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的探索
A. 监督学基本原理
内监督严格地说来是一种自觉的、主动的过程,是在党内组织内部范围内,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实行的自我约束和完善,强调的是通过党自身的力量解决自身的问题。党内监督就其政治含义而言,它是一种预防的机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加强党内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政党的党内监督,关系到执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人民的根本和人心向背,党的阶段基础和群众基础的不断巩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很重要的是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集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几年虽然党内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在党内监督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领导缺乏党内平等的民主意识,自持位高权重,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只许自己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而腐败现象又恰恰发生在这些领导干部的身上。
二是监督不了。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是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一身,“党的领导”变成“个人领导”,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三是无力监督。现行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作为上级监督下级容易,而下级监督上级就很难。就出现人们常说的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太软,法纪监督太晚,舆论监督太泛的现象。极易造成失监、失察、失真的现象,甚至出现所谓的监督“真空区域”。
四是监督渠道不畅。如在一些部门办事公开透明度不高,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等工作公开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广泛,干部群众获取信息还存在不对称问题,致使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方面受到限制。
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党内监督意识,努力营造主动监督、乐于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的综合效果。要突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队伍负责人是党内监督的重点,要通过合理的分权,强化内部制约,变“集权”为民主决策,杜绝少数大包大揽,个人说了算现象。同时要强化对腐败多发部位、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督,积极探索、寻求规律,完善制度,防止因垄断等而引发权力滥用问题。要在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中实施监督,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是要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督的内在权威。首先积极报开展巡视工作,实现巡视监督与信访监督的相互结合,巡视情况与干部考察的相互勾通,巡视成果与廉政档案的综合利用,推进巡视工作的规范化。其次要积极探索建立以上级纪委监察机关领导为主,同级党委领导为辅的体制,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相对独立地实施监督检查权。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范围,改变纪委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只有初核权、没有立案权的现状,真正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案件独立的立案权,检查权和处分权,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独立性。
运用监督学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结合实际撰写一篇小论文。
把群众监督当作联系群众的桥梁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强化群众监督,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惩防腐败中的重要体现。自2002年5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市人民政府纠风办等部门的有关要求,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相继建立了向社会公布开通群众投诉举报热线、设立中队执法政务公开栏、聘请由各界群众代表组成的行风监督评议员等一系列群众监督制度。两年多来,在这些群众监督举措的保障下,广大行政执法干部不断开拓前进,积极改进自身不足,克服困难,勇于奉献,为维护城市良好地生产、生活秩序做出了贡献。但是,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如何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把群众监督由被动接受向主动需要转变,由单向监督向双向互动转变,使群众监督真正成为推动广大行政执法干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勇于执法的动力,成为广大行政执法干部展现政府形象的窗口,成为行政执法局深入宣传城市管理法规的渠道,成为代表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更好地为市民服务的通途……这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实践、思考。
一、让群众监督成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自身“拒腐免疫力”的内在需要。
加强群众监督既是党对政府职能部门廉洁、勤政的外在要求,也是我们提高自身“拒腐免疫力”的内在需要。市行政执法队伍建立两年多来,通过群众监督的各种渠道,我们不断发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其中已经构成违纪、违规事实的执法干部进行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对广大执法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并促使我们及时从中反思,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勤政制度,加强队伍思想道德和职业教育,从而提高了自身“拒腐免疫力”。试想,如果没有群众监督的渠道,我们就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更谈不上及时纠正和改进了。问题积少成多,性质积轻成重,其结果必将是严重的。因此,我们要自觉地把群众监督视为提高自身“拒腐免疫力”的内在需要,需做是广大人发群众对行政执法干部最深切的爱护,真心实意地切实加强群众监督,使群众监督成为促进行政执法队伍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
二、把群众监督变为深入宣传城市管理法规的重要渠道。
群众监督的各种渠道既是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的渠道,也应当成为行政执法部门对各族群众宣传城市管理各项法规的生动课堂。我们在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也应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及时向群众宣传其所反映问题、意见中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责、法规、程序等相关内容,变单向监督为双向互动,消除误解,转化矛盾,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这一新生事物,以点带面地宣传、教育群众自觉维护城市管理的各项法规,从而提高市民群众城管法规意识,更加理解、支持执法干部依法行政。
三、使群众监督成为密切行政执法干部与市民群众联系沟通感情、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的桥梁。
群众监督的各种渠道是执法干部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途径。城管执法部门接受群众监督的时刻也是与市民群众沟通感情的重要时刻。在接受群众监督时,每一位执法干部的言行举动都是执法形象的体现,它直接影响着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干部队伍的思想感情。执法干部的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带来的不仅仅是群众的交口称赞,还有他们衷心的认可和内心的敬意,这种认可和敬意的积累会不断地转化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深深理解与热情支持,它不仅密切了执法干部与市民群众之间的雨水关系,也奠定了支持维护城市管理的坚实群众基础,从而为行政执法工作创设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群众监督是座促进高效完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金桥”。我们应更充分地发掘和利用这座“金桥”,不断带动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B. 探索加强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第一位的、也是最重要的职责。一要明确监督重点。切实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在驻在部门及其系统得到有效落实。认真抓好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促进权力正确行使。二要创新监督方法。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寓监督于部门业务工作之中,通过参与重要工作、参加重要会议、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近年来,一些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比如,省交通厅纪检组实行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制,省国资委纪委建立外派监事会、企业巡视组、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组“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等一批创新做法,产生了积极的综合效应。对这些好的经验做法,我们要认真进行总结,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进一步予以推广。三要确保监督实效。衡量派驻机构的监督能力和水平,最终要体现在“三个有效”上:即是否有效增强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否有效发挥驻在部门党组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是否有效提高了驻在部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的水平。
C. 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有哪些探索实践,有哪些好的建议
一是完善纪来委全会工作制度。开自展同级党委委员向纪委全会专题述廉制度。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向同级纪委全会报告自身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自身廉洁自律情况,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
二是强化新双重领导下的监督机制。根据《决定》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覆盖”等创新举措,增强纪委监督能力。
三是建立纪委对党委决策干预机制。党委作出重要决策或出台重要政策,应事前与纪委通气,纪委认为存在重大纪律或廉政风险时,可按程序提出修正意见建议,党委应认真研究,如有必要,可暂缓表决。党委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组织部门在考察酝酿之初,应同步征求纪委意见,纪委有确凿证据认为不应提拔使用的可行使一票否决权。
D. 监督学中监督的主要功能
监督学中监督的主要功能:
进行社会主义经济的监督与控制的一般理论和财政、预算等监督和控制。
拓展资料:
监督学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逐步形成,是在政治经济学与财政学等多种学科的基础上产生的一门独立学科。其研究对象,主要是以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为目标,探索社会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过程中的动态平衡,阐述社会主义经济的监督与控制的一般理论和财政、预算等监督和控制的基础知识,揭示社会主义经济监督的性质及其发展规律。
在中国,开展经济监督学的研究,加强经济监督是非常重要的。它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促进企事业的经济核算,提高经济管理效益,有利于打击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活动,贯彻执行党与国家的经济政策。
E. 关于突出和强化政治监督的几点探索
强化和突出监督是非常重要的。
监督是实现政治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