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察和城管发生冲突视频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抄街道城管执法队外聘人员与被执法对象发生冲突一事有了最新回应。
针对此事,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微博回应称,7月19日下午18时许,南山区招商街道执法队市容辅助巡查员赵某巡查至蛇口沃尔玛商场附近,在劝阻一家健身房工作人员路边派发广告宣传单行为时与对方发生冲突,情绪失控,出现言语和行为不当。招商街道执法队带班队员到场对其劝阻未果,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及时处置,将其带回处理,现场未有人员受伤。
现场视频通过网络传播后,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对此事件,城管局已责成南山区城管执法局和招商街道执法队配合公安机关,对赵某严肃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市容辅助巡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到文明执勤,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贰』 城管,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你路过拍照录像是违法的吗
理论上:是正确的是正面的,第三方拍摄执法全程,
是一种监督,是合法并且应当大力支持的。
实际上:或者受限于上传视频的容量,或者部分人刻意报复社会抹黑执法人员,
总有一部分人,截取部分视频,并且加以一种明显误导性的文字,抹黑执法。
实例:网上看见有警察暴力砸车执法,单纯看有限的视频,和旁白,
这些警察简直是“土匪、败类、暴力狂”,就算酒驾醉驾,也不必这么砸啊!
但是,但是,但是!
真相:车内是某诈骗团伙,反锁车辆在车内销毁自己的诈骗资料。
警察叔叔是争分夺秒要把诈骗证据保护下来,一来便于法庭审判,
二来想办法追回钱款,能追回多少是多少,可惜,被恶意截取和误导。
所以,警察叔叔执法谁监督,广大群众现场拍视频!拍照!
但是普通群众上传视频、照片,是不是真相,有没有误导,谁监督?
『叁』 深圳“下跪门”再发酵 交警称对方主动下跪! 为什么警察执法,城管执法不允许人民群众拍照,穿制服的警
很对,7月26日,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培训会,针对民警在现场执法中遇到问题应当如何规范处置,进行视频培训。规范指出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
『肆』 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与过路人发生冲突在场的公民可以拍视频发在网上吗
当然可以了。
因为发生冲突的地方就是公共场合啊。公共场合发生的事,放到网上(也是公共场合)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啊。
『伍』 深圳城管冲突谁的责任
7月20日,三段深圳市南山区城管工作人员执法视频流传于网络。视频中,一名身穿内特勤黑色制服、外穿城管容反光衣的男子情绪激动,大声辱骂围观市民,并与周围的人发生肢体冲突。民警赶到后,对其进行劝阻,在口头警告无效后,将其制服。
现场视频通过网络传播后,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对此事件,城管局已责成南山区城管执法局和招商街道执法队配合公安机关,对赵某严肃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市容辅助巡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到文明执勤,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来源百家号
『陆』 城管和警察在执法中,群众可以拍视频吗
可以。并不违法。
但是 如果侵犯 了 视频里面 人们的肖像权等,就属于 违法了。
『柒』 跟交警或城管发生冲突会有什么后果
看后果的。
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
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构成犯罪,叫妨碍公务罪。
以上两点并不仅仅限于警察执法,工商、税务、烟草、环保、城管等单位国家公务人员或者行政事业在编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被妨碍的,都可以处理。不过,阻碍警察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与交警发生冲突,比与城管发生冲突严重。
一般是治安处罚,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或者劳动教养。这个不需要通过法院的。
情节严重,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捌』 深圳宝安龙华民治大道潜龙花园民丰路和民治大道交汇路,昨晚发生什么事情啦 那么多警察 哪位知情啊谢谢
深圳城管没收女摊贩车辆引围观致交通瘫痪(图)
时间:2010-9-6 9:15:27 作者: pippo 来源:天罗地网 点击数: 28
为维持事发现场的秩序,宝安警方出动了警犬队
9月6日报道 前晚7时许,宝安区民治执法队在执法过程中与一名女摊贩发生冲突,引起路人围观,致使民治大道横岭综合大楼路段交通瘫痪,现场一度混乱,警方出动特勤人员维护秩序,数名围观者在冲突中受伤。昨日1时左右,民治大道恢复畅通。
事发:女摊贩上街遇城管执法
前晚10时许,警方封路,从梅龙路驶向民治大道的车辆被劝绕道。在民治横岭综合大楼路段十字路口,路人站到车道上围观。路中央一辆执法车前,翁女士抱着一岁的儿子坐在一张塑胶椅上,不肯离去。
翁女士与城管的冲突是事件的导火索。“他们追着我打,连小孩也打了。”她说,当晚7时多,她抱着一岁的儿子,丈夫推着一辆小贩车,像往日一样选择地段摆摊。一家人在路口遇到了正在开展市容环境整治的执法队。执法队员要没收小贩车,双方发生冲突。
翁女士向南方都市报记者展示了缠着纱布的左膝,其儿子右手有一块红色的疤痕;她说,儿子的额头也被弄得淤青。对于她的说法,民治执法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待调查。
“城管打人了,连小孩也打。”围观人群中传播这一说法,有人以此质疑执法人员,民治大道交通由此瘫痪。
冲突:防暴警察出动数人受伤
民治派出所调集了警员、治安员和民兵维持秩序,围观者被分为三拨。南都记者看到,起哄的人越来越多,除了言语攻击,还有人趁乱将矿泉水瓶等扔向警员。
民治街道办有关负责人说,现场陷入了混乱,已超出他们的控制范围。此时,从宝安区公安分局调来的防暴警察和警犬队出动。警犬一度震慑住起哄者,但起哄者随即与警方发生冲突,与持盾牌防暴警触碰的数名男子受伤。120救护车陆续将伤员送院。
民治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努力与翁女士沟通。街道办希望翁女士和小孩先到医院接受检查,再举行双方谈判,“你要索赔,我们一定赔。”翁女士一口回绝,但其夫李先生答应谈判。
谈判破裂的消息很快传出,围观的人群再度起哄。“他说要跟我谈,但没说几句就走了。”李先生称,街道办的诚意不足,原本负责谈判的民治执法队有关负责人再没回到翁女士身边。
质疑:处理不力导致交通瘫痪
围观者不愿散去,民治大道的交通瘫痪依旧,人群中出现越来越多的质疑声。“都堵几个小时了,还解决不了,你们怎么办事的?”一名女子上前指责在现场指挥的街道办有关负责人。
民治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刘斌戴着安全帽赶到现场。在他到来之前,一名头部受伤的男子躺在地上已十几分钟,他是第四位受伤的围观者。“你们先把他抬上车,送去治疗。”刘斌指挥先救伤员,但站在他对面的警员和保安员行动迟缓。
就在刘斌的身后,五六名持警棍的防暴警察、民警、治安员与一名起哄的男子发生冲突。南都记者举起相机欲记录这一幕,但在混乱中被夺走了相机。
昨日1时许,混乱平息,民治大道陆续恢复车辆通行。
新闻背景
民治执法队与小贩“有积怨”
民治执法队负责人介绍,从8月初开始,执法队和民治派出所展开清理乱摆卖联合执法。8月10日之前,他们已对上百名拒绝配合执法、屡教不改的小贩予以没收物品处罚。该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治行动将形成常态,“至少在马路边看不到小摊小贩,巷子里的再慢慢来”。
该负责人说,由于直接没收物品,联合执法遇到的阻力不小,“经常有些小贩跑到我们办公楼,躺在楼梯上装死;也有些女摊贩,遇到我们执法就直接脱了衣服”。其表示,随着特区的扩容,宝安、龙岗等“关外”都纳入了特区内,“关外”的执法队有权参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小贩物品进行没收,并处以罚款。但现实情况是,执法的冲突与尴尬每天都在上演。
街道办回应
正调查四名闹事者
昨日,民治街道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执法起冲突事件的后续处理尚在讨论,四名涉嫌挑头闹事者已被带回派出所调查。关于南都记者相机被抢一事,街道办方面表示将调查处理,作出解释并反馈处理情况。
以上是官方解释,实际上围观者不是起哄,只是要个说法,让城管道歉,.据目击此事的我一同事说,当时围观群众被打,有人被防暴队员打的坐在地上十几分钟起不来,有人被打的挂在路中间的栏杆上,这些都被和诣了...
『玖』 城管和民警在行政上有冲突吗
如果你说的行政上指的是他们两者的权利重碟区,可以告诉你没有。
为什么没有呢?
眼下城管一无法律授权、二无资金来源、三无准入门槛,可以他们在司法系统中没有任何层次和地位,但也因为是这个原因,正常情况下没有一个部门可以干预他们的工作,以致目前全国各地出现城管在工作中暴力执法的负面新闻。
为什么他们没有权利还能嚣张呢?
城管的执法权利是由各地政府授权的,帮助管理城市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他们的权利仅仅如此,但执行的尺度和细则各地政府的要求可能有不一样的。
人民警察和城管的关系?
从某种程度上说,城管是协助110管理城市的,试想一下,如果让一个城市的警察来管理满城的小商贩,那谁有时间去破案?所以这部分人从哪找,找谁呢?这时候行政执法局就出现了,招聘社会上有文化,没文化,会武功和不会武功慢慢练的都可以。
如果你问谁厉害?
个人觉得,这两个单位在目前看来,没有可比性,因为行政执法局没有对“人”的任何处置权利。
意思就是说,城管犯法由警察去抓,警察犯法还是由警察去抓永远轮不到城管,警察若想限制城管的权利,只要两会提个案就可能实现,但城管想限制警察的权利,那只是个逗人乐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