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标准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抽样时,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进行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法规定:
1.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2.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3.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食品安全法对于违规经营的处罚:
1.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抽样过程:
1.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注:食品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健康,不论是食品生产人员还是食品监督人员都要依法依规来执行,对于重大安全事故,要从重处罚并责任其停止生产。
⑵ 请部食品抽样是按什么标准来抽检
食品抽样是按目前该食品执行的相关标准来抽检的,抽检的成品只要符合该食品专商标标注的标准内容即视为合格成属品。一般按照审核细则抽样,有时候要兼顾检测的需求。产品标准里有抽样方法,也有相应的一些抽样或检验规范。 抽检的时候,质监部门会委托专业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分析。
⑶ 食品安全法规定抽样必须国家标准吗
是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
食品监管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为此,自2009年6月1日起,全省质监部门要坚决执行上述规定,确保按照省局工作计划,统筹做好食品抽样检验各项工作,在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中购买样品,停止检验收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
(二)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抽样工作要求;
(三)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四)检验结果的汇总分析及报送方式和时限;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三条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一)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二)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三)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
(四)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
(五)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
(六)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
(七)已在境外造成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产生危害的食品;
(八)其他应当作为抽样检验工作重点的食品。
信息来源: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3/111725.html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⑷ 食品市场抽检,执行企业标准的,检测机构会跟企业要企业标准吗
不一定会要的。因为现在企业标准都是公示的,他们可以直接去查。
⑸ 食药监总局印发了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了吗
在国家食药监总局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介绍版了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权划。孙梅君表示,将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所有食品品种,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孙梅君介绍,近日,食药监总局已经印发了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全国抽检任务总量135.05万批次,其中,国家组织的抽检有25.55万批次,省级组织的抽检有26.5万批次,市县两级组织食用农产品抽检83万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