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员殴打商贩
⑴ 大理数名城管围殴摊贩是怎么回事
4月9日,一段“大理城管围殴摊贩”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系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流动摊贩整治过程中发生不文明执法行为。视频显示,五名身穿制服的城管执法人员追打一名疑似摆摊男子,将其围住后拳打脚踢。围观者不断质问执法人员“为什么要打人啊?”,并喊着“录下来”。
通报还称,大理市公安局已对该事件介入调查,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将按照调查处理性质和责任认定,对涉及此事的有关人员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将继续开展古城综合整治工作,并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
⑵ 城管追打商贩被砍伤,城管被行拘,这样是否合理
城管追打商贩被砍伤,城管被行拘,在我个人看来合情合理更合法,这样才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据媒体报道,在重庆发生了一起城管执法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城管人员在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执法中,因水果摊主杨女士将葡萄放在店门口被认为是占道经营问题,随后与杨女士发生言语冲突。
也就是说城管执法队伍并不是国家的暴力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即使遇到了摊贩的武力抵抗,城管执法人员也没有权利武力执法,可以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也不能用暴力代替执法。
各位朋友,你认为此事合理吗?欢迎留言。
⑶ 河北襄都通报“城管殴打商贩”,具体是什么情况
襄都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占道经营进行执法过程中,与一卖炸鸡柳的占道经营者发生争执,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事件发生后,襄都区城市管理局专门召开会议,认定当事人秦某、刘某的执法行为严重失当,对秦某、刘某作出停职调查处理的决定。在已有案例中,有城管的执法过度,也有商贩的言辞激烈不配合。城管执法是治理和维护城市秩序,出发点是为了大众考虑。不加强管理,满大家都是商贩沿街叫卖,违规占道给交通出行带来不便不说,还会对城市整体形象有所影响。
无论是城管执法之责还是商贩生存之计,都没有一定的谁对谁错,谁就应该一定要怎么做或者谁就一定做错了。就此次案件中,大多数人的目光都落在“城管打人”的事情上,但打人背后的“屡说不听”和言语辱骂则被大家选择性遗忘了。城管打人是失责,而商贩的态度也该自行检讨。
⑷ 当街殴打商贩的三名城管被解聘,这件事的责任全在城管吗
城管的责任是负责街道的管理,让城市街道干净、整洁。但是却屡屡发生“城管打人”的事件发生。但是在南京发生了三位执法工作人员殴打商贩的事情。被打者是卖苹果的商贩,当时城管发现他占道经营于是上前制止,摊主用电子秤袭击其中一名城管,于是发生了殴打事件。这件事双方都有责任,任何事情都可以讲道理,不能用以暴制暴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平时我们在生活中和网络平台中会看到一些“城管打人”的事情,这种行为是不正确的,无论商贩是不是合法的经营或占有街道,可以对其进行制止和劝阻,但是不可以动人。城管的职责是为了让这个城市更加的和谐和安宁而存在的,对于不良的商贩也不能一味的放纵,可以依法处置,而不能动手打人,这是违法的行为。
⑸ 城管在管理时被小摊贩殴打后还手将对方殴打怎么处理
如果是这样的话小摊贩先动手打人是不对的,应该罚款小推贩。
⑹ 城管队员与商贩发生打骂等纠纷时协管队员应该怎么办
本报长沙讯 “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盒饭箱就被他们抢走了。”昨天,在白沙路新东方学校附近卖了6年盒饭的蔡建军说,自己被一群协管人员打了一顿。
昨日上午11时许,趁着新东方学校下课时间,蔡建军和妻子方女士在附近白沙路的停车坪前的一棵大树下摆起了盒饭地摊,就在这时,两名未穿制服的协管人员走了过来。“他们一上来,二话不说就把我的盒饭箱抢走了。”蔡建军说,自己见状就追了过去,并试图与两名协管人员“讲道理”,“不想其中一人一拳将盒饭箱砸个稀烂”。双方随后发生口角并进而发生肢体冲突,“他们俩一个死死地抱住我,另一个就用拳头打我。”
“后来又来了五六个人,他们一群人追着他打,追到复兴街口。”目击者龚先生告诉记者,“有几个路人看不惯就去拉架,也被打了。”蔡建军的侄子蔡先生看到叔叔被打“就去拉一下”,结果也被一起打了。“他们一群人打两个。”摩的司机张先生也愤愤不平,“他们打完人就跑,真的要不得,我们都想看看最终的处理结果。”
据现场目击者说,打人的是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的协管队员,既没有制服也没有证件,事发后派出所已赶到现场处理。
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周勇中队长称事发时自己不在现场,一到现场就马上派人将伤者送往了湘雅二医院进行体检。“协管队员是由街道办聘请和管理的,没有执法权,正常的工作程序应该是负责协调管理,以劝导为主。现在发生这样很不愉快的事情,街道办会配合派出所调查,城管也会积极配合后续事情的处理。”
芙蓉区城管大队文艺路城管中队指导员胡军说:“这件事双方都有过错,小贩在濒临主干道的人行道上摆摊属于严重违规,我们的工作也有不足。如果调查发现协管队员打人属实,那就是违规,街道办会进行处理。”他说,自己进入城管队已经有12年,城管和摊贩之间的矛盾一直是个难点,“我们希望尽量找到一个平衡点。”
但截至昨日下午5点,城管办仍未确定打人者是谁。
⑺ 如何看待城管抽打商贩被行拘
6月20日晚上,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区分局通过社交媒体公布,万柏林区行政执法局千峰中队城管安某因对摆摊商贩常某实施殴打,而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应该承认,以中国发展的现实,以及发展不均衡所带来的社会价值观差异,都会体现在对权利、权力和秩序等等观念的不同上。这些不同,难道不正是所谓“国情”么?罔顾这个现实存在的“国情”,将秩序理解成一律一样,去近乎偏执地追求整齐划一,再据此行使权力,则必然导致社会冲突。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⑻ 呼和浩特城管人员当街殴打摊贩怎么处理的
呼和浩特:城管人员当街殴打摊贩,涉事人员已被停职。
◆网络视频截图
9日下午16点20分左右,新浪微博认证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回民区城市管理行政局的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关于11·09轧钢北路事件的处理意见。
2017年11月9日,回民区城管局钢铁路城管中队在巡查轧钢北路市容市貌过程中,与违规占道经营的摊贩发生冲突,回民区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调查组,由局督查科进行了现场取证、调查,经研究决定暂时停止回民区城管局钢铁路城管中队中队长拜志强的工作;助管员郑晓阳、青格尔停止工作,接受调查,处理。
关于案件的具体信息,回民区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并未向记者透露,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城管也太猖狂了,谁给他打人的权利!应该严肃处理,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⑼ 被城管追打,重庆女商贩持刀反击,到底谁违法
女店主面对正在对自己发生的不法侵害,持刀与其对抗,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他在门口打我第一拳时,我的眼 镜就被打到地上了。我是700多度高度近视,到现在为止,我都不晓得打我的究竟是哪个,没有看清楚。”9月9日,“重庆商贩被城管追打后持刀反击”当事人杨女士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该城管把她压在桌上后还打了她头部,“我就顺手拿了个东西,也不晓得拿的是什么,拿起来就是为了让他不打我。”
近日,几则重庆城管与商贩起冲突被砍伤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引起网民广泛关注。9月9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事发水果店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东海长洲小区。与城管发生冲突的水果店店主杨女士目前还在武警重庆总队医院住院治疗,其出示的诊断证明显示,她轻微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杨女士回忆9月7日当天的事发场景说,她本打算拿筐子去收捡店外的水果,捡到筐子里再拿到店内,“大家都晓得,水果容易损坏。”
“我看他们搬水果,说损坏了找你们赔。”杨女士说,一个城管说赔什么赔,“我就说,这都是我私人物品,当然找你们赔。”
杨女士回忆,当时有城管说那你自己来捡,她便说本来就说自己捡,接着有个城管把筐子扔到店里。“当时我的情绪有点激动,就把筐子扔回去了。”杨女士说,“都说了喊我自己来收,还丢我的东西干嘛。”
“有个城管说你把筐子扔出来我们就要收走,我说收走就收走。”杨女士说,当时她转头准备进店,没想到一名城管就开始打她。
此外,杨女士的老公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当时想进店劝架的那位黑衣男士是一位附近的摊贩。
针对这起冲突,9月9日上午,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致电重庆南岸区城市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事件的具体细节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暂时还不便对外公布。
据上游新闻报道,事发前,涂山镇城管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及协管队员在东海长洲片区例行开展市容环境清理整治工作,当执法整治巡查到“七点生鲜”门店时,发现该店占道经营,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于是才有了后续的城管队员将水果抬到店内以及双方冲突。冲突发生后,公安机关接警赶到现场,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南岸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采访称:“南岸区城市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同时,将加大队伍教育管理力度,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
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瑞福律师针对这起事件分析认为,城管作为执法人员,打人属于违规执法。
⑽ 城管被小商贩打死最终判决结果
法律规定,城管执法人员被小商饭打死最终判决结果,那要看因为什么原因属于故意把人内打死,过失杀人,容是不是定为杀人罪等等…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不是故意杀人或者蓄意谋杀罪,法律规定量刑处1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