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纪检监察网
A. 纪检委举报网
我是房地产的一名员工,在6个月前我向石家庄市井陉县纪检委状告了井陉县天长镇北关村村委书记韩朝平,利用职务之便强要、索要我公司266万多元,韩朝平是一位披着党的外衣,打着处处为党,为村做工作的幌子,干着强要、索要、生要、硬霸勾当,让别人给他支付,他却肆无忌惮享受糜烂生活。比黑社会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村霸主、县人大代表,我把真实有效的材料,全部提供给石家庄市井陉县纪检委,但纪检委却迟迟不予办理也不给回话,我们还听说他们已经勾结在一起,绞尽脑汁、毁灭证据,所以我恳求各位朋友给我想想办法、出出主意把这位人们的败类,和人渣绳之于法。
B. 化州陈亚春判刑吗
化州陈亚春没有判刑。
2010年10月28日,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称受理网上举报。关于粤西某市副市长玩弄女记者一文传得沸沸扬扬。广东省纪委的官方网站“广东纪检监察网”正式回应此事,称“署名举报茂名市副市长陈亚春的问题,省纪委已受理,有关情况正在了解中”。
新华网广州11月3日报道,据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3日下午证实,茂名市副市长陈亚春,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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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亚日是原化州市副市长,而他的姐夫,正是一年前因为“裸照门”引起轩然大波的原茂名市副市长陈亚春。
陈亚春被省纪委调查后,朱亚日收受原化州市交通局副局长李德文贿赂,从而帮李德文平步青云最终当上化州市计生局局长的事情,也因而被揭发。前日上午,朱亚日受贿案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在李德文的证言中,他在未当上计生局局长前曾给朱亚日3万元,在当上计生局局长后又给了朱亚日6万元,而后面这6万元,他竟然可以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将贿款全部报销。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4月至2010年8月期间,朱亚日利用担任化州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帮助李德文从化州市交通局副局长调任到化州市计生局副局长,并最终提拔其为化州市计生局局长,先后3次收受李德文的贿赂,合计9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朱亚日受贿的事实主要有三项,分别是在湛江机场收受3万元、在广州某宾馆受贿3万元,回访新疆买和田玉收受3万元。
对于指控的罪名,朱亚日表示没有异议,但否认指控的受贿事实。
C.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是不是就是定刑啦
不是。只是调查取证阶段。定刑是指法院判决,也就是法院正式下达判决书。
接受组织调查的后果
1、接受组织调查后,一般会被双开,开除公职、开除党籍,退回到人民群众之中。
2、随着案件调查的进一步深入,会根据违法违纪造成的后果、贪污的金额大小决定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走法律审判程序。
在审判程序中,一般由检察院担任公诉人,法院会根据检察院提交的犯罪证据对其进行宣判,一般只涉及经济案件的话会判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出了人命官司的话就会判死缓或死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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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案件查办一般流程
一、受理。指接受涉及党组织和党员、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给予恰当处理的活动。
二、初步核实:指对受理和发现的反映纪检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由案件检查部门进行初步了解、核实的活动。
三、立案:指对违纪违法问题,经过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法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决定进行深入调查,并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一种程序性工作。
四、案件调查:是指按照规定对已立案的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收集证据,查明违法事实的活动。
五、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对结束调查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在作出正是处理之前,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办案程序和手续进行审核处理的活动。
六、执行处分:党纪案件经纪委会讨论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政纪案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分别并作出处分决定,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在接到上级党委、纪委对被处分人的处分决定书后,应在一个月内,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宣布执行。
纪检监察部门要对送达、宣布、抄送等进行执行监督,有关部门和党组织将处分执行情况上报学校纪委。
七、归档(结案):将处理完毕的案件录入统计系统和立卷归档。
D. 市纪委,监察局对嫌疑违纪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后果会怎么样
市纪委,监察局对嫌疑违纪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后果是三种:
1、干部没有犯错,积极配合调查,纪委会帮其沉冤得雪。
2、干部有问题,那么纪委将会根据所犯过错进行处分。
3、干部违纪违法,纪委将先根据所犯过错进行处分,在交给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
依据《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1、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2、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3、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4、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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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纪委市监委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信州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祝少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祝少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礼品;违反组织纪律,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祝少敏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知法犯法、执法违法,靠山吃山,嗜赌成性,与社会人员结成利益同盟,大肆收受财物,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破坏了当地正常社会秩序,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上饶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饶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祝少敏开除党籍处分;
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信州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 纪检监察网能举报国企贪污行为吗
能的。国企属于国有资产,由国家任命的公职人员管理,其各级管理人员均应遵守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专司党的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监督、制度、惩处、纠风、改革等事项。可以向其主办的网页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