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报告
❶ 纪委:立案呈批表和立案初核报告有什么区别
立案呈批表和立案初核报告的区别在于先后之分以及案件进度区别。
1.案件进度不同。
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是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进行初步核实,以明确是否有违纪事实和追究党纪责任,确定是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的被告。
立案(呈批)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部门对经过初步核实(审查)的违法违纪问题,在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向立案审批机关及其负责人呈报的请示批准立案的专用文书。
2.制作依据不同,立案呈批报告的制作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凡需立案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凡需立案的,由承办纪检室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3.立案报告的制作依据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监察机关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予以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后,应当向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提出报告,对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并且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经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予以立案。
根据《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第十条规定,初步审查后,认为有违法违纪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予以立案。
(1)纪检监察报告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监察机关对违反行政纪律的人员作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监察决定后,由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执行,并办理有关行政处分手续。
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将监察机关作出的监察决定及其执行、办理的有关材料归入受处分人员的档案,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第二十六条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对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可以作出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监察决定,但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监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应当采纳,但认为监察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异议:依据的事实不存在,或者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提出的程序不合法的;涉及事项超出被建议单位或者人员法定职责范围的。
对有关单位或者人员提出的异议,监察机关应当予以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监察机关应当收回监察建议;认为异议不成立的,书面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人员执行原监察建议。
第二十八条行政监察的检查事项,由监察机关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所称"重要检查事项",是指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确定的检查事项,或者监察机关认为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而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应当经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初步审查后,应当向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提出报告,对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并且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经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予以立案。
第三十条 行政监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所称"重要、复杂案件",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或者下一级人民政府违法违纪的;需要给予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领导人员或者下一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撤职以上处分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涉及境外的。
第三十一条监察机关决定立案调查的,应当通知被调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或者被调查人员所在单位,但通知后可能影响调查的,可以暂不通知。
监察机关已通知立案的,未经监察机关同意,被调查人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或者所在单位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员出境、辞职、办理退休手续或者对其调动、提拔、奖励、处分。
第三十二条监察机关调查取证应当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单位和被调查人员出示证件。
❷ 如何做合格纪检监察干部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
纪检监察工作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县纪委:
2016年,大桥乡纪委在县纪委、乡党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遵照《会泽县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狠抓落实,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为整乡推进扶贫开发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保驾护航,为促进我乡科学发展、快速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现将2013年纪委工作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总分20分,自评20分)
协助乡党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与各村、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0份,年终进行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奖惩的依据。班子领导定人定岗负责全乡各项重点工作,工作创新有力。
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全年,乡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各村领导、乡属各中心站所部门负责人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等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由乡纪委、乡组织办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明察暗访4次。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作形式规范内容全面的党务公开栏,乡级制作6块,村级磨盘卡村、者米村各2块,全年在党务公开网更新信息99条。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9人次。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乡班子领导、各站所部门及其干部职工认真填写了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100余份。
按时按质上报县纪委、纪工委要求的各类材料及表册,如月度工作汇报、重点项目督查情况报告、作风转变年活动督查报告、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等。此外,我乡纪委加强对整乡推进巩固提升阶段各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二、保持案件查办的强硬力度(自评25分)
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建立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登记、上级批转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制作了《大桥乡纪委信访登记薄》,结合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工作的开展,乡纪委及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一年来接访、下访70余次均登记在册,上级信访部门转办的信访件2件,均认真办理并回复。
主动办案。始终把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妥当,手续完备,事事有回音,案案有结果。保证办案质量。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有关规定,主要错误事实清楚,办案程序严格。案件管理规范有序。凡办理的案件,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建立档案。
三、深入持久开展执法纠风(自评25分)
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定期开展抗旱保春耕、安全生产、重点项目督查,形成书面总结及相关材料,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因管理服务到位,监督检查及整改及时,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对重大决策部署自立项目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对支农惠农补助资金发放、一事一议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督查,形成检查材料,规范填写档案、台账。
积极开展纠风专项治理重点工作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因监督到位、整改及时,未出现问责案件。
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村民评议村干部工作,运用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依据,对评议结果靠后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限期整改。
注重在执法纠风中运用问责措施,认真办理问责案件。全年查办问责案件1件,即问责通报职工李凤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离岗。
四、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自评20分)
重视宣教工作。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认真研究、指导宣教工作,全年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理论2次。
认真总结和宣传反腐倡廉成果和经验,结合实际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活动,把研究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乡党委联席会议常设议题,全年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及反腐败工作。我乡于2013年6月12日和2013年8月12日举办了2次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思想意识。
全年未提拔新任股所级干部,但制定了反腐倡廉专题培训计划。对全乡党员、干部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辅导课1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四风之害》、《岗位廉政风险警示教育片权》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2次,乡机关在编干部、职工、各站所部门负责人及14各村的村两委干部近60余人参加了辅导课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乡纪委积极配合分管联系的第七纪工委开展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健全相关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档案资料全面,活动效果明显。
认真做好涉及大桥乡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研判、处置工作。扎实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报道工作,全年向县纪委报送信息13篇,被采用3篇。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刊物的宣传报道和征订发行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五、高标准严要求进行自身建设(10分)
积极协助乡党委、政府抓好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村两委换届后调整充实村级纪检委员14名、乡属各单位部门党支部调整充实纪检委员9名;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的标准考察增补了乡纪委纪检专干1名,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队伍得到空前加强。
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乡纪委印发了《大桥乡纪委制度汇编》、《大桥乡纪检监督小组管理办法》、《大桥乡纪检监督小组考核办法》等等,以供纪检监察干部随时查阅、学习,抓住召开工作会议、下村检查督导工作的时机,对纪委委员、纪检监督小组成员进行政治和业务的培训教育,召开纪检监督及村务监督委员工作培训会1次,全乡纪检委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培训会,通过培训使之熟悉掌握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
严格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督促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秉公执纪。印制、下发《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纪检监察条例》、《大桥乡纪委制度汇编》、《大桥乡纪检监督小组管理办法》、《大桥乡纪检监督小组考核办法》等等,并严格执行,全年未出现纪委干部、纪检委员、村级纪检监督小组成员违法违纪现象。(自评3分)
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创造性地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及时、认真组织全乡纪检干部参加创先争优、四群教育直接联系群众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明显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思想素质。(自评2分)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纪委的重要职责,推动农村基层廉政建设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通过长期努力,我乡基本形成了抓廉政、促勤政、谋发展的浓厚氛围,呈现出风清气正、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下步工作中,发扬成绩,迎难而上,继续做好我乡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和氛围,为大桥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中共xx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❸ 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哪些方面
一、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放在党的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缺乏正确认识和深入理解。
领导体制方面,一是在现行领导体制下,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和对同级党委副职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工作机制方面,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系统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法尚未探索形成,加之缺乏有效的落实措施,工作方法简单、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各项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
职能发挥方面,一方面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另一方面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
队伍建设方面,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亟待加强。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
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存在不满情绪。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畏难思想抬头。
三是纪律约束不够严明,自律意识不强。
四是业务培训不够全面,自身素质不高。
五是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权威监督不强。
二、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使用等引发的问题突出。
1、承包合同不规范,给以后生产发展过程中发生纠纷埋下隐患。
2、决策运行程序不健全,时有损害村民利益或集体利益的事件发生。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往往不完全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进行,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发生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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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查办案件力度不够,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有待进一步深入;腐败预防难见效果,腐败大案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和惩治腐败工作的信心。
三、作风建设存在哪些问题,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上浮躁,理论学习松懒。
二是公务消费上奢靡,铺张浪费严重。
三是干群关系上“疏离”,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采取措施:
(一)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先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
(三)以严肃党纪政纪为关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以强化监督制约为保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机关效能建设存在哪些症结,有什么解决办法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热情有待提高。
二是管理制度不尽完善,工作纪律有待加强。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工作责任心有待增强。
四是考核制度不尽合理,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解决办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确保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入。
(二)强化教育,熟练技能,使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四)明确职责,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督促效能建设在工作中落到实处。
(五)加强监察,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效能建设抓出成效,形成机制,影响长远。
四、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
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干部思想认识比较模糊,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
二是少数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时有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❹ 三为主一报告 纪检监察 其中一报告指的是什么
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这是查办腐败案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创新。
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强化上级纪委的领导,做实纪委的监督权力,使纪委监督更有底气、更有权威。各级纪委要及时主动处置问题线索、注意抓早抓小、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4)纪检监察报告扩展阅读:
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制度作为强化对下级纪委领导、推进全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构建全系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
为了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工作的督办指导,对反映比较具体、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督促及时处置、加强跟踪问效。
❺ 纪检监察巡查报告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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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探索加强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悬赏分:50 - 提问时间2010-5-23 23:08 提问者: -
❻ 以下哪些属于下级纪检机关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的问题线索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三条规定:
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以及所辖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❼ 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发现问题向什么报告
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
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7)纪检监察报告扩展阅读:
案例: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向被监督单位及时反馈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2018年以来,甘肃省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不断擦亮监督“探头”,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1至7月,省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共受理信访举报1015件,立案1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2人,组织处理27人。
甘肃省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通过察访、个别谈话、走访监督对象、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查找被监督单位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向被监督单位及时反馈,提出整改要求。
不久前,驻省扶贫办纪检监察组对省扶贫办办公用房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一些处室办公用房存在面积超标等问题,纪检监察组随后发函要求省扶贫办党组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日常监督、巡视移交、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严查快处。日前,驻省林业厅纪检监察组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调查核实完毕,其中立案处理3件,了结1件,组织处理4件,21名党员干部分别受到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5个单位党委被责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驻省农牧厅纪检监察组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除电话、网络、举报箱外,还从巡察、审计、业务检查中及时收集发现问题线索。今年1至7月,该纪检监察组共受理信访举报44件,函询4件,立案5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
甘肃省纪委监委还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派驻机构、以省纪委监委为主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年度考核、派驻机构报告监督对象廉政情况等制度,推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各派驻机构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强化内部管理监督,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❽ 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按我党的政策,依法办事,我支持你,你只要为百姓,我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