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权限
① 城管权限有多大
看看下面的这个事件你可以看出来不城管局将肇事渣土车公司逐出南京市场 6月27日晚18:40许,在白下区光华路和友谊河路交接口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渣土运输车辆交通事故,造成两死一伤,影响极为恶劣。经查:肇事车辆苏AX4317,属于承运单位南京市龙武建设工程公司自有车辆。为严肃处理责任车辆和公司,并举一反三、惩前毖后,强制引导全市渣土运输公司和车辆遵章守纪、文明运输,城管局决定采取以下4项举措:1、依据渣土管理相关规定,从即日起停止龙武建设工程公司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业务,并依据相关程序将该公司清除出南京市渣土运输市场;2、依据市公安交管局事故认定责任,对照《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作业道路安全卫生保证金考核管理办法》,直至全额扣除公司全部保证金50万元整;3、将6.27重大事故及处理结果通报全市运输工地、运输单位和所有渣土车驾驶人员,城管局将召开南京市56家承运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分析事故原因、查找事故责任、布置自查自纠,研究落实对策,严防和杜绝各类违章事故发生;4、制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置渣土违章处罚细则,并联合市城管执法、公安交管、市交通局对渣土运输单位及车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强力整治,从严把握渣土运输企业准入关、从重开展管理执法、从快查处各类违章,强制规范渣土运输作业秩序。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10年6月28日
② 城市里城管的职权范围有哪些
城管执法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内规容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③ 城管的执法范围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城管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3)城管执法权限扩展阅读: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原由其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与其他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
④ 城管执法局有哪些处罚权限
为了维护城市居民生活出行工作都能安全顺利的进行,政府给予城管部门很多权利,如对私搭乱建问题,占街经商问题,还可协助交管部门管理城市交通问题等权利。
⑤ 城管到底有没有执法权如果有,执法范围有哪些
关于城管局的执法权问题。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定机关委托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⑥ 城管的执法权来自哪里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有的大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授予城管立法权,只是局部城管有执法权,不代表全国各地城管都有权执法。
在我国,任何行政主体的权力都来自法律法规授权。从本质上来讲,城管的产生,就是把原来各个部门分散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身上。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行政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6)城管执法权限扩展阅读:
城管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⑦ 城管执法权限是谁赋予内容是其合法的执法手段是什么
一、赋予权力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合法执法手段就是处罚法规定的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注意:(六)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但目前大多数执法队伍均配备派出所
⑧ 城管有执法权吗
1、关于城管局的执法权问题。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专法定机关委属托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2、有的大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授予城管立法权,只是局部城管有执法权,不代表全国各地城管都有权执法。
⑨ 城管执法部门的权力
一、城管和执法局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全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城管和执法局的权力与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⑩ 请问城管的执法权限有多大
城管不是执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