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监管
A. 政府做事公正吗
公开、公平、公正不仅是《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公开”是对政府的要求,其最重要的价值是建立透明政府、廉洁政府,保障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防止腐败。“公平”是对行政相对人而言的,公平最重要的价值是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机会均等,避免歧视对待。“公正”是相对于行政机关而言的,它维护正义和中立,防止徇私舞弊。“公开、公平、公正”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
1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要求参与活动的一切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合法权益受到公平保护。公平最重要的价值是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机会均等,避免歧视对待。
2公正原则
公正是要求国家和地方监管机关对一切监管对象予以公正待遇。“公正”主要是维护正义,防止徇私舞弊。公平强调实质正义和实体正义,核心是平等的。公正强调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核心是无私和中立。
3公开原则[1]
公开原则是要求任何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予以披露。“公开”的内容包括两类:一是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公开。知法是执法和守法的前提,只有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公布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及其权限、行政许可的条件、方式、程序等,才能使公民在申请某一行政许可时能遵从明确的原则和标准,提高行政效率。二是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公开。主要指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和决定公开。徒法不足以自行,公开的行政许可规定仅仅是前提,只有将行政许可的程序和结果都公开,才能保证其合理合法。
B. 如何更好地加强对公证机构的执业监督
《公证法》与《公证暂行条例》相比,在公证执业准入、执业行为、执业秩序以及行业监督、违规处罚等许多方面都进行了修订与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证执业监督的职能定位,丰富了公证执业监督的内涵和外延。这就要求我们顺应法律的要求,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健全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寻求建立完善公证执业监督体系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学习《公证法》,我们认为,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把监督工作重点放在制定规范、
组织实施、审核把关以及对比较重大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等方面,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则侧重于日常监督、督促落实、信息反馈和责任追究等事务。通过进一步完善公证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查核实、审批、收费、立卷归档等办证规则,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员执业信息、执业行为、收入分配以及服务态度和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有效举措,建立健全公证处的内部运行机制,筑牢公证执业监督的“第一道防线”。
按照公证执业监督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阶段工作特点,健全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操作。在2005年印发《关于建立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档案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业档案制度,全面记载、反映公证处和公证员的基本信息、执业活动和诚信记录等,通过实行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和工作考评,切实加强公证执业监督的过程控制。充分发挥省公证协会质量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研究制订公证质量检查办法等工作规范,积极引导公证机构加强公证质量监管,认真组织实施公证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公证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处罚惩戒力度,保证公证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并把它列入日常监督事项,与公证员考核相挂钩,不断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
对领导批办、当事人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错、假证且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公证赔偿案件等实行报告制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当事人投诉案件,要建立分类档案,明确专门人员和时限要求。并通过建立对不良行为披露制度,将受处罚、惩戒和处分的公证处和公证员在行业内予以定期通报,一些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还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
依法加强公证执业监督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要切实可行并最终落实,关键在于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一是形成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每一项制度和措施的出台与执行,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都要充分协商、组织论证,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切实可行。二是形成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利用公证信息平台建设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形成公证管理部门、公证处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群众的信息链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三是形成督查和奖惩工作机制。按照层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机制,督促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和措施,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C. 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依法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又称合法性原则,是指金融监管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监管的主体、监管的职责权限、监管措施等均由金融监管法规法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活动均应依法进行。
2、公开、公正原则
监管活动应最大限度地提高透明度。同时,监管当局应公正执法、平等对待所有金融市场参与者,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3、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是指金融监管应当提高金融体系的整体效率,不得压制金融创新与金融竞争。同时,金融监管当局合理配置和利用监管资源以降低成本,减少社会支出,从而节约社会公共资源。
4、独立性原则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从事管理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受法律保护,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5、协调性原则
监管主体之间职责分明、分工合理、相互配合。这样可以节约监管成本,提高监管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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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的目的:
(1)维持金融业健康运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业的风险,保障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银行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2)确保公平而有效地发放贷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资金的乱拨乱划,防止欺诈活动或者不恰当的风险转嫁。
(3)金融监管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贷款发放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
(4)银行倒闭不仅需要付出巨大代价,而且会波及国民经济的其它领域。金融监管可以确保金融服务达到一定水平从而提高社会福利。
(5)中央银行通过货币储备和资产分配来向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传递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可以保证实现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时的传导机制。
(6)金融监管可以提供交易帐户,向金融市场传递违约风险信息。
D. 论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内涵
《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公开、公平、公正不仅是《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公开”是对政府的要求,其最重要的价值是建立透明政府、廉洁政府,保障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防止腐败。“公平”是对行政相对人而言的,公平最重要的价值是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机会均等,避免歧视对待。“公正”是相对于行政机关而言的,它维护正义和中立,防止徇私舞弊。“公开、公平、公正”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 《行政许可法》第五条分为三项:第一项总体阐释这一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并确定这一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整个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制度。
公开
第二项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内容包括两类:一是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公开。知法是执法和守法的前提,只有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公布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及其权限、行政许可的条件、方式、程序等,才能使公民在申请某一行政许可时能遵从明确的原则和标准,提高行政效率。《行政许可法》还规定了不予公开的后果,即“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这说明公开与否是判断某一行政许可规定能否作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据的重要标准。二是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公开。主要指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和决定公开。徒法不足以自行,公开的行政许可规定仅仅是前提,只有将行政许可的程序和结果都公开,才能保证其合理合法。另外应该注意,《行政许可法》限定三类事项作为公开的例外,即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涉及商业秘密的事项、涉及个人隐私的事项。
公平、公正
第五条第三项概括了“公平、公正”的内容:申请人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即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公平最重要的价值是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机会均等,避免歧视对待。“公正”主要是维护正义,防止徇私舞弊。公平强调实质正义和实体正义,核心是平等的。公正强调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核心是无私和中立。 公平原则是在民事审判中经常用到的原则,是贯彻任何方针政策的基础,公平原则也是由商品经济活动中道德规范上升为民法准则的,我国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公平原则,其基本要求是:民事主体应当本着公平的观念进行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在依法的同时做到公平合理,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时应按公正、合理的精神处理民事纠纷。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9条、《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民事行为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斜坡或乘人之危”,是当事人请求变更或撤销的法定事由。
E. 公正处可以作为买房方资金监管方吗
你们那里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设立资金监管吗?现在各个地方都设立的有的。
没有的话,找银行吧,一般银行有这方面的业务。
F. 我在深圳买了一套二手房,定金,首付款都交了,银行按揭贷款也办好了,双方的公证监管也做好了,就等几个
付定金的时候你们有签合同,那纸合同就是你们双方约束的文件,你查查条款如果甲方或乙方双方违约要赔付多少?
G. 监管是什么意思啊
监管意思是监视管理;监督管理,监视看管罪犯。《水浒传》等均有记载。
资金监管需要交易双方都在监管银行开有账户,银行是资金的监管主体,从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1、资产保管:为信托计划单独设立和管理资金账户和各类证券账户;
2、会计核算:对保管的信托财产进行完整规范的会计核算,定期编制报表并与信托公司核对,保证会计记录与账务规范、准确;
3、资金收付:确认与执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指令,审核、办理信托资金和财产交收和资金清算;
4、投资监督: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运用范围和对象、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监督信托财产管理运作中是否发生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合同约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7)公正监管扩展阅读
李克强总理9月11日考察市场监管总局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说,公正监管和市场活力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没有公正监管就不会有公平竞争,没有公平竞争就不会有市场活力。
市场监管总局作为直接面对亿万市场主体的部门,你们的职责是“市场”监管不是“计划”监管,要管活不是管死,要管优不是管乱。希望你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市场监管中更大激发市场活力。
H. 二手房产买卖可以先公证再做资金监管吗
不可以,来一般都是先资金监管再公正自。
1、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不能亲自到场就去中国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手续让受托人来办理。
2、买方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托管银行借记卡。
3、卖方准备:产权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托管银行借记卡。
4、中介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
5、三方一同在工作日去房管局资金托管窗口办理。
I. 公证处可以替双方当事人的资产进行监管吗比如说:小孩有一笔父亲的抚恤金怕小孩母亲短时间挥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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