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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三定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2-11 07:40:48

Ⅰ 人员编制委员会都有哪些下设的机构

内设机构
编辑

综合司

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内部督查、政务信息、宣传、外事、财务和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围绕编办重点工作开展全局性、长远性问题研究和专题调研。
政策法规

研究机构编制管理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制度规定,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组织起草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机构编制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试点。承担研究全国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相关工作。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司

研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地方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了解各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掌握国外相关改革动态。承担改革方案拟订及组织实施方面的有关工作。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
事业单位改革司

研究拟订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政策;指导各地并组织中央部门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跟踪改革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经验;负责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共性问题的研究和衔接,提出对策建议;承担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会议筹备、简报编发、文件汇编等事务工作。
一司

负责党中央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群众团体机关、民主党派中央机关机构改革意见研究、“三定”规定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的机构改革意见研究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中央政法各部门机构改革意见研究、“三定”规定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法院、检察院系统机构改革意见研究和机构设置审核工作,承担有关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政法专项编制、公安现役编制和武警部队编制员额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外交、文化体育、民族宗教、人口计生、港澳侨务、参事等部门机构改革意见研究、“三定”规定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驻外、驻港澳机构的机构改革意见研究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两委”人员编制、援派机动编制、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军转干部编制和驻外储备编制的审核管理工作。
二司

参与行政管理体制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研究工作。负责所联系部门机构改革方案研究和落实工作,办理专项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事宜。跟踪了解所联系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负责有关“三定”规定的解释工作。研究提出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制度、政策和标准的意见,参与机构编制管理法规研究工作。负责所联系部门及其垂直管理的派出机构职责、机构编制调整工作,提出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意见。负责口岸查验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等机构的机构编制调整事宜。研究提出国务院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编制、军转编制管理有关政策和标准的意见,负责所联系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编制、军转编制、“两委”人员编制、援派机动编制调整事宜。
三司

研究提出地方各级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地方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省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厅局级机构设置、全国市县机构编制分类,指导乡镇机构编制分类,审核地方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跨层级调整事项。负责地方党政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核增行政编制的备案确认工作。对省级政府制定、审批的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和直辖市所属区县政府机构改革意见、方案和机构调整事项进行审核备案。
四司

研究全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机构编制标准。负责审核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审核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审核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所属事业单位及派驻地方事业单位、军工集团公司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以及上述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机构编制。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司审核地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审核地方厅局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审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指导、协调地方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司

起草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中央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中央下达地方的编制总额和机构设置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和投诉,负责中央编办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和“12310”举报受理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研究拟订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教育。指导各地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与纪检监察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机关党委(人事司)

机关党委与人事司合署办公,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司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开通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拟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依法处理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细则》规定的管辖范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和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及信息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
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研究中心

围绕中央编办重点工作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中长期研究。按照中央编办开展研究工作的总体部署,负责提出相关课题研究规划,协调确定研究课题并组织评审。组织协调国内科研机构、地方编办和专家学者开展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跟踪了解国内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动态,分析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建议。组织协调课题研讨和专题培训工作。
电子政务中心

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指导规范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负责中央编办承担的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及国家电子政务试点工作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并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承担中央编办负责的国家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指导、规划中央编办官方网站建设。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网上相关信息的分析工作。指导、协调地方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业务系统、办公系统软件开发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全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围绕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房和职工住房的调整及管理。负责机关用车的调度和管理。统一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机关代缴资金的汇缴和管理。负责机关后勤服务设施的管理。负责办公区的办公秩序和卫生保洁、环境美化、消防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有关文件、资料的印制。对外开展工作可以使用中央编办机关服务局印章。

Ⅱ 中央纪委组织部的历史沿革

1978年中央纪委恢复重建后,办公厅设有干部处,这是中央纪委最早的干部部门,主要负责机关内部的人事工作,后来由于机关干部人数不断增加,干部管理范围也逐步扩大到各省区市和各部委主要纪检干部。
1981年3月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决定成立干部管理室。到1989年《中央纪委机关“三定”方案》将干部管理室更名为干部室。1993年,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合署办公,原来的中央纪委干部室和原监察部人事司就整合为新的中央纪委干部室。此后一直沿用这个名称。到2004年,中央纪委对派驻纪检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把派驻干部管理也纳入了干部室职责范围。
中央纪委组织部组建之后,其职能相比于原先的干部室而言,管理的权限扩大,管理人数多,职能也更全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中有不少改革内容和组织部的职能有关。
一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根据这一精神,各省区市纪委书记由中央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进行提名和考察,同时也包括省级纪委的副书记,这是组织部门职能的扩展。
二是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吴玉良说,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共有53家派驻机构,下一步要按照《决定》要求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具体方案组织部门正在研究。

Ⅲ 天津市宝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副区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
王素艳(女) 副区长
艾玉昆 副区长
尹建国 副区长
边荣海 副区长
冯 义 区长助理(副区级)
孙守权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
郭慧学 区总工会主席
陈恒斌 区武装部部长
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各部室委办局主要负责人
(53人)
张英杰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周良新区建设协调领
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毕长林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
任,区保密局局长
朱连洪 区委机要局局长
梁建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
会办公室主任
许俊杰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王立新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委、区政府防范和
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李建章 区委研究室主任
曹明仪 中共宝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刘殿文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芮振江 区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杨宏起 区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凤河 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刘泉海 区委党校党委书记、第一副校长
田建国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学生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守利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兆利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吕荣华(女) 区政府机关党总支部书记
尹玉辉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崔文学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袁淑英(女) 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
褚学宏 区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连宝 区招待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宝坻宾馆
总经理
康德元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尹玉栓 区统计局局长
李 平 区物价局局长
杜连龙 区财政局副局长、区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王玉兰(女) 区审计局局长
郭学印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主任
朱亚东 区粮食局局长
袁宝仁 区农业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王春雷 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刘景发 区林业局局长
张素旺 区水务局局长
郭学林 区畜牧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
朱国才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主任、区城市
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委
倪守鹏 区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李宝家 区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刘文俊 区司法局局长
倪永生 区工业经济委员会主任
何立新 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周振亮 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
书记、主任
王为民 天津宝坻石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
书记、主任
王伶远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季金山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白树民 区体育局局长
王长彬 区文化局局长
李 华 区教师进修学校党总支部书记、校长
王友斌 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张汝光 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党支部书记、
校长
王永生 区卫生局局长
杨贵增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正处级)
王广舜 区卫生局副局长、区医院院长
三、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30人)
张长悦 宝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芮淑霞(女) 海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绍贤 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子仪 高家庄镇镇长
刘学武 霍各庄镇党委书记
张玉梅(女) 霍各庄镇镇长
陈瑞恩 史各庄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许厚望 牛道口镇镇长
高 山 大口屯镇镇长
张玉森 新开口镇镇长
高万通 郝各庄镇镇长
王勤田 王卜庄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郭浩波 牛家牌乡乡长
李宝占 牛家牌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周德水 马家店镇镇长
陈百永 方家庄镇镇长
王金华 口东镇镇长
刘国际 林亭口镇镇长
刘永奎 八门城镇镇长
康德鸿 黄庄乡乡长
姜立群 黄庄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杜学良 大钟庄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王连庆 大钟庄镇镇长
王 辉 新安镇党委书记
王 印 新安镇镇长
王凤东 大白庄镇镇长
朱子军 周良庄镇镇长
刘 生 大唐庄镇镇长
赵子林 尔王庄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毛文虎 尔王庄乡乡长
四、在宝坻区工作的市十四届人大代表(6人)
马丽荣(女) 区政协原副主席(兼)
王 忠 天津振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文君(女)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坻分局副局长
周 丽(女) 区法院副院长
张秀兰(女)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分公司原总经理
张绍杰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
五、区政协委员(共211人)
六、市管及驻宝单位(副处级以上)主要负责人(22人)
郭静波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坻分局局长
李广臣 天津市宝坻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福河 天津市宝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崔义林 天津市宝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
局长
周树兴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坻分局
党组书记、局长
孙贵山 天津市宝坻区气象局局长
尹庆来 天津市宝坻区烟草专卖局党支部书记
褚长树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宝坻分中
心党组书记、主任
陈文祥 天津市宝坻区邮电局党总支部书记、局长
王静亚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
分公司党总支部书记、总经理
王 铮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宝坻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总经理
陈文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宝坻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马文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坻支行
党总支部书记、行长
华连芳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宝坻支行
副行长(主持工作)
于明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坻
支行党总支部书记、行长
夏永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坻
支行党总支部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
张殿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宝坻区支行
党支部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
谭仕彬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
宝坻支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王志学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
宝坻支公司经理
王 军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
宝坻支公司经理
杨继森 天津市宝坻区对外贸易公司党委书记、
总经理
朱永庚 天津市引滦工程尔王庄管理处党委书记、
处长

Ⅳ 广丰县政府办公室发[2012]35号下溪镇机构编制三定规定

贵阳市白云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各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白云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白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白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名,其中:管理人员79名,专业技术人员43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白云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2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根据黔党发〔2009〕6号文件精神,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

7.根据筑组发〔2012〕18号文件精神,定向“本区基层服务人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日,本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临聘满2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和任本区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2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报考。

8.根据筑党办发〔2014〕3号文件精神,定向“本区居委会成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日,在本区从事居委会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居委会成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8年3月2日以后出生)。

9.根据黔党发〔2012〕34号文件精神,定向“退役士兵”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在贵阳市的退役士兵报考。

10.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3月2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4年3月2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4年3月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2日-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白云区人力资源市场(白云区粑粑坳迎宾大道中段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三)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白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经报名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4年3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四)资格初审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交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毕业证书(2014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除须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定向“本区基层服务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本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须提交批准聘用(单位)部门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聘用岗位、聘用时间、是否在岗等);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须提交乡(镇)党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需注明所任职务、任职时间、是否在岗等,其中: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还须提供《当选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定向“本区居委会成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交所属社区(乡、镇)党委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从事居民委员会工作时间、是否在岗等)。

报考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白云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4年3月14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白云区人力资源市场(白云区粑粑坳迎宾大道中段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分为A、B两类科目,实行闭卷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测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招聘简章》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专业测试时间为2014年3月16日下午2:00-4: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笔试成绩于2014年3月21日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zyun.gov.cn/

受理查分时间:2014年3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办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A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B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项之和)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照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负责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招聘办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2014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报名所需资格证原件到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面试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区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结合报考岗位按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报考A类岗位的,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报考B类岗位的,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九、体检

体检由区招聘办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区招聘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区招聘办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布置,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写出情况报经区招聘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暂不办理聘用手续,待其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后,再按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证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4616750(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1—4616505(白云区监察局)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将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白云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以下网站:

白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zyun.gov.cn/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

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n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白云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上公布。

附:白云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白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
追问:
艹你吗的个逼

Ⅳ 供销社改革中纪检监察工作怎么开展

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廉政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惩防腐败体系中基础性、常规性工作,是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将廉政教育列入供销合作社行政和党建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提高教育的针对性。通过系列教育,使廉洁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利用中心学习组定期进行廉政教育。形式上以播放廉政中国教育影视片为主,辅于政策文件学习或解读。二是利用领导干部讲党课、上廉政课进行廉政教育。请县有关部门领导专家或反腐倡廉宣讲团成员为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专题教育。三是利用供销网站廉政建设栏目进行廉政教育。广泛宣传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勤廉典型先进事迹,增加违法违纪警示案例、廉政公益广告等内容。四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廉政书画、知识竞赛等活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形成以教育使人不想腐败的氛围。
二、优化惩防体系,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反腐倡廉重在建设,建设的重点是构筑惩防腐败体系。要以学习、落实第二个五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为契机,在调研总结第一个五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供销合作社实际,把上级总体部署细化为有供销合作社部门特色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一是签订廉政责任书。制定《2014年县供销合作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与县社机关各科室、各供销企业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范工作行为,明确廉政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完善内控机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新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全员岗位责任制。重新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岗位廉政风险,优化岗位运行流程,制定岗位风险防范措施。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到岗位责任和具体业务中,增强预防腐败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三是在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中实现党的纪律监督组织和预防腐败机构全覆盖。在县直非公企业中,重点助推新合农特集团公司达到“五个有”标准,即:有机构牌子、有工作场所、有规章制度、有资料台账、有经费保障。四是要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重新梳理为基础,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重点,完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不断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形成以制度使人不能腐败的氛围。
三、履行督查职责,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监督检查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对策、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环节,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保障系统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是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县政府赋予供销合作社的重点工作、年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二是加强对各类项目资金申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新网工程”、农产品产销对接等财政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全程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三是加强产销对接、农贸市场改建等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从严治理规避招标、随意增加工程量、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行为。四是加强对社有资产使用管理的监督。五是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县社《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内容、程序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执行《廉政准则》和实行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监督检查常态化来推进党务、社务公开透明。形成以监督使人不敢腐败的氛围。
四、改善作风行风,营造文明诚信行业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农民,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要顺应三农的需求,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营造文明诚信供销行业,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一项重点工程。一是引导系统企业对照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标准,公开向服务对象作出文明诚信经营服务承诺,进一步规范文明诚信经营行为,提升文明诚信服务质量。二是以“农村放心店”建设为抓手,指导各行业协会根据农时季节开展各种便农、惠农、利农服务活动,让服务对象感受到供销行业优质、便捷服务。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制定和修订县社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和为农服务工作公开承诺。四是配合县纪委督查组对机关作风和供销行业经营服务状况进行明查暗访,广泛征求社会各届对供销行业的意见和建议,树立文明诚信行业典型,促进系统企业争创各级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争取机关作风和系统行风形象有改善,城乡居民农民对供销合作社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五、推进“三项建设”活动,加强纪检组织建设
以“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三项建设”活动,促进读书思廉、警示促廉、执纪清廉,不断深化“倾心为党执纪、倾情为民服务”的执纪理念;认真开展“纪委书记下基层”活动,积极参加县纪委举办的各类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纪执法、案件查办、信访处置能力和水平,主动融入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Ⅵ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党史地方志部门怎么改

党史研究室和地方志办公室合并。

2018年10月,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成立。

中共宣城市组建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将市委党史研究室、剥离行政职能后的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市地方志馆)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保留市档案馆、市地方志馆牌子。

不再保留市委党史研究室,以及单设的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市地方志馆)。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将省委党史研究室与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合,设置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作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相当正厅级。

二、是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实行政事分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实施方案》明确同步实施省属事业单位划转调整,根据部门职责划转情况,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职责划出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编制划转给职责划入部门。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要求改革后再调整隶属关系;其他事业单位应随主管部门调整,相应调整单位名称;划转后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单位,相应整合机构、精简编制。

(6)监察委三定方案扩展阅读:

继海南机构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准后,山东、福建、江苏、广东四省机构改革方案也相继获批。机构改革后,海南设置省级党政机构55个;山东省级党政机构60个,福建省级置党政机构60个,广东省级置党政机构59个。

二、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要求。

(一)《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中,对于所属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如下 :

调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面梳理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党政机构撤并组建和职能调整情况,同步调整相关事业单位隶属关系。

同党政部门“三定”规定起草工作同步推进,全面清理省直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或职能相近的行政机构,并写入行政机构“三定”规定。坚持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为行政部门内设机构的从严控制。

其他类别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只进行必要的划转、更名和整合。

(二)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在事业单位改革方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将省委党史研究室与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整合,设置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作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相当正厅级。二是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实行政事分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此外,《实施方案》明确福建省同步实施省属事业单位划转调整,根据部门职责划转情况,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职责划出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编制划转给职责划入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要求改革后再调整隶属关系;

其他事业单位应随主管部门调整,相应调整单位名称;划转后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单位,相应整合机构、精简编制。

《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强化省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坚决防止条条干预。

规范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单设办事机构,临时机构在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和配备的职数,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事业局”等,不再设立挂靠机构。

Ⅶ 工商局、质监局、发改委,三者互相有何差异

如果在细化的话2000字也说不完呢。

差异太大了,质监主要承担食品监管、产专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属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几大职能;质监和工商有的职能交叉在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质监主要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工商负责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
发改委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财税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协调服务、区域内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管理等宏观方面的工作,权力比质监和工商打大的多。

Ⅷ 对"三定"规定修订程序还有哪些意见建议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城管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工商人员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部门或系统培训少,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学习,使执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四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个别食品监督执法部门到小面馆吃面不付钱,证照或年检中不给好处不或拖着不等。(二)、执法随意性大,处置不规范。一是重罚轻纠。一些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只注重对违法违规人员实施经济处罚,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做的不够,致使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屡屡存在。如个别工商、质监执法人员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业主只罚不纠,以没收和罚款了事,而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又如一些执法部门在对超载超高车辆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只注重罚款和卸载了事,而对加高车箱现象背后的安全隐患问题不注意追查,不督促进行拆除,不建章立制,采取措施从源头杜绝。二是随意简化事程序。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不严格按照规定的亮证、告知等程序执法,如县路政队对企业违规占地搭建执法中,在调查核实案件后未告知企业就采取了强制拆除。个别工商、卫生等执法人员将没收财物、停业整顿等一般程序案件作简易程序案件处理,一味图简单省事。三是随意决定处置方式。本来根据问题应为停产整顿的案件可以为边整边改的案件,应为罚款的案件可以为批评教育。有的政策法规处罚幅度大给执法人员的执法上带来了更大的随意性。如环保局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幅度在几万至十万元,计生部门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可以从几千元到几万元,执法人员的处罚只要在此幅度都合法。(三)、执行制度不严,滥用职权。一是个别执法人员以权代法。以行政命令代执法,以个别人的意见代替执法,以不规范的检查方式代替执法。对经常能为部门提供点赞助或与领导关系“好”的服务对象,全面开展的执法检查也可依个人感情和关系来决定执法方式和处罚。对关系不熟或不给好处的,则秉公执法甚至重从处理,而对有关系或给了好处的违法对象,则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网开一面,或意向性地去转转看看,走走过场,而对所谓关系不到位自身又存在违规的行业,如排污企业、煤矿企业等,本来一月搞一次的执法检查,则采取周周搞或隔三差五地查,弄得企业不得安宁,不得不为执法部门或相关领导进贡。二是由于监督政策不完善,考核体系不健全。目前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主要来自群众和服务对象,而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监督的不够完善,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执法监督、考核法。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对策与措施监察机关是全面履行监督检查的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监察法》,着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一)要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好坏,决定着执法的水平和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为此抓好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执法干部的队伍建设,是促进政执法干部公平、公正执法的组织保证。一是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记宗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要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以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使其懂业务、善管理,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二是强化执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的公信力。要继续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确定国土、建设、公安、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为纠风建设重点部门,督促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开展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便民、惠民”等为主题开展优秀执法队伍、提供优质服务等创建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征求意见、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座谈、自查整改、严格考评奖惩等,在部门中形成处处争创文明岗位,人人争创先进典型的良好风尚。(二)要以完善执法责任制为主题,严格监督考核法。制度能使坏人无法做坏事,没有制度约束,好人也无法做好事。行政执法存在随意性强等问题,关键在于对行政执法方面无一套有效完善的执法监督、考核、奖惩法。因此,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奖惩法制度建设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一是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考核奖惩法。建立完善的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实施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行政执法奖惩法,对执法人员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起到促进作用。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将部门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部门人员改进作风。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向社会聘请软环境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力量开展监督;有效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震慑违法违纪者。四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政风行风测评。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面向社会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公正、事效率、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为主要内容的政风行风测评,做好对测评结果的运用,对优秀等次部门给予表扬和宣传,对等次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或责令整改等。(三)要以信访专项纠风为突破,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投诉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明查暗访、纠风执法等渠道收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线索,对出现的吃、拿、卡、要,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和不按程序事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在纠风专项治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对存在问题重视、不纠正的、不及时进行整改,以后又屡屡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Ⅸ 三定的方案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1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3月21日
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设立国家铁路局(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
2.取消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
3.取消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
4.取消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
5.取消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承运人资质许可。
6.取消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
7.取消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认定。
8.取消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
9.取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
10.取消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审批。
11.取消铁路工程及设备报废审批。
12.取消铁路日常清产核资项目审批。
13.取消印制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审批。
14.取消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
15.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督铁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二、主要职责
(一)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或参与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三)负责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四)负责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开展铁路的政府间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承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铁路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外事司)。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财务和资产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组织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国际、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事务及外事工作。
(二)科技与法制司。
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承担铁路技术监督工作,推动铁路科技创新。组织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安全监察司。
研究分析铁路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建议。组织拟订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铁路行政执法工作。
(四)运输监督管理司。
组织监督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服务质量、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铁路运输有关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五)工程监督管理司。
组织拟订规范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监督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
(六)设备监督管理司。
组织监督铁路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等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等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国家铁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各1名,司局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涉及铁路监督管理的规章由国家铁路局起草并提请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交通运输部发布。
(二)国家铁路局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Ⅹ 中国四大监会是指哪四大以及其简介

我所知道的是三监一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管理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统管
银监会全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CBRC)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银监会的成立与职责明确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人民银行职责专业化的过程,两者正是在这一期间进行职责分工的明确与细化。央行监管职责的剥离与银监会的设立,实现金融宏观调控与金融微观监管的分离,是与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大环境密不可分的,是金融监管与调控的对象-金融业、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化、专业化、技术化的必然要求。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证监会:
监管证券市场,维持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为证券市场正常运行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认证让证券市场正常、有序运行和发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也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报信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其基本目的是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和管理保险市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拟订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规则;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推进保险改革,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外汇局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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