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察官
㈠ 监察官到底是职务还是职级
检察官的级别跟职务是两个概念,两者没有必然的对称关系,检察官的等级的确定,以检察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检察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㈡ 监察官都有什么权力
权利有: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权力。
法律主要有《检察官法》、《刑版法》、《刑事诉讼法》等权法律及司法解释。
检察院在中国为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行使以下权力:
一、审查公安机关提交的刑事案件材料,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批准逮捕,对自侦案件决定逮捕。
三、对自侦案件进行侦查、起诉。
四、监督法院审判,可以提起抗诉。
五、最高检有发布司法解释的权力。
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㈢ 5官是哪5官
眼耳口鼻舌
分别承担视听吃问尝的功能
㈣ 检察官都有什么级别
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四等十二级.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二至十二级检察官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检察官。
检察官的等级的确定,以检察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检察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检察官的等级编制、评定和晋升办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4)五监察官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进行审查的要求。
(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㈤ 中国古代监察官的名称是什么
御史、御史大夫府、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中央设御史府、台院、殿院、察院、都察院,罢谏院等。
㈥ 罗马官职中的监察官为什么任期18个月,但是5年才进行一次选举,那么在离任时所负责的职责如何处理呢
雅典民主制度与古罗马民主制度,如两条平行线,同步发展,而不是像很多人误解的那样,是一先一后。
雅典,人类民主思想摇篮
公元前8世纪,雅典城邦形成后,政治权力为氏族贵族所控制。贵族寡头专政,使平民与贵族长期处于对抗状态。直到后来共同选择梭伦为调停人和执政官,把政府委托给他,雅典政治才进入了民主时期。这是公元前594年前后的事。
梭伦的改革,取中庸之道,抑富扶贫,以仲裁者身份登上政治舞台。他说,在贫富之间,自己拿着一只大盾,“保护两方,不让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据优势。”又说,“我制定法律,无贵无贱,一视同仁,直道而行,人人各得其所。”他恢复了公民大会和四百人会议。公民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各级公民有权参加,它有权选举重要官员,决定战争与媾和等国家大事。四百人会议相当于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如今日之人大常委会),由4个部落各选100人组成。此外,还设立了每个公民都有权参加的民众法庭,并可推举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他规定,每个公民都有权向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就自己的切身利害问题提出申诉,而且任何人都有自愿替被害人要求赔偿的自由。(在中国,今天,如果一个律师为受损害的消费者群体代理诉讼,也是不被允许的!而在美国就有这种公益诉讼。)
他普及选举权,使平民享有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亚里斯多德评价说,“人民有了投票权利,就成为政府的主宰了。”因此,梭伦扩大了拯参与的社会基础,为雅典民主政制奠定了基础。
但他两边都不讨好,自动辞职,但卸任条件是必须实行他颁布的宪法。此时,正是中国的东周时期(周定王。楚庄王伐陆浑的敌人,第二年经过洛邑,让人问周朝索要九鼎。定王让王孙满出使拒绝,楚兵退去。十年,楚庄王围困郑国,郑伯投降,被放。十六年,楚庄王死。)
后来经过庇西特拉图、克利斯提尼统治,民主制度又向前发展,雅典城邦民主制得以最后确定下来。
公元前492年(相当于中国春秋末期,前770年-前476年,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亡国后,周室逐渐衰弱,各地诸侯则势力越来越大,其中以春秋五霸为最。),波斯军队入侵希腊,希波战争爆发。战争持续了约半个世纪。前449年签订和约。波斯帝国元气大伤,而雅典的军事和政治威信却大为提高,取得了希腊盟主的地位。为民主政治的发展和传播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在这期间,最有影响的是伯里克利于前443至429年期间连任雅典的首席将军,为雅典最高统治者,开创了希腊文明的新时代。
伯里克利使执政官的职位向第三等级开放,对第四等级的当选者也予以默认,以促使更多贫穷公民有可能担任公职。公元前451年,公布公民法。
他强化了公民大会的作用,使执政官的权力进一步受到约束,而且不得连任。任何公民皆可向法庭提出“不法申诉”,即使是五百人会议或公民大会的决议,如有违反现行宪法或不合立法程序者,普通公民亦可申诉,陪审法庭有审理之权。亚里斯多德赞扬说,这样做得对。“因为少数人总比多数人更容易受金钱或权势的影响而腐败。”
伯里克利时期,雅典经济繁荣,文化昌盛,民主政治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雅典成了完善城邦民主制的典型。
雅典民主制可归结为以下几个观念:
一、主权在民思想。伯里克利在一个演讲中说,“我们的政治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制,是因为政权是在全国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亚里斯多德也说,雅典平民政治的本质特征是“平民群众必须具有最高权力;政事裁决于大多数人的意志;大多数人的意志就是正义。”(当然,这也埋下了“多数人暴政”的隐患。哲学家苏格拉底就因宣传不合时宜的思想,在公元前399年被公民投票,判处死刑。)雅典公民对官员和法律具有实际控制权,他们通过法院实现这一权力。法院是属于全体公民的。法院的任何成员,都向年满30岁以上的公民开放,总共有6千名陪审员,每年选举产生,然后抽签分派到各个法院行使职权。历任执政官要像谄媚僭主那样,谄媚平民。主权在民还表现为“轮番执政”。雅典政治向全体公民开放,官职不再受财富和门第限制。雅典人有这样一种观念:既然每个公民都是自由的,那么任何人就不应受他人统治。这实际是做不到的,于是只好“人人轮番当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这才合乎正义。”
二、权力制约思想。亚里斯多德已经提到一切政体都有三个要素:议事机能、行政机能、审判机能。贝壳放逐法,是全体雅典公民对高级行政官吏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在雅典人看来,在平等人民组成的城邦中,以一人高高凌驾于全邦人民之上,是不合乎自然的。如果某行政官权势太大,就可能危害国家,公民就以在每年举行一次的秘密投票中把他驱逐出境。贝壳放逐法就是现代对高级行政官的弹劾法。(为什么叫贝壳驱逐法呢?因为很多平民不识字,就用贝壳作为表明自己态度的工具。可见,民主制度,不一定非要在扫除文盲以后才能实行。)
三、法律至上思想。雅典政制严格实行法治,绝禁人治。伯里克利说,“在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和宽恕的。但在公家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精神深使我们信服。”每个官员任职以前,要宣誓:他们将公正地和依法地从政,绝不以他们的职务接受礼物,如果接受任何东西,他们就要立一尊金像,遗臭万年。包括十大将军这样的高级官员,因为谋私触犯法律被流放、处死的也有,包括伯里克利的一个儿子也被无辜处死。亚里斯多德说,“谁说应该让一个个人来统治?这就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雅典人认为,无视法律的专制政体是最坏的政体。雅典还树立了刻有反僭主法的大理石石碑,规定企图在雅典建立独裁统治的人,任何人杀死他都无罪。公元前514年,两位青年因刺杀僭主失败被害,雅典人尊他们为一代英雄,并塑像以资纪念。
四、公民意识。民主制,使雅典获得了空前繁荣。每个雅典人皆以生活在团结和谐的雅典而自豪。伯里克利在一篇葬礼演说中,洋溢着雅典人庄重荣耀感——
“我但愿你们天天注视着宏伟的雅典,这会使你们心中逐渐充满对她的热爱。当你们为她那壮丽的景象倾倒时,就会想起那些缔造这个帝国的人们。他们明白自己的职责并有履行职责的勇敢精神……为她慷慨地献出生命,就像为她的节日所能奉献的最美好的礼物。”
人人皆可从政,统一的公民集体形成了。关心雅典,参与政治,轮流执政,是雅典人心中神圣的事。正是观察到这一现象,亚里斯多德说,“人是一个政治动物。”
雅典,作为希腊诸城邦民主政体的典范,成为人类民主的发祥之地和人类民主思想的摇篮,对世界各国影响深远。
为防止多数人暴政,17世纪起,西方几代启蒙思想家,大力鼓吹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结社、信仰自由,认为这是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这是防止苏格拉底悲剧重演的法宝。
罗马共和国民主制
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建立了贵族专政的共和国。以后,平民与贵族经过长达近两个世纪的斗争,推动了罗马民主制的发展。成为古代民主制的又一典范。不过,罗马民主化发展程度是不及雅典的,贵族一直是政治权力运转中的主导力量。
公元前51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成立,百人团会议从贵族中选出了军政长官即执政官。
早期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是贵族政治,最有权力的是元老院。由氏族长老和退任的执政官组成(相当于政协吧?)享有决定内外政策以及及审查和批准法案的权力。百人团选出的执政官也须经元老院批准。广大平民与贵族的政治、社会、经济地位极为悬殊,不能当选高级长官,不能充任元老院议员,不能和贵族通婚。致使贫富悬殊长期不能解决,反而恶化。公元前494年(相当于东周的周敬王。子朝杀猛后自立,但是晋国拥立丐为敬王.四年后,晋国率诸侯拥敬王回朝.三十九年,齐田常杀其君简公这就是有名的"田姓代齐",也就是从这起,齐国的国君不是姜子牙的后裔了,而是田姓,四十一年,楚灭陈。孔子卒。 柏举之战(孙子灭楚),卧薪尝胆,田氏代齐,孔子去世。)罗马被外族入侵,为使民奋战,承诺对平民减免债务,然敌退而食言。平民乃持武器离开罗马,在圣山安营扎寨。贵族作了让步。后来又有第二次撤离运动。罗马贵族许诺可以有民选的保民官。保民官成为对贵族权力的重要制约力量,对政府法令有否决权。
元老院—执政官—保民官,具有一定的平衡架构。
公元前450年,十二铜表法制定。保护私有财产,禁止一切特权,限制了贵族的专横。它对近代欧洲的法权观念的发展都产生过重大影响。公元前444年左右,在最高行政长官中,终于出现了平民。
经过平民的斗争,规定平民的特里布斯大会上通过的决定,对全体罗马人都具有法律效力。平民会议就具有公民会议的性质了。公元前287年,(约为中国的战国时代,正是秦朝陆续以武力消灭六国的进程中。)人民真正享有立法权。公民被行政长官判定死刑或体罚时,有权向人民大会提起控诉。人民保民官神圣不可侵犯。侮辱者要处以死刑,并没收财产。
在罗马共和国历史中,贯穿了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元老院与军事独裁者的斗争。这两条线索彼此缠绕,使罗马共和史呈现复杂多变的面貌。
早期罗马官职和早期的雅典官职一样,都是无给职,没有报酬,特别对于高级官吏,要求一定的资产作为“代表资格”。(这恐怕也可以给今天的民主制度建设提供借鉴。鉴于官场腐败如此严重、如此普遍,宁愿他们先挣钱再做官,不愿他们先做官再挣钱。前者,做官是荣誉;后者,做官是发财。)而且当时还流行这样的观念:有官职的人们不但需要按照他们的身份生活,还必须把个人的财产投入到公共建设、娱乐组织中去。
罗马实际上是一个贵族性质的共和国。比雅典民主略微逊色。罗马共和国的经济基础是土地占有制,不像雅典那样是手工业和商品经济。
罗马共和国最高权力一直控制在元老院手里(这比中国控制在皇帝一人手里要好得多。中国的政体,实质上是皇帝的私有制,这是最大的私有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可是,这种国家还特别喜欢提倡“公有制”。在雅典、古罗马这样的国家里,才可能有“公民”。而中国几千年封建历史中,只有“私仆”。)
这个权力架构中的重要部件,还有人民大会、百人团民会、特里布斯民会。在高级官吏中,有执政官(任期一年,是百人团民会上选举产生的,他们是元老院和人民决议的主要执行者,负责国内的安全。)、独裁官、行政长官、监察官(被称为最神圣的高级官职,由过去曾任执政官的人中选出。公元前433年起,每5年选举一次,但他们的任期只有18个月。其职责为:审查元老院名单、进行公民调查、监督公民道德、管理国有资产和公共工程。可揣根据情况把元老开除元老院。)保民官(只有平民才能担任此职。一共10人,任期一年,在整个共和国时期是民主制的一个特殊监督机构。保民官神圣不可侵犯。可以否定元老院的决议。但也容易被收买。)
后来,罗马共和国经过斯巴达起义(犹如中国之××),独裁者取得地位,越来越依赖军事统治。从公元前二世纪开始,走向专制、独裁,苏拉—克拉苏—庞培“三雄政治”,公元前49年(相当于中国西汉末年),凯撒取得独裁权力,成为终身独裁官。其后,他的外甥渥大维登山罗马政治舞台,集大权于一身,罗马共和国终于被葬送,进入罗马帝国时期。
㈦ 检察官,是一个职务还是一个职称
检查官是一个职务,而不是职称。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通俗讲检察院的办案人员都可以被称之为检查官。
检察官的职责:
(一)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
(二)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三)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除履行检察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第三章 义务和权利
第八条 检察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
(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六)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九条 检察官享有下列权利:
(一)履行检察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四)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五)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六)参加培训;
(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八)辞职。
㈧ 任职检察官所需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四章 检察官的条件
第十条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回)具有中华人民答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工作满二年的;或者获得法律专业学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的,可以不受上述工作年限的限制。
本法施行前的检察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除了上述条件外,还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招聘进检察机关,并通过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取得资格证,才能报请人大任命为检察官。
㈨ 韩国的检查官是什么职位
检查官隶属于行政院中的法务部 ,以法务部外厅的方式出现。在韩国检查官享有很高的独立性,司法部长名义上享有最高的权力,但是其权力也只是体现在行政手段上,而在具体的侦察,办理案件方面无权干涉检查官。
韩国是一个三权分离的权力结构。政权主要由行政院,立法院和法院三部分组成。而检查官隶属于行政院中的法务部 ,以法务部外厅的方式出现。
在韩国检查官享有很高的独立性,司法部长名义上享有最高的权力,但是其权力也只是体现在行政手段上,而在具体的侦察,办理案件方面无权干涉检查官。
韩国的检查机关共分四级:
1.大检查厅相当于我国的最高检查院。主要负责对重大案件进行侦破,以及为下级检查机关制定计划和进行总结。
2.高等检查厅相当于我国省级检查院。高等检查厅无侦察权。只有对下家检查院的监督权,高等检查厅主要有五个设立在:首尔,釜山,大邱,大田和光州。
3.地方检察院。相当于我国省,直辖市检察院分院。大部分检查官都集中在地方检查厅工作,所以是韩国检查机构最主要的权力机关。负责对大多数的案件进行调查。
4.地方检查厅支厅相当于我国县级检查院。主要负责指挥警察对案件进行侦察工作。
(9)五监察官扩展阅读:
韩国检查官共有四个级别:检查总长,高级检察长,检查长,检查官。
一名检查官要想成为高级检查或首席检查官必须在低级职位上工作至少10年。要想成为高等检察厅的检查官或者部门首席检查或地方检查厅的负责检查必须在上述部门工作5年以上。
想成为检查总长需要在高等检查,首席检查职位上工作15年以上。韩国共有检查总长1名,高级检查长8名,检察长30名,其余都是检查官~
黄检是检察官里面的首席 ,次长应该是检察长之下,检察官里面的最高行政职位,所以次长在第六集里面升一级,成了西部地检的检察长 。
在同一厅内连续工作期间,一般职不得超过5年,技能职不得超过7年,但是大部分人员在同一岗位上工作2-3年即被调任。
韩国检察官在任何时候都会在政治上保持中立,并且绝对不能滥用手中的权力。检察院内部有一个很特别调查部门,专门调查检察官有没有滥用职权的行为。
韩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察官独任制原则,检察厅是统辖检察工作的机关,检察事务全部由检察官单独处理。也就是说,在行使检察职能时,检察官对于自己所负责的案件,独立地进行调查与判断,独立做决定,并且自己承担责任。
韩国实行的是检察引导侦查制度,检察官的侦查权涉及到全部侦查领域,因此,韩国检察官被称为“刑事犯罪侦查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