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主要做什么的
❶ 从事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主要是做什么
是协助
行政执法
工作完成的外招人员,主要负责的事情就是,违法摆设的买卖摊位及一些城市地区化的琐碎事物。也叫综合执法!也可以说是协助城市建设,交通,市容市貌管理整顿的协助后勤人员!
城管是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城管的主要专职责为属: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2)城管主要做什么的扩展阅读:
城管与城管警察的区别
城管部门是和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接触最多的部门,尤其是依法履行的行政处罚工作,具有个体损益性质。城管执法工作的高危性、突发性,已被实践证明。
因此,公安部门设立专门机构,为城管部门提供常态化公务协助是应当的,也是必须的,法理基础也是充分的。
城管警察还是警察,不是城管,依法行使的依然是警察权,不是城管权。
❸ 城管的每日工作是什么
城管的工作分成管和罚两部分。所谓罚就是执法,执法需要执法权,要通过考试拿到省法制办发的执法证,这部分人持有执法证的城管队员都是通常所说的“正式工”。协管员和小部分正式队员没有执法证,那么如果到路上巡查就只能做“管”的工作,也就是劝导啊,事先提醒之类,劝导不成则把问题转交给执法队员。执法队员除了执法,当然也做“管”的工作。
城管部门还有一些行政许可权,比如招牌、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渣土运输许可。但大部分城管进行处罚的事,城管没有相应许可权,比如无照经营,营业执照是工商批的;违章建筑,规划许可证是建设部门批的。城管是一个主要行使处罚权的机构,1996年出台的《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说“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也就是说无照经营本来应该工商处罚,违章建筑本来应该建设部门处罚,但为了行政效率,这些处罚权可以都交给一个机构去行使,避免扯皮推诿。于是城管应运而生。
城管行使的处罚权主要有下面这些,对于日常工作来讲,大多并不是一上来就处罚,还是以劝导为主。这也是比较官方的归纳,要注意的是只是把城管的工作归纳成这几项,而不是这几项的所有工作都是城管做。比如环境保护,城管只是管经营场所噪音、夜间施工噪音等一小部分,环保主要自然还是环保部门管的。
1、市容环卫。包括沿街立面装修的监管,招牌、广告牌设置的监管,渣土运输、消纳的监管,店铺超出门窗经营,沿街晾晒,公共场所派发小广告等等很多项。主要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各省市的地方性法规。
2、市政公用。像什么往雨水管道排放污水,用消防栓取水,挖掘道路有没有经过审批之类。依据的法规很多,比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3、城市规划。就是查处违章建筑。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各种地方性法规。
4、城市绿化。查处破坏树木、破坏绿化设施的行为。依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各地方性法规。
5、环境保护。处罚经营场所噪音,直接向河道排污,工地不采取措施防止扬尘等等一些行为。依据的法规很多但往往只有几条是城管管的。
6、交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广场的乱停放,就这一项。
7、工商。处罚无照的流动摊贩。城管闻名世界的原因。
另外还有当地政府交办的工作。比如拆迁最后的强拆,比如去给什么”亮灯工程“做实地调查摸底,比如去实地考察停车场选址。
这些是书面上的说法,但实际上做的也确实是这些事,只不过,像无照商贩书面上看是不起眼的一条,但日常工作大概要占掉近一半的精力,另一半的大部门则被市容环卫类的事情占去。而像绿化,一名执法队员一个月也难碰到一起,一年有一个作出处罚的就不错了。大笔罚款主要来自规划类案件,但是指施工单位的违建,居民自家的搭建不怎么会罚款的,能拆就一拆了事了。城管内部也有分工,有人主要做规划执法,有人主要管市政公用设施,有人主要管小贩。最后说一句,这里本人只是叙述工作内容,就不做价值判断了。
❹ 城管具体工作干什么
城管执法复的主要职责是制: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❺ 城管主要工作干什么
城管的工作分成管和罚两部分。所谓罚就是执法,执法需要执法权,要通过考试拿到省法制办发的执法证,这部分人持有执法证的城管队员都是通常所说的“正式工”。协管员和小部分正式队员没有执法证,那么如果到路上巡查就只能做“管”的工作,也就是劝导啊,事先提醒之类,劝导不成则把问题转交给执法队员。执法队员除了执法,当然也做“管”的工作。
城管部门还有一些行政许可权,比如招牌、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渣土运输许可。但大部分城管进行处罚的事,城管没有相应许可权,比如无照经营,营业执照是工商批的;违章建筑,规划许可证是建设部门批的。城管是一个主要行使处罚权的机构,1996年出台的《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说“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也就是说无照经营本来应该工商处罚,违章建筑本来应该建设部门处罚,但为了行政效率,这些处罚权可以都交给一个机构去行使,避免扯皮推诿。于是城管应运而生。
城管行使的处罚权主要有下面这些,对于日常工作来讲,大多并不是一上来就处罚,还是以劝导为主。这也是比较官方的归纳,要注意的是只是把城管的工作归纳成这几项,而不是这几项的所有工作都是城管做。比如环境保护,城管只是管经营场所噪音、夜间施工噪音等一小部分,环保主要自然还是环保部门管的。
1、市容环卫。包括沿街立面装修的监管,招牌、广告牌设置的监管,渣土运输、消纳的监管,店铺超出门窗经营,沿街晾晒,公共场所派发小广告等等很多项。主要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各省市的地方性法规。
2、市政公用。像什么往雨水管道排放污水,用消防栓取水,挖掘道路有没有经过审批之类。依据的法规很多,比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3、城市规划。就是查处违章建筑。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各种地方性法规。
4、城市绿化。查处破坏树木、破坏绿化设施的行为。依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各地方性法规。
5、环境保护。处罚经营场所噪音,直接向河道排污,工地不采取措施防止扬尘等等一些行为。依据的法规很多但往往只有几条是城管管的。
6、交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广场的乱停放,就这一项。
7、工商。处罚无照的流动摊贩。城管闻名世界的原因。
另外还有当地政府交办的工作。比如拆迁最后的强拆,比如去给什么”亮灯工程“做实地调查摸底,比如去实地考察停车场选址。
这些是书面上的说法,但实际上做的也确实是这些事,只不过,像无照商贩书面上看是不起眼的一条,但日常工作大概要占掉近一半的精力,另一半的大部门则被市容环卫类的事情占去。而像绿化,一名执法队员一个月也难碰到一起,一年有一个作出处罚的就不错了。大笔罚款主要来自规划类案件,但是指施工单位的违建,居民自家的搭建不怎么会罚款的,能拆就一拆了事了。城管内部也有分工,有人主要做规划执法,有人主要管市政公用设施,有人主要管小贩。最后说一句,这里本人只是叙述工作内容,就不做价值判断了。
还要补充一点,城管没有一个全国性的机关,都只是隶属于各地方政府。因此各地的城管在职能范围上是颇有些出入的。
❻ 城管的工作主要是做什么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决定,本市城管执法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下13个方面的处罚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全部处罚权,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城市河湖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停车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
❼ 城管的职能是什么
城管执法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专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属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❽ 城管到底用来干什么的
因为说了一句挑衅的玩笑话,竟然被城管执法人员围殴致残。这是最近发生在古都南京的又一起城管恶性执法案。 类似的事情已经在多个城市发生多起,每次发生都会引起民众一阵谴责,不久故伎重演。 看来,谴责是没有用的。当恶性执法一再发生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城管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我不清楚城管的来历,也不清楚当初设立城管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但是,我有一个极其朴素的认知:公安局是管治安的,工商局是管市场的,税务局是负责收税的,城建是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的,环保局是管环境污染的,文化局是管文化市场的,交通局是管道路交通的,市政府是什么都管的。还要城管局干什么?城管局的设立是不是有问题? 很多人眼里的城管执法,不过是开着印有“城管执法”字样的小货车,在街头巷尾拿着喇叭追赶无照商贩。如果只做这样的事情,我看这城管执法大可取缔了。 在我看来,一个温情、和谐的城市,一定是各群体共生共融的城市,绝对不应当只有中产阶级以上的群体才可以生活。但是,在我们国内,许多城市视民工及无正当职业者为包袱,总试图把这些人赶出去。这实际上是一种狭隘的市民心态。我认为,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任何人都有在某个城市生活、不在某个城市生活的选择与自由。我们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而欺负他们。 纽约可谓发达,但是纽约仍然有贫民窟,我们没有因此而看到城市管理者以“有碍观瞻”为由驱逐他们。 乡下人及无正当职业的城市弱势群体,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实施“有执照的商业”活动,于是他们成为城市执法者重点打击对象。他们不仅生活没有保障,还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每天生活在恐慌不安之中。当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始终不能建立起来的时候,掀翻他们的小摊等于逼他们走投无路,剥夺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权利。 因此,对于弱势群体,我们需要的不是粗暴的打击,而是温情的救助与指导。驱赶,只能制造城市对立,让我们远离社会和谐。 如今,讲“和谐”很时髦,但是,城管扮演的恰恰是“和谐的对立者”。他们与个体犯罪不同的,不过在于披上了“执法”的外衣而已。
❾ 城管应该做什么
城管执法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版,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权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❿ 城管是做什么的
城管,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城管,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回简称,是城市答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一个部门,属国家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进行行政执法,维护城市秩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住建部令第34号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