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之对
A.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
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
所谓“一把手”,是指领导班子中居于首位的负责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防止腐败的关键是监督。然而,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有些地方和部门的“一把手”长期处在监督的“结合部”,出现“监督空档”。据统计,目前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中,党政“一把手”的案件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一些全国颇具影响的腐败大案,不少是“一把手”所为。“一把手”位高权重,遇到的诱惑和考验也多。如果“一把手”腐败变质,会给党和人民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甚至可能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化过程中,在扩大对外开放和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促使他们正确使用权力,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监督‘一把手’难”问题的症结在于权力过于集中的体制。对“一把手”赋权过重,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监督‘一把手’难”问题产生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察:干部人事制度存在弊端,选人失误;对“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上级忽视监督;监督权受制于执行权,监督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监督渠道不畅,监督权缺乏可靠保证;监督协调机制不健全,未完全形成合力;监督法规不健全,政务不公开;监督教育不到位,对权力监督认识不足等。
怎样才能对党政“一把手”实行有效的监督呢?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民主监督制思想是解决监督“一把手”难问题的锐利思想武器。马克思所说的“巴黎公社原则”,其核心思想就是人民监督制思想,一切公职人员由人民选举、受人民监督、可由人民罢免。列宁提出,让人民监督系统同党和国家最高机关“享有相同的权利”。毛泽东则把“让人民监督政府”,作为跳出历史兴衰周期率的新道路。邓小平提出了建立群众监督的新思路:“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综观一个多世纪马克思主义历史长河,从马克思、列宁到毛泽东、邓小平,人民民主监督制思想,自始至终是贯穿社会主义的一根红线,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指南,也是解决“监督‘一把手’难”问题的指导思想。
近年来,海湾区坚持把“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采取如下五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教育,切实提高“一把手”廉政意识。
一是加强预防教育。认真执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新提任“一把手”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打好反腐倡廉“预防针”。去年以来,区委、区纪委领导对9名新提任或交流的“一把手”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二是加强自省教育。结合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活动,各级党组织370多名主要负责同志都对自己的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进行自我反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民主测评。
三是加强纪律教育。以7月份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载体,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参加教育学习的各级“一把手”达100多人次。
二、落实制度,严格规范“一把手”从政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级领导班子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将“一把手”置于集体领导之下,凡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都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了全区副科级以上单位“一把手”廉政卷宗,一年来,各级“一把手”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90多人次。
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2006年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372场次,针对“一把手”梳理整改问题1500多个,有力地促进了“一把手”的作风建设。
四是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制度。结合区、镇两级换届工作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各级“一把手”向党组织述职述廉,86名党员干部代表参加了对区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廉洁自律的满意率达100%。
五是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凡离必审、先审后离,凡用必审、先审后用。去年,对各级“一把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9人次,发现并整改了一些问题。
三、强化监督,有效牵制“一把手”手中权力。
一是强化对用人权的监督。严格执行区委常委会讨论干部票决制度和用人失察追究制度。2006年以来,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免科级干部158人次,杜绝了干部任免“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广大干部群众反映良好。
二是强化对财务审批权的监督。落实了区、镇党政“一把手”原则上不分管财政的制度,完善了区、镇会计核算制度和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了村账镇代管制度,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财务审批权的监管。
三是强化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监督。各级领导班子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建立了“没有政策法律依据不决策、没有经过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经过可行性论证不决策、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决策”的机制,对“一把手”的决策权实施有效监督。
四、严肃纪律,严厉查处“一把手”违纪行为。
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哪一级“一把手”,也不管其功劳大小,只要违反了纪律,发现一个,严肃查处一个。2006年以来,先后查处事业单位“一把手”1人、村(居)“一把手”1人、企业“一把手”1人,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通过严厉惩治,弘扬正气,打击邪气,真正起到震慑违法违纪者,教育领导干部的作用。
五、拓宽渠道,健全“一把手”助廉网络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家庭的作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进学校活动,让“一把手”的配偶和子女参与到廉政建设中来,不吹“枕边风”,常敲“枕边钟”,当好“守门员”,筑牢反腐家庭防线。
二是充分发挥舆论的作用。通过开通监督电话、公布电子信箱、实行公开承诺等措施,架起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舆论监督桥梁。
三是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聘请10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监督员,增强对“一把手”在生活和社交中的监督力度,为领导干部营造一种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对“一把手”监督问题的基础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如何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这项工作,还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探索。
B. 如何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
一、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一把手自我监督意识
增强一把手的自我监督意识,是做好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关键。一方面加强对一
把手的正面教育。使党政一把手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牢固树立
“立党为公
,
执政为民”的意识
,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
人生观
、
价值观和权力观。
一是开展“双读双写”教育活动,即读廉政文章、廉政警句,写读后感、廉政笔
记的教育形式,定期向县处级领导干部送一期有关廉政自律方面的参阅资料,要
求每位县处级领导干部撰写廉政笔记和读后感
,
县纪委不定期对县处级领导干部
读写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取得实效。二是深化学习“两个条例”。自
3
月下旬开
始,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处级党员干部中开展了重温“两个条例”活动,
通过学习和对照剖析
,
进一步增强县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正确行使
党内监督权利的意识。三是引导领导干部撰写理论文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
强党性修养
。
县委副书记
、
县纪委书记高志军带头撰写
,
理论文章
3
篇
,
其中
《贯
彻落实条例,完善权力监督》一文被收录全省廉政反腐优秀论文专集。
另一方面,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经常性地组织一把手开展警示教育活
动,通过以胡长清、成克杰、田韩案等重大案件和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件为反面教
材,通过深刻剖析他们的犯罪过程,使一把手以此为鉴,警钟长鸣,在思想上始
终绷紧自我监督这根弦,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通过教育培训,使
一把手养成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的良好习惯,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监督权,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虚心接受组织上、班子内部和广大群众
的批评和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创新形式,实行党政“一把手”廉政报告制度。
我们认真执行
《县
(处)
级单位“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汇报制度》
。
汇报每季度进行一次,截止目前,已召开一把手汇报会四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办公室将每次汇报情况综合后存入廉政档案
,
作为上级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
按照市纪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廉政报告的要求
,
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向
谈话对象
(局级)
提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从政的要求,转告干
部群众对其廉洁自律情况和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
,
对存在的问题提
出整改要求。“一把手”廉政谈话一般每年安排一次,必要时随时进行。
三、健全制度,实现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根本所在。我们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入
手,以制管人,以制律人,保证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规范有序。一是建立一把手
交流轮岗制。在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在一个地方或一个岗位任职
时间过长的一把手进行交流轮岗。这样既可以打破关系网,避免形成地方利益、
集团利益,又可以净化可能滋长腐败的土壤。二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按照
先审计后上岗的要求,紧紧围绕反映一把手实绩的主要方面,重点审计一把手在
原工作单位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经济项目经营管理情况、个人经济收支情
况以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同时,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制度,不定
期地对一把手进行考察和审计,增强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三是建立健全
党政一把手施政行为公开制度。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化是一切监督的基础,为此必
须建立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杜绝权力暗箱操作。要根据一把手的工作职责,制
订出可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制度,在严守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对一把手的职
责、权限以及决策内容、形式、程序等事项,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干部
群众的监督
,
切实纠正某些一把手在执行规章制度上搞特殊化和“制人不制已”
的行为。
C. 如何有效实施同级监督和对一把手的监
同级监督往往有愿不愿意的问题, 对一个地方和单位来说,党政“一把手”是“引擎”,是“总舵手”。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如何,一个部门工作开展得如何,党政“一把手”的思路和作风起着关键性作用。党政“一把手”能正确行使权力,一个地方,行业,单位(部门)就能凝心聚力、蓬勃发展;反之,党政“一把手”不能正确用权,则会导致一个地方歪风滋长、发展停滞不前甚至后退。因此,必须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一把手”在抓班子、带队伍、干事业中的作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权力的二重性决定了对权力必须进行制约和监督 。权力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指一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根据其意志、愿望或者达到某种目标,对他人的行为加以控制或者决定的力量,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政治力量。权力在本质上具有二重性,人类社会之所以需要权力,是因为人类社会需要权力来管理。一方面,权力是用来给人民当好公仆的,首先是表现为一种信任、责任和奉献;另一方面,没有约束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公共权力如果不受制约,就一定会导致腐败。
(二)腐败的发生决定了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腐败行为发生的内在规律表明,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都离不开公共权力、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三个必要条件,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腐败行为发生的完整链条,而公共权力在其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如何将党政一把手所掌握的权力进行有效地规范和制约,对预防腐败,构筑权力防线具有重要意义。
(三)权力运行的现实问题决定了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我国目前正处在历史转型期和矛盾凸现期,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完善,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权力的滥用还不同程度存在,权力过分集中,分权制衡不足,专门监督机构独立性和职能发挥受限,民主监督作用还不能有效发挥、制约监督手段还很缺乏,这在党政“一把手”的制约和监督方面表现的尤为明显,人民群众对此还不是很满意,对由此导致的消极腐败现象,已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根基,损害了党的公信力。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置于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考虑,保证党政一把手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当前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党政“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乏力,导致自身不愿监督,上级不会监督,同级不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群众不能监督。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甚至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工作中作风霸道,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自身不愿被监督和制约;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过多地注重“选人、用人”,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育人、管人”,重“自律”,轻“他律”,重任用、轻管理,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身的廉洁寄托在“一把手”个人的修养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从外部、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对下级工作情况的了解也仅仅是通过年度工作考核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听取汇报,通过民主测评和征询意见建议,导致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大大弱化了上级监督力度;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往往害怕监督“一把手”影响班子团结、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害怕受到打击报复“穿小鞋”,影响个人政治前途和利益,这也严重影响了其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很难实施有效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在群众监督方面,少数地方、部门以及单位决策过程、权力运作仍然不够公开透明,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领导活动和政策规定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措施不够完善,群众无法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群众的监督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二)离开权力授受关系谈监督 。 监督,归根结底,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制约关系,是权力授受关系的重要体现,也就是委托权对受托权的监督和督促。这是监督的实质问题。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往往离开这个实质问题来谈监督、抓监督,其结果,虽然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力图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然而实际效果并不能是群众满意。要从根本上改变监督不力的状况,必须牢牢抓住监督的实质,调整和理顺权力授受关系,建立起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从基层选举产生党政一把手的依次选举的授权链,改变实际存在的由上层直接决定党政一把手人选的颠倒着的授权链。这是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深层基础。首要的和最为基础性的是充分行使基层干部群众自己的民主权利,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选举产生党政一把手并实施授权。只有处理好这种权力授受关系,才能谈得上强有力的监督。
D. 如何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建立有效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根据工作经验,我认为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做好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工作靠管理和监督,没有管理,就不会有规范有效的工作效果,没有监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问题就会被掩盖和忽视。(一)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工作特点反腐倡廉工作中所指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都是涉及经济来往频率较多、资金使用较大、工作结果影响较大的领域和环节。这些领域和环节的职责重要,权限较大,所以,往来经济业务关系单位都将其作为重点,如果他们希望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方式来获得不当的利益,必然就会对这些领域和环节的责任人“投之以桃”,而等待其“报之以李”。(二)监督的方式1、监督单位要独立于被监督的体系之外。纪检检查工作必须处于被监督的体系之外。同处一个体系,就有各种合作、交流、利益往来等关系的发生,有这些往来关系,监督制度的落实必然会被执行者弱化,从而无法保证监督执行的过程严格而科学,也无法保证监督的结果准确客观。2、建立监督单位的监督单位。通过二级监督,保证一级监督的工作职责有效落实。3、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规范全面的工作流程。工作有流程,就说明工作有一套环节,而不是单个环节作业,保证权利不过度集中,分散权力的做法有利于相互制衡。4、落实各项工作决策和执行的痕迹。设定了决策流程,就必须建立痕迹保存机制,调研、招投标、研讨、商议、决策、签批、报送等等环节的执行过程都必须用痕迹来进行保存,以便为责任落实留下文字依据。痕迹的保存机构,也就是档案管理也要建立这套科目,便于这些决策文件和流程痕迹的保存和利用。5、要由监督机构监督执行公开透明的企务公开制度。都在建立企务公开制度,但是如果没有监督,就不能保证企务能实现真正的公开。 二、建立规范的奖惩提拔任用标准(一)建立标准的奖惩提拔任用标准对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工作的作用根据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类生存有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责任人在没有出问题前都是能力强,单位准备委以重任的人员,他们本身的需求大多就是想通过杰出的工作成绩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良好的奖惩提拔任用制度就是为他们的正常发展提供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方式,指导他们靠正常的工作业绩的提升来获得实现人生价值,从而增强对外界诱惑的抵御能力。(二)如何建立标准的奖惩提拔任用标准1、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现代企业都在尝试建立各种规范的制度、标准、流程,这项工作虽然在前期会耗费大量的人力,但是,根据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所显示的效果来看,规范化建设是符合人类社会进步规律的一项有意的工作。西方现代企业和社会管理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已经享受了文明进步的成果。2、要按照规范化建设的步骤,分析建立这套奖惩提拔任用标注的客观要素、可执行方式、数据依据的来源及统计、评审流程的设定、评审人员的界定等因素,为这套标准的建立、执行、效果运用做好充分准备。3、将奖惩提拔任用标准的使用与绩效考核对接,减少重复的考评工作,以免耗费大量的管理资源和员工的精力。三、明确职责,有效地使用分权制,保证权利使用过程中的相互制衡和监督作用管理中,责任人希望权力大,自己调配资源时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借以提高效率。但是,另一方面,这种权利的集中也造成工作的透明度无法体现。当权利使用的过程中参与的人越多,权利使用过程的透明度也就越高。所以,要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利进行有效的分解,让几个人承担这种权利的不同部分,相互合作,相互询问,共同决策。(一)分权的原则采用流程分权法,也就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责任人分成几个,每个人不只是给予签字的权利,而是根据工作的流程和环节来分解动作,只有每个责任人都必须承担具体的流程工作,才能使他们都能清楚整个工作职责的内容,从而避免形式上的签字。(二)分权的模式具体的领域或者环节的责任进行权利分解之后,就会有几个人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承担这个领域或者环节的不同的把关内容,如果他们的上级集中到一个人,也就是他们这个环节都只对一个上级负责,这是种两级分权模式,这种模式还是没有避开权利集中的问题,最好采用三级或以上的分权模式,从而有效消减因为集中带来的负面诱因。四、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一)群众监督的特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虽然不会进入决策权利的核心,但是他们的信息来源于日常的工作表现、生活习惯以及精神状态。这些信息中,一个人真实表现的成分占有很大比例,所以,当群众反映一个人有异常表现时,大多能够说明一定的问题。(二)建立畅通的群众监督机制虽然我们各级管理机构都建立了群众监督机制,但是,没有建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回复机制,政府各级机关接到群众的反映和投诉后,很多都是简单的交信访部门或者监察部门用信件方式反馈给当事机关,然后请当事机关自己落实并上报结果。这种方式简单,犹如让老虎自己拿棒子打自己,本身就是一种缺陷机制,亟待改变。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各种经济因素和手段都在社会运行中存在,并发挥其特有的作用,如何保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要作用,发挥其作用,保证高效的前提下形成健康的运行机制,这是很多人一直都在探索的问题,只要不断总结来源于基层的经验和知识,认真的加以分析和运用,这个问题终将会逐渐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
E. 中国古代监督思想对当今有何借鉴意义
中国古代监督思想对当今有何借鉴意义
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特征,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上也是这样。那么莪分两个方面总结其特点。积极性的特点:1.直接对中央负责,独立体系,极高的办事效率。从西汉时期开始,“监察”就已经形成独立机构,充当皇帝耳目,监督官员和人民。到了隋唐以后这套制度更加完善,三省六部制度更加明确的确保检查官员的权利和职责范围,对中央负责,设立“御史台”,对省察,考核,上报有很高的办事效率。2.渗透于考核,凭考试任职,凭能力升迁,相对人性化。由于科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官员的任职,升迁,罢黜等都体现着“仁道”和“人性化”。相比古代中世纪欧洲的封建世袭官员而言,西方更趋于物竞天择和原始,比如封建骑士管理不得当或是个人能力欠缺,自然会遭别的封建领主杀戮和兼并,替代。3.奖惩制度中重奖重罚,具有相对严格性和公平性。这个很取决于皇帝亲政能力,如果优秀的皇帝执掌权利,那么这种严格性和公平性的优越之处会体现的很明显。4.以轻制重,体现“监察”不受权位干扰,合理和稳定。以轻制重,对监官采用秩卑、权重、厚赏、重罚的政策,给级别低的监官以监察级别高的官吏的权力。这样避免了监察的公正性,不至于监察部门权高位重徇私舞弊,威胁中央。非常合理和稳定。相反,比如蒙古入侵殖民中国时期,由于外族殖民和压迫监视中国各民族,监察机构的权力过大提高,甚至被任意扩大或滥用,从而使监察制度之后畸形发展,不仅难以做到公正,而且威胁中央。蒙古殖民政权也仅仅维持90多年很快瓦解崩溃滚回草原放羊了。消极特点:因为监察制度是为“皇权”服务,维护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因此国家的“监察”的性能太过多的受皇帝的个人能力而影响。如果是有识、明智的皇帝执政,那么这一套体系非常具有优越性。如果说皇帝昏庸甚至是大权旁落,那么这套监察体系职能成为外戚专政和宦官专权的走狗,并且相反起到紊乱朝纲的反作用= =!比如明朝时期,设置了“东西厂锦衣卫”用于监督视察官员和百姓。然而由于明朝皇帝基因都不怎么滴,一个比一个昏庸,到后期甚至出现了宦官大权独揽,架空皇帝,司令百官,使人民生活和社会风气变得十分晦暗。借鉴意义: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的统一,参与并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是中国古代监察机构及监官的主要职责,这些职责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需要的。中国古代对“监察制度”中所提出的“公平性”“合理性”“稳定性”“严格性”“高效性”“人性化”等等构想都是值得借鉴的,且不说古代中国的制度下是否真的做到,但是能提出这样的原则就值得后世子孙承袭和发扬。对于今天来说,能做到以上传统构想的方法一定是“民主选举”“分权”“人民监督”“加强思想教育”“严格赏罚”等才能保证。。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对现今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F. 视察工作是人大和政协都具有的监督政府的方式之一,对还是错
政协没有权利监督政府工作。
人大可以依法监督政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