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监察机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专行监督、调查、处属置职责: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1)全国监察机关扩展阅读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2. 国家监察委员会宪法中规定可监察的机关有哪些
国家监察委员会宪法中规定可监察的机关包括:
1、中国共产党的机关、内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容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3. 中国最高监察机关是什么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4. 什么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谁来行使监察权?抄
国家、省、市袭、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就是大家已经耳熟能详的“纪委监委”。
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依据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监察对象是谁?
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国家监察有哪些优势?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利于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扩大反腐败斗争成果。通过收拢五指,重拳出击,加大查处力度,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比如专题片第一集里提到的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海,他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在改革前由多个部门管辖,监察体制改革后,全部由监委管辖,仅3个多月就办结了这起拖了3年的积案。
国家监察和党内监督是啥关系?
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国家监察是党内监督的延伸和拓展。
5.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什么负责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条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规定,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
(5)全国监察机关扩展阅读: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职能:
1、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此外,监察委员会还将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4、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 国家监察委员会会在什么时候成立组成部门有哪些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指依据2016年11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设立的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出台
2016年11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了上述监察体制改革思路。方案提出,三省市的监察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方案明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中央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试点地区党组织对试点工作负总责,也要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省(市)委书记担任组长。
《方案》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
意义
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接受新京报采访表示,此举有利于强化监察职能的独立性,破解“一把手监督”以及“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等难题。
范围
《方案》强调: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
《方案》提出“全覆盖”,意味着所有“吃财政饭”的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都是监察对象,“不仅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一些行使公权力的群团机构,以及一些学校、公立医院等,都在监察范围之内。”
要点
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试点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制度设计来看,要点有几个:监察委员会是在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三地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将建立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
7. 国家监察委是干什么的机构
国家监察委就是中国特色反腐败机构。
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发言人张业遂表示,制订监察法、推行监察体制改革,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通过制定监察法,实施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构建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
他介绍说,去年常委会两次审议监察法草案,认真研究吸取了各方面意见建议,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确保制定好这部重要法律。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正确吗
阅读起来没有问题,算对啦,符合现行宪法条文: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9. 我国的监察机关有哪些都有哪几种监督方式
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外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与非权力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其中外部权力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行政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实施的行政监督;中国共产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实施的行政监督。
外部非权力监督包括: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的行政监督;社会群众及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各人民团体(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及新闻媒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内部监督可以划分为专门监督和非专门监督两类。内部专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督以及各类专业性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物价监督和质量监督等专业性行政监督。
内部非专门监督,包括:上下层级监督,即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主管按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直线监督;平行部门监督,即政府职能部门就其所辖事务,在自身权限与责任范围内对其它相关部门实施监督 。
(9)全国监察机关扩展阅读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统筹协调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反腐败国际条约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