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城管打死的商贩
❶ 城管打死瓜农后续警察打百姓怎么处理
处理结果为: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处理分为三个阶段:
一、城管获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宣布判处涉“瓜农死亡事件”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
二、二次审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时30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湖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上诉人廖卫昌、骆威平、夏际玉均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而上诉人袁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被害人倒地时他并不在现场。
三、终审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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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
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湖南瓜农死亡案
人民网-北青报:“城管打死瓜农”事件,还原真相才能消弭对立
人民网-评瓜农被城管打死事件:最重要的是城管无权打人
❷ 被城管追打女商贩称面临崩溃,城管为什么还这么猖狂
因为这些城管大多都没有高学历,他们也没有上过多少学读过很多书,他们的素质本就不高,在面对这些小商贩的无理取闹就喜欢用暴力的方式威胁这些人。
我个人觉得这些城管们是没有受到严厉的惩罚,所以不知道自己暴力执法的后果,是什么才会导致他们一如既往的猖狂。如果在某一次执法中他们受到了很严厉的处罚,那这件事情就会提醒其他的城管不要暴力执法,相信暴力执法的事情也不会再继续发生了。
❸ 现在终于知道城管为什么打小贩了
其实,城管抄一般不会以上去就打人。往往是被逼疯了,找了一些做事风格比较硬的去执法,结果呢,这些人很容易和商贩发生冲突。
其实,城管做的事情的初衷是正确的,但是一些人做事方式欠妥。
举个例子,我亲眼见过小区附近的小街道。这条街道常年都是路面油污、垃圾遍地,卖菜的每天早上留下一堆一堆的烂菜叶子,卖鱼的弄得满地都是鱼血、鱼鳞、鱼内脏,老远就能闻见鱼腥味……卖早点的就不用说了,满地都是塑料袋、卫生纸、油污。
城管对他们进行管理是应该的。但我们必须说,一些城管的做实风格很不文明,骂人的、大人的、摔东西的都有。这是一个典型的矛盾,农民认为自己不卖东西就没法活,但是城管认为你们买东西居民环境没法搞。所以中肯的说,主要商贩管好自己的行为,城管就失业了。
其实,很多商贩的素质也很不好,缺斤少两,还不注意环境卫生。我只能说思想决定行为,如果你好好学习,好好成长,也不至于整天四五点拉着菜往市区跑。这和文化有关,但也无关,没文化的人成为成功人士的,但大部分没素质的商贩还是因为没有收到良好的文化教育。
环境和文明问题,短时间内是无法解决的。要做到基本解决,估计那时候,中国法律就不禁止公民拥有枪支弹药了。
❹ 如何看待城管抽打商贩被行拘
6月20日晚上,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区分局通过社交媒体公布,万柏林区行政执法局千峰中队城管安某因对摆摊商贩常某实施殴打,而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应该承认,以中国发展的现实,以及发展不均衡所带来的社会价值观差异,都会体现在对权利、权力和秩序等等观念的不同上。这些不同,难道不正是所谓“国情”么?罔顾这个现实存在的“国情”,将秩序理解成一律一样,去近乎偏执地追求整齐划一,再据此行使权力,则必然导致社会冲突。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❺ 城管被小商贩打死最终判决结果
法律规定,城管执法人员被小商饭打死最终判决结果,那要看因为什么原因属于故意把人内打死,过失杀人,容是不是定为杀人罪等等…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不是故意杀人或者蓄意谋杀罪,法律规定量刑处1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❻ 被城管追打,重庆女商贩持刀反击,到底谁违法
女店主面对正在对自己发生的不法侵害,持刀与其对抗,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他在门口打我第一拳时,我的眼 镜就被打到地上了。我是700多度高度近视,到现在为止,我都不晓得打我的究竟是哪个,没有看清楚。”9月9日,“重庆商贩被城管追打后持刀反击”当事人杨女士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该城管把她压在桌上后还打了她头部,“我就顺手拿了个东西,也不晓得拿的是什么,拿起来就是为了让他不打我。”
近日,几则重庆城管与商贩起冲突被砍伤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引起网民广泛关注。9月9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事发水果店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东海长洲小区。与城管发生冲突的水果店店主杨女士目前还在武警重庆总队医院住院治疗,其出示的诊断证明显示,她轻微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杨女士回忆9月7日当天的事发场景说,她本打算拿筐子去收捡店外的水果,捡到筐子里再拿到店内,“大家都晓得,水果容易损坏。”
“我看他们搬水果,说损坏了找你们赔。”杨女士说,一个城管说赔什么赔,“我就说,这都是我私人物品,当然找你们赔。”
杨女士回忆,当时有城管说那你自己来捡,她便说本来就说自己捡,接着有个城管把筐子扔到店里。“当时我的情绪有点激动,就把筐子扔回去了。”杨女士说,“都说了喊我自己来收,还丢我的东西干嘛。”
“有个城管说你把筐子扔出来我们就要收走,我说收走就收走。”杨女士说,当时她转头准备进店,没想到一名城管就开始打她。
此外,杨女士的老公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当时想进店劝架的那位黑衣男士是一位附近的摊贩。
针对这起冲突,9月9日上午,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致电重庆南岸区城市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事件的具体细节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暂时还不便对外公布。
据上游新闻报道,事发前,涂山镇城管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及协管队员在东海长洲片区例行开展市容环境清理整治工作,当执法整治巡查到“七点生鲜”门店时,发现该店占道经营,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于是才有了后续的城管队员将水果抬到店内以及双方冲突。冲突发生后,公安机关接警赶到现场,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南岸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采访称:“南岸区城市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同时,将加大队伍教育管理力度,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
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瑞福律师针对这起事件分析认为,城管作为执法人员,打人属于违规执法。
❼ 摊贩打城管被抓起来怎么办
2009年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判死刑,2006年北京崔英杰刺死城管判死刑缓二~~~2008年湖专北城管孙代榜打死小贩判6年;2008年重庆城属管打死小贩,周鹏判无期;2008年吁台城管打死小贩,赔钱,没被追究~~~~~上述事件证明1小贩名字很威武是没用的,打死城管照样死刑2别拿城管不当干部,法律保护3城管可能都是退役运动员出身,每逢重大体育赛事,比如08奥运会,就会大爆发
❽ 如果我被城管打了,然后干架,最后不小心打死了城管,怎么办
肯定不可能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底线是你给城管的伤害不大于城管本来想内给你的伤供迹垛克艹久讹勋番容魔害,而城管本不想打死你,所以至少也是“防卫过当”
因为现行的政策鼓励与恶势力斗争,所以“防卫过当”一般从轻处罚。
不过,与城管干架至城管死亡,那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如有较大的争议,或者城管原本就是文明执法的,那样也是可以判故意杀人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❾ 《刺死城管的小贩被判死刑,打死小贩的城管判死刑了吗》
是的,而且已经执行了。
2013年9月25日,沈阳,刺死城管小贩夏俊峰犯故意条人罪被依法执行死刑。
同日,伊能静宣布收夏俊峰的儿子为义子,资助其成长。伊能静在微博上说道:“今日收夏俊峰子夏建强为义子,成为孩子义母。与夏俊峰遗孀张晶结为姐妹。资助孩子学费、扶植孩子绘画天赋,让强强健康长大”。
来源于网易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