注册和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对地方的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3.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4.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