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大队
『壹』 无锡市劳动监察大队
我在印染厂工作18年5个月.我由于5月3号一4号请假两天回老家,厂里扣工作500元.同岗同工种不同酬,和厂里协商几次都没有结果,提前一个月书面解除无固合同,辞职,这种情况下厂里是不是可以补偿呢?还有就是这么多年厂里从来没有发过高温费,还有就是明明我们上了30天班,工资单上只有22天工资,这个又怎么办呢?求求给回复?
行政执法监察,又称执法监察,是关于监察的一个特定概念,是指行政执法监察主管部门依法对法律关系主体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包括行政管理领域、行政监察领域的行政执法监察。
按照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研究对行政执法监察制度的分析,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主要强调行政处罚;监察是监督和检察的简称,也是广义执法的一部分,强调督促相关各方履责,其中的监督是指察看并督促,检察是指制约与纠察。行政执法监察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①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察;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由于行政执法监察及其队伍建设的实践长期领先于该领域的理论研究,造成了将行政执法监察与行政监察混淆、或认为行政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的分支等错误认识。
行政执法监察大队是在各个行政管理从事行政执法监察的执法队伍,职责是对该行政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并对违反该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如:环境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海洋执法监察大队、规划执法监察大队、文化执法监察大队等。由于行政执法监察实践长期领先于理论研究,且由于各个行业、各地在执法监察中的探索所处阶段的差异,行政执法监察大队也常与执法监察大队、执法大队、监察大队混用。《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就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队伍的变迁为例,专门介绍了北京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监察队伍从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机构设置变迁。
『叁』 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是干什么的属于哪个部门管
首先给你解释一下,城管、建设局、建委它们三者的关系。
建委是建设局的前身,“委”在名义上比“局”小半格。所以建委在提了半格之后变身成建设局。现在全国大部分县市基本都升格为建设局。只有少部分县市还保留建委编制。
我们在来说说城管,城管在全国没成立执法局之前全都属于建委(或建设局)。在全国成立执法局后大多数都脱离建委(或建设局)和其他几个科局的若干科室组成执法局。但现在还有少数县市的城管编制仍在建委(或建设局),极少数了。
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在全国来说绝大多数应该都是属于建设局。在我们这里是,我们周边几个县市也是。
城建监察在全国各地分工都不太一样。在我们这里主要是负责城市建设证明的审批,违章建筑的拆除。及一些建筑费用的收取。
总体算起来有些油水,不过看看你会不会捞了。
『肆』 市政监察大队是干嘛的
市政监察大队工作职能及范围 1、负责对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 2、负责对擅自占用、挖掘和损坏城市道路、桥涵、路灯、排水设施及其他市政工程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 3、负责对在县城区乱贴乱画的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 4、负责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 5、负责对沿街门面、住户占道经营和作业、吊挂什物等违法、违章行为的处; 6、负责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包括横幅、竖幅),影响城市市容景观的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 7、负责对擅自占用、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的违法行查 处; 8、负责对集贸市场、夜市摊点秩序与卫生的违法、违章行为的查 处; 9、负责对文化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环境秩序与卫生的违法、违章行为的查 处; 10、负责对乱扔垃圾影响市容等不良行为进行查处; 11、其他事项的监察; 12、对乡(镇)市政监察执法的业务指导;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伍』 市容监察具体是干什么的
市容监察职责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来履行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
主要职责是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例如处罚摊贩违法占路)、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
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其中的城市市容市貌、占道摆摊、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现象整顿治理由于经常引发社会矛盾而引起媒体关注和热点报道。
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对违规物品在出具暂扣证明后进行暂扣,当事人可凭暂扣证明去前往接受教育或罚款后,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以后才可以领回被扣物品,理论上城管没有没收物品和毁坏他人物品的权力。
(5)市监察大队扩展阅读
在城市市容管理实践中,难度最大、最有反复性和普遍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环卫管理水平低,导致卫生质量差。发达地区处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公益事业向市场化、社会有偿服务管理体制过渡;欠发达地区则基本仍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陈旧和管理模式的运行状态;
2、市容秩序混乱,导致运行效率低。市容秩序混乱一直是许多地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屡禁不止的乱贴乱画、屡罚不绝的乱摆摊点、屡教不改的占道维修、
屡惩不断的乱停乱放,始终成为城管工作中任务最重、管理成效最差的“老大难”问题,并且直接导致城市运行效率低下,严重影响着城市的整体形象;
3、容貌陈旧,城市形象差。由于对市容建设与管理的投入小,城市容貌变化跟不上时代发展。广告亮化设施建设滞后,绿化率较低,小区支巷、城区空地硬化率低、广告牌、店面招牌设置简单、粗劣,与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极不相称,严重影响了城市容貌的繁荣和亮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市市容管理
『陆』 建设监察大队职责是什么
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
受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对市城区建设工程、建筑市场依法实施执法监察;受理对建设房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您所说的问题有几个方面没有说清楚
1:是否在城市规划区,如果不在她们就不能直接管了。
2:2个宅基首先要看当地的规划局是否有许可证
3:单一只是为了举报您是 可以的
『柒』 成都市劳动监察大队
如果你提交了书面投诉,该区劳动监察大队应会书面通知你案件是否受理等情况,缴纳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出台后,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捌』 城建监察大队的工作是什么
城建监察大队的工作:保障城市建设和管理依法进行,保证城建行政执法规范化。它们的业务范围如下:
1、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
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
3、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
4、实施城镇住宅建设和房地产方面的监察;
5、实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方面的监察;
6、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的监察;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面的城建监察。
注意事项:
督促行政相对人履行处罚决定,逾期需申请执行的按批准程序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积极做好强制拆除的组织配合工作。负责城建、规划方面的有关行政案件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宜。
积极参与各类工程的竣工验收。检查、核实是否按规划红线施工,是否规范招投标、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程序。负责对县城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各类标志、亭、牌等建(构)筑物和城区内雕塑、建筑小品的选址定位、规划建设情况进行监察。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面的城建监察,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城乡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如何加入:
首先得通过公务员考试,如果是市容监察员招工,应该考以下内容;国务院[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城建监察管理规定],[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当地的市容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然后报城建局。
(8)市监察大队扩展阅读
城建监察规定为加强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保证国家和地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建监察是指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监察工作。
参考资料:山西原平市纠风工作看群众脸色--人民网
『玖』 市政监察大队是干什么的
市政监察大队为处级单位,负责对损坏城市道路、桥梁和排水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负责控制全市道路占用和挖掘总量;负责市管道路的临时占用、挖掘的审批;负责占道费、挖掘修复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市政监察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拾』 郑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在那里
郑州市劳动监察大队系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直属机构。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360号。
劳动保障监察处主要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10)市监察大队扩展阅读: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事流程:
1、登记立案。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责任的进行登记立案。
2、调查取证。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已立案的案件,组织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3、听取申辩。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向违法当事人说明给予处罚的事实和依据,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被处罚人陈述和申辩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听取;被处罚人要求听证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4、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即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
5、送达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书。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被行政相对人,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劳动保障监察处
郑州市政务服务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