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监督
❶ 网络监督的网络监督意识
与传统舆论监督相比,网络舆论监督有着许多优势,但是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如法律缺失、政府管理引导不力、信息失真等。对网络舆论监督,应该强化三种意识,不断地进行规范和正确引导,建立起有利于网络舆论监督的制度与途径,使互联网成为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伴随着网络监督而来的网络著作权纠纷、转载纸媒作品的版权问题也日益突出。进行网络舆论监督,道德意识不可忽视。2008年四川地震发生后,一个女孩儿因为在全国哀悼日期间玩不了网络游戏,就在视频里咒骂灾民长达4分多钟。该视频发出后,“人肉搜索”再次发威,不到半小时,网友就查出此人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还有其父母亲属的详细信息,公布到网上,当天沈阳市公安局就将其抓获并拘留。还有,重庆一大三女生因在网上发表“第一次在重庆本地感受到地震,很舒服”等无良言论,被网民指责“没人性”,其个人资料被“人肉搜索”后,她被迫选择了休学。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一个开放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具有真理性、科学性,是我们从事新闻工作的行动指南。当今,在网络舆论监督日益受到重视的大背景和环境下,我们更要引导广大新闻从业人员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尤其是强化道德意识,牢固树立崇高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始终把社会效益作为最高准则,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坚决杜绝虚假新闻,自觉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盘点近段时间发生的网络舆论监督事件,如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局长周久耕、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原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等官员都是遭网络曝光下马,网络舆论监督有着其积极的一面,但网络监督中采用的“人肉搜索”往往会将个人最隐私的资料公开化,肆意传播他人隐私,不仅涉及道德底线,更是对法律规定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冲击。而在“躲猫猫”事件中,政府邀请网友参与调查这一先前被视为开国内先河的创新形式却遭到法律界人士质疑,被认为是违法行为。上海中远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光嘉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讼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只有公、检、法工作人员和律师才有可能进入看守所,其他人根本不可能进入。另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法律界人士同样认为,组织普通公民进入看守所调查与法律不符,“从形式上看,有以权代法的嫌疑”。行使网络监督权,要重视增强法律意识。
作为网络舆论监督的新闻媒体,首先,应当充分认识舆论监督的权力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赋予的,不是个人或小集团谋私利的工具,要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其次,在网络舆论监督事件中,记者采访要深入、细致、客观、全面,评论要公正准确;编辑对稿件要严格把关,有事实不清、评论失当和主观推测等问题的稿件不得签发见报,以免引起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网络的“泛媒体”特征使批评报道和舆论监督变得不可抗拒,公众可以通过众多的网络“节点”、不同属性、不同地域和不同所有者的网站或网页来突破信息关卡,批评和监督有了更多的通道和选择,杜绝批评监督、强行舆论引导和控制变得十分困难。如何找到一个传统媒体批评监督和网络舆论监督的结合点,更好促进网络舆论监督规范化,还需要一个平衡意识。
2008年2月26日某报发了一消息《讨薪方式不当 结果反成被告》,该报道立即被网站转载。一工头讨薪不果,与欠薪者发生争执,民警出面调解仍未讨回工钱,工头便让几十个民工坐在路上堵塞交通,结果以扰乱交通罪被判拘役6个月。但报道没有提到欠薪者最终怎样,一些读者和网友就此提出“讨薪不当受罚,欠薪不还何论”的看法。显然,农民工难以接受这个报道,因此网络各种声音都先后出现。
事实上,网络舆论监督中体现人性化意识与尊重新闻规律是一致的。全面客观是新闻规律的要求,也是人性化报道成功的基础,二者不矛盾。在网络舆论监督中,要切实提高媒体平衡引导能力,比如在突出舆论监督报道一种主要因素时,还要顾及次要因素,特别是相反的因素。只有这样,网络舆论监督的报道更客观更贴近真实,也会为后续报道和可能存在的意外留有较大的空间和余地。
❷ 老公们,我错了,我决定慢慢改变脾气不好的性格,求广大网友监督,不要生气了。嘤嘤嘤
要想老公不出轨,你得先要想办法保持好自己的容颜和身材,只要你一直能给老公内带来性感的外容表和身体,他怎会离开你呢?
就像我对象,每天都在和迈儿小红罐的接骨木莓VC,对,是维生素c,还是樱桃味的,她说可以美容养颜,而且还能增加自身免疫力。
还说,怕我那天看不上她了,出去也不愁没人要,这家伙,原来是小红罐维生素C给了她无比的自信。
❸ 网友老是监督你,咋回事安的什么心
男的女的?男的有可能就是很关注你,喜欢你。女的就是有目的性的接近的,或者她的男友或者前男友有跟你聊天,她想知道是谁
❹ 求一个App的名字,功能是,你发布一个计划,或者任务,可以请网友来监督你完成这个任务,完不成网友会
之前也在找,终于找到了,应该是“达目标”APP
❺ 网民如何正确行使监督权
网络监督兴起的社会环境
腐败大都和暗箱操作有关,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也与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密不可分。正因如此,“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谣言止于公开”,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加快推进信息公开成为网络时代的一项迫切要求。
传统社会的信息传递更多是单向的,信息量也是有限的。而在网络时代,信息传递是网状的,“我即媒体”,人人都有“麦克风”,都成为一个传播者。人们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对信息公开的要求变得更加强烈。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对公开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对公开的需求漠视麻木,不仅可能导致虚假信息的泛滥,甚至会引发批评、质疑的舆论风暴。
网络监督的利弊
与传统的监督手段相比,网络监督具有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方便快捷、参与率高、影响力大、成本较低等。网络能够全天候发布即时信息,人们坐在电脑前,只要轻轻移动鼠标,就可迅速了解、上传各类信息并进行评论;腐败者一经网络“爆料”,就会立即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无所遁形。同时,网络具有虚拟性,利用网络进行举报、开展监督无需实名,“安全系数”较高,可以使相关人员得到保护。网络监督的这种优势和特点激发了人们的参与热情:一项调查显示,参与的网民中有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 93.3%表示“会通过网络揭发社会不公”。依靠群众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基本原则,网络监督无疑为贯彻这一原则提供了新的途径。
然而,网络监督是一把双刃剑,既有优势,也有不足。其突出的不足就是网上的信息往往鱼龙混杂、真伪并存,而网络只是一种工具和载体,本身无法甄别信息的真伪。一旦举报信息与事实不符,就会造成多方面的不良后果,既浪费社会资源、影响社会秩序,又干扰被举报人的正常生活。从一些案例来看,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为了吸引公众眼球,动辄使用“雷人”语言,捕风捉影,夸大其词;有的随意启动“人肉搜索”,暴露他人隐私,形成“网络暴力”;有的缺乏分析判断,盲目跟帖,妄加评论,导致以讹传讹;有的无视法律规定,干扰法官审判,影响司法公正;有的甚至出于不良目的,掩盖事实真相,煽动社会情绪;等等。这些行为,既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又损害网络监督的公信力。现实情况表明,正确对待和积极用好网络监督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网络监督要遵循适度原则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也指出,就一些网络监督的具体形式而言,用之得法可促进社会公开透明。
但另一方面,代表委员们也认为,网络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注定是一把双刃剑。网络监督可以维护公平、伸张正义,同样也可以散布谣言、颠倒黑白。
“网络监督同样具有危害性,并且往往从虚拟世界转到现实生活中来。轻则是诽谤他人,侵害一个人的名誉权,重则危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秦希燕说。
此外,他认为网络监督还应把握好平衡,以免干涉审判过程,造成司法不公。
吕忠梅则表示,网络监督用之不当容易侵犯公民个人隐私。
可见,如何在行使表达权的同时,符合法律和社会规范,已成为网民必须面对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说,网络监督应该遵守适度的原则,同时应该更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
秦希燕认为,作为新生事物,我国的网络立法滞后,比如网络诽谤属于自诉案件,原则是当事人不告不理。如果告到法院就得自己提出证据,但当事人往往连IP地址都找不到,无法固定证据。因此,制定网络法,保障公民在虚拟空间的合法权益,是加强网络监管的治本之策。
公民如何正确行使网络监督权
如何才能用好网络监督呢?这需要广大网民、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尽其责。对于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来说,有三个关键词不应忽视:规制、主导、引导。规制,就是完善网络监督的法律法规。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处理好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政务机密、合理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诸多关系,实现网络监督的规范化,使正常开展监督者不必担心遭到打击报复,使散布虚假信息者受到应有惩处。主导,就是发挥有关部门的主导作用。通过设立官方监督举报网站和各种网络平台,在党和政府与广大网民之间架起沟通桥梁,以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和案件线索,同时及时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和举报的案件作出回应,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引导,就是引导网民进行理性表达。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和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网上文化环境,促使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依法合理、积极有效地开展网络监督。
❻ 什么是网友躲避于所谓亲朋友的监督,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与素不想识的知音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无所顾
网络都是不真实的
❼ 我一定要劫色,请广大百度网友监督我。
我要把你抓起来,你采纳我就给你减刑,以扰乱公共治安罪判处你拘留十天。。。。
❽ 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监督相比具有什么新特点
如何管理、认识、把握网络舆论场,已成为全世界各国既关注且十分头疼的问题。互联网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平台。言论自由引导人们敢说真话实话。互联网为所有人创造了一个言论自由的平台,话语权不在专属政府,人人都可以独立思考,并不断深入调查研究,发表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同时,互联网提供的言论自由的平台,有利于网民的交流。在这个虚拟空间里,所有成员都能平等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交流彼此的想法。网络为舆论监督的群众性和民主性提供了条件。
网络舆论场具有广泛性。由于互联网通达全球,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通信终端设备,浏览网络媒体信息,并发表自己的看法。互联网提供给人们一个言论自由的“场所”,同时广大网民在发表观点时普遍采用匿名方式,网民自觉不自觉地就会加入到舆论讨论活动中来,使网络舆论场的主体具有广泛性,使网络舆论场成为广大网民真实想法的体现。
网络舆论场力量强大。互联网的自由性导致网络舆论场力量强大,互联网由于其拥有较强的互动性和传播的广泛性,越来越多的人把互联网作为舆论监督的首要渠道。互联网为舆论监督提供了较好的互动空间和广泛的网民基础,促使人们在网络交流中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形成民主意见。
网络舆论场具有低成本的特点。与传统监督形式相比,网络舆论场省去了许多传统监督所需费用,如车旅费,省去了许多中间环节,网民只需在互联网上发布自己的观点,即可使人们了解到事件本身,这大大节省了时间,也使监督朝无纸化方向发展,这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网络舆论场具有及时性。网络传播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影响,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一旦发生新的情况,不必等待印刷,也不必等待发行,立即就可在网上发布,世界每个角落的人们可以立即获悉。受众只需打开页面,就可获得充分的新闻信息,并且互联网的传播无需经过其他中转设备,所以大大加速了其传播的高效性和及时性,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网络上直接参与到“华南虎照”事件的讨论中,网友的发帖、看帖、转帖几乎可以同时进行,信息的反馈十分及时。
网络舆论场是自下而上的。网络舆论场把监督权交还给人民,人民在监督权得到保障的同时,积极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在监督方式上实现由下而上,充分实现了人们参与管理国家、参与国家改革与发展的宏愿,媒体、民众与政府真正实现了平等对话,忽视了社会地位、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差异 。
三、网络舆论场存在的问题
我们可以看到,在全民参与下,网络舆论场形成一种重要的舆论压力,使人民的监督权利得到充分实现,使人民的监督权利得到保障。但是,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仍然是一种无法克服的障碍,网民提供的虚假、片面信息使事件更加扑朔迷离,同时,在网络传播环境中,由于传播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网络舆论场没有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监督体制,使得网络监督出现了一些问题。
网络暴力。在“华南虎照”事件中,网民通过网络大量搜索以及发布关于周正龙与其家人的信息,其中部分信息为周正龙本人公布,但其他一些信息却非周正龙本人所言,这部分信息构成了对周正龙本人的名誉权和人身权的严重侵犯。尽管周正龙触犯了国家法律,但这种随意公布、传播周正龙隐私的行为以及对他带有明显恶意的攻击性语言本身已经构成侵权,即便它是为了追求良好的结果,我们也不能忽视在这一过程中对他人合法权益所造成的侵害。
监督信息具有片面性。由于每一个网民都有自己的社会背景和自己的生活阅历,对待同一件事情,往往表现出不同的观点,不同的网友往往从自己的角度发表对事件的看法,使网民发布的信息具有片面性,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网民身份的隐匿性。网络舆论场的行为主体的身份具有隐匿性,网民在网络舆论活动中既可用真名也可用假名甚至匿名,网民在匿名的情况下真实或虚假地发表自己的想法,或为社会发展积极发表言论,或抨击、批判社会,网络上发表的内容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各种消极、低迷的观念在网络中传播,网络的匿名性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网民的道德责任意识,使得网络媒体的公信力降低。
网络信息的失真性。传统媒体舆论监督一般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记者深入采访的,能保证采访内容的真实性,而网络舆论场中网民身份的隐匿和网民只是根据自己的兴趣,围绕一个热点问题自发进行舆论讨论,网民发布的信息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另外,网络的及时性和快捷性,还会导致网民在对新闻事件的内容无法作出正确调查、判断的情况下,就对事件作出不客观的评价,致使各种失真信息在网络上泛滥和讹传。
网络舆论场主体具有情绪性。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使人们面临的生活压力与日俱增,面对巨大压力的人们往往需要寻求减压的出口,网络的匿名性和自由性恰恰给人们创造了这样的机会,人们可以在匿名的情况下宣泄自己的非理性情绪,这种感性而又偏激开放的言论在网络上广泛流传,干扰人们对监督客体进行客观的判断。
网络监督具有不稳定性。网络舆论场的主体成分复杂,且流动性大,导致网络舆论场过程中信息来源不稳定、不系统,监督效果不明显,导致网络舆论场的不规范性和不规律性。同时,网民中普遍存在从众心理,网民往往具有从众心理,人云亦云,不注重调查研究,在“华南虎照”事件中表现为网民主观、盲目地跟从打虎派或挺虎派。
网络舆论场与传统媒体相比的诸多优势,网络舆论场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虚拟的自由平台,网民们能说真话、敢说真话、乐说真话,网民只需支付极低的成本就可以及时地将自己的想法如实反映,将各类意见、建议自下而上地进行传达,这正是未来社会舆论发展的走向,也是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的集中体现,但网络舆论场仍然存在很多不足,我们认为要建立完善的网络舆论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完善网络舆论的监督机制。要完善网络舆论的监督机制,首先要完备网络舆论场的社会机制,其次要协调网络舆论场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关系,因为网络舆论场尽管克服了传统媒体的不足,但其缺乏系统性和规律性,因此,必须协调网络舆论场与传统监督方式,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另外还要完备网络舆论场的自身机制。网络舆论场的发展关键要健全自身机制,政府要培养理性的网络信息传播者和把关人,提高网络从业者的素质,加强网站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业自律,在追求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同时,在尊重网民自由权利的基础上净化网络环境,引导社会舆论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网络舆情监测要求达到实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能满足系统舆情信息服务市场三个要素,实时性:舆情获得越早,给应对和处置留下的余地就越大,而网络舆情的发展往往是爆发式的,机会稍纵即逝,一旦错失最佳时机将追悔莫及;全面性:网络舆情容易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信息量大,容易使很多重要信息被忽略;准确性:海量信息条件下,如何准确地掌握问题核心,不为纷扰所困,是得出正确判断的关键。
❾ 网络监督受到网民空前欢迎的原因是
和传统媒体监督相比,网络监督具有其独特优势和强烈的时代特征。从BBS、博客,到各新闻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相关频道,再到个人维权网站甚至是专门舆论监督网站的出现,各种网络形态的并存与互动,使得网络监督不仅快速、便捷,而且廉价、有效;网络蕴藏的海量信息。为纪检监察以及司法部门提供了丰富、直接且不易灭失的反腐败线索,网络监督成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构成和最佳结合;而最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有近3亿网民,网民参与的普遍性和不受控制性,使得网络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俨然一张群众监督的“天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网络监督过程中得到很大程度的实现。群众的主体意识日益崛起,主体地位日渐形成,为网络监督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权力人物以及权力运行始终是网络监督的客体。因此,监督权力运行,反对腐败现象是网络监督的主要内容。反腐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以为简单的“人肉搜索”就能揪贪反腐,未免过于幼稚。网络监督的作用和意义就在于为反对腐败、调节社会、构建和谐提供一种新的动力机制。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机制,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开发反腐败的动力资源。依靠群众反腐败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拒腐防变机制,网络舆论监督无疑为这一机制的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源泉。网络爆料、网络调查、网络舆论等网络监督形式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多方面的作用。[
❿ 公务员招考面试 网友监督能起多大作用
公务员面试涉及不同的岗位、专业知识,网友也许能对面试者形象、表达等与专业知识无关的层面进行判断,而对专业知识的判断,光凭两位网友显然无能为力。何况面试有一定的不客观性,个中尺度不易把握,不是很明显的偏私就不容易判断,一旦发生分歧就容易扯皮。再者,网友是一个普通公民,在实名做监督员的情况下,会否临阵退缩、害怕日后被隐性报复也未可知。其效果是值得怀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