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壹』 如何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制度方面要求公开:1、要求一把手对迎来送往账单公开;2、人员晋升情况提前公开;版3、做决定前公开。权纪检对公开性进行检查,可以书面或口头调查了解,检查公开栏等。
二、将纪检权力扩大,见官升一级,毕竟一把手也有领导。纪检人员统一归中央直属,有责任和权力开展工作。
三、处理狠一点,确实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四、要求纪检廉政但不能清贫,首先高薪养廉,从纪检做起,然后对各层领导实行高薪。领导不腐败了,百姓也不会怨恨官员高薪。
五、对经常出入高级场所的官员或者奢侈消费的官员进行调查,为什么特殊。
六、对一把手和有实权的人家庭收入情况、财产情况、消费情况进行调查,与收入明显不符的,办。
七、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的,超出常规的,认定腐败,如隐瞒,罢官。
八、制定个期限,以前没发现而主动自首的,减免或者不处理;以后发现再犯或者被披露的,罢免之外需要没收财产,亲属因此获利的,对非正常收入所得部分没收。
九、原则:一把手是受党领导的。
『贰』 如何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围绕加强领导干部监督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强调要坚持“四严”,即: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李源潮同志在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使领导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责”。在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好上述要求,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的有效性,国组织系统和组工干部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而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应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要通过教育引导,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他们自我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着力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增强政治判别力、政治敏锐性,坚定政治立场、党性观念和理想信念。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必须建立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的重要职责,通过开展年度考核、定期分析干部队伍建设状况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地掌握干部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及时通报反映干部廉政建设等方面问题的重要举报情况、违纪违法立案审查及治安处罚的情况等。组织部门要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之中,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增强监督合力。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把握重点,抓住关键。在监督内容上,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依法行政、选人用人、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在监督对象上,要加大对一把手监督的力度。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一把手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深入地掌握一把手在政治纪律、选人用人、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严格规范一把手的从政行为。同时,认真抓好对掌管人、财、物等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的监督。
『叁』 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归根结底是权力监督制约不到位,而违纪违法行为很多都始于监管相对缺乏的“八小时以外”。由于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活动圈复杂而隐蔽,成为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也是监督的难点。近期,广东省惠州市纪委调研组采取网上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
从统计情况看,这次网络调查问卷共有130名干部群众参与。近80%受访者认为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很有必要;分别有12.5%、16.41%、28.91%的受访者认为本地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一般”、“较差”、“很差”。可见,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持续关切与“八小时以外”监督落实难、见效难、突破难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凸显。总的来说,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还较薄弱,有的甚至是空白,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监督范围不够清晰。开展“八小时以外”监督,首先要明确监督的范围。但目前各地对“八小时以外”监督尚缺乏统一的认识,工作时间外哪些活动、哪些场所、哪些要素应当纳入监督范围,简单地从时间点来划分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既要顾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也要考虑到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国家公民,在法律之下,也有自己正常的社交生活和合法权益。目前,还没有一个标准,来界定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范围和内容,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
监督主体不够明确。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应该由谁负责,谁是监督主体,没有明确规定,实际工作中,各种监督力量都难以发挥作用,上级监督力度虽大,但多数情况是鞭长莫及,不易监督;下级则讳莫如深,不敢监督;同级也大多撑台不拆台,一团和气,不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执法机关,因受时间、空间限制,对领导干部的活动情况不易掌握,监督也难于到位;家属及身边人员休戚相关,不去监督。根据问卷调查,群众普遍对“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比较认可,分别达到92%和88%,但这一监督方式的持久性和有效性还需予以保障。
接受监督态度不够端正。对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工作,长期以来难以形成一个良性监督氛围。作为被监督者,接受监督的意识比较欠缺,抵触心理比较强烈。作为监督人员,有的出于务实的考虑,认为谁都有“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和朋友圈,对此监督容易伤了和气,也害怕打击报复。因此大多不愿意过问“八小时以外”的事情,即使知道一些,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监督措施不够有力。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是不够有力,工作比较滞后,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信息掌握滞后。监督工作要深入开展,首先信息渠道要全面、畅通。许多时候我们没有把握准“八小时以外”的关键,依然把信息收集的关注点放在领导干部的工作圈,而忽略了各种苗头倾向多发于生活圈、社交圈,导致违纪违法线索的收集存在“盲区”。二是监督方法滞后。目前对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多样,还停留于传统的监督思维和方法,不注重监督方法创新,没有结合经济社会的转轨、干部工作生活方式的转变、活动范围空间的拓展,效果不够理想。三是监督制度滞后。目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更注重干部的工作圈,而忽视了社交圈、生活圈,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没有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监督制度或实施细则。在问卷调查中,45%的调查对象都建议要建立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群众举报制度、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群众评议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不定期检查制度。四是防范措施滞后。“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关键点在于“防”。但目前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仍然偏重于案发后的惩处,如近年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大多数都是犯了“病”才被发现,出了问题才查处,对于违纪违法事前、事中的教育惩戒落实得不够,抓早抓小抓预防方面做得不够,使监督陷入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
对策与建议
我们认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这种监督时间的延伸和监督空间的拓展是必要的,但不是治本之策;净化领导干部交友圈、生活圈、社交圈是必要的,但不是关键所在。这些,只是作为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一种必要的补充。规范领导干部用权,防止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等违法行为发生,归根到底还是要从建章立制入手,还是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环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突出重点对象。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一要突出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问卷调查显示,38.43%的调查对象认为要重点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以及重点岗位掌握有一定实权的正副职和中层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此类领导干部手握实权,极易被别有用心者在“八小时以外”腐蚀诱惑。要把监督与管理、他律与自律、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之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二是突出对有苗头性倾向领导干部的监督。调查结果显示,30.97%的调查对象认为要重点加强对此类干部“八小时以外”的防范。对存在违纪违法苗头的领导干部,如信访投诉举报比较多,平时工作萎靡不振,热衷于拉关系,经常不在岗的,要采取及时谈话提醒,防微杜渐。
抓住关键环节。问卷调查中,31.96%的调查对象认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时间空间上跨度大,行踪不可控,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因此,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监督,必须抓住薄弱环节,突出监督重点。要从一些重要节点、重要时期寻找突破口,把工作做在前面。一是重要节点不放过。大多数领导干部在其个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生病住院、生日寿辰以及重大节假日期间,能够做到廉洁自律,以党纪法规严格要求自己,随时向组织部门报告重要事项,但少数领导干部可能难以抵制各种诱惑拉拢。二是重要时期不放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职务升迁、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负责重大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实施前期、重要案件办理期间以及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期间等时期,容易出现买官卖官、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而且这些行为大多在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完成,因此对这些重要时期加强事前监督显得尤为重要。三是重要区域不放过。一些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时常进出高档酒店餐厅等场所,而这些场所往往都是腐败高发频发的“重灾区”。调查问卷显示,13.08%的调查对象认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腐败包括接受相关单位和人员吃请和高消费娱乐。因此,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不能放过这些重要地方。
增强监督合力。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家庭监督以及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强化班子内部监督,阻断权力向“八小时以外”转移。领导干部之间要互相加强监督,自觉净化“八小时以外”的“三缘三圈”: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圈、以地缘为基础的邻里圈、以事缘为基础的朋友圈。二是发挥执法部门监督作用。强化公安部门对娱乐场所的检查监控,定期不定期在上文提到的一些“重要地方”进行明察暗访,了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在公共场所的动态,及时发现违纪苗头,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三是加强媒体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传播渠道,曝光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违法问题,增加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的透明度。同时,适时、恰当、准确地向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着力强化监督的震慑作用。四是发动群众监督。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在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方法方面,得票率最高的选项为强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占26.36%。此外,在完善监督制度方面,问卷结果显示,排名前三的选项依次是:群众举报制度(16.61%)、群众举报奖励制度(15.03%)和群众评议制度(13.99%)。因此,建议相关部门主动深入基层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实际情况。同时,可以对外设置监督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建立长效机制。有23.9%的调查对象则认为,现行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要靠制度保障监督。因此,要更加注重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长效机制。一是强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群众评议、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二是建立外出活动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因公出差或私事外出都应履行请假手续,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有关领导汇报活动情况。三是建立“廉内助”教育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廉内助”培训班,加强对领导干部家属的廉政教育,提高思想素质,树立良好家风。四是健全惩处问责机制。问卷调查中,认为防治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最有效的办法,选择“要靠惩处震慑,提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规成本”的占28.91%。对党员干部违反廉政规定的,应严格查处。同时建议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本部门本单位出了问题,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应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没有制止纠正的必须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资料来源:中纪委网站)
『肆』 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如何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分析近年来一些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不难看出,除了有党员干部思想放松警惕、内部监督制约不够完善的原因外,“八小时以外”制约不够、监督乏力也是一个突出的原因。党员干部之所以容易在“八小时以外”发生腐败问题,主要是因为在工作时间内有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而在“八小时以外”,领导不掌握、群众看不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使得一些干部心存侥幸,以至于最终走向犯罪道路。因此,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和管理应成为当前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完善组织监督机制,形成有效监督合力。要形成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合力,积极整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公检法等部门资源,全面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严格落实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报告有关情况的核实,及时发现问题并监督整改,从中发掘案件线索,对涉嫌违纪的,及时采取措施。建立并深化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谈心制度,及时了解干部工作、思想和生活状况,对思想波动的及时开展工作,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探索巩固“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成果,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纳入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内容,增强党员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发挥家庭监督作用,使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受到家庭的有效监督。家庭对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党员干部在“社交圈”、“生活圈”中发生的一些细微变化,家属特别是配偶最易察觉到。因此,应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和鼓励党员干部家属多关心、多过问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当好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当好深明大义的“贤内助、廉内助”,促使党员干部养成高雅的生活情趣,追求高尚的业余爱好。要在党员干部家属中开展“廉内助”教育活动,可以采取举办干部家属廉政座谈会、发放倡议书、发放联系卡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配偶、子女的教育,发挥家庭助廉作用。要树立一批“廉内助”典型,进行正面示范教育。加强与党员干部家属的沟通,了解党员干部的兴趣爱好和“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
把握好重要时间节点和环节,提高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实效。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分散性强的特点,以现有的监督力量、监督手段不可能对党员干部的“八小时以外”进行全方位监督。因此应在抓好日常监督的同时,充分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监督。要加强对“重要对象”、“重要事件”、“重要时期”的重点监督,即“八小时以外”有违纪违法苗头的党员干部;党员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的岗位变动、职务升迁,以及家庭遇有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容易导致干部违纪违法的事情;在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逢年过节或党员干部负责重大项目时期等,针对不同人员、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督措施,有的放矢,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伍』 如何看待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干部监督工作是整个干部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必须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新突破。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是有利于干部的成长。广大党员、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天然免疫力。随着我国改革深化,社会价值观呈现出多元化倾向,利益结构的分化也逐渐加剧,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腐朽落后思想同样会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经常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制约,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能防止或减少干部犯错误,避免小错酿成大错。
二是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检查,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坚持用作风好的人和用好作风选人,防止用人上的偏差和用人过程中各种不正之风的产生,确保干部管理工作走向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是有利于规范权力的运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制约,能防止家长制作风和"一言堂"现象的发生,做到决策科学、民主,从而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是有利于提高党内监督的整体效应。对一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干部,通过监督可以及时予以告诫、函询,必要时可以调整他们职务和工作,达到提高党内监督整体效应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