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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式进口监管

发布时间: 2021-02-26 06:06:30

1. 海关一般进出口监管货物的基本特征是什么请列举实际业务中的一种适用一般进

首先,您的问题不准确。没有一般进出口监管货物的说法,进出口货物在办结海关手续前都属于海关监管货物,“一般”不知您是指一般贸易还是普通的意思。如果问的是一般贸易进出口监管货物的话,基本特征是贸易方式的不同,一般贸易是我们日常遇到最多的贸易方式。以进口为例,国内企业向国外企业付款购买货物,国外企业收款后将货物发到双方指定地点,买方提货。这是最简单的一种。

2. 进口的时候查到货物的海关编码对应的监管条件是“6” 这是什么意思啊 海关监管条件都有什么类型啊

6: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其旧品禁止进口。

3.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

按货物进出境的不同目的划分,可以分成五大类:

1、一般进出口货物。指从境外进口,办结海关手续直接进入国内生产或流通领域的进口货物,及按国内商品申报,办结出口手续到境外消费的出口货物。

2、保税货物。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而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此类货物又分为保税加工货物和保税物流货物两类。

3、特定减免税货物。指经海关依据有关法律准予免税进口的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有特定用途的货物。

4、暂准进出境货物。指经海关批准,凭担保进境或出境,在境内或境外使用后,原状复运出境或进境的货物。

5、其他进出境货物。指由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以及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海关监管货物是指所有进出境货物,包括海关监管时限内的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转运货物、通运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暂时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3)箱式进口监管扩展阅读:

第三条 转关货物应当由已经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承运人承运。海关对转关限定路线范围,限定途中运输时间,承运人应当按海关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的场所。

海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员押运转关货物,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承运人应当按规定向海关缴纳规费,并提供方便。

第四条 转关货物的指运地或者启运地应当设在经海关批准的监管场所。转关货物的放、装卸、查验应当在海关监管场所内进行。特殊情况需要在海关监管场所以外存放、装卸、查验货物的,应当向海关事先提出申请,海关按照规定监管。

第五条 海关对转关货物的查验,由指运地或者启运地海关实施。进、出境地海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查验或者复验。

第六条 转关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4. 海关进口货物监管问题

1、进口人必须是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自然人是不能够进口货物专的;
2、进口货物前先属了解货物是否需要进口许可证,如果需要的话,应先向主管的国家机关申领许可证件;
3、进口货物是否需要商检或动植检出具进口货物通关单;
4、上述手续都办妥了或不需要上述手续的,就可以进口货物了,货物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要向海关申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可以自行申报,否则还是委托报关公司比较好);
5、海关接受申报后,会对货物进行书面审核以及实际查验货物,审核通过的开具税单,拿着税单到银行缴纳税款后,海关就会发行货物了。
大体的流程就是这样。

5. 海关监管的监管分类

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这种贸易方式主要有申报、查验、征税、放行四个环节,海关对其的监管也是由此四个环节展开。
(一)进出口申报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进口货物为进境之日起十四天内,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 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前),进出境货物的口岸或关境,采用电子资料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海关以申报资料(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对照报关进行审核。进口货物收发货人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电子资料和纸质 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审核批准,可以修改或撤销。
(二)配合查验
海关为确定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海关编码、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通过实际核查,检查报关单位是否伪报、瞒报、申报不实,同时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查验的实施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执行,也有特殊的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执行的。海关查验的方法可以彻底查验,也可以抽查;查验的操作分为人工查验和设备查验。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配合查验,查验结束后,海关查验人员填写《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现场人员签名确认,查验过程如因查验人员的责任发生损坏,属海关赔偿范围的,海关依法赔偿。
(三)缴纳税费
货物经过申报、查验环节后,海关核对电脑计算的税费,开具税款缴款书和收费票据,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银行办理税费交付手续或通过网路进行电子支付。
(四)放行(提取或装运货物)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审核申报资料及相关单证,并且货物通过上述申报、查验、征税环节后,对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允许进出口货物离开海关监管现场的工作环节。
在实行“无纸通关”申报方式的海关,海关做出现场旅行的决定后,通过电脑将资讯发送给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和海关监管货物保管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自行列印海关放行通知书,提取或装运货物。 外资企业主要以加工贸易的方式经营。海关以往的加工贸易监管规定往往只是针对特定时期的某一种贸易方式或某一项业务而制定,缺乏一部系统的、全面的监管规 章。另外,多数加工贸易的监管规定制定的立法环境、条件已发生很大变化,有些规定出现不适应状况。针对上述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加工贸易货 物监管办法》也就应运而生,对以往规定进行了整合与规范,并于2004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我国加工贸易管理实行保税监管制度。从1995年开始,海关根据国务院规定,对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管理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国家关税的税收, 但仍需进一步完善。《海关法》对海关要求企业提交担保的范围、方式已有原则性规定,因此,新的《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规定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担保制度, 规定了担保适用的有关情形,规定了担保的解除条件。
核查是加工贸易海关监管的手段,因此《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明确了海关“核查”的法律地位,保留了海关对企业进行勘验、核查的权力,规定海关根据监管需 要,可以对企业进行核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另一方面,加工贸易海关监管还应与企业管理密切联系,关注的重点从货物转到企业与货物并重,重点放在企业自 管。要求加工贸易企业须经海关注册登记,按规定设置并向海关报送有关帐簿、报表和其他单证。
另外,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企业自管、海关监管、地方政府协管、社会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等工作,中国海关海关实行联网监 管。来自海关总署的资料显示,到2005年底,海关共对2,290家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实施了联网监管,联网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值已占中国全部加工贸易进出口值的56.5%。

6. 在集装箱上的海关监管是什么意思

只是监管,不是处分,主要是因为这类运输工具或者货物是在海关的监版管之下,没有海关的手续不能擅权自处分。

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7. 海关监管设备是怎么回事

设备,受到海关严格的监控,设立了一定的监管期,在监管期内(包括未减除监管期),不得自行处理,否则除补进口税外,海关可处以罚款等惩罚。而一般贸易进口设备,是缴纳增值税和关税后进口的,就是上文你提到的没写海关监管设备的那个 。 海关监管货物是指所有进出境货物,包括海关监管时限内的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转运货物、通运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暂时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1)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的出口货物; (2)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的进口货物; (3)自进境起到出境止的过境、转运和通运的货物。 实践之中,“海关监管货物”主要处于以下两种状态:一是进境货物尚未办理海关进口手续或出口货物虽已办理海关出口手续但尚未装运出口,仍存放于海关监管场所的进出口货物;二是进境货物已办理海关进口放行手续,但仍处于海关监管之下,需要纳入海关后续管理范畴,这一类海关监管货物主要包括保税进口、暂时进口和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货物等。 无论处于上述哪一种状态的货物都必须接受海关监管,未经海关许可,以任何方式处置这些货物,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都将中断和破坏海关监管活动,甚至会造成影响国家进出口贸易管制和税费征收的后果,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按货物进出境的不同目的划分,可以分成五大类: 1.一般进出口货物。指从境外进口,办结海关手续直接进入国内生产或流通领域的进口货物,及按国内商品申报,办结出口手续到境外消费的出口货物。 2.保税货物。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而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此类货物又分为保税加工货物和保税物流货物两类。 3.特定减免税货物。指经海关依据有关法律准予免税进口的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有特定用途的货物。 4.暂准进出境货物。指经海关批准,凭担保进境或出境,在境内或境外使用后,原状复运出境或进境的货物。 5.其他进出境货物。指由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以及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货物从进出境起到最终办结海关手续止的期限,就是海关对监管货物的监管期限。 对货物的监管期限规定 (1)一般进出口货物。 进口货物,自货物进境时起到海关放行止; 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 (2)保税货物。自货物进入关境起,到出境最终办结海关手续,或转为实际进口最终办结海关手续止。 (3)特定减免税货物。自货物进人关境起,到监管年限期满海关解除监管或办理纳税手续止。 (4)暂准进出境货物。 进境货物,自进入关境起到复运出境,或转为实际进口止; 出境货物,自出境起到复进人关境,或转为实际出口止。 (5)其他进出境货物。 进境货物,自进人关境起到复出境,或最终办结海关手续止; 出境货物,自出境起到复进人关境,或最终办结海关手续止。

8. 关于入境检验检疫的监管条件

V 是指进境卫生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局(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的卫生检疫涉外执法机关,它及其下属的各地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在对外开放的国境口岸,对入出境人员依法实施如下主要卫生检疫内容:
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9. 进口商检监管条件

三资企业自进口设备报关之日算起,5年到期后会自动解除海关监管。
如纳税义务人需要解除监管证明的,可以自监管年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持有关单证向海关申请领取解除监管证明。海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义务人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核实情况,并填发解除监管证明。
2)不作价设备监管5年期限已满的“不作价设备”应退运出境。
因特殊情况不退运出境的,按以下规定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一)企业不退运出境并向海关申请放弃的“不作价设备”,海关可直接为企业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对放弃的“不作价设备”作出处理;
(二)不退运出境并留在境内继续使用的“不作价设备”,企业需提出申请,由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机构办理进口审批手续,海关凭批件为其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并免缴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10. 请问下,进口货物的监管条件,以及要准备哪些材料,要去哪里查询

电池的进口难点在于商检 不在于海关 关于商检可以去
国家质检总局门户网站
可以查询电池进口的相关规定
我个人资料里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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