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行政关系
① 我想问一下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到底怎么区分四大关系(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
行政关系经过法律调整就成了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管理是行政机关管理相对人的关系
行政监督是相对人,检查机关对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所产生的关系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②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与政府的关系是什么一直搞不懂,求大神帮忙!
制约和监督政府。一靠民主二靠法制,要加强行政内部监督和行政外部监督,行政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都是对政府的监督方式。
③ 什么是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多重复杂的法律关系。由于行政权力及其运作是一个庞杂的系统,为确保其合乎法治要求,就需要多种监督。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非对等性。行政主体在实体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较多的权利,承担较少的义务,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较少的权利,承担较多的义务。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主要有:
1、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监督主体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等处于主导地位,行政主体处于受监督地位;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监督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等,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是主体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这些权利和义务是不一样的。
④ 行政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监督行政)有什么不同
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监督是行政权的一种形式,又称行政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是对行政的监督。行政监督检查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能所实施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并能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监督行政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社会性,有的具有法律意义,有的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意义。
2、监督的主体不一样。行政监督是对政府和行政人员进行监督;监督行政是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及其工作人员员是否遵守法律进行监督。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而监督行政的主体主要是行政主体以外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3、监督的对象和客体不同。行政监督检查的对象是行政相对人,其客体是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行为和执行行政决定、命令情况等。而监督行政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其客体是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所实施的行为。
4、监督内容不同。行政法制监督,是指享有监督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专门行政机关以及一般公民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职权和与行使职权有关的行为实施的监督;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组织、民主党派、公民等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及其工作人员员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的活动。
(4)监督行政关系扩展阅读:
监督是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
行政监督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通常由:
1、以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分为一般监督与特别监督。
2、以行政监督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公安、工商、海关、资源、环境保护、审计等行政监督。
3、以其实施的时期为标准,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4、以其主体的任务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监督与依授权的行政监督。
参考资料:网络-行政监督
⑤ 政治监督与行政监督的关系
很明了的,政治监督是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是政府执法机构的监督。
政治监督可以上升到行政监督,两个相辅相成的。
具体看事情了,假如你身兼纪委委员和公安督察双重身份,那么你在监督时,可以随时
转换身份监督,明白不,假如对方是党员,执行党务工作,你就可以行使政治监督。
不过你这个题目要是考试用的题目,那么我的答案你还是不要参考的好,因为我的
回答不是考试题的标准答案哦
⑥ 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关系是什么
当代中国的法的监督体系,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各种法律活动进行监督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可以将当代中国的法的监督体系分两大类: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一)国家监督
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这类监督都是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以国家名义进行的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法的效力,是中国法的监督体系的核心。
1、国家权力机关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人大所进行的监督。它包括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为全面保证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通过法定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法的监督。其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整个法的监督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形式有两种,即法律上的监督和工作监督。
法律上的监督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立法程序对某项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宪法,对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予以撤销,从而实现监督。在地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地方性法规和地方其他决议、决定的实施。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工作监督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对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即“一府两院”依法进行质询和询问,对特定问题进行视察和调查,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然后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通过决议和决定,行使撤销和罢免权,从而实现监督。
2、司法机关的监督
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两种。
检察机关的监督。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法的监督体现在法纪监督、经济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监所监督等五个方面。
审判机关的监督。在中国,人民法院是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人民法院的监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人民法院系统内的监督;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3、行政机关的监督
行政机关的监督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
行政机关的监督。可以分为两类,即一般行政监督和专门行政监督:
一般行政监督指行政隶属关系中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所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依行政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产生的,是由上级行政机关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监督,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政府部门实施法律、法规的监督。
专门行政监督指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实施的法的监督。它包括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两种。
①行政监察,是由行政监察机关进行的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
②审计监督,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根据有关经济资料和法律、法规审核和稽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纪律遵守情况,以加强经济管理的专门监督检查活动。
(二)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是指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以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和多种途径广泛地、积极主动地参与法的实施的一种监督。中国社会监督的主要形式包括:
1.各政党的监督:各政党的监督主要为执政的共产党的监督和参政的各民主党派的监督。
2.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是指人民政协、社会团体对法的实施的监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亦即人民政协,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的组织,长期以来在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团体的法的监督,主要是指由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消费者保护协会等所进行的法的监督;此外,还有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进行的法的监督。
3、社会舆论的监督:这是一种十分广泛的社会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发表自己的意愿和看法,对国家各方面工作以及社会法律生活进行监督。在法的方面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遵纪守法。
⑦ 行政关系是什么意思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组织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其他行政组织或者与行政组织所属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监督行政行为过程中,与行政组织及其所属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换句话说,行政关系既包括外部行政关系,也包括内部行政关系;既包括行政管理关系,也包括监督行政关系。
(7)监督行政关系扩展阅读:
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具有密切的联系。普遍认为,行政关系经行政法确认,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就是行政法律关系。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区别表现在:
1、性质不同。行政关系是一种事实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与行政法的关系不同。行政关系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行政法的调整结果。
3、内容范围不同。行政关系的范围要大于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必然是行政关系,但行政关系并不必然就是行政法律关系。
4、时间先后不同。行政关系作为事实关系先于行政法律关系而存在。但也有学者认为,行政关系本身也是一种法律关系。行政关系是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发生的,而行政权不是一种事实上的权力,倒是一种法定权力。在没有行政关系的前提下,法律可以促进某种新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行政关系大多也同时是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一般来说是一种法律关系(宪政关系)的关系。
⑧ 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
1、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监督主体如权专力机关、属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等处于主导地位,行政主体处于受监督地位;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等,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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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是主体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这些权利和义务是不一样的。
⑨ 什么是行政关系
一、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二、主要包括四类:第一类是行政管理关系;第二类是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第三类是行政救济关系;第四类是内部行政关系。
⑩ 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关系包抄括 1、行政管理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 (权力活动与非权力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即应包括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的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因行政活动而产生或引发的救济或监督关系。
行政关系强调的是上下级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强调的是权力义务关系。
(10)监督行政关系扩展阅读: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组织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其他行政组织或者与行政组织所属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监督行政行为过程中,与行政组织及其所属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换句话说,行政关系既包括外部行政关系,也包括内部行政关系;既包括行政管理关系,也包括监督行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