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与发展
『壹』 如何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一是创新监管理念,实现安全监管“社会化”。食品药品监管是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推进食品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参与,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机制和信用监管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信息通报、事故处理、联合执法、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形成良好的部门协作机制。要大力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提升公众的科学素养,强化群防群控的社会基础。要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平台,将“12331”投诉举报平台与日常监管、稽查办案深度融合,通过采取有奖举报、群众监督、加大查处力度等多种形式,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
二是创新监管体制,实现基层监管“网格化”。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关键,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确保每一个社区、每一个乡镇、每一户企业都有人抓、有人管。要按照“属地管理、区域负责、人员定岗、责任到人”的原则,严格界定监管责任和责任范围,确保“网格化”监管职责落到实处。当前,最关键的问题是要积极推进县、乡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四有两责”的要求和“三室一库”的标准,抓紧落实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办公用房和执法装备,配齐配强一线监督执法人员,确保基层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
三要创新监管方式,实现监督执法“精准化”。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实施精准监管,突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事前管理预防,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清单式”监督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构建更加完善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要紧盯与公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的重点食品、突出的隐患和问题,集中力量在短期逐个解决,让群众对监管有真切“获得感”。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入开展“四小”食品整治、流通环节仓储环境整治、学校食品安全整治、中药材中药饮片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肉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食品包装材料、一次性餐饮具和药包材、药用辅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四要创新监管手段,实现安全监管“专业化”。要开展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要分层次、分类别、大规模开展对各类监管人员的培训考核,并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机关科室讲业务、基层干部讲经验等办法,举办各种执法培训班,实现一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监督执法队伍,有效解决 “新手”不会干、不敢干的问题。要加强检验检测、信息共享、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尊崇党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为民监管理念,坚定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要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落实主体责任转化为具体行动,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加强对监管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定期开展行政许可、案件查办等高风险岗位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日常监管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违法违规现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贰』 如何做好新常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当前食品药品监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部门自身来讲,
一是制约科学监管的问题和思想障碍还比较多,建立长效监管模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服务意识。另一方面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提高行政效率,具体监管责任更重。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发生的变化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所承担的具体监管责任没有淡化,优化诚信建设氛围,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树立意识、大局意识,改进和加强监管工作的要求没有弱化,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根本任务没有变化。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违法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医药产业和餐饮服务行业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没有完全形成,继续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实现对相对人的远程监管,力求降低监管成本、组织体系,努力构建统一指挥、化妆品。同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列为乡镇政府日常工作重点。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和能力。监管部门负责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这些变化,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创造了有利条件。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构改革后,监管任务,健全和监测工作运行模式、分级负责、反应灵敏,推进效能建设,优化政务环境、岗位轮换、集体审批。健全监管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理念。
二是经费不足问题困扰着基层,依法行政的思想未得到全面落实,监管工作定位不够准确,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县委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县“十二五”发展规划,专门进行部署。从监管对象来看,一些工作任务无法落实。
三是监管队伍的监管能力、监管水平还不能适应监管工作的要求;药品流通秩序不够规范,不合理用药现象仍然普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当前,向社会公布药品监管法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五大与公众健康紧密相关产品的监管,完善对认证发证,相关健康产品的监管相对集中、协调配合的应急管理体系,防患于未然,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观念。监管部门要增强监管责任意识,建立完善责任制。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濉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思路的核心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和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让公众参与监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经营机制和企业自律性还比较差,提高监管效率;完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作为年终考核乡镇政府的工作绩效目标之一、执法程序、办事期限及服务承诺,确保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正确贯彻,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创新监管手段,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内部监督,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及运行机制、监管体制发生了变化、稽查处罚等重点领域人员的监督,实行权力分解。一方面要抓领导班子建设,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各项监管资源。牢固树立科学监管思路,按照市场运行的客观规律,构建合理的监管机制和制度体系,以科学技术和手段为依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
『叁』 如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三聚氰胺毒奶粉、瘦肉精、苏丹红、地沟油、染色馒头、镉大米、毒生姜、吊白块腐竹、假冒伪劣药品、毒胶囊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断刺痛人们敏感的神经,引发了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热议和担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成为人们日常生活饮食中无法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
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整合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生产、食品及酒类流通监管职能,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问题;市政府首次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了政务目标考核内容,问责力度不断加大;“亮剑行动”等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成效明显,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但是,当前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的基础仍较薄弱,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一、主要问题
(一)源头污染问题突出。大气、水质、土壤污染对农产品、渔牧产品以及其它食品源头的影响日益显现,滥用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生长激素等现象较为普遍,初级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污染问题突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未落实,溯源困难。农民散户自产自销农产品领域处于监管盲区。
(二)监管难度不断加大。全市食品行业总量大、占比高,但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2014年底,食品行业共有各类主体43076个,小作坊、小餐馆、小摊贩、小副食店占37%,“四小”食品卫生状况堪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方式不断创新、手段更加隐蔽,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等行为涉及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各个环节。有的通过互联网、快递来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药品。乡村医疗机构和药房管理不尽规范。农村食品药品监管面宽量大,农村宴席的增多加剧了食品安全风险。
(三)监管力度亟待加强。市级没有设置专门的投诉举报机构和食品药品安全评审认证机构。经开区未设置监管分局。全市314个乡镇(街道)成立食品药品监管站所48个,覆盖率仅为15.3%。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核定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385名,到位154人,空编率达60%。全市实有食品药品监管人员426人,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53355个,人均监管企业数125个,渠县、宣汉县达150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不深入,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失之于软,震慑力不够。
(四)政府投入仍显不足。食品药品机构执法车辆严重缺乏(全市核定食品药品执法车辆编制42辆,实有27辆),编制未随职能增加而增加,原配备执法车辆老旧。快速检测设施设备缺乏,快速检验检测能力不足。各县(市、区)经费保障不平衡,仅宣汉、开江县将农村(街道、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市48个食品药品监管站所中,有18个无办公场地、无办公设备、无执法装备没有运行。全市310个乡镇的322台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因无运行经费而无法使用。
(五)法规标准有待完善。有些食品药品法律的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未及时出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法规早已过时,可操作性差。我省尚未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对“四小”食品管理上无法可依。食品标准不统一、不健全,很多食品无标可循。
二、几点建议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更为关注,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遏制源头污染。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活动的规范指导。扩大对食用农产品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范围,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健全畜禽疫病防控体系,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和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防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二)健全监管体系。一是健全监管机构。建立市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和食品药品安全评审认证中心。成立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办公室。合理设置和适当增加基层监管所,加快基层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强监管员队伍建设,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引进专业人才,尽快补充空编人员。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配齐监管、监测人员,提高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二是提高检测能力。加快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产品综合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推进基层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加强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快速检验检测体系。积极推进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设,扩大检测覆盖面,增强检测公信力。三是拓展监管载体。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电子监管追溯系统,逐步对学校食堂、酒店厨房(三星级以上)实行在线监管。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设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四是构建共治格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辨假能力。调动民众参与、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执法监管。一是强化抽检监测。增加重点品种抽检频次,提高药品抽检监测覆盖率。规范食品药品监测数据的报送、分析和通报工作,提高发现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二是深入治理整顿。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开展瓶(桶)装水、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和农村食品市场、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及周边食品、传统节庆特色食品专项检查,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推进综合执法。公安机关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对隐蔽性强、危害大、涉嫌犯罪的案件,根据需要提前介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四)增加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落实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专项经费,将食品、电子监管、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科普宣教、投诉举报奖励、基层监管站所建设、协管人员经费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的装备建设,增加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和调查取证等设备,提高监管执法能力。
(五)完善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依法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的部署,推进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完善促进食品药品产业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提高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大力发展现代化食品药品物流配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完善扶持措施,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根据我市实际,积极向省上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建议。
『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历史发展历程
1998年以前,我国主管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是卫生行政部门,县以上的药政部门内管理辖区的药品监督管容理工作。199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在国家医药行政部门和药政部门的基础上组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2003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SDA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除原职能处,并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管理。200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由卫生部管理。
『伍』 如何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思考
食以安为先,2016年是全面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的第一年,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领食药监管工作,倒逼食药领域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食药产业发展“质”的跃升;安以能为要,要以落实“四有两责”、“两基”为抓手,切实加强食药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基层食药监管体系;食药安全责重如山,要求强化各级党政、监管部门和企业主体三方的责任,强化食药日常监管,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服务质效。
一是要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做到创新发展。要推进理念创新,运用法治理念、风险管理理念和社会共治理念,着力推进依法监管、精准监管和共治监管,健全完善专业监管与社会监管、行政监管与技术监管相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确保食品药品来源可查、过程可控、责任可追。要推进机制创新。要加强与农业、畜牧、水产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加快形成权责明确、联系紧密、运行顺畅、监督有力的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在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食品药品广告宣传、不良反应监测、行刑衔接等方面凝聚合力。
二是要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做到协调发展。要协调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在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的前提下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企业减负、松绑、增力,帮助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要协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关系。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事前要放宽准入门槛,事中要强化检查,事后要依法追责;要协调本部门与政府的关系。树立有为必有位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