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务监督员
❶ 厂务的具体工作是什么
厂务助理和厂务公开是厂务职位下的进一步细化分工,并不等同于厂务。
鞋厂厂务版的具权体工作:
1、负责贯彻公司领导指示。做好上下联络沟通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反馈信息;搞好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综合协调工作;对和项工作和计划的督办和检查。
2,产品价格和生产成本核算。管控供应商报价单,核对供应商请款单,并安排付款。
3,工厂备用金使用情况记录和管控(做现金日记账)
4,工厂工资核算制定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5、 每日巡查各类设施并做好记录。
6、 对新进厂房员工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正确的宣传和指导工作。
7、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❷ 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有什么职责
关于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都应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指导原则建立组织领导、运行和监督机制。
企事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要在党委领导下进行。企事业党委要从政治上、政策上加强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要建立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施细则(办法),审定重大公开事项,协调有关部门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做好督导考核工作,制定厂务公开岗位责任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并督促执行。
企事业单位行政是实行厂务公开的主体。应以企事业行政领导、各有关业务部门为依托,建立若干专项公开小组。其主要责任是:贯彻执行厂务公开实施办法,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和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公开有关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根据有关方面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直到职工满意;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厂务公开工作,听取职工代表意见,不断改进厂务公开工作;负责有关厂务公开内容及过程的记录和档案管理。
企事业单位应成立由纪检、工会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厂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厂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负责对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企事业领导人员,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工会负责动员组织职工广泛参与厂务公开工作,对厂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并负责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厂务公开工作尚未完全融入企业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存在着“人治”的情况,厂务公开工作的好坏同企业领导者对此项工作的认识程度有很大关系。因此,要努力加强厂务公开的制度建设,要防止工会一家唱独角戏的情况。
❸ 什么叫厂务公开
厂务公开就是把企业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根据有关法规和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广大职工公开,使职工及时了解厂情,更好地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和监督。
厂务公开是广大企业和职工,根据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的要求,在深化改革中创造的一种实现职工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制度,也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好形式。厂务公开主要载体和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
企务公开是一是企业重大决策方面,主要包括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科研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企业改革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企业裁员、分流、安置等重大决策要公开。二是企业科研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主要包括年度董事会经营目标和总经理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监事会工作报告,企业担保,工程建设招投标及科研生产条件改善、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情况,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等事项要公开。三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主要包括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关职工内部的分配原则,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科研生产和劳动安全管理情况,职工培训计划,职代会对重要事项审议,提案回复及落实情况要公开。四是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方面,包括中心理论组学习情况,民主生活会、群众意见汇总和反馈情况,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要做到公开。
设定了五个企务公开的形式和媒介。一是股东大会,二是职工代表大会,三是每月中层干部例会,四是公司网站,五是公司的职工报和宣传栏。
❹ 什么是厂务课长
就是公司工厂抄主管!
课长职责:袭
工作职责:
◆ 负责生产部日常管理工作;
◆ 熟悉车间设备性能、工艺流程、岗位责任、员工性格等,以利于对生产、工作安排及与员工的沟通、协调;
◆ 有计划、有步骤、有节奏地均衡生产,加强车间的品质管理;
◆ 组织对设备进行日常点检;
◆ 合理安排生产,维持车间良好的工作秩序;
◆ 保持车间的整洁,用具的定置管理,杂物的归类;
◆ 协助生产部经理做好其他工作。
❺ 内审员和监督员应如何配备各有职责和权利各在什么人的领导下工作
就六个字:正确行使权力。当今社会,各种诱惑无处不在,少数国企领导干部因经受不住诱惑的考验,加之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不可避免地使其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产生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问题,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给党和国家造成极大的损失。如何保证国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本人认为应着重从以下方面抓好落实:一、要通过教育,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国企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实践表明,国企少数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违法违纪道路,根本原因在于权力观发生了扭曲,导致权力的行使发生了偏差和错位。因此,要通过教育,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能真正地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权力是社会分工的一种体现,不存在特殊公民、特殊党员和特殊阶层;权力服务的对象是人民,而不是个人或少数人;权力是一种责任,是为人民负责”,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自觉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民主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去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企业文化的建设、维护和实现好广大员工的根本利益,成为员工爱戴的好领导、好干部。二、加强监督制度建设,用好的制度管人。制度在对权力的监督上具有根本性作用。从目前党内对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方面来看,原则性条款内容多,一般性要求多,“不准”、“禁止”等字眼多,但程序规定少,有的缺少配套措施和后续动作,“软”约束有余,“硬”约束不足。企业内部在制度建设上同样存在有些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的情况,为执行权力者自由裁量预留了很大的空间。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言:“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只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督制度建设,用好的制度管人,才能真正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取得好的监督效果。在监督制度建设上,本人认为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加强和完善工作: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与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等制度,用完善的制度来保证“坚持民主集中制、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二是制定规范企业领导干部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经营行为的内容、法和处罚措施,以规范领导干部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用权行为和工作程序。三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领导干部非公务活动情况真正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也便于组织能及时了解和分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对不按规定报告、报告不属实、甚至弄虚作假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四是要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建立和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制度。凡是企业召开的党委会、总经理公会、党政联席会、职代会等,都要制定完善的议事规则,按程序进行,使领导干部都能自觉地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事。同时要从制度建设上把党组织监督和参与决策的职能落在实处。六是针对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制度,堵塞管理中的漏洞,使各项工作都能做到有制度可依,有规章可寻。七是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经济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一把手”离任调动时,要对其所在单位的资产、负债亏盈是否真实、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等进行审计,对从业不廉、绩效不佳、职工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领导干部,要及时提醒、质询、诫勉谈话和追究责任。三、要构建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权力运行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之所以是一种客观存在,在于权力所有者和实际使用者始终处于分离状态。这种分离,既是公共权力发挥职能的必要条件,同时也为权力使用者违背所有者的意志行使权力提供了可能。从这个角度上讲,权力运行风险无法消除,关键是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我认为当前必须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革监督体制,增强监督权威。为了实施有效的监督,应当加快对现行国企的监督体制进行改革和调整的步伐,如对国企的纪检监察等监督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使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再因自身受制于监督客体而出现“不敢监督”和“监督不了”的状况。二是要将过分集中的权力进行合理的分解。具体地说就是要把国有企业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出来,做到:适度集权,增强控制力;合理授权,形成牵制机制;分级管理,健全权责体系。如在对外经营活动中,做到决策者不直接谈合同,执行者不越权拍板,监督者参与不干预(只监督执行制度和遵守程序)。又如在大额度资金使用上,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如果在对外经营和对内分配两个环节均做到对权力进行合理分解、有效监督,就能有效地防止权力的滥用。三是要对权力运作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对权力运作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体现了对权力的控制和管理。当前要特别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即时发现决策和执行中的问题,即时化解风险。四是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五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体系。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自觉性,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制。六是要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作用。同级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由于相互之间知根知底,无论是参与还是知情的程度,都比其他组织、监督机构或个人要多要强,监督的效果也是其他监督所无法比拟的。因此要充分发挥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优势,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倡导班子内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通过谈话互敲警钟,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以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七是要凝聚企业内部监督合力。要建立和完善由纪委牵头,相关监督部门组成的监督联席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勾通交流监督信息,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八是要广泛开展群众监督。通过建立基层群众党风廉政监督小组、义务监督员等形式,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领导班子重大决策情况、厂务公开情况等进行监督,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四、要把好选人用人关。选用领导干部,事关党风民心,事关企业兴衰和安危。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要认真实施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防止出现变通程序、临时动议、突击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真正选拔思想素质好、威信高、业务精、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企业领导的重任。对违反规定搞任人唯亲、假走程序、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的,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五、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责任追究意识,坚决克服那种认为责任追究是搞“株连”、和自己“过不去”的错误认识。无论哪一级出了问题,该由谁负责,要坚决追究责任。该批评教育的要批评教育,该诫勉谈话的要诫勉谈话,该组织处理的要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决不放纵袒护、姑息迁就或搞下不为例。在责任追究方面还必须注重和完善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本单位、本部门的追究重点。二是必须实行终生追究。违纪违法问题一般是在问题发生几年后才暴露出来,这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原任领导或调离、或升迁、或退休,责任追究往往难于执行,因此,责任追究应当实行终生追究,对于领导干部在其任期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不论在什么时候暴露出来,也不论职务和岗位发生了什么变化,都应该追究其领导责任。三是实行上追一级的原则。四是要抓好发生在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身上的问题或领导干部主管单位发生的问题,都要追究其领导责任。五是要发挥查案件的治本功能和警示作用。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六、培养和建设高素质的监督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督队伍,是实现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作为企业监督的主导力量,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要认真学习,用科学发展观培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二要提高责任意识,坚持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要努力把握好经济形势和企业改革动态,钻研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关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增强适应新形势、做好新时期监督检查工作的能力。四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交流,造就一支觉悟高、能力强、作风硬、有开拓精神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保证国企健康稳定发展。总而言之,作为企业党的组织,要紧紧抓住教育这个根本,权力配置这个源头,权力运行这个核心,权力监督这个关键,权责统一这个原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作为企业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不该想的不想,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吃的不吃。就一定能有效地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抑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❻ 厂务公开监督以什么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措施,为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提供有力保障。为全面提高大队党政两领导的自身认识工作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厂务公开过程的瓶颈现象。在大队党总支的统一带领下,通过不同会议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的文件精神及相关材料,精心组织部暑大队两级公开工作有关事宜。同时,结合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把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党总支议事日程,并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大队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党政工团负责人在内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党政工团积极参与,工会组织有机协调,职工群众广泛监督的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其次,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完善了大队两级公开实施办法及具体细则,同时把厂务公开工作纳入大队月度双文明检查范围进行严考核硬兑现,使队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日益规范化。第三,为提高厂务、队务公开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大队两个文明建设,由大队工会牵头,建立了三、四两级厂务队务公开月度专题会议制度,通过大队职工代表、民主管理员和基层工会人员的协商、讨论及相关信息反馈,逐步改善了基层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使“全民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指导方针落到实处。经过实践,证明这种形式对于增强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提高两级公开的广域性,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明确厂务公开内容,规范实施运作程序,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日益规范。厂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是全面落实民主监督制度的有效载体,是保持其旺盛生命力的关键所在。大队依据单位经营管理工作特性,在厂务公开内容及形式方面都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要求。一方面,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内部矛盾和产生腐败现象的所有事项,全部纳入大队两级公开公示范围。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在三级厂务公开内容方面,依据公司关于实施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逐步建立了囊括生产经营管理等厂务公开项目及内容,使单位经营管理工作从事前事中到事后,全方位、全过程地接受监督。另一方面,为规范协调大队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统一制作了厂务、队务公开标志栏,并在公示内容、时间和方法上进行了规范。如工资、奖金、补贴和考勤等,按月度统一进行公开;评先树优、岗位调整、单位重大改革措施等随时公开;民主评议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公开等。再一方面,根据当前重组改制形势,依据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把广大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以及上级有关改革精神做到及时公开宣传,消除疑虑,统一认识,努力提高单位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到目前为止,职工对大队两级公开项目、公开内容以及公开时间表示满意,没有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事情发生。
三、健全监督检查体系,强化民主监督措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更具实效性。为保障大队两级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提高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效性,从根本上解决管理过程中暗箱操作、不公正行为的发生,在成立厂务公开相应组织的同时,大队还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厂务公开监督措施。如成立由工会主席牵头的厂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对大队范围的厂务公开工作进行宏观监控;设立大队厂务公开协理员一名,负责单位两级公开的具体实施工作;设立单位厂务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处理解决此项工作中随机事件;建立厂务公开信息反馈网络,由各基层队、办公室指定一名厂务公开联络员,随时上报本单位本部门厂务公开队务公开的具体实施开展情况,为大队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提供相关决策依据。另外,为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大队制定了基层队务公开讲评工作制度。此项工作由大队职工代表、民主管理员组成检查讲评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基层队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进行讲评。通过这种形式,发现典型,树立榜样,全面提高大队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工作水平。
四、广泛征集质询意见,认真落实质询制度,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逐步推进。厂务质询是实行厂务公开、实现民主管理、加强民主监督的重要环节,是职代会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上下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海工准备大队工会组织根据管理局、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落实厂务质询制度》的文件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严格遵守厂务质询的程序和要求,针对大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实际,适时召开了厂务质询工作部署动员会,组织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厂务质询、意见征求活动和召开了质询问题分析解决专题讨论会。在一季度厂务质询工作中,大队共向职工、企业员工、外雇工发放厂务质询意见征集单60份,收到质询意见、建议21条,占征集总数的45%。并在3月10日的厂务质询会上,大队行政领导就职工提出的办公室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问题与基层民主管理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解释和说明,现场作了部署安排,并有专人督促落实,跟踪落实结果,为质询人作出负责、满意的答复。通过厂务质询制度的贯彻落实,深化了大队民主管理监督措施,维护了职工企业管理民主参与权,激发了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稳定了职工队伍,实现了大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纵深发展。
❼ 什么是厂务公开组织机构
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和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决定,确保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激发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1999]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家控股、集体控股的公司制企业以及改制后由职工持股会控股的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均就实行厂务公开。
一、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厂务公开工作在企业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厂务公开工作的第责任人,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执行者。各企业必须建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行政、纪委、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为:
1、领导本企业按市委办发[19999]53号文件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
2、研究、决定厂务公开工作的制度、措施、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
3、督促和检查有关单位的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作出奖惩决定。
4、审批有关厂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案等。
(二)厂务公开监督小组。
企业应建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干部、职工代表、工会干部为成员的厂务公开监督小组。其职责为:
1、监督和检查厂务公开内容 的真实性、全面性,公开的及时性,程序的合法性。
2、收集、整理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送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3、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并将职工意见反馈给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4、对厂务公开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5、接受并调查职工因开展厂务公开工作而遭受打击、报复的投诉,提出处理意见。
6、监督检查厂务公开档案记录的真实性。
(三)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
企业应建立由工会主席任组长,工会副主席、行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其职责为:
1、实施厂务公开内容、制度、措施的计划。
2、按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公布职能部门办事程序、内容。
3、向职工群从解释、解答涉及厂务公开范围和内容的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4、建立厂务公开台帐、档案。
5、完成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整改工作和其他工作。
二、厂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
厂务公开要以关系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除国家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和涉及商业、技术机密的问题以外,都要实行公开。公开要实事求是,并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一)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公开。包括企业发展目标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投资、财务预决算、大额度资金使用;企业改制方案等。
以公有产权为主体的企业,应视规模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上)或职工大会制度(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下)。
根据职代会的五项职权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依靠职工群众深化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省委[1998]22号)的规定,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必须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向职工群众公开,并提效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使其更趋完善。
(二)企业管理人员的选拨、任用和管理公开。包括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任用条件、选拨程序、结果;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的标准、程序、结果等。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制定的《杭州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均应建立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制度,明确规定企业领导人员必须每年1次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职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标准、程序、结果和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任用条件、选拨程序及结果,应在厂务公开栏中公布。如遇上级部门考察企业领导理论联系班子,可结合进行。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开。包括职工工资、资金分配、住房分配、缴纳各种保险情况、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职称评定、奖惩晋级、家转非、劳动用工、下岗裁员以及集体合同的签订等。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公开时应将所涉及的政策、条件、标准、办事程序及结果公开。根据省委[1998]22号文件规定,“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有关企业兼并、出租、破产、拍卖、职工再就业等事项也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企业经营状况公开。包括企业盈亏情况、工程招(投)标、大宗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供应、外协加工伯、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工程招(投)标公开应包括:工程项目、标的、招(投)标竞价、招(投)标入选单位资质、工程进度等;
大宗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供应公开应包括:原材料采购的名称、规格、数量、市场价、供货单位竞价等;
外协加工件的公开应包括:外协加工件的名称、规格、数量、本厂加工能力情况,社会生产价格、外协单位报价及结算价格等。
根据《浙江省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浙监[1997]20号)的规定,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企业厂长(经理)应当每半年一次亲自向职工(代表)大会据实作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其中年中一次也可在职代会联席会议上报告),并形成书面材料。职工代表应向职工传达报告内容。对职工或职工代表的审议意见,企业厂长(经理)应作出实事求是的解释。
报告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应饮食以下内容:
1、按政策规定业务招待费可列支数;
2、业务招待费实际支出数;
3、业务招待费支出项目和金额;
4、企业领导班子各成员列支数;
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超支或节约情况,与上年度同期的对比及原因分析;
6、今后的打算和整改措施;
7、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在企业厂长(经理)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前,企业监察、审计、工会等部门应当对企业业务招待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开支是否符合制度,使用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完备等检查结果。
企业经营状况的其余事项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进行公开。
(五)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和待遇公开。包括领导人员工资、奖励收入、年薪制实施及考核情况,住房、交通、通讯工具的配置以及费用支出,出国(境)情况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根据国家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监发[1998]4号),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包括:本人收入、住房、风扇、装修住房、电话费开支、使用公车、出差出国(境)费用支出、购买本企业内部职工股以及为配偶、子女经商粉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情况。
企业领导人员应专项或结合每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述职,将本人的收入和待遇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三、厂务公开的程序
厂务公开工作应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企业应将厂务公开的内容、责任部门、公开办法、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列成明细表,公布于众,便于检查实施情况和职工群众的了解、监督。
厂务公开的具体程序为:
(一)收集初审。根据企业厂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各项公开内容由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提交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由厂务公开监督小组督促实施,以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和公开形式的规范及公开的时效性。
(二)定时定点公布。各项公开内容均应按前款要求,分别采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开栏公布或其他形式通报等办法进行公开。
凡涉及职代会五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不得以其他形式替代。
各项公开内容在具体公开时都要将所涉及的政策、条件、标准、办事程序及结果等公开,以便于职工降价进行民主监督。
(三)征询意见。厂务公开后,厂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职职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除职代会上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审议以外,还可采取设立意见箱,通过职工代表向群众直接收集等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对职工群众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职工反映较强烈,大多数职工不造成的要予以纠正或停止执行。
(四)建立厂务公开档案。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或指定的职能处室应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职工提出的问题及答复、处理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或以表格形式记录在案,由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会妥善保存备查。列入职工(代表)大会方案的公开内容可随职工(代表)大会资料归档。
各企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或修改企业《厂务公开实施细则》。科、教、文、卫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❽ 厂务的内容形式
厂务公开要以关系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除国家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和涉及商业、技术机密的问题以外,都要实行公开。公开要实事求是,并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一)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公开。包括企业发展目标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投资、财务预决算、大额度资金使用;企业改制方案等。
以公有产权为主体的企业,应视规模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上)或职工大会制度(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下)。
根据职代会的五项职权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依靠职工群众深化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省委[1998]22号)的规定,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必须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向职工群众公开,并提效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使其更趋完善。
(二)企业管理人员的选拨、任用和管理公开。包括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任用条件、选拨程序、结果;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的标准、程序、结果等。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制定的《杭州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均应建立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制度,明确规定企业领导人员必须每年1次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职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标准、程序、结果和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任用条件、选拨程序及结果,应在厂务公开栏中公布。如遇上级部门考察企业领导理论联系班子,可结合进行。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开。包括职工工资、资金分配、住房分配、缴纳各种保险情况、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职称评定、奖惩晋级、家转非、劳动用工、下岗裁员以及集体合同的签订等。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公开时应将所涉及的政策、条件、标准、办事程序及结果公开。根据省委[1998]22号文件规定,“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有关企业兼并、出租、破产、拍卖、职工再就业等事项也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企业经营状况公开。包括企业盈亏情况、工程招(投)标、大宗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供应、外协加工伯、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工程招(投)标公开应包括:工程项目、标的、招(投)标竞价、招(投)标入选单位资质、工程进度等;
大宗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供应公开应包括:原材料采购的名称、规格、数量、市场价、供货单位竞价等;
外协加工件的公开应包括:外协加工件的名称、规格、数量、本厂加工能力情况,社会生产价格、外协单位报价及结算价格等。
根据《浙江省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浙监[1997]20号)的规定,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企业厂长(经理)应当每半年一次亲自向职工(代表)大会据实作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其中年中一次也可在职代会联席会议上报告),并形成书面材料。职工代表应向职工传达报告内容。对职工或职工代表的审议意见,企业厂长(经理)应作出实事求是的解释。
报告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应饮食以下内容:
1、按政策规定业务招待费可列支数;
2、业务招待费实际支出数;
3、业务招待费支出项目和金额;
4、企业领导班子各成员列支数;
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超支或节约情况,与上年度同期的对比及原因分析;
6、今后的打算和整改措施;
7、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在企业厂长(经理)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前,企业监察、审计、工会等部门应当对企业业务招待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开支是否符合制度,使用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完备等检查结果。
企业经营状况的其余事项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进行公开。
(五)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和待遇公开。包括领导人员工资、奖励收入、年薪制实施及考核情况,住房、交通、通讯工具的配置以及费用支出,出国(境)情况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根据国家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监发[1998]4号),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包括:本人收入、住房、风扇、装修住房、电话费开支、使用公车、出差出国(境)费用支出、购买本企业内部职工股以及为配偶、子女经商粉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情况。
企业领导人员应专项或结合每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述职,将本人的收入和待遇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三、厂务公开的程序
厂务公开工作应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企业应将厂务公开的内容、责任部门、公开办法、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列成明细表,公布于众,便于检查实施情况和职工群众的了解、监督。
厂务公开的具体程序为:
(一)收集初审。根据企业厂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各项公开内容由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提交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由厂务公开监督小组督促实施,以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和公开形式的规范及公开的时效性。
(二)定时定点公布。各项公开内容均应按前款要求,分别采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开栏公布或其他形式通报等办法进行公开。
凡涉及职代会五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不得以其他形式替代。
各项公开内容在具体公开时都要将所涉及的政策、条件、标准、办事程序及结果等公开,以便于职工降价进行民主监督。
(三)征询意见。厂务公开后,厂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职职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除职代会上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审议以外,还可采取设立意见箱,通过职工代表向群众直接收集等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对职工群众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职工反映较强烈,大多数职工不造成的要予以纠正或停止执行。
❾ 实行厂务公开制度要做哪些基础性工作
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和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决定,确保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激发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1999]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家控股、集体控股的公司制企业以及改制后由职工持股会控股的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均就实行厂务公开。
一、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厂务公开工作在企业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厂务公开工作的第责任人,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执行者。各企业必须建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行政、纪委、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为:
1、领导本企业按市委办发[19999]53号文件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
2、研究、决定厂务公开工作的制度、措施、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
3、督促和检查有关单位的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作出奖惩决定。
4、审批有关厂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案等。
(二)厂务公开监督小组。
企业应建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干部、职工代表、工会干部为成员的厂务公开监督小组。其职责为:
1、监督和检查厂务公开内容 的真实性、全面性,公开的及时性,程序的合法性。
2、收集、整理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送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3、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并将职工意见反馈给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4、对厂务公开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5、接受并调查职工因开展厂务公开工作而遭受打击、报复的投诉,提出处理意见。
6、监督检查厂务公开档案记录的真实性。
(三)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
企业应建立由工会主席任组长,工会副主席、行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其职责为:
1、实施厂务公开内容、制度、措施的计划。
2、按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公布职能部门办事程序、内容。
3、向职工群从解释、解答涉及厂务公开范围和内容的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4、建立厂务公开台帐、档案。
5、完成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整改工作和其他工作。
二、厂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
厂务公开要以关系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除国家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和涉及商业、技术机密的问题以外,都要实行公开。公开要实事求是,并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一)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公开。包括企业发展目标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投资、财务预决算、大额度资金使用;企业改制方案等。
以公有产权为主体的企业,应视规模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上)或职工大会制度(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下)。
根据职代会的五项职权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依靠职工群众深化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省委[1998]22号)的规定,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必须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向职工群众公开,并提效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使其更趋完善。
(二)企业管理人员的选拨、任用和管理公开。包括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任用条件、选拨程序、结果;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的标准、程序、结果等。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制定的《杭州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均应建立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制度,明确规定企业领导人员必须每年1次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职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标准、程序、结果和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任用条件、选拨程序及结果,应在厂务公开栏中公布。如遇上级部门考察企业领导理论联系班子,可结合进行。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开。包括职工工资、资金分配、住房分配、缴纳各种保险情况、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职称评定、奖惩晋级、家转非、劳动用工、下岗裁员以及集体合同的签订等。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公开时应将所涉及的政策、条件、标准、办事程序及结果公开。根据省委[1998]22号文件规定,“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有关企业兼并、出租、破产、拍卖、职工再就业等事项也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企业经营状况公开。包括企业盈亏情况、工程招(投)标、大宗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供应、外协加工伯、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工程招(投)标公开应包括:工程项目、标的、招(投)标竞价、招(投)标入选单位资质、工程进度等;
大宗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供应公开应包括:原材料采购的名称、规格、数量、市场价、供货单位竞价等;
外协加工件的公开应包括:外协加工件的名称、规格、数量、本厂加工能力情况,社会生产价格、外协单位报价及结算价格等。
根据《浙江省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浙监[1997]20号)的规定,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企业厂长(经理)应当每半年一次亲自向职工(代表)大会据实作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其中年中一次也可在职代会联席会议上报告),并形成书面材料。职工代表应向职工传达报告内容。对职工或职工代表的审议意见,企业厂长(经理)应作出实事求是的解释。
报告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应饮食以下内容:
1、按政策规定业务招待费可列支数;
2、业务招待费实际支出数;
3、业务招待费支出项目和金额;
4、企业领导班子各成员列支数;
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超支或节约情况,与上年度同期的对比及原因分析;
6、今后的打算和整改措施;
7、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在企业厂长(经理)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前,企业监察、审计、工会等部门应当对企业业务招待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开支是否符合制度,使用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完备等检查结果。
企业经营状况的其余事项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进行公开。
(五)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和待遇公开。包括领导人员工资、奖励收入、年薪制实施及考核情况,住房、交通、通讯工具的配置以及费用支出,出国(境)情况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根据国家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监发[1998]4号),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包括:本人收入、住房、风扇、装修住房、电话费开支、使用公车、出差出国(境)费用支出、购买本企业内部职工股以及为配偶、子女经商粉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情况。
企业领导人员应专项或结合每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述职,将本人的收入和待遇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三、厂务公开的程序
厂务公开工作应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企业应将厂务公开的内容、责任部门、公开办法、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列成明细表,公布于众,便于检查实施情况和职工群众的了解、监督。
厂务公开的具体程序为:
(一)收集初审。根据企业厂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各项公开内容由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提交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由厂务公开监督小组督促实施,以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和公开形式的规范及公开的时效性。
(二)定时定点公布。各项公开内容均应按前款要求,分别采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开栏公布或其他形式通报等办法进行公开。
凡涉及职代会五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不得以其他形式替代。
各项公开内容在具体公开时都要将所涉及的政策、条件、标准、办事程序及结果等公开,以便于职工降价进行民主监督。
(三)征询意见。厂务公开后,厂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职职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除职代会上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审议以外,还可采取设立意见箱,通过职工代表向群众直接收集等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对职工群众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职工反映较强烈,大多数职工不造成的要予以纠正或停止执行。
(四)建立厂务公开档案。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或指定的职能处室应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职工提出的问题及答复、处理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或以表格形式记录在案,由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会妥善保存备查。列入职工(代表)大会方案的公开内容可随职工(代表)大会资料归档。
各企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或修改企业《厂务公开实施细则》。科、教、文、卫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XX市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❿ 厂务主管岗位职责
厂务主管面试题:网络一下:“job006面试题网”或job006,那里有各行各业各职位的面试题
厂务主管岗位职责
1参与建厂建设方案,工程预算制定,提出材料、人员和进度等计划。提出FAB用水,电,气规划和并监督协调规划实施。
2预防性计划FMEA,异常情况解决,再发生防止措施及报告书制作。
3. 为了系统正常运行制定 PM 计划及周期,编制、修订、完善厂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厂务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