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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淡薄变

发布时间: 2021-02-24 03:12:52

❶ 纪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及整改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主要表现在: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不够,上级要求学的就多学一点,不要求学的就少学一点,存在实用主义现象,没有系统地学习理论知识,对理论知识的科学体系掌握不够全面和系统;学习缺乏钻研精神,学习针对性不强,重点精读少,缺乏“挤” 劲和“钻”劲,对政治理论的实质精神理解不够深刻; 学用结合不紧,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工作实践上还做的不够。加之平时工作繁忙,对一些新知识、新理论只是浅尝辄止,不求深入研究,使得自身知识结构不够全面,理解运用不够充分。 二是创新能力有待加强。自己虽然能够在完成主管或分管的工作上动脑筋、想办法,既力争完成工作,也不失有一些创新的举措,但是通过认真剖析后认识到,自己的创新意识还不够强,一方面求稳怕乱思想较重,习惯性的按照老习惯、老办法想问题做事情,不能够完全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另一方面工作缺乏创造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往往是按部就班,党委安排什么就尽力干好什么,对某些工作也有所思考,但思想上总有这样那样的顾虑,怕“违规”,怕越位,怕背包袱。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层次还不高,如何学习借鉴他人好经验好做法研究不够,有时还存在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的现象。 三是工作作风仍需转变。在工作中能够保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优良作风,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常年开门办公,切实为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但由于日常事务烦琐等客观原因的制约,工作中还存在“四多四少”现象:留在机关时间多,深入基层时间少;忙于事务时间多,深入基层检查帮助少;对分管工作关注的多,对其它工作接触的少;布置工作任务多,督促检查少,工作成效不够理想。对 于部分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求完成任务、不求争先创优,造成了一些工作效率低下,推进缓慢,成效不...

❷ 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制度。近些年来,崇义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认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地方、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关键。个别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只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责任不明确。部分部门单位没有立足单位、岗位实际进行责任分工,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条款不够细,缺乏可操作性。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过于“标准化”,千篇一律,不分级别、不分岗位,没有体现每个人、每个岗位应该履行什么责任、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虽然层层签订,但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没有实际作用。对县委、县政府责任分工,牵头单位主动召开专门工作任务会议很少,参与单位主动沟通牵头单位联系落实责任任务也少之又少,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

4、责任考核不规范。目前在责任制落实的考核上欠缺科学统一、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标体系,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难以作出精确的评判,在责任考核实际操作中缺乏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依据,导致实行责任考核时普遍存在着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同时,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也存在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存在责任履不履,履行好不好都一个样的现象。

5、责任追究不严。一方面,对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究的执行主体不明确。因为没有明确规定,虽然知道出了问题,责任在谁头上,经常出现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造成责任追究案件无人管的局面。另一方面,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比较模糊,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容易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

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建议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紧紧扣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而抓好责任的分解、考核是前提,加强监督检查是保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是基础。

1、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这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首要环节,是责任制的基础。一是细化任务分工。在年初对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进行分解时,任务分工要做到班子成员全覆盖,每项工作任务要明确主要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各地方、各部门单位也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做好承办任务的再分解、再落实,将承办任务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和部门,明确每一项工作的负责人、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除了要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外,把重点放在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上,根据职权和任务的不同,规定不同的责任,特别是要对“一把手”的责任提出明确的要求。避免出现个人领导责任变成集体领导责任,集体领导责任变成谁也没有责任的情况。三是完善党风廉政责任状。与推进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结合,结合岗位职责和廉能风险点制定“共性+个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保留共性部分的基础上,根据班子成员、各下属部门和单位、各岗位,不同的工作职责和特点制定出相应的个性责任条款,并就“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2、完善考核机制,注重结果运用。建立科学、合理、实用的考核评价体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一是注重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加大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在考核内容中的比重,将各单位开展工作的信息、资料报送和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查、专项督查情况以及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考核范围;二是要完善责任考核的方法。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能够量化的内容要尽量量化,同时还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注重民主测评,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党员干部及基层群众代表参与评议乡镇和县直单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责任评定考核的依据。三是完善激励制约机制。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领导干部个人测评结果存入廉政档案,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年终考评为优秀的单位进行鼓励和适当奖励,对其主要领导作为提拔重用的资格条件之一。考评为不合格的列为翌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整治对象,对党政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3、创新监督方式,加强日常督导。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监督,是破解个别单位平时消极对待,年终积极应对现象的有效方式。一是建立定期汇报制。以书面、工作例会等形式,各乡镇、部门每季度汇报一次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内容完成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督促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二是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纪工委监督分局的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尤其是重点领域、部门单位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纠正。三是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做到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深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全面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设立公开电话、举报信箱,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及时监督、反映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切实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4、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行纪律。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也是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一是有责必究,追究必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实施责任追究倒查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处理,轻则轻罚,重则重罚,不搞下不为例,不搞迁就,杜绝以经济处罚为由,逃避执纪,或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二是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在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上,要坚持以抓领导干部为重点,就各类领导班子而言,应以党政领导班子为重点,就各部门领导干部而言,应以重要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三是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出了问题积极查处与出了问题遮遮掩掩的责任分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作为责任追究的着重点,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

总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按照“抓源头、抓重点、抓关键、抓惩处”的基本思路,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制度执行,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实施责任追究,才能确保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❸ 公务员监督的存在问题

(一)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
我国公务员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一方面是某些监督机构监督意识比较淡薄、缺乏自觉性,有一小部分干部和群众认为监督只是一种形式;另一方面是被监督者中个别人拒绝监督,无视法律地凌驾于组织之上,对于人事等方面的决策常采取领导说了算的作法;还有一方面就是部分监督者对干部监督心存疑虑,怕遭到打击报复,把个人利益与监督义务联系起来而不敢监督。究其原因,除了人们“官本位”思想作祟,根本上的是在于我国监督体制还不够健全,约束力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所以解放思想,建立健全监督法律体系是必由之路。
(二)监督主体间需要建立更加高效的协调机制
我国对公务员的监督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行政机关外部监督两大系统,面对集中型的行政权力,我国实施《公务员法》进行规范,使公务员监督主体内外分化,从两个不同从属范围对公务员进行监督约束,在监督主体中,主要包括各级党组织、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检查机关、审计机关和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等等。在众多的监督主体内党的监督和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相对其他监督主体更具有权威性。在工作实践中,以人民代表大会为中心的国家机关之间,党政部门和社会团体之间的权力分工和运作的制约机制、监督机制存在着少数不完全协调的现象,某些层面未完全形成相互衔接的权力与责任关系网络,致使出现个别的权力失范、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现象。如何把人民代表大会等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力充分发挥作用,这需要各种监督形式通过法律渠道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建立起更迅速、高效、灵敏的监督协调机制。
(三)执法程序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国的公务员监督体制经过多年的变革与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由多元化监督主体构成的立体监督网络,但该监督网还不够完善,有时会出现监督漏洞,造成防范不到位、对腐败行为的监督难、调查难等社会现实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监督体制存在着执法程序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相关公务员监督法律法规虽然有涉及监督的运行形式等细微内容,但是深入研究还不够,监督机构在执行监督权力的程序上的快捷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这个问题,必须建立起有防范作用的预警机制、严密执法的监督过程、快速处理的事后监督等具体内容,防微杜渐地加强监督。

❹ 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什么

主要问题:学风不浓。少数干部心浮气躁,精神不振,思想消极,不认真学习理论,不深入思考问题,不善于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习惯于凭经验想问题,办事情。工作中不能按规定执行政策,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方面做的不够好。

一些干部对学习缺乏紧迫感和自觉性,忽视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的提高,不善于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习惯于凭经验想问题、办事情,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知识空白”、“本领空缺”问题。

原因: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针对当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原因,抓住“四个环节”,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4)监督淡薄变扩展阅读

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制度建设。在提高自身素质方面,要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聘请专家定期讲课与知识更新制度;在作风方面,建立健全调研制度、优质服务制度;

在决策方面,建立健全决策程序制度,包括决策前的调研考察制度、决策中的论证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后的督办落实制度;在保持班子团结方面,建立工作沟通制度,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

在约束方面,建立完善和实行谈话提醒制度、组织部门与纪检部门联系通报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群众反映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回复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干部考核情况反馈制度等;在生活作风方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保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❺ 党内监督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什么

一是党内监督意识淡薄。 二是监督的主体存在不愿不敢监督。 三是监督的客体拒绝监督。措施: 1、抓好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

❻ 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加强干部监督,是《干部任用条例》的法定要求,也是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但是,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监督意识淡薄,迫切需要提高自觉性。一方面,有的监督者怕伤感情,或怕得罪领导,怕遭打击报复,往往不愿、不敢、不去监督;另一方面,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党内监督,只想行使权力,不想接受监督,甚至存在抵触情绪。 二是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力度不够。少数单位和个人对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全面认识,在执行《条例》上打折扣;极少数干部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画圈子,搞小团体,严重妨碍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监督区间窄、办法旧,存在局限性。干部监督管理的内容应是全方位的,它包括政治上的坚定、作风的勤廉、执纪的一以贯之等等,监督范围除了“八小时内”的工作圈外,还有“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亲属圈等。但在实际的干部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真空地带”和“盲区”。 四是监督主体的作用发挥还不够。目前,看起来干部似乎已处在全方位的监督之中,既有党内监督,又有党外监督;既有人大、纪检监察、司法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又有干部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既有上级、同级的监督,又有下级的监督,但是,目前这个监督网络中各监督主体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之间在工作上的联系和联合还不够紧密,影响了监督网络整体合力的发挥。 针对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制定监督长效机制,规范干部的管理,打造勤廉、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确保干部监督有的放矢。 1、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监督。把干部队伍中的特殊群体,即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即将离职的领导干部、管理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来管理,尤其要将“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实行经常关注、重点监督,常敲警钟,引导他们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领导干部应有的价值取向。 2、对重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党委换届、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拆迁等重点工作中,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工作公正、透明、规范。特别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看是否真正坚持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和标准,是否严格遵守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纪律,从源头上杜绝干部“带病提拔”、“ 带病上岗” 的现象。 3、对重点时间实行专项监督。每年的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是送礼、收受现金、公款吃喝风等高发期,要通过社区监督、明察暗访、聘请社会监督员来加强监督。另一方面,要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购房建房、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等个人重大事项时,及时汇报有关情况,防止领导干部借机敛财。 二是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干部监督不留盲区。 1、坚持在事前的警示教育上下功夫。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强化源头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打招呼,及时预警,帮助广大干部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2、坚持在事中的制度监督上下功夫。要将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的重点,用制度的硬性要求对干部实行刚性监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促进干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3、坚持在事后的问题查处上下功夫。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对违纪、违法、违规的必须从严从快追究责任,达到查处一个案件,健全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三是发挥监督合力,确保干部监督齐抓共管。 1、发挥党内监督的制约功能,规范干部的决策行为。要进一步提高干部监督机制与权力运行机制的匹配度,进一步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确保干部监督和权力运作、重大决策同步并进,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落实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 2、发挥社会监督的震慑功能,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风热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干部监督员的作用,增强监督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让群众最大限度地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使领导干部全方位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督促干部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3、发挥群众监督的辐射功能,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 (江苏省泗洪县机关党委 陈敏)

❼ 廉洁纪律意识淡薄原因分析

问题原因分析
1、学习上不主动。有的同志对于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知识学习抓回而不紧,对廉洁自律方答面的知识也是一知半解,致使廉洁自律意识不强。
2、认识上有差距。少数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务虚的较多,重视不够,注重抓其它较实在的见效快的工作,因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问较少而导致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
3、教育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农村基层党组织除上级统一部署和集中学习外,大部分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流于形式,脱离实际,形式老套,缺乏针对性和说服力,效果不佳。
4、自律意识不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思想不端正,廉洁自律意识不强错误地认为“当今社会吃点、喝点、拿点不要紧,上升不到腐败问题。”而事实告诉我们,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甚至犯罪,往往是从吃点、喝点、收点等小事开始的。思想防线一旦突破,胃口就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壮,久而久之,就会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5、制度不完善。制约机制不健全,难以监督。特别是在基层监督机制软化,监督不力,使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纠正,就使得群众的民主政治观念淡化,畏惧监督。

❽ 怎么样可以让自己变得淡薄一点... 不要太浮躁 也不要太消极

淡定~是自己的就抄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不强求,顺其自然就好。困难每个人都会遇到,但是每个人面对的方式
不同,在这里心态就显得更重要了,心态决定命运,建议多看些书来充实自己,也许在看书看完后你不记得什么,但千万不要认为那是徒劳,因为看书的过程就是你成长的过程,不知不觉,你会发现自己变的更优秀~祝
你好运

❾ 当前监督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什么不够清晰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 “牛鼻子”,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实践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委承担。
二是履责方式单一。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几个单位,谈话走访不够细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对象也从党委异化为纪委的工作情况,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很难真正发现问题,导致单位之间巡查考核结果相差无几,督促指导甚至考核也就流于形式。
三是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有的基层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深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就是要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党校主体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委“代做”的问题。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三要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示范引领、集中交责、谈心谈话、落实责任双报告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是推进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巡审联动机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三级巡查机制,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每年选择3-5个单位,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开展巡审监督,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开展专项审计,集中发现并查处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选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县纪委委员成立质询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询问质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承诺事项跟踪督促整改。三要开展全媒问责行动。完善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四位一体”,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筛选问政主题,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向群众述职述责报告,接受群众质询评议,作出整改承诺。对承诺的问题跟踪督办,凡践诺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担责尽责。责任追究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要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一要细化考核指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分解,综合县委目标考核和县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制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分值和具体要求,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谈心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两会三述等工作措施,与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一并细化量化,强化实绩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二要完善考核办法。将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把握,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基层党委,及时下发提醒督办函。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廉政纪律遵守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实施“廉政约谈”。提醒督办、廉政约谈等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台帐,以监管和考核的紧密结合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履责有痕、考核有据。三要加强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进行公开通报批评。严格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依法依纪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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