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村务监督
『壹』 村务监督委员会怎样主持居委会民主评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怎样主持居委会民主评议?这两个是不搭噶的部门了,他们是独立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居委会之间,它是分开的
『贰』 浅谈如何加强村务监督工作
1、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履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敢监督、善监督、能监督的队伍。
2、要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将监督检查落实融入到监督会工作的各个环节,扎实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3、要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理顺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党组织、村委会的关系,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提供保障。
『叁』 如何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积极性
一是要建立来一个健全的长效机制自。完备的制度是搞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前提和基础。这其中包括村务监督委员的工作职责,纪律以及农村财务的管理制度等。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例会,定期对村级工作进行评议并公布。如有重要的开支,必须及时召开群众代表大会集体商议。
二是要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待遇,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心与信心。目前,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有待遇外,其他成员没有落实待遇。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无法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水平。严格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和作风教育,以及村务、财务、党委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
『肆』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评析
从各地的报导情况看来,监委会制度实施为时不长,但是,在这不长的实践成果中,我们己经看到了它的现实的、积极的制度创新意义。它将有利于村级民主监督的健全,有利于乡村治理的完善,有利于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
(一)加强组织建设,建立村级民主监督的有效依托。
在村民自治中,民主选举是基础,民主决策是关键,民主管理是根本,而民主监督是上述环节的保障。在实践中,村级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的缺陷就是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机构。根据制度规定,现阶段农村的民意代表机构主要是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作为村级的权力机构,拥有监督村民委员会及其他村级组织的管理活动的权力。但是,现行制度安排中的村民代表会议不设常设机构,特别是其关于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的规定,使村民代表会议实际削弱或者说失去了对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功能。村监委会制度要求每个行政村建立村级民主监督组织,主要履行对村民委员会的监督职责,从而使村级民主监督特别是日常性监督有了具体的组织依托和载体,实现了村级民主监督组织设置上的制度创新。
(二)强化制度安排,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制度规范。
任何一项完整、理想的制度都应该由两部分构成,一为规范性制度安排,二为惩戒程序性制度安排。必须是行为模式与制裁手段的统一。而现行村级组织的制度安排明显呈现出行为模式与制裁手段的脱节,制度安排中只规定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应该做什么,而没有明确地规定做或不做什么将受到何种奖励或惩罚。
对公共权力组织及村干部的行为过错,缺少责任追究和罪错惩罚的具体规定,致使村民对村庄公共权力和村干部的监督因缺乏明确、具体的制度依据而处于无能为力的弱监或有名无实的虚监状态。按照村民的说法,就是“民主监督留于形式、摆摆样子”。村监委会制度在完善和健全村级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了村干部行为过错的责任承担,尤其是具体设定了村干部责任追究的程序等,从而使村级组织制度的规范性制度安排与惩戒程序性制度安排相统一,村级组织与村干部的行为模式和制裁手段相统一。村监委会制度为村民实施民主监督提供具体、明确、可操作的制度依据,从而提高民主监督的效度,推动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
(三)协调两委关系,推进村级民主治理的和谐发展。
随着村民自治进程的加速推进,由全体村民直选产生的村民委员会不愿接受由全体党员民主选举产生的村级党组织领导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村民委与村党组织这两驾马车不协调的因素越来越突出,成为实践中严重影响村民自治的现实问题。村监委会制度的实行,可以有效平衡村党组织与村委会之间的不协调问题。
村党组织对村监委会的领导,从而通过它对村委会具体工作的监督,有效地保证了村党组织的领导力度,更好地把握村级民主治理的政治方向,解决村委会和村党组织代表广泛性之间的矛盾问题。在村级决策环节,逐步形成了以“村党组织实施决策组织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实施决策表决权、村民委员会实施决策执行权、村民监督委员会实施决策监督权”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四权”决策机制,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性。在执行环节,村监委会作为常设机构,对村务管理特别是村级财务、工程建设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有效地推进了村级民主治理的协调运行。
『伍』 如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
一是要建立一个健全的长效机制。完备的制度是搞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前提和基础。版这其中权包括村务监督委员的工作职责,纪律以及农村财务的管理制度等。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例会,定期对村级工作进行评议并公布。如有重要的开支,必须及时召开群众代表大会集体商议。
二是要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待遇,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心与信心。目前,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有待遇外,其他成员没有落实待遇。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无法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水平。严格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和作风教育,以及村务、财务、党委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
『陆』 如何认识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基层组织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法律依据:
2010年10月28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发布,其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组成:
村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根据村委会的总人数由3-7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监委会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可下设村务公开、财务、重点工程、治保安全、环境卫生等监督小组,组长一般由监委会成员担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
1、本村村民代表,为人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
2、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基层各项涉农政策,且有协调议事能力;
3、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监督;
4、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热衷于公益事业。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
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
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
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柒』 如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
社会监督,是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专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属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