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有感
㈠ 现作为一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在校大学生,行政管理专业,有考研的打算,将来想进入国家监察部门。
恭喜你,首先我是行管专业,我也是河南的二本。今年考研985已录取。行管专业太火版,全国第二,我权们班报的三百七八十分的都有,但是目测没有能上的。与其调剂到不好专业,不好学校,还不如提前选个不错学校,一般专业或者你感兴趣的专业。但是因为你本科学校还行,加上努力勤奋,对自己定位清楚,报个好点的 ,也没有什么问题。希望帮到你。
㈡ 人民监察院未检云课堂教育观后感,怎么写,求帮写
人民监察院未检云课堂教育观后感:
今天认真观看了人民监察院未检云的课堂教育,了解到主席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提出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我们应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用铁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中共中央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国家进行监察体制改革。
成立监察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把党的领导通过这种形式组织贯穿在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实现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有了更集中统一的领导。
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让全体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认真学习相关监察制度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促进全体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认真遵纪守法,在实现伟大梦想的新长征路上,为国家建设的发展发挥个人最大的力量。
(2)国家监察有感扩展阅读:
观后感的写法:
1、想法很重要,可先记住写下看完后心里的感受与想法也可以说是对自己的触动点,可先定下大致内容,过后再整理,想法与感觉有时是有时效性,也是最灵感的词汇,对后续总结可起中心作用。
2、分清主次,一部电影或者一个电视节目都有一个中心点人物主次,可先针对人物事件的主次起因与事态的发展方向进行逐步的分析记述。
㈢ 监察法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哪些帮助
“监察法颁布后,我们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对非党员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了。”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纪委干部杨向东核实完一起问题线索后,兴奋地说。
监察体制改革之前,科研单位有一部分管理人员不是党员,对他们的监督存在盲区。现在,监察法以法律的形式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对于这点,浙江省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总农艺师叶长文体会颇深。
“作为非党员干部,过去总有种心理,只要做好技术研究,不违法犯罪,就可以不拘小节。监察法颁布后,县纪委监委专门收集整理典型案件发给我们学习,让我意识到只要行使权力就要接受监督,给我敲响了警钟。”叶长文说,“上个月,我们根据这些典型案例反映出的问题,进一步细化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完善了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制度,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真正让技术服务更多基层菇农。”
“今年我们派出专项调查组对巡视移交的涉及新疆林业科学院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过程中,明显感觉监察法的出台,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锐利武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林业厅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监察法还明确规定,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的应依法给予处理。这次林科院干部职工在我们调查过程中配合度比以前高了很多。”
监督范围扩大了,权力大了,意味着肩上的责任也更大了,监察全覆盖后首要职责是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做好监督这篇文章不断探索新路径。
有法可依,提高办案精度。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㈣ 纪委和监察部有什么区别
纪委、监察局和反贪局的区别如下:
一、职责不同
1、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3、反贪局的主要职责是直接受理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二、依据不同
1、纪委工作依据的是《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定。
2、监察机关所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反贪局工作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
三、对象不同
1、纪委处理的对象是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3、反贪局受理的案件对象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章贪污贿赂罪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
三、处罚不同
1、纪委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包括改组和解散。
2、监察局是中国地方政府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与中央政府的监察部、省、自治区政府的监察厅对口。
3、反贪局对违反刑法的国家工作人员处理手段是立案待移送审查部门起诉,走的是刑事司法程序。
㈤ 对监察制度和谏议制度的评价
监察制度:中国古代的封建国家为监督政府官员,为国家利益和皇帝利益而服版务,维护既有的权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一项专门的“准司法”性质的国家监督制度。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和法制(当然,这里是指封建法制)的统一,参与并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在古代,司法从属于行政,因此,在古代,司法和行政是同义词)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是中国古代监察机构及监察官员的主要职责。
谏议制度:对皇帝的决定可以提出批评,这一条在某种程度上孕含着言论自由的原则,每每令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史的人倍感兴趣。这条原则在各个朝代都得到了贯彻执行,尽管有时难免流于形式。各个时代向皇帝进谏的奏折和奏折摘要,大量地以奏议形式保存在官修的史书和国家档案中,流传至今。这些奏折都是实行谏议制度的明证。谏又称谏诤、谏议、直谏、规谏。汉语中谏字的独特含义是对皇帝的绝对权威提出异议。就此而言,谏有别于监察,监察是对官员的权威提出异议。
㈥ 山西是不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试点省份
是的,山西,北京,浙江,现在相关机构人事已经冻结,等下一步中央定政策
㈦ 如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认识
纪律检查监督工作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行’胜于‘言’。纪检体制改革不是说着玩的,是要解决问题的。如今已经到了反腐败的紧要关头,改革就是要‘行’。不要小看纪检体制改革给予纪检监察机关的战斗力,也不要低估务实改革对党内痼疾的强势清淤效果,更不要怀疑党中央通过反腐败打破利益藩篱的巨大决心。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的六个专项小组之一,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一成立就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现在是腐败多发高发的时期,反腐败斗争的任务尤其紧迫,相关体制改革也就更有必要。”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表示,单独设立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彰显出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出高层希望通过改革促使纪委在这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从高层进行的‘顶层设计’来看,中央把纪检体制改革看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点。”高波说。
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的领导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推进下,纪检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稳步展开,得到多方认可,但也面临一些问题。
“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合力,有些案件难以坚决查办,腐败案件频发却责任追究不够。”日前,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点出了影响反腐成效的问题所在,也提到了解决之道,“必须依靠改革和制度创新。”
如今,中央纪委监察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已由125个减至14个,对确实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的才予以保留,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不再参与,避免出现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全国范围内,省级纪委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数量,也由4600多个精简至500多个。
纪检体制改革跟纪检工作本身紧密联系。改革得好,纪检工作就做得好;如果改革做得不够,纪检的作用恐怕难以充分有效地发挥。“对于束缚和妨碍纪检工作体制机制的深层次矛盾和弊端,有关方面都在破冰破题。”高波说,从这个角度上讲,此次纪检体制改革也是为纪检监察机关增添“装备”、增强底气的过程。
监督力度大大提高
实际上,经过近一段时间的改革探索,不仅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改革初见成效,纪检体制改革其他任务的进程也在加快。今年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多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深刻阐述,不断推动各级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强调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必要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这两种责任的提出,是党的纪律检查史上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现在纪检体制改革一再强调“问责”,很快可以形成强烈的“倒逼”效果,这也促使所有人担负起各自责任。党章规定,地方纪委、基层纪委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而在专家看来,以往在实际工作中,同级党委的领导作用更为明显。现在的双重领导体制下,案件查办线索既要向同级党委汇报,也得向上级纪委汇报,而且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为主。另外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更多是由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来确定。同级党委书记发言权减少了。“上提”查办案件的事权和干部提名的人权,就是要让纪委减少被同级党委干扰的可能,更好地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现在还有哪个党委书记敢压案件?”
加快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是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主要任务之一。截至去年10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外派驻的纪检组为51个。但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如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部门,还没有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派驻机构。
中央纪委正着手起草制定有关党内法规,实现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将弥补对中央一级党政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缺位”。这也是纪检体制改革全面发力的重要信号之一。
相比于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另一项纪检体制改革中的“全覆盖”举措更令人印象深刻。
十八大以来,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中央要求,围绕“四个着力”,加大巡视力度,扩大巡视范围,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部署开展了巡视工作,共派出208个巡视组对1214个地区和单位进行了巡视。
除实现中央及省区市巡视工作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还探索开展了“专项巡视”,强调“针对一个地方、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某个方面、某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体现机动灵活、出其不意、短平快的特点”。
中央巡视组真是‘战功卓著’。其主要的职责就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如今更是对有关趋势“形成遏制”,巡视制度改革的变化已经见到成效。
改革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一定要唯实,不能做表面文章!
《实施方案》诠释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谁负责”等诸多实际问题,也让今后一个时期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方向更加明确。
《实施方案》中的七大项主要任务,归纳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体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卓有成效的理念、措施,同时把中央纪委“三转”过程中的实践成果进行“后评估”。
《实施方案》指出,要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并明确提出了一系列举措。这些举措进一步明确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工作的知情权、话语权和指导权,将使得各级纪委视线“上移”、责任“上挂”。
为更好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支持和促进下级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三项实体性任务:一是研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具体办法,明确报告范围、报告形式和处置机制;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徇私包庇的,严肃问责;三是建立案例指导制度,防止执纪不统一和处理畸轻畸重。“这将促使同级党委的话事权收窄,上级纪委的管控面加宽,既可以视为对下级纪委不作为的监督机制,也是对下级党委乱作为的有效制约机制。”
在干部任用管理等方面,《实施方案》细化提出建立健全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明确上级纪委、组织部门等在提名考察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建立健全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库及其管理制度,健全交流推荐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在规范程序中做实纪委的监督权力,推动纪委负责同志提名和考察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通过这些实在的改革“落点”,能看出高层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而是将看得准的、做得到的、用得上的这些“改革红利”做出系统集纳后进行再梳理,同时沿着既定的路线、有效的路径,坚定地往下走。
治标为治本先声
现在纪委的工作既有治标内容,也有治本内容。从长远看,随着反腐败进程的推进,下一步或将凸显治本的任务。反腐治标其实是为最终治本创造条件,两者紧密关联,最后看的还是反腐成效。他举例说,清除改革的“拦路虎”,既可说治标,也能说治本。甚至很多时候,治标就是治本。“有效治标可称为治本有效的必然的外化表现。”
2020年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逐步形成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一方面,它本身有紧迫性。这个时间不算长,能完成并不太容易;另一方面,我认为又是可以实现的。”随着反腐败过程的推进,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会有具体的创新。在这一背景下,解决具体问题并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
如果《实施方案》中的目标和措施都能逐一落实,将可能带来以下五点“预期收益”:第一,施政观感会提高,百姓看得见的不正之风会大大减少;第二,党内监督难的瓶颈将会突破,战略格局会初显成效;第三,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能力和稳定性会有更大提升;第四,被监督者的工作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将在“倒逼”的压力下,产生决定性的改变;第五,党外监督会在一个有序的健康的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