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监督组
㈠ 涉密小组的副组长可以兼任保密办主任吗
主要看几级和单位具体情况决定,可以但是一般不建议兼任,因为主任要规划组织很多细节工作,副组长一般是副总担任,精力有限
㈡ 保密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一)检查保密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是实现保密工作的最终目的的根本保证。
(二)检查保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制定的保密法律、法规、规章是保密工作以及保守国家秘密行为的规范,是保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根本保证。
(三)检查保密组织机构落实及其建设的情况。保密组织机构是开展保密工作的组织保障。保密组织机构是否落实和健全,关系到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否有效贯彻实施,关系到保密工作的各项任务是否能够有领导、有组织地具体落实。因此,必须把保密组织机构的落实情况列为保密检查的内容之一。
(四)检查保密设施的配置和保密环境的情况。主要是检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等各个运行环节是否配置必要的保密技术设施、设备,各个环节部位的工作人员及其工作场所是否符合保密规定,是否具备良好的保密条件。
(五)检查有无泄密事件的发生及对泄密事件的查处情况。主要是检查是否执行泄密事件的报告制度,有无对泄密事件隐匿不报或者延误报告的问题。
(2)保密监督组扩展阅读
1、及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领导干部知悉和接触国家秘密范围广、事项多、密级程度高,有的甚至涉及全局性,历来是境外情报部门窃密活动的重点目标。要依法做好、依法管理、依法加强保密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也在领导。
2、经常加强对经管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经管人员是国家秘密的接触者、保管者,又是国家秘密的捍卫者,保密法律法规的主要执行者,必须具备很强的保密观念、法纪观念和原则性;必须熟悉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规定,熟练运用高科技手段管理国家秘密。
3、重点加强对保密执法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保密执法人员在保密法制宣教方面发挥着组织和骨干带头作用,在保密执法方面发挥着示范和监督检查作用,在保密法规规章的制定方面发挥着参谋和桥梁沟通作用。
4、抓紧加强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依托人事部门在公务员录用上岗前开展保密法制教育。要把保密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招收、录用上岗培训的必修课程,从源头上把保密法制基础打牢。二是业务部门必须加强保密法律法规的宣教力度。
5、反复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广大群众是国家秘密的共同维护者,有责任也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对广大群众的保密宣传教育,就是要使其真正理解守法光荣、违法必究的含义。
㈢ 新《保密法》对机关单位的保密监督,检查有何规定
在《保密法》第四章,内容如下: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保密规章和国家保密标准。
第四十二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国家秘密确定、变更或者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十四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第四十六条办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机关,需要对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进行鉴定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
第四十七条机关、单位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提请其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该机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㈣ 涉密人员和保密工作人员有什么区别
涉密人员和保密工作人员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涉密人员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保密工作人员是指对秘密进行管控并防止其泄露的人员。
二、工作性质不同
涉密人员是工作时合法接触和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员工工作时涉及密秘,但是并不直接接触;保密工作人员则是实际直接接触秘密并防止秘密的泄露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不同
涉密人员的工作职责:
涉密人员可能在多个部门工作,应履行相应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对秘密有保密责任。
保密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2、负责全局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复印、借出、清退、缴毁等工作。
四、工作岗位不同
涉密人员的工作岗位可能是涉及秘密的任意部门,如:人事部、财务部等;
保密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为保密办,专职履行保密义务,并防止其他员工将秘密泄露。
(4)保密监督组扩展阅读:
涉密人员对下列事项应当及时报告:
1、发生泄密或者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
2、发现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针对本人有渗透、策反行为的;
3、接受境外机构、组织及非亲属人员资助的;
4、境外人员结婚的;
5、偶、子女获得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6、他可能影响国家秘密安全的个人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保密局—涉密人员在岗有哪些保密要求
㈤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权主要有哪些
你好。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权主要有: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保密规章和国家保密标准。
(二)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发现国家秘密确定、变更或者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予以纠正。
(四)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六)办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机关,需要对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进行鉴定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
(七)机关、单位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提请其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该机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㈥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密码领导小组的区别
字面上理解,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该是负责保密工作的领导结构。而保密密码领导小组,应该是负责保密密码这个专项工作的领导结构。
从集合的角度分析,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的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