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责监督6
『壹』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什么的专门机关
根据《党章》第八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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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纪律检查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七条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参考资料
共产党员网:《党章》网页链接
『贰』 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要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必须研究安全的科学理论,揭示安全的科学规律,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安全管理虽然是极其艰巨的一项工作,但是,只要不断研究探讨和把握安全管理的规律,就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科学管理是安全管理之基础,愚昧无知往往是安全之祸,事故之源。许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们缺乏必要的教育训练和科学知识造成的。
在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注意两种情况,一是当观察到系统发生变化时,探求这种变化是否会产生不良后果,如果是,则寻找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另外一种是当观察到一些不良后果后,先探求是哪些变化导致了这种后果的产生,进而寻找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时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要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全职能人员的作用,按总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公司各供热所,调度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供热期和节假日期间以及有较大型生产活动时,要加大检查频次。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我们的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层层抓,层层管,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制定,完善和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管理不能出现走马观花的现象。公司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坚持领导负责制。各所,科,室的行政主管人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要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每一个层面都有人负责,要形成一个公司,所,站班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各所,站班要分别设立兼职安全员。要在公司内建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机制,每一名员工对安全生产都负有责任,职工全员都要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提高职工的安全认识也是一项重点工作。
安全管理工作搞不好,往往就在于认识不到位,有些部门领导认为安全管理增加了不必要的投入,这完全是错误的。现代安全管理要求的基础就是正确认识安全管理,首先要提高对安全教育的认识,真正把安全教育摆到重点位置,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教育途径上要多管齐下。既要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月等形式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教育,又要充分发挥安全会议、厂报、黑板报、警示牌等多种途径的作用,强化宣传效果;在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上要丰富多彩,推陈出新,使安全教育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寓教于乐,使广大职工在参与活动的同时受到教育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广大职工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跨跃,进一步升华到我会安全的境界。
要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态度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教育,使广大员工熟悉和掌握许多安全知识,真正做到懂安全也懂技术,避免在工作中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职工劳动保护,确保职工人身安全,也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我们要认真执行总公司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规定。同时,要教育职工增强劳动保护意识,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防止因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当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的来说,安全管理是一项很重要又比较容易忽视的工作,无论是从经济效益还是从社会影响力都显得特别突出。如果做不好,势必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危害,会给企业和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作保障。
『叁』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什么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下列具体任务: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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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