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监督6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根据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2011年全国设置化学性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点480个,对19类10.2万份样品进行监测;设置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点716个,对9大类5.3万份样品进行监测;在465个医疗机构设置监测点,开展食源性疾病试点工作。
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根据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下同),2011年,职业卫生实际监督7.2万户,监督覆盖率50.1%;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9.7万户次,合格率99.1%。依法查处职业卫生监督案件1586件。放射卫生实际监督2.8万户,监督覆盖率62.3%,进行经常卫生监督4.6万户次,合格率99.2%。依法查处放射卫生监督案件633件。
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2011年,公共场所实际监督73.3万户,监督覆盖率58.3%,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135.7万户次,合格率99.4%。依法查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案件11000件。生活饮用水实际监督3.3万户,监督覆盖率67.9%,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7.3万户次,合格率98.8%。监测生活饮用水样品3.2万件,合格率92.1%。依法查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案件340件。
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2011年,学校卫生实际监督13.7万户,监督覆盖率63.7%,经常卫生监督22.3万户次,合格率99.9%。依法查处学校卫生监督案件135件。传染病防治实际监督7.6万户,进行经常卫生监督10.5万户次,合格率99.7%。监测消毒产品7.9万件,合格率96.3%。依法查处传染病防治监督案件6480件。
医疗卫生和血液安全监管。2011年,医疗卫生实际监督39.4万户,监督覆盖率66.3%,进行经常卫生监督65.4万户次,合格率98.3%。依法查处医疗卫生监督案件12469件,无证行医案件6477件。采供血机构实际监督594户,监督覆盖率76.0%,进行经常卫生监督1583户次。依法查处采供血卫生监督案件7件。
B. 卫生监督是如何分类的
1、大类: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
2、专业:
(1)饮水卫生: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分质供水、现制现售水
(2)公共场所:各类公共场所
(3)职业卫生: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服务机构
(4)放射卫生:使用放射装置的各单位
(5)传染病管理:与传染病防治相关的各单位
(6)消毒卫生:消毒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消毒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
(7)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单位
(8)医务人员:医、药、护、技等人员
(9)母婴保健:与母婴相关的机构、技术和人员等
(10)血液管理:血液的采集、处理、保管和使用等
(11)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置
(12)学校卫生:中小学、高校
各地分类有所差别,随着卫生部门职能转换也有所差别,曾经也是卫生监督对象的还有:环境保护(最早)、医疗保健、食品卫生、化妆品等等。
C. 卫计局监督所有罚款权力吗
有行政处罚(罚款)权力。为便于说明以下内容以长安区来说明:
一、可处罚范围:
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承办机构:长安区卫生监督所。
三、审批机构:长安区卫计局。
(3)卫计监督6扩展阅读
一、救济渠道: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下达后3日内,当事人有要求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力;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应当在15日内履行。
(三)如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二、处罚结果:
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三、办理时限:
(一)自受理之日7日内立案;2个月内调查终结,3个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需要延长办案时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0前报请上级行政机关批准或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限7天,查封扣押期限30天,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三)直接送达的文书7日内送达,公告送达时限60天。
D.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还是事业单位吗
是,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是原卫生监督所,卫生计生委的下属单位。是一类事业单回位,卫生计生委委托答监督执法。
县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计生局直属管理的副科级参公管理单位,是依法在全县范围内行使卫生行政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因此,为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资料拓展:
卫生监督中心的工作宗旨是:务实高效、廉洁勤政、服务社会、保障安康,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目前,卫生监督中心承办6项由卫生部直接审批的行政许可工作,分别是:
1、新资源食品受理、评审;
2、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受理、评审;3、消毒剂、消毒器械受理、评审;
4、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受理、评审;
5、化学品毒性鉴定、放射防护设施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受理、评审;
6、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受理。
协助卫生部拟定卫生行政许可的相关法规及工作程序。
负责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运行与管理,并进行全国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
资料链接: 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E. 卫生监督的职责是什么!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根据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2011年全国设置化学性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点480个,对19类10.2万份样品进行监测;设置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点716个,对9大类5.3万份样品进行监测;在465个医疗机构设置监测点,开展食源性疾病试点工作。
2、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
根据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下同),2011年,职业卫生实际监督7.2万户,监督覆盖率50.1%;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9.7万户次,合格率99.1%。依法查处职业卫生监督案件1586件。
放射卫生实际监督2.8万户,监督覆盖率62.3%,进行经常卫生监督4.6万户次,合格率99.2%。依法查处放射卫生监督案件633件。
3、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
2011年,公共场所实际监督73.3万户,监督覆盖率58.3%,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135.7万户次,合格率99.4%。依法查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案件11000件。生活饮用水实际监督3.3万户,监督覆盖率67.9%,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7.3万户次,合格率98.8%。
监测生活饮用水样品3.2万件,合格率92.1%。依法查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案件340件。
4、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
2011年,学校卫生实际监督13.7万户,监督覆盖率63.7%,经常卫生监督22.3万户次,合格率99.9%。依法查处学校卫生监督案件135件。传染病防治实际监督7.6万户,进行经常卫生监督10.5万户次,合格率99.7%。监测消毒产品7.9万件,合格率96.3%。
依法查处传染病防治监督案件6480件。
5、医疗卫生和血液安全监管。
2011年,医疗卫生实际监督39.4万户,监督覆盖率66.3%,进行经常卫生监督65.4万户次,合格率98.3%。依法查处医疗卫生监督案件12469件,无证行医案件6477件。采供血机构实际监督594户,监督覆盖率76.0%,进行经常卫生监督1583户次。依法查处采供血卫生监督案件7件。
(5)卫计监督6扩展阅读
卫生监督的分类
1、食品卫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划归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管理
2、环境卫生。
2004年全国27个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55.1万户,监督率97.9%,监测合格率93.8%。全国21个省(区、市)共抽检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化妆品产品24942件,合格率为94.1%,其中进口化妆品合格率95.2%,国产化妆品合格率94.0%。
3、劳动卫生。
2004年,全国15个省(区、市)各类职业病发病4423例,其中:尘肺3166例,慢性职业中毒483例,急性职业中毒265例,职业性眼、耳鼻喉疾病267例。据19个省统计,生产环境中有害因素测定点25.7万个,实测率61.8%。
2004年,全国23个省(区、市)共有24483个放射工作场所接受经常性卫生监督,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后健康体检率78.6%。
4、学校卫生。
2004年全国27个省有48239所学校(包括高校、中专、技校、中学及小学)接受经常性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频次为1.66,合格率为45.4%。全国学校共体检3万余次,参加体检的学生人数为2449万人,学生体检率47.4%。
参考值资料来源:网络-卫生监督
F. 卫生计生监督技术指标解释包括哪些内容
一、综合监督局的成立及其机构、队伍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相对集中卫生计生监督职能,提高综合监督效能,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了综合监督局。卫生计生监督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正常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目前卫生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计划生育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法制机构承担。全国已建立2900余个卫生监督机构,有人口计生法制机构3200余个。一个从中央到省、市、县(区)各自相对独立的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已经形成,并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为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了基础条件。全国共有卫生监督员6万余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17万余人。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组织保障,强化教育培训,严格管理,发挥专业优势,执法能力和监督水平明显提升。二、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及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卫生计生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要求,整合卫生计生系统的监督执法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综合监督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3年12月,我委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力求做到监督执法机构名称统一、明确职责任务,重心下沉、队伍壮大。为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有效履行综合监督职责,规范综合监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做好委内相关业务司局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我委制定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工作协调制度》,确保综合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有序推动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我委印发了《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根据规划要求,2014至2017年期间,全国卫生计生系统要完成7部卫生计生法律、17部行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三、综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一)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加,一些地方医疗服务市场混乱、个别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的问题屡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根据当前各地医疗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2013年10月-2014年9月,我委联合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6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医托行骗,严肃查处“两非”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重拳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重点督了辽宁、山东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案件,北京特大医托诈骗团伙,浙江王华璞、王二敏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查处各类案件9.3万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2亿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26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833件,刑事立案1256起,刑事拘留1373人,打掉犯罪团伙32个,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加强了部门协作与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得到巩固,强化了群众安全就医意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觉性得到提升。(二)完成首次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我委印发的《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安排,2014年5-8月我委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确定了217项具体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涵盖省、市、县三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机构、医学考试机构以及部分行业组织、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通过监督检查,提升了卫生计生系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水平,推动了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和学校落实法律责任,营造了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2014年下半年,我委继续开展对《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在今后三年中,我委还将开展对《献血法》等5部卫生计生法律、9部行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步骤地将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一遍。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对完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促进卫生计生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提高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起到推动作用。(三)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各项监督工作统筹推进。——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持续加强。公共卫生监督覆盖率明显提升,2013年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和学校255万户次,监督覆盖率达到80%,查处违法案件2.4万件,罚款近3000万元,均较2012年有所增加。对日供水千吨以上水厂和二次供水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5万家,责令整改9000家,为实现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目标打下基础。组织开展了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了2378家生产企业和1442家经营单位,抽检产品546件,曝光17件不合格产品。加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力度,开展城市和农村学校自建设施集中供水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3.2万所,责令整改4800所。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对514所学校的教学环境、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完成综合评价,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做好准备。进一步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照行为,共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近8000家,抽检了9万余套消毒餐具,向工商部门通报1100余家无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保障了餐饮具卫生安全。——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加强《传染病防治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应询全国人大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工作。主动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共检查疫情发生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7.5万余户次。在2千余家医疗机构开展以医疗废物管理为重点的分级监督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以医疗废物、放射诊疗和医疗广告为主要内容的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56万余户次,立案查处2万余家,罚款2600余万元,促进了医疗服务规范管理。全国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强,2013年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57万余户次,警告1.1万余家,罚款1500余万元;检查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49万余户次,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规范化水平较2012年有所提升。——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逐步深入。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监督工作规范的研究取得初步成果,基层监督执法资源得到积极整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专项督查。对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常规监督进行了规范。加强计生监督培训,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组织参与了打击“两非”等多起计生重要案件的督查督,推进了计生工作有关法规的落实和依法行政。,——许可取消下放后的监管工作平稳有序。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要求,推进委本级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审批制度改革,对取消下放的上百家企业的850余个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分类提出处理原则,指导地方有序做好衔接工作。印发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三新”判定依据,完善审批管理法。各地及时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实现了行政许可和职能转变的有效平稳衔接。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国家监督抽检,2013年共抽检1348个消毒产品、1254个涉水产品,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查处。(四)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每年选择不同重点开展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2014年,我们以行政处罚案卷为重点,稽查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中违法事实认定、法律法规适用、执法程序实施、自由裁量权使用及文书制作等方面内容,督促各级监督机构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切实采取措施提高监督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对照法律规定全面监督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工作情况,为卫生计生工作的有效开展,为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保驾护航。相关链接
G. 2012年长治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科员6是干什么的
卫生监督员我倒是知道是干什么的,至于后面有个6,我就不知道是啥含义了,难道是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