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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最高监察机关

发布时间: 2021-02-17 02:17:41

『壹』 明朝有哪些府、最高官职是什么

明朝开国后不久,朱元璋就废除了宰相制度。朱棣登基后设立内阁。(官员称内阁大学士)这版时按理说没权有所谓意义上的最高官职了。连太傅,太师等一品高官也都是一种形式上的荣誉,很多官员熬出一生也只能拼得二品。权力分散到两京六部,各个地方甚至都要讲司法,行政,军事分得很清,形成“一山容三虎”的局面。——所以后期有巡抚、督师等官职。

后来内阁的权力渐渐扩张一发不可收拾,中后期涌现出徐阶,张居正,高拱等权臣(帝国的实际统治者),也算是另一种形式的宰相,或者说早已超越了宰相的职权。比如张居正的改革就可证实这一点。

明朝设立了御史台(言官部门),六科给事中(监管六部)等类似于这样“官小权大”的机构。

军事上有五军都督府(中央),都指挥使(地方性)这样的机构。

『贰』 明朝的监察机构有什么特点

明朝监察机构的范围广,人员品级低,但权力极大,如六科十三版道,全国十三道监察御史仅正权七品,但权力监察到上至总督巡抚三司,下县令,犹如钦差大臣,六科给事中也是正七品,能查看中央六部的重要文书案卷,六部所有重命令都要经过他们审核,甚至可以封还皇帝的命令,可见权力之大。另外都察院御史又可以直接上书言事,而不经过都察院长官,他们无直接隶属关系。除此还有令人谈虎色变的东厂,锦衣卫,则独立于各司法机构,直接对皇帝负责,可以直接逮捕审讯,生杀予夺,权力空前强大。

『叁』 明清时期的监察体制

我国的监察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先秦时代。而自秦汉开始正式形成之后,中国封建监察制度的发展是随着封建专职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加强而发展的,因此,当君主专制制度在明代到达了它的顶峰时,中国封建监察制度也更加的完备和严密,正如关文发教授以及颜广文教授在《明代政治制度研究》里所说的:“明代监察制度在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中是最完备的”,而它的影响之大,也“是前代监察制度所不能比拟的。”因此,对明代监察制度的研究就具有极大的代表性和启发性,在此,笔者欲从宋元清等相邻朝代的监察制度和明代的监察制度的比较中入手,分析明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及其所具有的作用和局限性,以求对当今中国的监察工作和廉政建设有所启示。
(一)监察权相对独立。
唐时虽设独立的监察机构御史台,但其最高长官御史大夫的任用权却往往掌握在唐朝宰相的手中,而宋朝虽然由皇帝直接控制御史台谏的任命权,但与唐朝相似的是,在这之下的各个机构的设置台院、殿院、察院等都是隶属于御史台之下,即使是与台院并列的谏院,其下属的官员之间也是一种明确的隶属关系,元朝也大致如此。清朝时,但到了明朝,十三道监察御史虽形式上要受督察院的节制,但行驶职权时,往往可以撇开它而独立行动,直接受皇帝节制;而在六科给事中和督察院之间,六科给事中的独立性更强,两者即历史上所谓的“科道”并不互相统属,“督察院管不了六科,六科完全是独立的并只对皇帝负责的监察机构”。如六科在工作中与督察院发生矛盾,督察院是不得行文指令六科的,只有皇帝才有资格充当仲裁人和协调人。同时,御史的委任权属皇帝,而不是吏部。至于监察官员方面,虽然所列举各代都可以以下监上,但明朝这种情况更是普遍。至清朝,雍正以后,将六科并于督察院,这样六科给事中和15道监察御史都隶属于督察院,从而使督察院成为清代主管监察的总机关,也是历代监察制度发展的最后形式。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自唐至清,历代中就属明朝的监察权最为独立。虽说封建政治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是越来越完善的,但是在很多学者看来,明朝的监察权的相对独立能够更好地实行监察职能,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当较高官阶的“长官”成为一些奸臣控制政权的工具时,其他的即使是地位低下的监察官员也可以对其进行监督和弹劾,而不至于容易受干扰 。
(二)监察监督范围扩大,权大威重。
各监察范围上,各个朝代大致相同,即监察官员掌持邦国刑宪典章,以肃正朝廷,有权弹劾百官,参与大狱的审讯和监督府库的出纳,纠察朝仪、分巡两京、巡查驿馆,监仓库,监驻军,而监察御史作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权利更大,是朝廷的重要机构。
总之,自唐到清,从中央到地方,行政、司法、军政、财政、教育、考试、朝令以及祭祀、以至官员的任免都在监察官员的监察范围之内,但是,相对于前代和清朝,明朝的监察范围是比较广泛的,首先是随着社会经济以及政治文化的日益发展和复杂化,监察官员的监察范围涉及得更加广泛,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官员以及政府工作的执行,同时涉及到了思想和学术领域,如明朝就曾明令规定过“学术不正”者不为监察机构录用;从中央委派到地方的监察御史还特别注重对各地学校、民俗、民风、以及学术的监察,这可以从明朝众多的“文字狱”窥查到当时监察官员对思想学术领域的监察是十分严密的。再者,明代的监察官员拥有更大的司法权,明朝六科给事中轮值时握有一定的案件终审权,巡按御史亦可以直接查处违法失职官吏。其三,对官吏的罢黜任免也有相当大的决定,因为吏部对各级官吏的任免、升降需要最后吏部或者各科给事中的讨论后驳回或者通过发行。另外,明朝监察御史都有一定的“风闻言事”和“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特权,因此,他们可以无所顾忌地弹奏惩治官员。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明朝相对于前代无论从监察范围到监察权力都有了很大的扩大。
但是,这种扩大其实是相对而言的。因为到了清朝后,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各种新问题的出现使得监察机构比之明朝有所增加并日益细分和专门化,如稿房科、火房科等机构的增加。而且,清比之于明,其在对皇帝的劝谏和监察方面是极其有限的,因为这时候的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了极点,不仅是军机处成了承传诏令的机构,监察机构更是受到皇帝的严格控制,很多的官员这时已经不再对皇帝进行劝谏,而是成为为皇帝监督百官和百姓,维护其王朝统治和稳定的工具。
虽然比之于清朝,明朝在进谏皇帝的作用上是比较大的,但是,比之于前代,明之监察官员对皇帝的作用是缩小的。颜广文教授在《明代政治制度研究》中对当时的监察官员在规谏皇帝、勇于进言方面的作用给予很大的作用,并举了一些相当多而突出的例子,如御史劝谏朱元璋放弃用女乐和王朴等以死进谏的故事,但是,在我看来,它却是受到极大的限制的,这不仅表现在明后期奸臣当道对皇帝的蒙蔽作用,另外一方面在明初作用也是有限的,因为当时的君主是经过了元末的农民战争过来的,对元朝的灭亡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因此在皇权意识上更进了一筹,前方百计加强自己的尊贵地位和权力,再者,明代已不再在中央设立专门的谏官系统,而是把作为谏官的责职转移到了御史和给事中身上,实质上已经取消了谏官对皇帝的监督,皇帝独占监察权。第三,众所周知,明朝的皇帝对文臣是极为不尊重的,明大量的官员被施以廷仗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因此,在这种没有生命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监察官员又何来进谏的勇气呢?
再者,明代御史所谓的“风闻言事”较之于前代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明时规定“御史纠劾百司,须要著名年月,指陈实迹,不许徐闻繁衍,搜求四十,盖恐言事者,假此以报复私仇,重伤善类,污蔑正人”所以说,明代在监察权力扩大的同时,其在某一些方面如规谏皇帝方面的权力是有所缩小的,当然,就总的方面来说,我认为应是属于作用越加扩大。但是,又由于我并没有明确数据来计算明朝勇于进谏和唯唯诺诺的官员的比例人数,这里只是我的个人看法,但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
(三)位卑权重,禄薄赏厚。
明之前的监察官员的官阶是相对较高的,最低也为正八品、正九品,到了清代,监察系统因满人的存在,地位更是大大提高到了正一品,而明朝监察系统中的官员的地位明显是比较卑微的,明朝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秩低,仅为七品、从七品之职,有些甚至是九品芝麻官,如都察院里的司狱司,但是,尽管官阶如此低下,但是他们的权力是极大的,能够规谏君主,奏劾皇亲国戚,奸邪大臣,黎明百姓就更不用说了,似乎一切的人都在他们的纠弹范围之内。同时,虽位卑,但他们的赏赐也是比较厚的,御史工作有成绩,就可以得到很快的擢升。御史、给事中权势极重,升迁较速,如都给事中再升,留京任职。则可官职“太常太仆、少卿、上宝卿等官”即使外派,御史、都给事中到地方上也可升至从三品官,总的来说,一旦当选为监察官员,日后大多官运亨通
总的来说,明朝监察制度位卑权重的特点对于明朝的统治有利也有弊。
地位卑微,则官员对于自己的官位不那么吝惜,不容易受高官权臣的利诱而成为他们的傀儡,而且能够更加勇敢地对危害百姓、皇朝的统治的违法违纪现象进行纠察、弹劾,甚至皇帝也常常受到监察官员的劝谏,这种例子是很多的,如奸臣严嵩当权时期,就有很多的监察官员不畏自己的官位甚至是生命向皇帝弹劾他的罪过,最终将他绳之于法。而权重则是执行任务时不受阻碍而易于立功。赏厚则立功之心强而勇于奋进,通过这种以上监下,以下制上的设置,明朝将各级官吏置于严密的监察之下,即使是监察官员之间也是相互相互纠察,正如明朝顾炎武所评价的:“夫秩卑而命之尊,官小而权之重,此以小大相制,内外相维之意也。因此,明朝的监察官员大多都能够较好地行使监察职权,不避权贵,从而避免了很多错误政策的施行,使明中期以前的吏治比较清明,保证了行政机构职能的正常发挥。
但是,明朝监察官员的这种权重位卑也是有其消极作用的。因为官阶的低下,官位之念亦轻,于是那些小官们就不惧丢掉这薄薄的乌纱帽,利用手中极大的权利竭力搜刮民脂民膏。在这整个监察系统中,就属监察御史最具权利,监察御史的弹劾或推举,往往就能决定一个官员的未来命运,各地的官员就纷纷来巴结御史巡按们,这些监察官员也不吝于将手中掌握的大权当成讨债还债的资本,或与贪官污吏共同谋划金钱与玩乐,或是为求高升去巴结权贵,如“明末崔臣秀巴结魏仲贤,官至左都御史,成为所有监察官员的总头领”明末有些监察官员甚至卷进党派之争中,互相攻歼,在党派伐异中推波助澜,最终成为导致明朝灭亡的一大因素。毕竟作为百官楷模的监察官员都已经腐败至此了,何况其他人呢?
(四)上下左右,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
监察官员的上下监督源于各级监察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各级官吏的实质上的不统属以及监察官员的权重,从而将上下和左右同级官吏置于纵横交错的监察系统之中,这在前面几点已经陆续论述过。在此重点论述事前事后的监督机制。
明之前各代的监察监督大都是纠察百司、肃正纲纪、参与案件的审判等,很明显的是一种事后的监察、弹劾或裁决,而那些谏官虽说有一定的事前劝谏监督作用,但是在皇权高涨的情形下,这种作用也是极其有限的。但是明朝的监察监督机制却带有明显的事前事中监督效果,尤其是给事中的设置极其职权,更是突出了这点。
六科给事中职掌着封驳、注销以及充当言官以及监察六部的职权。当六部奏请实行之事或是内廷旨下,均得经过六科给事中的审核,如有违误,则可驳回修正,如无误,则分发六部执行,即使是皇帝的圣旨或是内廷的票拟也是如此。如问题未达到驳回的程度,就“科参”的形式使旨章通过,但六部在施行过程中必须注意“科参”,并按其指示执行。同时,六科给事中还利用注销大权检查诏旨批文下达后的执行情况及平时各类行政法规的执行情况。这样就可以避免错误政策的制定以及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差错,及时纠正,从而防止了重大错误的发生。
总之,明朝的监察制度相对于前代与清朝有着监察权相对独立、监察范围扩大、位卑权重、薄禄厚赏以及上下左右、事前事后的监察特点,这些特点对于明朝吏治的腐败与清明,国家的兴盛与繁荣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因为正是这些特点,加强了专制主义的极度集中,促进了明初的吏治清明,国家行政体系的正常的运转,使明王朝维持了近三百年。然而制度并不能决定一切,皇权的极端加强,决定了整个监察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围绕着皇权运转,国家监察制度举步违艰,很难能够发挥它应有的巨大作用,到了明中后期,随着皇权的衰落和奸臣当道,监察制度受到了破坏,整个统治机构逐渐腐朽,到最后,明王朝也没能逃脱出封建王朝所固有的惯性机制而走向灭亡。
明王朝灭亡了,封建统治制度也已永远地成为历史。当今的中国正逐步迈向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各级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对人民的代表大会负责,从这个意义上讲,广大人民的监督作用应是更加突出。但遗憾的是,当今的中国面临的腐败贪污问题却是愈加的严重,纠其原因,在我看来,这不仅是因为社会发展的复杂化,更重的是,是政府乃至社会的监察机制的建设跟不上社会的发展需要。在此,笔者认为,作为封建时代最为完备的明朝监察制度,它的优缺点对今天的中国仍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的:首先,建立科学监察机制,完善监察机构设置, 加强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削弱监督部门与被监督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其次,内部也要明确分工并相互监督;其三,中央可定期或不定期地派出巡回监察官监察地方,制定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最后,要合理适当地给监察人员“加权”、“加责”,使其能拥有监察实权,从而有效地监督上级、开展监察工作。当然,加强我国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还涉及到了公众媒体监督、法律监督等方面,但因本文为明朝监察制度的出发点所限,这里仅就这些方面提出浅见。

参考文献《明代政治制度研究》
顾炎武,《日知录》•纪实卷之九•部刺史,

『肆』 明朝的监察机关是怎样的

明朝监察机关的组织与职权较前朝有重大发展。

明初,监察机关的组织沿用唐律专的旧制,属中央设御史台。至洪武十五年,扩大监察机关,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主纠察内外百司之官”,又叫“风宪衙门”。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为都察院长官,以下设有左右付都御史,左右金都御史等官。都察院的职权非常广泛,对全国上下大小官吏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有权纠察弹劾,对重大的刑事案件还可以会同刑部、大理寺一同审判。所以明朝的都察院是监督法律执行,维护封建吏治的最高检察机关,在封建国家机构中所占的地位是至关重要的。

为加强对封建官吏的监察,明宣德十年依当时省制划分全国为十三道,设三道监察御史一百一十人,分别掌管地方的监察工作。监察御史必须定期巡视地方,对地方的司法审判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都有权进行监察,如发现有违法犯罪者,不论是蕃服大臣,还是府州县长官,都可以“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伍』 明朝设立了监察机构,那司法制度是如何制定的

众所周知,明朝的检察机构分为两个层面。上有中央检查,比如都察院、六科和通政使司。而下就有地方检察机关等等。君王为了监察百官,加强自己的权利中心,可谓是下了十分大的功夫。而明朝的司法制度就是对检察制度的一种辅助。是对监察的结果做一个处决。而厂卫,会审制度和申明亭正是他所设立的司法机构。

综上所述,这就是明朝的司法制度。他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司法制度,是独属于明朝的司法制度,它是首次创立了锦衣卫和大审的朝代。

『陆』 明朝官员等级

哎!、放假T.T那SB又是那啥咱不懂啥啥制度哇= =你自己看吧、泪奔明朝

后有“内阁”出现。(明洪武十三年,以胡惟庸谋反,废中书省、丞相官,诏永为例。以六部尚书任天下事,等于是皇帝兼首相。置大学士以充皇帝顾问兼理文字。明成祖始以大学士入文渊阁办事,参与机务,后世称“内阁”。)内阁可以对各处上呈的秦章提出处理意见,根据皇帝旨意草拟诏令,经皇帝批准后交六部办理。九卿指六部尚书以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都察院是明朝的最高监察机构。朝安装设大都督统领中外诸军事。为防备军权过分集中,废大都督府,改置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为其长官。五军都督府分别掌管京师及各地卫所的军队,虽统兵,便无调遣权。兵部掌管军官的任免、升调,发布军事政令,但不统领军队。军队的调遣权最终由皇帝掌握。明朝地方行政系统为省、府(州)、县三级制。
附注:明代官员品级
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
太师 太傅 太保 宗人令 左右宗正 左右都督 左右宗人

从一品(月俸七十二石)
少师 少傅 少保 太子太师 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 都督同知

正二品(月俸六十一石)
太子少师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 尚书 左右都御使
都督俭事 正留守 都指挥使 袭封衍行公

从二品(月俸四十八石)
布政使 都指挥同知

正三品(月俸三十五石)
太子宾客 侍郎 副都御使 通政使 大理寺卿
太常寺卿 詹事 府尹 按察使 副留守
都指挥佥事使 指挥事

从三品(月俸二十六石)
光禄寺卿 太仆寺卿 行太仆寺卿 苑马寺卿 参政
都转运盐使 留守司指挥同知 宣慰使

正四品(月俸二十四石)
佥都御史 通政 大理寺少卿 太常寺少卿 太仆少卿
少詹事 鸿胪寺卿 京府丞 按察司副使 行太仆寺少卿
苑马寺少卿 知府 卫指挥佥事 宣慰司同知 提督四夷馆少卿

从四品(月俸二十石)
国子监祭酒 布政司参议 盐运司同知 宣慰司副使 宣抚司宣抚

正五品(月俸十六石)
华盖殿大学士 谨身殿大学士 武英殿大学士 文渊阁大学士 东阁大学士
春坊大学士 翰林院学士 庶子 通政司参议 大理寺丞
尚宝寺卿 光禄寺少卿 六部郎中 钦天监正 太医院使
京府治中 宗人府经历 上林院监正 按察使佥事 府同知
王府长史 仪卫 正千户 宣抚使同知

从五品(月俸十四石)
侍读侍讲学士 谕德 洗马 尚宝少卿 鸿胪少卿
部员外郎 五府经历 知州盐运司副使 盐课提举 卫镇抚
副千户 仪卫 副招讨 宣抚司副使 安抚使安抚 团练指挥使

正六品(月俸十石)
大理寺正 詹事 丞 中允 侍读
侍讲 司业 太常寺丞 尚宝司丞 太仆寺丞
行太仆寺丞 主事 太医院判 都督院经历 京县知县
府通判 上林苑监副 钦天监副 五官正 兵马指挥
留守司经历 都司经历 断事 百户 典仗正
神乐观提点 长官司副诏讨 宣抚俭事 安抚同知 善世正

从六品(月俸八石)
赞善 司直郎 修撰 光禄寺丞 光禄寺署正
鸿胪寺丞 大理寺副 京府推官 布政司经历 布政司理问
盐运同判官 州同知 盐课司提举 市舶司提举 河梁副提举
安抚司副使

正七品(月俸七石五斗)
都给事中 监察御使编修 大理寺评事 行人司正 五府都事
都察院都事 通政司经历 太常寺傅士 大常寺典簿 兵马副指挥
营膳司所正 京县丞 府推官 知县 按察司经历
留守司,都司都事,副断事 审理 安抚司俭事 蛮夷长官

从七品(月俸七石)
翰林院检讨 左右给事中 中书舍人 行人司副 光禄寺典簿
光禄寺署丞 詹事府主薄 詹事府主簿 京府经历 灵台郎
祠祭署奉祀 州判官 盐课司副提举 布政司都事 副理问
盐运司经历 卫经历 宣慰经历 招讨司经历 蛮夷副长官

正八品(月俸六石六斗)
国子监丞 五经博士 行人 部照磨 通政司佑事
京主簿 保章正 御医 协律郎 典牧所提领
营缮司所副 卫知事 府经历 县丞 煎盐司提举
按察司知事 宣慰都事 王府典簿正 王府典宝正 王府奉祀正
王府良医正 王府典膳正 讲经 大通关宝钞,龙江司提举
至灵元府崇真宫灵官

从八品(月俸六石)
清纪郎翰林院典藉 国子监助教 国子监典簿 国子监博士
光禄彔事 光禄监事 鸿胪寺主簿 京府知事 运司知事
挈壸正 祠祭署祀丞 布政司照磨 王府典膳副 王府奉祀副
王府典宝副 王府良医副 宣慰司经历 神乐观知观 崇真宫副灵官
左右觉义 左右玄义

正九品(月俸五石五斗)
校书 侍书 国子监学正 部检校 鸿胪寺署丞
五官监候 五官司历 营缮所丞 府知事 龙江宝钞副提举
县主簿 长史司主簿 长史司典仪正 长史司典乐 牧监正

茶马大使 赞礼郎 奉銮知事 宣抚知事 安抚知事
颜料局大使 皮作局大使 鞍辔局大使 宝源局大使 织染所大使
承运库大使 宝钞广惠大使 广积库大使 赃罚库大使 京府织染局大使
十字库大使 典牧所大使 会同馆大使 文思院大使 杂造局大使

从九品(月俸五石)
待诏 司谏 通事舍人 正字 詹事府彔事
司务 学彔 典籍 鸣赞 序班
司晨 漏刻博士 司牧局大使 牧监副 圉长
大医院吏目 提举司吏目 盐课司吏目 州所吏目 副教授
染造大使 织染局大使 府仓大使 司库司大使 司狱副使
巡检副使 茶马副使 教坊司韶舞 司乐 按察司检校
府照磨 宣抚司照磨 典仪 副教授 草场大使
军储大使 御马大使 都督府大使 门仓大使 军器局大使
典牧所副使 会同馆副使 文思院副使 伴读 颜料局副使
承运库副使 宝钞广惠副使 广积库副使 赃罚库副使 十字库副使
广盈库大使 太仓银库大使 大仆寺大使 京府库大使 都税大使
宣课大使 柴炭司大使 京府织染局副使 皮作局副使 鞍辔局副使
宝源局副使 织染所副使 正术 正科 都纲
都纪 太常寺同乐 都司、运司、府学、京卫、宣抚、宣慰司学教授
司牲司大使 杂造局副使 节慎库大使 营膳所丞 明朝官职设置按品级,官大小要办其品,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分18个等级。 明朝(中央)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三公(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孤(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 原是指天子或太子左右最亲近的人。 “师”是传授其知识的,“傅”是监督其行动的,“保”是照管其身体的,即分别是负责君主智育、德育、体育的人。 太子的师傅均以别的官衔任命,为明朝中央最高级官职;三公为正一品,三孤为从一品,两者位尊权重,但是一种虚职,是皇帝对大臣的加官和赠官的官衔!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明初,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于洪武二十八年(1093)撤销中书省,丞相制度被废除,殿阁大学士,明代,设大学士若干人,替皇帝批答奏章,商承政务,官阶五品。如果兼任尚书、侍郎,则可以加官到一品,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俗称“阁老”。 原中书省所辖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刑部:管理天下刑名,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直接对皇帝负责, 六部尚书实际上成为朝廷的最高的行政长官,尚书为各部正官,侍郎为六部中各部的副官。 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等。 [吏部尚书]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选,是吏部的最高长官。明代是正二品,通常称为天官、冢宰、太宰。 [户部尚书]户部的最高长官,主管全国的财政监督、民政事务。正二品官 户部侍郎]户部的副长官,为从二品 [礼部尚书]主管朝廷中的礼仪、祭祀、宴餐、贡举的大臣,正二品 [礼部侍郎]礼部副长官,从二品, [刑部尚书]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的大臣,为正二品, [刑部侍朗]刑部副长官,从二品, [兵部尚书]统管全国军事行政长官,正二品。 [工部尚书]掌管全国水土工和的大臣,正二品,。 [工部侍郎]工部副长官,从二品。 [郎中]在六部中仅次于侍郎的官,是部内各司的主官,正五品。 [员外]“员外”是定额以外添派的人,为五品。 3、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行政监察机构,明朝部,院同治,院、部权并重,院长官都御史与尚书平级,为正二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 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监察御史]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明代为正七品。 [给事中]朝廷中经手章奏,稽察六部百司的官,正五品。 4、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 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 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 予执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大理寺卿]全国三大司法长官之一,正三品。掌握全国刑狱的最高长官。 太常寺:主管祭祀 [太常寺卿]掌管宗庙祭祀之事的长官,正三品。 [太常寺少卿]太常寺副长官,正四品。 [太常博士]太常寺掌管祭祀之事的官员,正七品。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兵部在地方设立的牧养军马机构)卿2人。 太仆寺卿,太仆寺长官,主管传达王命、侍从皇帝出入、车马等职事,正三品。 太仆寺少卿,太仆寺副长官,正四品。 鸿胪寺:“胪”是传的意思,“鸿胪”是大传颂的意思。管招待外宾 [鸿胪寺卿]唐代鸿胪寺卿既管朝廷的侍客,又管司仪,明代专管朝廷的朝会仪节,正四品。 [鸿胪寺少卿]鸿胪寺卿的副职,正五品。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7、太医院: 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 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 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 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 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 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国子监祭酒]公卿、大夫的子弟称作“国子”,“国子监供祭酒”即国子太学的主官,从四品。 [国子监丞]唐代之后国子监丞为国子监丞国子监内部事务官。明清时期监丞职能是学监的性质,正七品官。 [国子监博士]唐代之后,在国子监中分管教学的官员称作国子监博士及助教。 (地方)布政司,府,州,县。 承宣布政使司为明地方(省)最高行政长官,布政使 一省之民事财务总管,明朝全国设有13个布政使司 [左右参政、左右参议]明代布政使的下属官员。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务,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并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水利、抚名等事,一般是正四品。 府: 明朝全国设159府,府按纳税粮分三等:纳粮20万以上为上府,20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无粮的叫地府, 府的长官称知府,其官正四品,明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长官仍称尹外,一般都称知府。 [知府]宋代知府职略高于知州。清代知府为从四品。 [同知]府的副职称为同知,如一府的主官称为知府,而府的佐官称为同知。明清时期,各府同知为正五品。 州:明代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 [州牧]唐宋京畿的地方长官称州牧,正六品官。明代知州已降为与县略相等到的地方长官,但文字上仍尊称为州牧,与知县并称牧令,正七品。 [知州]州的长官,一般是六品或五品。 知州属官有同知、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 [通判]北宋初年设通判之时,职权几乎与知州相同,名为佐官,实际上是与知州共同负责,甚至还是知州、知府的监视者。到了南宋,知州职位较轻,通判职位就更轻了。明代知府以下设通判,定为六品官,实际上同知没有区别。 县:助手有县丞、主簿。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税、户籍。水浒中宋江上山前好像就是县丞一职。 [知县]县的最高长官。明代知县为正七品 [主簿]主簿是主管文书的意思。中央卿寺中的主簿是正规的军事官,唐代列为从七品,其他官署的主簿为八、九品,县主簿为九品。
总督:明代具有节制地方文武官员权力的朝廷命官。明代还有管辖专门事务的总督,如漕运总督等,官阶自正二品至从一品不等。 [宣慰使]元明清三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世袭的“士司”中,宣慰使是最高的官职,从三品官。 [宣抚使]明镇抚一方的军政长官,官阶由原官衔而定,一般是二、三品。 通政使司(中央情报机关)通政使1人,大理寺(中央司法机关)卿1人, 副都御史(都察院副长官),按察使司(地方最高监察机构)按察使9人,按察使 一省之司法掌握者。 。 与知府同级的四品官还有:按察使司副使26人,大理寺少卿4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1人。 此外,尚有四品以下,如参议、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六品以上官员,数以百计。 [通奉大夫]元明清三代从二品散官。 [通议大夫]唐宋两代正四品文官,元明两代为正三品。 [资政大夫]元明两代正二品文官。 [资善大夫]元明两代二品文官。 [资德大夫]元明两代二品文官。 [奉直大夫]元明清三代正五品文官。 [奉政大夫]元明清三代正五品文管。 [奉训大夫]元明两代从五品文官。 [中奉大夫]宋代正四品文官,元明两代为从二品。 [中散大夫]元明两代正四品文官。 [中宪大夫]元明清三代正四品文官。 [中议大夫]元明两代正四品文官。 [中顺大夫]元明两代正四品文官。 [太中大夫]掌管议论的文官,明为从三品。 [正奉大夫]元明两代从二品文章。 [宣德郎]唐宋两代正七品文官,明清两代从六品、正七品文官。 [宣议郎]唐宋两代从七品文官,明代正七品。 [荣禄大夫]元明清三代从一品文官。 [光禄大夫]汉代掌管宫廷宿卫及侍从的长官。魏晋以后有其名而无其职,唐宋以后成为阶官的称号,从二品官。元明为从一品,清为正一品,成为文臣最高的阶官。 [公、侯、伯、子、男]这是皇帝授封的爵号。“公”是“王”以下最高爵号。明代仅封侯、伯。 [文林郎]从九品文官,元明清三代为正七品。 中央派出官员 [安抚使]朝廷派往边疆重要地区统辖军民的官员。明代仅在少数民族地区设有此官,官阶一般是正三品,如原来官衔在二品以上,派出时则称安抚大使。 [巡按]明代派遣监察御史分赴各省区巡视,考核吏治,称为巡按,一般仅有六品官。官阶虽不高,但可以与省区行政领导分庭抗礼,知府以下要服从他的指使,事毕回京。 [巡抚]明代凡是文职官员奉命出朝,统称“巡抚”,这官职是临时性的。巡抚的职责随时随事随人而施。 [经略安抚使]此后大多经略安抚使统管军民。明代只称“经略”而不称“经略使”,官阶比总督略高。官阶一般为正二品或从一品。 [钦差大臣]明代由皇帝亲自派遣,出外办理重大事件的官员称为钦差。 转运使]唐代经理江淮米粮、钱币、物资运输的官员,宋代称漕司,明清两代称漕运总督,一般是二品官。 这些由中央派出到地方工作的官员,为临时的官职,任务完成之后,回朝复旨,职务也就自然取销。宣德之后(1426—1435),许多巡抚不再回朝,而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 [洗马]洗马即前马,也是先驱的意思,是太子的侍从,一般为三品。 [驸马]“驸”就是“副”的意思。驸马都尉与奉车都尉都是奉陪皇帝乘车的近臣。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常授以驸马都尉,因此,驸马成为皇帝女婿的专门称号,而不是官职。明代沿用这个名称, [郡王]隋唐以后,郡王为次于亲王一等的爵名。清代郡王并不取郡名,而是取美名冠之,如顺承郡王等。

武官名称及品级: [宣威将军]明代从一品武官。 [建威将军]明代从一品武官。 [龙虎将军]明代正二品武官。 [总兵]明代总兵官阶无定制。 [副将]明代副总兵改称为副将,次于总兵一级,为从二品武官。 [定国将军]明代从二品武官。 [昭勇将军]明代正三品武官。 [昭毅将军]明代正三品武官。 [参将]明代总兵之下设参将分守各地。正三品武官,次于副将一级。 [怀远将军]明代从三品武官。 [定远将军]明代从三品武官。 [明威将军]明代正四品武官。 [广威将军]元明两代正四品武官。 [信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宣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显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守备]明代正五品武官。 [武略将军]明代从五品武官。 [武义将军]明代从五品官员。 [武节将军]明代正五品武官。 [武德将军]明代正五品初授武官。 [千总]明代正六品武官。 [昭信校尉]元明两代正六吕武官。 [昭武将军]元代称为大将军,明代正品武官。 [把总]明代正七品武官。 [巡检]巡检的官名始于宋代,是边疆要地州县的武职指挥官。元明清三代,巡检仅为九品官。 作业么??

『柒』 在明朝主要的司法机关是

东厂,官抄署名。即东缉事厂,中国明代的特权监察机构、特务机关和秘密警察机关。明成祖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立东缉事厂(简称东厂),由亲信宦官担任首领。东厂是世界历史上最早设立的国家特务情报机关,其分支机构远达朝鲜半岛。 地点位于京师(...

『捌』 电大考试明朝的最高监察机关,唐宋时期称为御史台选择什么

都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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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明清时期中央和地方的监察机构分别是什么

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

中央对地方拥有统帅权,地方听命于中央。

明代监察制度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而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备。中央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主纠察内外百官之司”。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和佥都御史。下设13道监察御史,共110人,负责具体监察工作。监察御史虽为都御史下属,但直接受命于皇帝,有独立进行纠举弹劾之权。

清代监察机构沿袭明代,又有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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