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购监督
1. 老板不信任公司采购派人监督怎么才好
让他监督呗,能怎么办,采购这个职位本身就很敏感。
2. 如何有效监督采购,实现合理控制采购价格成本
1、确定采购渠道减少中间流通环节
实行采购前的供方评定制度,确定采购渠道,减少中间流通环节。供方评价是实施采购成本控制的准备阶段,企业应广泛收集市场信息,掌握主要物资信息变化,除有特殊要求的原材料采购外,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应当选择两个以上供货单位,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加以比较,并审查其资格,最后确定最优供货渠道,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2、控制质量降低采购损失成本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市场占有率,而原材料质量是决定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原材料采购首先要保证好的质量。一般情况下质量好价格高,质量差价格低,如何做到质优价廉,只有做到货比三家,建立采购成本优化模型:对于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原材料,实行质量检验和验证,严把质量关;对于主要的材料物资,建立质量与成本跟踪系统,适时调整供货方,在比质比价的基础上,寻求最优采购成本;对于日常耗用量比较大且对产品成本影响不大的材料物资则侧重于其价格的比较。以低价采购。
原材料库存的控制
原材料库存的控制与物料采购密不可分,它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中必须适时调整的一个动态变量,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库存物料的价值会随着市场价格的涨跌而增减,预测价格走势。掌握价格变化的规律,适时调整库存,显然能获得生产加工效益之外的收益。但是,要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在预测价格下跌时,也要保证一个最低库存;在预测价格上涨时,也会有一个最高库存,并且要考虑它受制于库存容量的大小,资金调节用量的限制,涨价幅度与资金利息率的比较,以及在投入生产消耗完之前价格是否回落等因素。
3. 浅谈如何加强企业招标采购监管
(一)利用职权干预。利用职权直接插手干预招标采购业务虽比以往明显减少,但还未完全杜绝,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在招标采购业务过程中穿针引线,为投标单位入围或中标暗中帮忙。
(二)规避公开招投标。随着《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公开抵制招标的现象已很少发生,但以各种借口规避招标却时有发生:一是以时间紧、任务急为由,向领导申请,免除公开招标程序,采用谈判等形式进行采购;二是分解项目规避招标。将一个项目分解为若干项,使每项都达不到企业所规定的招标数额,从而走零星采购程序。
(三)控制信息发布。一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取控制信息发布平台、信息发布时间等手段排斥潜在投标人。如在影响很小的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使得一些投标人不能及时获得招标信息而丧失投标机会,进而达到限制投标人数量的目的。
(四)蓄意造假。一是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招标。一些心术不正的投标人挖空心思搞定招标人或评标专家已达到中标的目的;有的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对意向投标单位采用带有暗示性、诱导性的提问或替投标人做补充应答,对其他投标单位则百般刁难,甚至利用权力为意向投标单位量身制作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或在评标中故意多打分,从而使意向投标单位高价中标。二是投标人之间的串通。一些投标单位相互串通,达成协议,抬高报价。或由一家投标、几家陪标,事后利益均沾,大家轮流中标。三是有的投标单位分别代理几家产品,以不同名义来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实则仅为一家投标单位。
4. 公司要成立一个业务监督部门,要对采购部、营销部、生产部进行监管,那么要如何进行监管呢
首先你的管理建议是否与公司高层意愿相符合
不管是管理制度还是监管方法,执行的过程都需要人去执行
保障执行效果来自于高层的决心和配合 不然你的提议只是短时间头脑发热 几天的个人热情
5. 采购为什么需要监督控制
采购如果监督不严,一方是容易造成职务犯罪,另一方面会因为采购物品不合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6. 公司采购由谁负责监督 在线等 详细流程 非常感谢
老板
7. 政府采购监督的主要问题
(一)宏观管理问题
第一,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计划管理重视不够。有的部门虽然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但不完整,大量政府采购项目没有在采购预算中体现。据审计资料统计,编制的2005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仅为100亿元左右,而实际采购金额超过200亿元①。
第二,政府采购的集中程度不够高。在 2005年审计部门抽查的几个中央部门中有5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未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通用项目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规避政府集中采购金额 31.28亿元,相当于当年政府集中采购总额的62%①。
第三,采购程序不规范。主要表现在:通过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与没有中标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评标时未通过财政部管理的专家库抽取专家;与不具备销售代理资格的企业签订合同,人为增加采购环节和成本等。
第四,部分集中采购项目的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益不高。对于部分市场价格变动频繁的协议供货产品,如果政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联动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对称,最高限价逐渐失去实际控制意义,部分商品的政府采购价格就会高于市场价格。
第五,部分项目采购周期较长,采购效率有待提高。2006年经过对中央部门的问卷调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28类项目,有11类项目采购有70%以上的部门认为采购周期较短,另有11类项目采购有40%的部门认为采购周期较长。
(二)实际执行中的问题
第一,采购人有意无意地将不应该透露的采购信息提前透露给供应商;编制采购文件带有明显的倾向性;采购人对其内部需求、资产管理等情况不了解,任由用户部门自行上报其需求数量和品目等,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采购需求,也给供应商的推销游说大开方便之门;不顾具体情况、实际用途,盲目攀比,追求名牌,造成“不求最好,但求最贵”现象屡见不鲜;未将应当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部门代理,而是擅自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拒签或延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
第二,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应透露的采购信息透露给供应商,如采购预算、评审专家名单、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等内容;不按照规定充分公开信息;评审标准不够全面、细化,或者直接把特定供应商的资质、信誉、技术等条件设定为评审标准,谋求个别供应商的不当优势;按照采购人的意愿有选择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干预或诱导其他评标专家意见等。
第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认真履行职责,以个人好恶或者成见发表具有倾向性的评审推荐意见;与供应商串通或迎合采购人,出具不适当意见;泄露评审过程中的有关细节等。
第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种种不正常或违法现象,限于专业知识、法律意识、经验和人手等方面的原因不能够及时发现,关注的焦点往往放在参与竞标的企业身上,一旦产品到位之后,对于产品的具体使用情况,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管职能;对投诉、质疑事项不及时做出处理或违法违规做出不当处理等。
第五,供应商不严格遵守采购制度的各项规定,不按《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办事。各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采购机构进行不正当联系等。
政府采购监督的国际规则和国外经验[2](一)新国际规则的影响
2007年12月28日,我国政府签署了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申请书,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这是继加入WTO以后,我国在对外经贸领域开展的又一项重大谈判,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显然,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来说,加入GPA有利有弊。“利”是:首先,我国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采购人可以拥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不出国门,就可采购到质优价廉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其次,国内企业可以一跃进入国际市场,赢得更加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再次,有助于提高政策透明度,健全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由于公开招标是国际政府采购活动的首选采购方式,必然要求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程序、条件等都要公开、透明,本国企业将与外国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展开竞争,有利于迅速形成包括财政、审计、监察、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供应商、公众等社会各界在内的全方位积极参与的监督机制。
另一方面,加入GPA之“弊”表现在:首先,国际竞争的加剧势必使得某些国内企业受到冲击。其次,我国在体制、法律等诸多方面短期内难以适应,需要进行大量的法律、规章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再次,健全的法制运行体系需要建立一整套相应的监管机构等作为支撑,其运行成本将相当可观。另外,透明度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等国际规则将对我们的制度建设、行为规范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不能尽快弥补,迎头赶上,将很难趋利避害,也很容易遭人诟病、授人以柄而枉交学费。
(二)值得借鉴的国外经验
第一,形成相互制约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从国外政府采购监督体系来看,基本形成了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比如在美国,议会主要审查采购预算的监督权,审查政府预算安排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审计部门主要是对管理工作水平和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事后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的监督主要在资金的管理活动中展开,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此外,司法机关、供应商、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活动也进行相应的司法和社会监督。
第二,以严格的财政预算程序为前提。从国外政府采购监督的时间来看,加强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是财政预算监督管理的一个关键性环节。如果预算编制不合理,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就有先天性不足,即使监督的措施科学合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也难以达到应有的要求。
第三,以完善的法制体系为基础。美国政府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从200多年前的《联邦采购法》开始,美国先后颁布了《购买美国产品法》、《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法案》、《小额采购业务法案》等一系列规范联邦政府采购行为的法律、法规。另外,各州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颁布相应的采购法规,对采购目标、采购程序、财政预算、采购监督和评估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制度完全建立在法制基础上,从而使政府采购活动有法可依。
第四,保持政府采购的高透明度。为保证采购业务公开、公正地进行,美国政府采取多种方法,努力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一是颁布有关采购程序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使政府采购人员和供应商明确知道该怎样进行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二是向未签约的商家及感兴趣的公众公布与政府签约的商家名称及签约数量,使采购结果公开,并且向未能签约的商家公布并解释具体规章制度的执行办法,使独立的第三方及未能签约的商家的律师可以随时查阅政府的采购记录;三是聘请监督人员(如政府总监)定期检查政府采购行为,避免政府采购的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
第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高度重视采购信息系统的建设,不仅出版专门的杂志刊登各种采购信息,而且充分利用互联网强大的信息功能,发布和搜集有关政府采购的信息。
8. 如何监督采购
蒋国民:我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板,现在我对公司的采购加工部门不太放心,公司的采购价格比其它企业要高,采购部门的理由是采购数量少,拿不到大折扣。但我担心是他们与厂商串通好,拿走回扣,然后报高价过来。请问,我应该如何对他们进行监控?有什么好的机制吗?
周博士:首先采购人员的任用一定要慎重,采购主管必须是采购出身,考察其个人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加强采购人员的管理。采用多个供应商,公开报价。确定供应商和实际下单的人员不同,轮流负责各个供应商(一到两年轮流一次)。加强监督,定期请内部审计人员审计,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发现收取回扣者,开除或扣奖金工资。
完善价格监控制度。价格要公开,和大的供应商有良好沟通,管理层要了解价格信息和价格渠道。仓库建立每种产品历次采购的单价表,采购单价公开,采购权限放开,谁都可能提供供应商,只看价钱是不是往低走。如价格提高,采购人员要接受质问,这样通常不会拿得过高,有些人还不敢拿。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价格、成本体系。你的销售价格、成本水平是衡量你经营、采购、运作水平的标准。在这个行业,你的销量、利润率等会计指标可以综合地反映出你的大体采购水准。相对整个行业,过高的采购成本或资金压力说明采购业务有问题。
严格按ISO9000的要求控制采购流程,是既科学又有效控制相关业务的好办法。
目前采购拿回扣已经是普遍社会现象,但不是所有的采购员都是拿回扣的,关键看公司的管理制度和采购人员的自身素质。对采购可以监督,但不要用有色眼光监督,信任是第一位。采购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水平。
http://wenku..com/view/23a13bd184254b35eefd34aa.html
9. 如何对采购人员进行监督与稽查管理
对采购抄人员进行监督与稽查管理袭可以使用高亚科技的采购管理系统, 可对采购每个环节进行严密的跟踪与管理,从需求到交付,对企业采购执行过程进行科学管控,把采购中人为干预的程度降至最低。
可以从客户需求的源头控制企业的采购需求与计划,每一个采购需求量都有据可依,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合规的多采购或少采购的情况,从根本上减少人为干预而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系统支持从客户合同自动生成采购需求,根据不同的采购需求分派不同的采购负责人,企业也可以通过8Manage 的产品库功能分析产品的细分需求,通过BOM(物料清单)功能进一步分析具体的物料需求并生成详细的采购计划,同时系统支持把采购计划导出PDF报表以方便进行汇报或其它核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