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质量监督局
全国统一产品质量申诉举报热线
12365
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
苏州市平泷路188号
电话:(0512)65225050
『贰』 苏州的国家信息网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单位性质是什么,是事业单位还是国企
政府事业单位,政府性质,隶属国家
『叁』 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叉车证丢了怎么办需要哪些资料
一般证书丢失补办,需要一个情况说明以及登报纸声明作废,然后带个人身份证,具体建议还是先咨询下办证地点在按照要求进行!
『肆』 特种设备叉车证查询
叉车证是质监局颁发的,取到证件40天后可以上网查,上网查的操作办法:
1、在网络输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
2、你将会看到这个网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门户网站 ,点击进入;
3、进入网站首页后找到“在线办事一站式服务”;
4、点击进入“特种设备管理”栏目;
5、在右边你会看到“综合查询”栏目下面有个“作业员”;
6、点击“作业员”进入“全国特种设备从业作人员信息查询系统”;
7、进入查询系统点击“作业人员查询”进入,输入3项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叉车证号码,按查询。。。。。。。。。。
『伍』 溧水区叉车证年检我是苏州质量监督局发的证规6月要年检溧水能年检吗
苏州质量监督局发的叉车操作证不可以在溧水区办理复审,需要到苏州质量监督局才可以复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一、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章证书使用及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本上签章。对在2年内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并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延长复审期限。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跨地区从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以向从业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复审。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申请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1份);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3、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专业培训等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内容和学时等符合安全技术规范,1份)
4、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1份)
5、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该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的证明(1份)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复审必须参加考试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明。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复审。申请人按照受理范围向省质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受理。质监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审批。对同意受理的复审申请,发证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合格的在证书上签章;不合格的,发证部门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参考链接:http://www.jiangmen.gov.cn/gov/0247/201507/t20150722_504124.html
『陆』 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网址是
地址:苏州市公园路58号
电话:65225050
邮码:215006
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网址是
http://www.szqts.gov.cn/web/
『柒』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上A3,A5,A8是什么意思,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是否涵盖压力容器的操作和管理
代表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A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A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A8三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资质资格;但是不具备操作资格。
『捌』 我在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学的叉车证,过期9天了,他们说不能年审了,还有办法吗补审吗
只有找主管年审人员个别通融了,否则证就废了。
『玖』 江苏省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网址
查询网站是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一、首先使用网络搜索找到江苏省内应急管理厅容官网并点击进入,如下图所示。
(9)苏州质量监督局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拾』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什么单位
苏州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