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主任由
❶ 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是正省级吗
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不是正省级,通常是副部级(省部级副职)。
省级监察委主任,通常同时也是当地省级纪委书记。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任。也就是说省级监察委主任通常是副部级。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1)监察主任由扩展阅读:
正省级干部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最高人民法院正部级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正部级院长,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部队正军职干部。
❷ 国的监察委是由什么产生的
国家监察委复是我国新成立的国制家机构之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批准成立的我国最高监察部门。国家监察委员会主要领导需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
国家监察委是我国新成立的国家机构之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批准成立的我国最高监察部门。国家监察委员会主要领导需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
❸ 监委会主任怎样产生
监委会成员资格条件:
1、必须是村民代表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和议事能力。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敢于监督。
3、按照回避的原则,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及其配偶亲属、近姻亲或其他明显特殊关系成员不得担任监委会成员。
4、一般应为党员 ,各村设主任1人,委员2人,各差额1人,无记名投票选举。
5、初提后选人方式,由各村党组织推荐、村民代表联名推荐、村民代表自荐三种方式进行。推荐自荐人数不能多于应选人数。并进行张榜公布,以得提名人数多少为序排列。
6、正式候选人的确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预选确定5名正式候选人,报经乡党委审查同意后,以姓氏比划为序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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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监委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组织协调村民代表会议依法监督村民委员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情况等。
2、村里监委会主任主要工作就是监督村委会的工作。但是这一制度只在少数省份铺开,绝大数省份还在试点工作。但是村监委会的有没有必要设立值得商榷,设立反而造成村一级领导机构的臃肿。
❹ 村委会监察委员由什么人组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监委会成员必须依法选举产生。村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根据村委会的总人数由3-7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监委会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可下设村务公开、财务、重点工程、治保安全、环境卫生等监督小组,组长一般由监委会成员担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
(1)本村村民代表,为人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2)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基层各项涉农政策,且有协调议事能力;(3)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监督;(4)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热衷于公益事业。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的权源(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❺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谁选出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监察委员会主任
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1]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1]截止2018年2月,31省份都已选出省级监察委主任,他们同时都是当地省级纪委书记。有关监察委员会主任的相关规定已经于2018年“两会期间”写入宪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七节,规定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1]2018年3月18日,杨晓渡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2]搜狗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人数1人。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现任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为杨晓渡。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任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沿革
2017年1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全文公布。王岐山在报告中提到,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预防腐败局并入国家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1]。
2018年3月1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晓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任期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2]。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简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简历
杨晓渡简历
杨晓渡,男,汉族,1953年10月生,上海市人,1970年5月参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1970-1973年安徽省太和县宋集公社高庙大队知青
1973-1976年上海中医学院药学系药学专业学习
1976-1984年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医药公司股长、副经理、党支部书记
1984-1986年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医院党委书记
1986-1992年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行署副专员(其间:1988-1989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2-1995年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
1995-1998年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党组副书记
1998-2001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财政厅党组书记
2001-2006年上海市副市长
(1998-2001年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6-2012年上海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2-2014年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其间:2013.11-2014.0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4-2016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2016-2017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2017.01)
2017-2018年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8-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2014年1月增选为中央纪委常委、副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❻ 国家检察委员会副主任施有什么任免
副主任和委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建议任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八条,全国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负责全国的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席和委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建议任免。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6)监察主任由扩展阅读:
国家检察委员会的有关要求: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各机关的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联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要求涉嫌违法的被调查人对涉嫌违法行为作出说明,必要时可以书面通知被调查人。
3、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侦查人员和可能藏匿被侦查人员、犯罪证据的人员的身体、物品、住所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搜查。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证人在场。
❼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是如何产生的,说明了什么
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说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❽ 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可以,任免哪些人和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八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回会产生,负责全国监答察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❾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什么组成
1、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版期同本级人民代表权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2、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❿ 国家的监察委员会主任是由什么选举的
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1]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1]截止2018年2月,31省份都已选出省级监察委主任,他们同时都是当地省级纪委书记。有关监察委员会主任的相关规定已经于2018年“两会期间”写入宪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七节,规定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1]2018年3月18日,杨晓渡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2]
监察委员会主任
产 生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任名单
(更新至2019年8月1日)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杨晓渡[2]
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陈雍
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邓修明
河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刘爽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王拥军(代理)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刘奇凡
设置历程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
2017年10月末,十九大结束不久,中办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在2017年底2018年初召开的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上产生三级监察委员会,使改革与地方人大换届工作紧密衔接。 同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规定:“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其后,中央纪委研究室表示: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其中,监察委员会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均由纪委副书记兼任,委员主要由纪委常委兼任。
2017年底、2018年初,多省份县市两级监察委纷纷挂牌亮相,随着省级人代会的密集召开,各地的省级监察委也密集组建。截至2018年2月,在各地省级人代会上,经过相应选举程序,全国31省份省级监察委主任全部出炉,31位省级监察委主任同时也是当地省级纪委书记。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中增设“监察委员会”一节作为宪法第三章第七节,其中在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1]
2018年3月18日,杨晓渡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2]