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简易程序
1、执法人员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袭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执法人员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说明给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及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取证。
3、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权、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
4、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5、将当场处罚决定书存根交局法制宣传科备案。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适用条件有:
1、违法事实确凿;
2、有法定依据;
3、符合法定种类和幅度,即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