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城管的城市
⑴ 城管的由来
城管是城管执法监察的简称,基于城管执法监察二重性,城管执法监察也被称为城管监察或城管执法。
城管制度是从早期的城建监察制度演变而来的,经历了从城管监察综合执法、到城管执法、到城管执法监察的发展。《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梳理了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诞生和发展,介绍了从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市容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到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的发展脉络,指出执法监察的二重性,即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强调城管执法监察制度对于构建从综合规划决策,到专业运行管理,再到综合执法监察的橄榄型城市综合管理现代治理结构十分重要。
城管执法监察制度发展的三个阶段:
早期雏形:城建管理监察(1978—1995)。
作为城管监察的早期雏形,城建监察是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出现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城市建设事业迅猛发展,市容环境等城市建设管理问题凸显,地方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市容环境监察入手,相继组建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监察队伍,通过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传统单位及社会主体依法履行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责任。负责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房地产、风景名胜区等城建管理监察工作。城建监察的发展为城管监察的诞生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城管监察综合执法制度的创立与发展:1996-2012。
城市化发展重塑了城市物理空间与社会空间,推动了城市建设管理与城市社会管理的逐步融合,使得城市作为复杂巨系统的综合管理问题愈加突出,城建管理监察(城建监察)演变为更加综合的城市管理监察(城管监察)。199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也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牵引了城管监察综合执法制度建设。1997年5月,按照国务院法制局对北京市政府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批复,北京市宣武区作为全国第一个试点,成立了宣武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后因宣武区和西城区合并,而与西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合并,并于2013年改名为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启动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政处罚职能的集中与强化也伴随着巡查监察职能的弱化,重建轻管、以罚代管等弊病日益凸显。城管监察执法逐步被直接称呼为城管综合执法或城管执法。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也给城市综合管理提供了新机遇,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和谐城市运行模式、“市民城管通”全民城管模式相继涌现。这个时期,大批法律学者进入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城管综合执法的研究,部门管理格局被打破,城市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城管监察与综合执法的关系进一步被审视。
城管执法监察的探索与发展:2012-2019。
城管监察在正式文件里被称为城管执法,同时监察职能也随着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的转变逐步得到重视,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的探索与实践进入新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城管执法被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连续就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并相继出台一系列关于城市管理与执法的重要文件,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被放置于更广阔的政府服务转型与社会共治视野下审视,执法监察二重性进一步被认识,执法的监察职能被找回重建。伴随城市物理空间、社会空间、网络空间的融合,现代信息技术成为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现代化的重要赋能手段,“五位一体”智慧城管作为城市管理执法监察一体化探索,成为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监察发展的新方向。
⑵ 如果真的没有城管,城市将会怎样
城管需要完善的制度建设
1、统一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对于小商贩来说,固然要遵守相关规定,而对于城管,更需要完善的制度建设来规范他们的行为。在上文中,不难看出城管部门的制度体系建设十分落后,各地区城管各自为政。在制度建设比较完善的北京、上海等地均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文件规范城管行为,而在某些地方,城管执法只有《行政处罚法》作为执法支撑,涉及到:什么样的情形才算是违规、城管罚收的款上缴何处、城管执法时需要遵守什么样的准则、城管人员如何配备、如果发生言语或者肢体冲撞怎么办……这些问题却无据可依,如果这些问题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城管执法必然是各人执各人的法。
2、取消临时工,规范执法人员管理
城管部门回应城管暴力事件时总会用"临时工"来解释,到底是不是临时工无法考证,但却暴露了临时工这个群体的存在。临时工的确是城管部门中一个特殊群体,在我国,城管归属于市、县执法机构,有的地方是公务员编制,有的是事业单位编制,有的只是临时工。公务员编制也罢,事业单位也好,都有来自于财政的收入保障,而临时工,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却享受不了同样的待遇,只能靠几百元底薪加罚款提成存活。这个群体难免有积怨,再加上罚款带来的经济利益,使得他们往往成为最野蛮最暴力最受人诟病的群体。
其实我国从《劳动法》颁布起,严格说来就没有"临时工"这一说法。但是城管所担负执法职责却让临时工去完成了,一出事还让临时工给背黑锅。让临时工享有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待遇和福利,享有一样的职业培训和规范指导,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都是管理者执法者,都应该"以人为本"。
3、城管管人也要被管
城管只管人而不被管,这使得城管无比嚣张。不能指望城管进行内部监督或者依靠群众拨打监督电话。到底谁来监督城管?是不是应该有一个具体的、独立于城管系统的机构来监督呢?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机构,又该怎么做呢?
在目前缺乏独立机构监督的情况下,城管的监督应该首先是公开,让城管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其次,更应该要求市民的广泛参与,将城管置于市民的直接监督和控制之下。由于城市管理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等众多领域,无论是相关秩序和管制的建立,还是相关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提供,都涉及和影响到广泛的市民利益。因此相关的决策过程,还应该吸取所有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
最后,城管的考核也不应该由执法办案数量这种生硬的数目来考核,而应该用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
⑶ 城市里的城管归哪个部门管
如果是正规的城管执法队伍的话,那么一般在市政府下面会设立有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委员会等),为市政府的直属单位。
如果是那些城管协管员的话,那么可能是街道自己聘用的,属于街道办,或者区的城管局管理。
⑷ 城市管理执法局是不是就是城管啊
这取决于你对“城管”的定义。
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职责一般涉及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店招管理、以及相关行政的审批。
平常在街面见的“城管”大多数是管理规范城市市容秩序的,属于城市管理执法局的一部分职权范围。
⑸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这个部门以后会不会被取消呢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这个部门以后不会被取消。
原因是:
1、至少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会被取消,因为有存在的必要,是个不可缺失的部门。
2、只有出现有这种职能的替代部门才有可能被取消,仍要国务院上报到全国人大进行表决才行。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区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法律和规章制度。
(二)编制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制定城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报区政府审定颁布。
(三)综合协调落实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城区管理工作方面的关系。做好监督、检查、裁决、服务工作。
(四)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它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对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辖区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不含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管的道路和重点部位)
(八)负责辖区内所有匾牌字号的管理和查处。
(九)负责对辖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居民、村民私有住房(含村民自建楼房)和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的查处。
(十)负责对辖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查处。
(十一)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培训,监督检查考评。
(十二)负责对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全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普法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以上职责是目前其他机构不能代替的,因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有存在必要的。
⑹ 请问城市报刊亭设立或撤销归政府哪个部门管是城市管理局吗谢谢!
这个是城管局审批设点,
工商局审批办证
文化局审批办书报零售证
⑺ 城市管理执法局归哪个部门管
城市管理执法局归当地市政府管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后来,城管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的行政编制,成为行政机构“城管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简称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法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以及各城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拓展资料:
城市管理执法(简称城管;英文:Urban Management And Law Enforcement,缩写:UMAL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中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规范化称呼,其全国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其省、自治区级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直辖市、较大的市、县级的部门为城市管理局,基层的执法组织分别为乡、镇城市管理执法所和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街道执法所。
2017年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成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通过公务员考试并接受正规训练后,按照局、队的执法人员编制而调配。
资料来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⑻ 城管应不应该撤销。
城管存在的必来要性:
1、维护城市容貌源,对很多违法乱纪的现象予以制止
2、对城市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清理街道的小广告,治理夜间噪音扰民,拆除违章建筑,整治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查处乱倒垃圾,污水乱流、乱停乱放、乱摆乱设等等。承担了很大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为了给市民群众提供了一个良好有序的城市环境
3、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⑼ 2018年城管取消是真的吗
假的。
因为城管是城市建设及环境维护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尽管有很多不如意,但会不断完善。
城管是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9)取消城管的城市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