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纪检监察组织三化建设
㈠ 如何落实企业纪检监察"三转"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职责,是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各种矛盾的集中凸显期。面对新形势,如何科学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成为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的关键。如何顺利在国有企业中实现“三转”也成为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一、结合国企特征,接地气地理解“三转”
中纪委提出的三转是面向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的,如何将“三转”真正落地,就要切实结合国企自身的特点,结合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焦点,风险点,不能照本宣科,教条地推进本单位“三转”工作的开展,否则就失去了“三转”的真正意义。因此要接地气地认识“三转”。
一要聚焦主业,强化职能发挥。要通过对外收缩战线、对内优化重组的方式,集中力量突击主业。按照“明确要求、牵头负责、直接相关”的处理原则,全面梳理、精减纪委监察部门牵
收集线索、信访初核、查办案件的工作量非常小,有的小单位甚至几年都无线索可查,纪委、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职责几乎没有实现。转变职能后,实现“再监督、再检查”后,“没有必要参加的不参加”、“不该管的交出去”,原来参与主业中的“阵地”要退出来,是否降低了纪委在围绕单位中心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使纪检监察工作边缘化?
2、环境顾虑:一起“转”才是真的“转”。“三转”的根本是转职能,但仅有纪委“转”是不够的,要其他相关部门一起“转”,才能真正实现职能的转变,各司其职,发挥其他职能部门的自我监督作用和纪委的再监督作用。长期以来形成的工作习惯不是短时间就能转变的,如何带动相关部门一起实现“转职能”,也是开展“转职能”的难点问题。
3、风险顾虑:纪委实现“再监督、再检查”的职能,退出“过程监督”的环节,其他部门自我监督若跟不上,“过程风险”将如何防范,要成为重点考虑的问题。
4、能力顾虑:“三转”就是改“种别人的地”为“种自己的田”,但是大多数企业中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经验都是师傅带或者自己在实践工作中摸索,或者延续以往的工作经验,要开展“监督的在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纪检监察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业务能力都有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很多单位纪检监察队伍能力参差不齐,因此对实现“三转”效果有所影响。同时聚焦查案主业之后,很多同志认为,纪检监察岗位的“天花板”效应更为明显,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通道更窄,更难吸引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也为队伍建设提出难题。
三、找准“关键点”,推进“三转”顺利实现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进行“三转”,要结合自身特点,在找准定位、创新方式、强化作风上下功夫,这样才能扎根企业的土壤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1、准确定位,为落实“三转”夯实基础
纪检监察机构在“三转”中,应着力转变越位、错位的职责范畴,在转变职能中强化职能。要找准职能地位,强化主业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责任任务,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厘清各职能部门工作边界,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事管住、关好,避免出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情况的发生,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四个改变”。
一是改变原来成立或参加议事协调机构,参与业务部门业务检查等工作的习惯,运用廉政约谈汇报、提出监察建议等方式,履行监察职责,开展监察业务。
二是改变过去冲锋在前,牵头主抓的工作思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把监督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对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承担监管职能的监督上来,把监察力量从复杂的具体检查事务中解脱出来。
三是改变过去参与一般性业务的做法,向履职监督转变,采取问题导向,聚焦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集中精力开展监督检查,防止将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
四是改变过去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的做法,把事前、事中的职责交还给业务主管部门,把职能回归到问责、问廉、问效上来,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以及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㈡ 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证。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为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和促进中央的各项战略决策真正落实到基层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对此,笔者结合北京市的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建议: 进一步完善区县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 当前,一些区县的重要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既没有纪检监察机构,也没有纪检监察干部,权力运行处于缺乏日常监督的状况。监督既是一种约束,也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保护。加强监督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在区县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中,决策权和执行权的运行机制相对完善,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履行决策权,有关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履行执行权,但是监督权往往没有落到实处,或者处于从属地位。建立健全监督机构,加强预防教育和监督检查,有利于及时纠正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也有利于规范权力行使,确保依法行政。 二是明确设置标准。通过深入调研,摸清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情况,查找监督的薄弱环节,提出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具体标准。重点是在没有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区县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中,审批权限相对集中、人财物等管理权限较大、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人员较多的部门,设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三是抓好组织实施。根据当前区县机构编制普遍紧张的实际,加强与组织、编制等部门的沟通协商,认真汇报设置的依据和理由,争取重视和支持。 积极推进区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在推进区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中,应做到“三个切实加强”: 一是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做到派驻机构工作直接对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干部工作由纪检机关直接管理,行政后勤由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管理。为了便于监督,统一管理后派驻纪检组长可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派驻监察机构负责人可以参加驻在部门有关会议;作为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个人应该接受党组的领导,但不参加业务分工,纪检监察工作直接对纪检监察机关负责。 二是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应把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突出监督的重点内容,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以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实施监督。 三是切实加强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要进一步明确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派驻机构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于驻在部门及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可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或加强的意见建议,适时向领导班子通报,齐心协力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探索完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目前,大多数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长期在一个地区任职,纪(工)委委员大多数是兼职,承担了很多其他工作;纪(工)委编制较少,人员力量分散。在目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下,乡镇街道纪(工)委职能作用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必须采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一是强化职能作用。进一步突出乡镇街道纪(工)委的监督职能,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全面发挥职能作用。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结合乡镇街道纪(工)委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改革完善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工作机制。比如,针对案件查处、案件审理等薄弱环节,可以考虑采取由区县纪委职能部门牵头,出台配套制度,明确工作原则和具体操作程序,分片组建专项工作协作小组,实现异地办案、交叉审理,以减少阻力、整合资源。 三是构建监督网络。要高度关注村级纪检力量的配备问题,把区县、乡镇、村级监督力量整合起来,切实做到区县、乡镇、村级纪检力量层层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人抓,实现基层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下移、工作重心下移。 积极探索推进区县巡视工作 开展巡视工作,对于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拓展巡视工作的领域和范围。已经开展巡视工作的区县,可以把巡视工作的领域从区县直属委办局、乡镇街道,延伸到区县直属重点企事业单位。 二是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巡视机构。在还没有启动巡视工作的区县,可以坚持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的干部资源,采取抽调已到龄改任非领导职务但没退休的同志参与巡视等有效办法,先将这项工作开展起来,积累经验,达到既推进工作、又发挥干部作用的目的。 三是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巡视工作的经验,掌握新形势下巡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特别是要在充分运用巡视成果上下工夫,采取多种巡视形式,逐步建立集中巡视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㈢ “三转”的内涵是什么,纪检监察机关为什么要推进“三转”
“三转”的内涵:主要是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的内涵版是丰富的,也是清权晰的,
推进“三转”,也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迫切要求,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着定位不准、工作面过宽、职能泛化和主责淡化等问题,
现在,要把张开的十指收拢、攥紧,形成拳头,把更多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这样才能集中优势兵力,形成更强的战斗力。
㈣ 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三化建设中的作用
实行制度化管理,考核问责施压力。在每年开展分类定级基础上,将党支部建内设纳入各县(市容)区、市直部门、开发区(园区)年度实绩考核党建指标,明确考核内容、赋分标准、分值占比等,有效压实工作责任。每年组织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党组织、先进示范点等评选,选树典型。
实行特色化融合,优化设置激活力。大力推行服务网格、组织网格、党建网格建设,在龙港区采取“1+2+N”形式,构建区域化“党建共同体”,融合优势资源,开展精细化融合服务。探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跨行业、跨地域、跨产业融合发展的“党建联建”模式,建立区域化、行动化等功能型党小组。
实行规范化推进,统一标准聚合力。连续两年实施规范组织生活“树样板”、强化组织建设“补短板”、加强非公党建“扩覆盖”3个专项行动,全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
㈤ 什么是党建三化建设
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着力解回决一些基答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也明确提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基础,“三化”问题精准指出了当前基层党建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我们要强化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破解“三化”问题为突破口。
(5)推进纪检监察组织三化建设扩展阅读:
基层党组织的“三化”问题,究其根本是党建责任落实“掉了链子”。
1、抓基层党建必须抓责任制,抓责任制必须抓责任人,抓责任人必须抓第一责任人。
要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眼睛向下看”,筑牢思想之基,植深责任之根,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决扛起抓基层党建的政治责任。
2、加强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必须紧紧牵住责任制“牛鼻子”。
坚持党建报表和经济报表、平安报表、生态报表一起抓,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努力使各领域各区域基层党建呈现百舸争流、千帆竞发之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坚强基层基础保障。
㈥ 党建三化建设是哪三化
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资源整合,打造汇聚民心的活动版场所。权深化志愿服务,建设富有朝气的党员队伍。
组织实地考察,秉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因村施策的原则,致力于活动场所改造提升,高效合理整合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指导规划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在村部科学设置为民办事代理站、综治中心、村民理事会、退役军人事务站等功能性服务室,着力打造集文明实践、便民服务、文化引领等功能于一体的党群服务中心。
(6)推进纪检监察组织三化建设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在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中,要成立一个领导小组、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召开一个推进会、列支一笔专项经费、建立一批联系点、打造一批示范点、总结报道一批典型经验,做到既重形式,更重内容,既重硬件,更重软件。
既重点上示范,更重面上推进,着力提升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水平。同时坚持以村、社区为重点,其他领域同步推进、全面覆盖。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推进信息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㈦ 如何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最基础的工作。近年来,我们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整体业务素质、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支素质全面、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敢打硬仗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一 高度重视,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不抓队伍是失职,抓不好队伍是不称职”的观念。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行调研,找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同时结合实际,出台干部轮岗交流、系统内互派挂职、跟班培训、建立后备干部库等一列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新举措。
二 加强选拔交流,着力提高队伍活力。全州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把优化干部配置、建立合理的干部队伍梯次和营造团结竞争的机关氛围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目标,在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关心下,进一步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
三 加强岗位练兵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围绕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岗位自学和岗位练兵活动,州纪委机关举办公文写作、谈话笔录、计算机文字录入三项业务技能比赛,建立了等级晋升制度,规定每四个月进行一次考核,逐步提高技能等级;加大培训力度,选派干部参加培训。
四 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一是开展了建立联系点、与基层党支部结对帮扶活动,强化了宗旨意识。州纪委建立了常委联系点制度,每个常委负责联系部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单位,开展调研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市)纪委也通过联系点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二是开展了评先创优活动,推动了工作落实。三是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增强了自身建设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