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所
⑴ 公安局所属监管部门是干什么的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是对全国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内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容复中心和安康医院进行归口管理的业务指导部门。
主要职责是:
1、拟定监所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指导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安康医院等公安监管场所开展好管理、教育转化、矫治治疗、深挖犯罪、信息化建设、建设保障、生活卫生及公安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工作;
3、掌握监所管理工作信息,开展对策调研和情况分析,检查指导公安监管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1)监管所扩展阅读
《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⑵ 监管所支队长级别有多大
普通省会地级市,正厅级。
普通省会城市的公安局下属的支队支队长是副处级行政级别!
普通省会地级市的公安局下属(支队或分局)下属的大队是副科级行政级别。
支队长的行政级别大于大队长。
⑶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平时的工作是什么
1、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工作。掌握监管场所对监所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确保党和国家安全、安监管法律、法规、政策的正确实施;
2、管理、教育工作。对监管场所开展管理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教育工作制度;
3、安全防范工作。掌握监管场所安全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4、制度建设工作。根据有关法规和上级公部门出台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监管工作实际,负责相应的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和监管场所管理办法的制定;
拓展资料
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监所管理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实施等级化管理,承担本市监所日常检查考核工作职责;
指导本市监所安全防范、教育转化、深挖犯罪工作;查处监所安全责任事故;负责本市监所留所服刑罪犯的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的审核把关工作;依法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武装警戒监管,保障安全;依法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保障安全,保障行政执法的顺利进行。
⑷ 什么叫监管所
监督管理市场,商业管理和厂家的生产情况
⑸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主要是做什么工作的
你是学食品的吗?食品监管员是监管上市食品的,不是加工的,他的工作职责是保证上市的食品安全卫生,当然包括你们镇上所有上市的生猪肉。但不是杀而是监管。还有就是食品药品监管所不会倒闭,而且越来越会受到重视。食品药品监管所应该是事业单位有编制。
⑹ 公务员职位后面备注的“基层监管所”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报道之后一定会下到所里,不会马上就能在局机关上班。后台强大的会被分配到离局机关比较近的基层所,没有后台的会被分配到遥远的乡镇基层所。比如说,你报考的是 质量监督管理局_基层监管所。报道之后就会直接被安排到xx监管所。必须在基层所工作一年以上(没有内部关系的,甚至一辈子)才能回到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局机关里工作。
⑺ 找一个网站,好像叫“监管所”还是“看守所”了不记得了
朋友啊,你这一个字差差的,可是天地之别差远了,天壤之别,这一个字完全是两个部门了
⑻ 根据有规定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必须遵循什么原则
(1)知情同意,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应坚持知情同意的原则,通过检测前咨询,由求询者自愿选择是否接受HIV抗体检测。
(2)保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应坚持保密原则。凡提供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机构,必须在咨询门诊(室)的环境布置、咨询过程、检测报告、转介服务、档案记录和计算机信息等各个管理与服务环节中均注意保护求询者的隐私。
(3)与治疗、关怀等其他项目相结合,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应坚持与治疗、关怀、支持和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8)监管所扩展阅读: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⑼ 看守所从事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是做什么
1、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工作。掌握监管场所对监所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确保党和国家有关公//安监管法律、法规、政策的正确实施;
2、管理、教育工作。对监管场所开展管理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教育工作制度;
3、安全防范工作。掌握监管场所安全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4、制度建设工作。根据有关法规和上级公//安部门出台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监管工作实际,负责相应的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和监管场所管理办法的制定;
5、生活卫生与经费管理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建立监管场所给养经费保障机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制定监所管理制度和对被监管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6、监所建设与装备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制定基础设施建设、装备维修、技术建设总体规划;
7、监管机构与队伍建设工作。了解监管机构设置和监管民警基本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监管机构设置与监管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建立一套适应监管工作发展的工作机构,建设一支政治强、执法严、业务精的监管民/警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