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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11-22 15:20:50

① 中国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 是同一个机构吗

中国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不是同一个机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2月23日,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扩展阅读:

中国保监会主要职责

1、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

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7、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8、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侯,可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2012年12月2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专审议通过,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第十属二条规定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向中国保监会备案后,可以对县级以下农村基层地区的报考人员以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实行资格考试特殊政策。

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作用是什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是中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和管理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④ 中国保监会的举报电话号码是多少

中国保监会的举报电话号码是: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是中国保监会建立的统一维权服务专线,主要职责如下:

1、接受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以及对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2、对消费者的各类投诉举报快速联系、快速转办、快速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来电人,妥善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

(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扩展阅读

2012年4月26日,国内金融监管系统第一条全国统一投诉维权热线——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正式开通。12378的受理范围是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以及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热线开通至2013年6月30日,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全国转人工的呼入总量为154934个,实际接听总量为142149个,接通率为91.70%。全国平均每月实际接听电话数量为10154个。12378热线已成为保险消费者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

消费者拨打12378,只需支付当地市话费,长途话费一律由保监会支付。12378热线话务人员会将来电人姓名、反映事项、诉求等信息录入12378系统,并在当天转交管辖地保险监管机构处理。承办单位对投诉件的办理进度也会及时导入12378系统,消费者可通过12378热线查询自己投诉问题的办理进度。按照中国保监会信访工作办法,承办单位会在12378热线接收来电信息之日起15日内告知来电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2003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保监会由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并相应增加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6个职能机构,并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设有35个派出机构。其中,16个内设部门为:
(一) 办公厅(党委办公室、监事会工作部)。
拟定会机关办公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办公;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机要、文秘、信访、保密、信息综合、新闻发布、保卫等工作。拟订派出机构管理、协调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派出机构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和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保险信访和投诉工作;承办会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二) 发展改革部。
拟订保险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险监管的方针政策及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保险市场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对保监会对外发布的重大政策进行把关;归口管理中资保险法人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负责规范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并对公司的重组、改制、上市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保监会对外重要业务工作与政策的协调。
(三) 政策研究室。
负责保监会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对保监会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进行把关;研究国家大政方针在保险业的贯彻实施意见;研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行业政策和金融市场发展与保险业的互动关系;根据会领导指示,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保险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中国保险学会开展研究工作。
(四) 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
拟定保险企业和保险监管会计管理实施办法;
建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
编制保监会系统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审核机关、派出机构的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活动并实施监督检查;
审核会机关各部门业务规章中的有关财务规定。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
(五)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拟订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
研究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协调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重大问题;
接受保险消费者投诉和咨询,调查处理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事项;
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及服务信息体系建设工作,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
指导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工作;
督促保险机构加强对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有关信息的披露等工作。
(六) 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
承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
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财产保险精算制度。承办对再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
拟定监管规章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
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七) 人身保险监管部。
承办对人身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人身保险精算制度。
(八) 保险中介监管部。
承办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
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审核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制订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标准。
(九)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
承办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工作。
拟订监管规章制度;
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审核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
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拟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征收与管理。
(十) 国际部。
承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和保险机构的联系及合作。负责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外事管理工作;
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保险机构,以及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及有关变更事宜的审核工作;
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代表处的审核和管理事宜;
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十一) 法规部。
拟订有关保险监管规章制度;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或修改的建议;
审核会机关各部门草拟的监管规章;监督、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
开展保险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法制教育和宣传
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二)统计信息部。
拟订保险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和维护保险行业数据库;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负责保险机构统计数据的分析;拟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负责保险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
负责建立和维护偿付能力等业务监管信息系统;负责信息设备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稽查局。
负责拟订各类保险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的规则;组织、协调保险业综合性检查和保险业重大案件调查;
负责处理保险业非法集资等专项工作;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实施保险业反洗钱案件检查;
调查举报、投诉的违法违规问题,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开展案件统计分析、稽查工作交流和考核评估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部(党委组织部)。
拟订会机关和派出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承办会机关和派出机构及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根据规定,负责有关保险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负责会机关及本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对派出机构年度工作业绩的评估意见。
(十五)监察局(纪委)。
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领导本系统监察(纪检)工作。
(十六)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群工部)。
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统战、群众和知识分子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会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怎么样

简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办事处(简称“重庆保监办”)成立于2000年9月内19日。2004年2月6日,根据国办发[2003]61号文件容精神和中央编办复字[2004]12号文件规定,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办事处正式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简称“重庆保监局”。
注册资本:183万人民币

⑦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格证是否查询

登录中国保险监抄督管理袭委员会界面http://iir.circ.gov.cn/
查询持证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就可以
查保险营销员: 身份证号码 资格证号码 展业证编号 营销员姓名

⑧ 中国保监会投诉电话是多少

中国保监会的举报电话号码是:12378。

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是中国保监会建立的统一维权服务专线,主要职责是接受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以及对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对消费者的各类投诉举报快速联系、快速转办、快速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来电人,妥善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8)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扩展阅读:

遇保险业乱象可拨12378投诉

近日,记者从甘肃保监局召开的全省保险业打击非法商业保险活动暨保险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各保险机构、各市州保险行业协会将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和损害行业发展根基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自查,对涉及内容必须100%自查,不留死角。

会议要求,各保险机构要承担乱象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分工清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进度表,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由“一把手”亲自督办,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此外,为更好的获取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和保险市场乱象线索,甘肃保监局将通过12378举报投诉热线,接受社会各界反映的涉非线索和乱象举报,通过对反映线索和问题的查处,全面推进我省打击非法商业保险专项行动和保险市场乱象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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