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监管
Ⅰ 为什么要监管投资银行
(一)通过加强政府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使金融体系更加安全与稳定
由于投资银行是高风险、高收益行业,而且存在“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旦投资银行发生危机,可能危机到整个金融体系。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一旦投资银行发生重大危机,对于全球经济将会产生不可估量的损失,这次的金融危机就是最好的例证。因此,加强对投资银行的监管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二)通过加强政府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促进金融机构开展公平竞争
监管的目的不是控制,而是像铁路一样,给金融机构提供一个更好地运行环境。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通过竞争才能够提高投资银行的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加强政府监管要着重于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力求在安全稳定的基础上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而不是以行政指令的方式参与金融机构业务。
(三)同时,加强政府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也是由投资银行自身的特殊性决定的
投资银行自身的特殊性和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加强监管的必要性。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和本源业务是证券承销,而证券一方面是一张虚拟资本,另一方面还是一种信息产品,这就预示着证券市场比其他市场更容易出现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决定了政府加强监管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从其自身来说,其注重高收益、高风险的管理方式,也决定了政府加强监管的必要性。
Ⅱ 能否比较分析各种金融监管机构(如银监会,商业银行,券商投行等)
这个问题太大,我就简单的从就业的角度讲一下。
如果你对货币政策感兴趣就进央行,对私募感兴趣就进证监会,对银行的监管感兴趣就进银监会,对保险感兴趣就进保监会。
如果有机会也可以选择一些特招的机会。
这些岗位其实没啥太明显的优势和劣势,能进都很不错。
Ⅲ 我国投资银行应采取哪种模式为什么
我国的投资银行经历了1997年以前的混业经营时期。1997年以后,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原则,即证券业务、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必须分离,由此,中信证券、光大证券、招商证券等被分离出来。这些证券公司可称为传统体制下的投资银行,以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开展粗放式经营,以经纪业务为主,承销业务比重不大。
我国首家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是于1995年8月,中外合资组建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这标志着我国有了按国际惯例组建的真正意义的投资银行,是我国资本市场上的一种组织创新。它由中国建设银行、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与美国摩根·斯坦利公司、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香港名利集团合资组建,其中中国建行控股比例达42.5%,它完全按国际惯例运作,并旨在把公司办成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投资银行。中金公司正在利用其独特的优势逐步把国际规范的、成熟的投资银行操作经验引入国内,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投资银行服务。2002年,中国银行成立了中银国际证券,这是我国又一家投资银行。它们以承销、并购业务为主,是我国真正的投资银行。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我国投资银行发展模式采取的是独立发展模式(目前大部分证券公司均采用这种方式)和银行控股公司模式(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属于这种模式)。我国的金融业目前和未来一定时期内仍将采取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这决定了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在目前和未来一定时期将采用独立发展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另外,在2003年度全球1000家大银行中,中国银行排名第15位,中国建设银行排名第37位。这两大银行在全球的规模优势,使得按现代投资银行制度建立的中金公司和中银国际具备发展成为全球一流投资银行的条件。但是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必须转化其经营模式,完成银行控股公司向金融控股公司的转变,这样才能加快中金公司、中银国际成为全球一流投资银行的进程。
近年来,随着国际金融业的并购与重组,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化。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如英、美、日等国家纷纷向全能银行演变。而就我国而言,入世后,我国的金融业在五年内将全面对外开放。我国实行的分业经营体制对业务范围的限制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在规模、利润方面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因此,要发展壮大我国的投资行业,我国的投资银行最终将会选择混业模式。
Ⅳ 投资银行的主要监管机构
在我国,对投资银行监管的总体方向是借鉴美国的集中统一监管制度,朝着集中统一监管的方向发展。目前,在我国,政府监管机构主要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Ⅳ 券商投行好吗
在外面人看来,投行是高大上的职业,经常直接和身价上亿的企业老板打交道,开口闭口谈的都是以亿为单位的交易,年薪百万是起步价,出差坐头等舱,住五星级酒店,经常出入各种高端社交活动。
这个描述的,是华尔街的投行,但对国内投行来说并非如此,现实有些残酷。大多数国内投行从业人员来说,听了这种高大上的描述恐怕只能呵呵了,因为对他们来说这简直是神话传说。
投行在中国发展了十多年,券商家数早突破百家,IPO常态化扩张以及新三板扩容,使得国内券商投行业务量爆发式增长,因此券商投行部门在不断招人,投行从业人员队伍持续壮大。然而行业不断洗盘,竞争日趋激烈。除了头部券商,大部分券商项目有限,对甲方议价能力很弱,呈现僧多肉少的局面,投行业务赚钱日益困难,投行部门变得臃肿。
同时监管部门对券商投行项目监管趋严,为了做到勤勉尽责,投行项目需要投入足够的人力资源来做。在这种情况下,迫于业绩压力,很多券商只能压缩人员成本来维持投行部门运营。
因此,一般的投行人员基本工资普遍低得可怜,而项目奖金又看起来遥不可及。首先团队要能拿到项目,其次项目能够顺利做成,再次就是公司和部门能够把奖金兑现给作为项目组的你。兑现奖金的过程可能是一波三折的,现在很多券商内部都要求奖金要递延几年发放(防止项目后面出问题,规避项目执行人员的道德风险)。
而投行人员特别是一线项目组,时常要经受甲方和公司内部领导各种催进度的压力,经常通宵做材料,在项目地一待就是几个星期,待个大半年的情况也是家常便饭。外界总是说投行人员常以民工自嘲,实际上投行人员就是金融民工了,辛苦做项目,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而且还饱受甲方和内部领导的压力,项目遇到问题,甲方和领导各种狂怼。
因此,干投行,内心需要无比强大。总之,从投入产出比来看,投行不是一个好的职业,付出得到的回报让很人失望了,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年来,很多人怀抱希望加入投行队伍,然后又离开了。这些人,有名校毕业生,有四大和知名律所出来的,也有在不错的甲方内部金融部门出来的。很多人进来待了一段时间,又离开了这个行业,其中失望者不占少数。
然而,投行的从业经历,也锻炼了他们。通过对比以前的工作,投行工作强度大,对综合素质要求更高,使得他们职业技能得到充分锻炼,短期内有了显著提升,使得个人在职场的竞争力更强了。因此很多人虽然从投行离开了,但也找到了不错的工作,在新的岗位上成功实现人生目标。
从这个意义上看,投行确实是个不错的能力修炼场,个人能力在此得到充分锻炼,个人在高强度的工作量和压力中快速成长。这也印证了那句老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因此笔者看来,投行虽苦,虽然不是一个适合长期从事的好职业,但确实是个不错的职业跳板!
Ⅵ 论述题: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如何加强投资银行的风险监管
金融危机中暴露的政府对投资银行的几个监管问题:
(一)次贷危机中投资银行扮演的身份多样性暴露了政府监管的软肋
(二)金融机构巧妙绕过监管,暴露了立法的不完善
(三)信息不对称助长了投资银行逃避监管的能力
(四))政府对内部控制中的道德风险监管乏力措施:
1、为投资银行创设良好的运行环境金融创新能够保持投资银行的活力,但同时也带来或者放大风险。投资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利益链条拉伸越长,需要政府监管的对象就越多。政府监管的不到位、不适当或者越位,都只能为投资银行提供毒化的运行环境。
以次贷为例:投资银行为了加强资产的流动性及转嫁风险,将大量的次级债打包并证券化后向资本市场出售,就衍生出了以次级债为基础的风险链:最终借款人→发放按揭贷款的银行或专业的按揭公司→按揭贷款衍生债券之投资者(主要是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 →购买按揭贷款债券之投资者(主要是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对冲基金、个人投资者) 。由此可以发现,只要链条终端的借款人无力如期偿还债务,整个链条就会随之断裂,作为这个次级债链条上各个环节的金融机构就不可避免地面临信用危机或破产倒闭。
2、创建良好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制度信息披露是政府对投资银行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信息收集决定着投资银行经营成败,信息披露又激励并约束着投资银行。
一方面,投资银行将各级证券管理者、交易机构的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投资者,另一方面,它按照证券申报制度将企业财务报告及时向投资者公布,从而使投资者拥有尽可能多的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的误导,保证信息效率和信息公平。政府的职责之一就是依法确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序,使投资银行的经营置于阳光之下,约束资银行的高风险经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管理者的道德风险。信息披露包括政府向公众提供信息和投资银行依法向公众披露信息。
3、将投资银行的业务风险全面纳入监管:
a. 把好市场准入和退出关口投资银行的市场准入,从法律上讲,是指投资银行依法获准设立,实际取得法律上的主体资格,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行为。市场准入是防范整个市场风险的第一道屏障,它保证进入市场的每一个交易主体都达到交易最低要求,这是保证金融业健全稳定发展的有效的预防性措施。
b. 针对投资银行的业务链条设计风险监管制度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包为上市公司融资,包括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对企业重组兼并提供咨询,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服务,包括证券交易、投资咨询等,从佣金、买卖差价和管理服务费中获得利润。从市场整体观之,投资银行的金融创新,可以分散和转移风险,但不能消灭风险。投资银行遭遇风险常常是金融风暴的导火索,这是由现代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高杠杆率、高关联度、高不对称性的特性所决定的。对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监管,即包括投资银行亏损倒闭累及社会,也包括投资银行利用自己的优势在业务活动中损害投资者及其他人的利益,当前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创新”出有毒金融产品。
4、重视对投资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资本流动的全球化,金融证券市场的全球化,融资的国际化、证券化,意味着金融机构的跨国化和金融信息的全球化。全球化背景下,势必导致许多无序的金融活动和金融资源的过度开发,形成许多监控的盲点和误区,这种矛盾的加剧还将特别引发出各种投机性、避税性、洗钱性金融活动的负效应。
金融全球化创造了危机迅速传染的条件和环境。一个国家因监管或管制出现问题而导致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变小,现代的金融危机基本上表现为在国际经济失衡的条件下,国际资本在利益驱动下利用扭曲的国家货币体系导致区域性金融危机爆发。当前的金融市场是全球范围的,因此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监管是必要的,以促进区域和全球国际金融的稳定
Ⅶ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区别是:A
第一,性质不同。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是一种强制管理,带有行政管理的性质。自律组织对投资银行的监管具有自律性质。自律组织是通过制定公约、章程、准则、细则,对投资银行的活动进行自我监管的组织,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是最主要的自律组织。自律组织一股采取会员制,符合条件的投资银行可申请加人自律组织,成为其会员。
第二,处罚不同。政府监管机构可以对违法违规的投资银行采取罚款、警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其从事某项或所有证券业务的资格,如日本最大的投资银行野村证券在操纵市场和贿赂、勒索机构投资者的丑闻暴露后,被曰本大藏省处以停止自营业务一段时间的处罚。相比之下,自律组织对投资银行的处罚较为轻微,包括罚款、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依据不同。政府监管机构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来对投资银行进行监督,自律组织除了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外,还依据自律组织制定的章程、业务规则、细则对投资银行进行管理。
第四,范围不同。政府监管机构负责对全国范围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管,自律组织主要针对成为其会员的投资银行及这些投资银行的发行和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Ⅷ 投资银行在金融危机后的变化
一是为统治稳定,希望对你有用,就像本来只有一百块却在做一万块的赌博。
上面三点都是本人从已发生的事实进行的分析。经过金融危机,将来会是一个为资源而战的时代?就是刚才说的,金融危机有一部分就是由于投资银行的高“杠杆效应”的“金融衍生工具引”起的,但亏损就变成负债九千九百了,只要学他们我们就会好!这是“大而不倒”决定的,政府不可能在装作不知道,这个就增大了风险。因为在危机之前!因为这个“金融衍生工具”是投行为了“规避监管”推出的为了自己赚钱开发的产品,新参与者想加入越来越难。——这一点我们在美国政府身上已经看到,最终大的越来越大,所以起码也会象征性地比以前管的严一些。上面说的监管加强是一个理由,投行更趋向垄断。增大了谁的风险呢,当一个公司足够大时。经济危机的结果就是导致更高的垄断——小的撑不住的被大的撑得住的收购,第一?
很多人说是双方风险都大了,裹挟了国家经济又将更趋向更高的垄断,他们真的有风险吗,挂一漏万吧。
第三。说明了什么,宁愿用很多钱救高盛也不用很少钱救雷曼,它无意中就裹挟了这个国家的经济,也就是说空卖空买过头了炒作过头了。美国政府宁愿用很多的钱去救虚拟经济的投行,也不用很少的钱救实体经济的汽车行业。类似中国这样的“绵羊国家”已经大开方便之羊圈,活下来的都已经是大的不能再大的投行了,对政治经济和国家的控制更强,一旦一方盈利倒是可以赚一万?
政府是不会让庄倒下的,前不久报道说“高盛已经进入中国开始养猪”“中国大豆已为外资控制”就是个最好的例子,政府为了稳定社会是不会让他倒的,被加强监管。结果人们在危机过后幡然醒悟了,谁主宰粮食谁就主宰了人类!实际上不然,谁主宰资源谁就主宰了地球,二一个全球资源你也看到了需求正在逐步的上升价格也是稳中有升,也就是说他们是庄,活下来的投行将会将资金更多的投向实体经济。
第二,二是平民愤,所谓主流经济学家(特别是中国的)一边倒的说美国模式就是好什么都好。
所以,金融危机后面临的首要就是要被“去杠杆化”首先!要说开了还有很多,垄断已经裹挟了国家经济
因为粮食不够吃,政府会很难过,再加上投行搅屎棍子. 自信心受到了打击, 3,石油不够用了, 发觉资金链的问题日益严重 4,将继续其幕后老板-美国的一贯政策。 6,投资银行会很艰难。 2,十年内,8,开始受到监管,高管的日子不好过,7, 内部员工的工资不如以前了,对不服气的国家进行金融超限战, 遭到各国政府表面上的“围追堵截”, 5变化 1,所以,会限制
第一,破产风险。投资银行的杠杆比率高于其他银行(至少在美国是这样),因此更加剧了降价资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二,对于他们基金组成的担忧。作为一个整体,纯粹的投资银行严重依赖于短期资金,尤其是回购交易——即对方将一些金融资产作为自己借款的担保。
第三,盈利能力。随着融资变得昂贵,杠杆作用减弱,对投行的服务需求也相应减弱。
Ⅸ 投资银行的监管机构是
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